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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上次的落水事件后,我与闻人翼之间的冷战正式被画下了句点。虽说我们依然算不上是朋友,更加不是爱人,可比敌人却是进了一步。我对他的敌意减轻了许多,见面不再冷言冷语,而他,只要我不提到邱铭远,绝对的好好先生,完美的倾听者。
而落水事件后另一个改变那就是我与残墨的关系,大约是我帮忙它一起救闻人翼的关系,残墨不再排斥我,就算是我单独走进它,它也不再叫嚣着对我扬蹄,反而会用头凑近过来,蹭蹭我的衣服,算是与我亲热。
马厩是我这些天经常逛的地方,虽说味道很不好闻,但因为只要看到马匹的多少,就能知道逍遥宫那帮子人是在或不在了。而一周七天,闻人翼总是会出门两天,其他五天都还是呆在庄子里,只是我抓不住他的行踪罢了。
这天我照惯例,吃完早饭便散步至马厩,与往日不同的是,马厩中多了一匹体型与高度都不输于残墨的枣红色大马,而且,还与残墨关在同一栏中。两匹马正耳膜厮鬓,好不亲热。我在心中纳闷,难道是闻人翼给残墨找了位“女朋友”来配种?“嗨,阿墨!”我兴致高昂的与残墨打招呼,它扭过头,对我哼哧了两声,算是回应。原先他对“阿墨”这个昵称很不待见,我叫他,总是甩也不甩我一眼,但有志者事竟成!
枣红大马似乎对我的到来很不高兴,眼里满是对我的敌意,鼻子里呼哧呼哧的,就像是向要冲过来似的。残墨见状便凑过去,大约是在告诉那马我是它的朋友,这才慢慢让枣红大马熄了火,两马无视我的存在,继续温存。
我心中嘀咕,什么母马嘛,这么大火气的!
而且这母马个头也太大了,一般来说不是该娇小一点才是,想着我俯下身子一看,只见那枣红大马居然也有那玩意!这代表什么?这两匹马都是公马?!我吃惊又诧异的看着两匹你侬我侬,完全无视我存在的大马,难道说现在动物也那么流行同性恋?或者他们只是英雄惜英雄?才表现的如此亲昵,我又不是马,说不准是我理解错了。
正当我满脑子问号时“公子,您又来啦?”饲马人凯叔笑着从外头走进来,手上提着装着饲料的木桶。
“是啊。”我回转头,伸出手指指着那批枣红大马:“凯叔,这匹马是新买的?”
“啊!”凯叔突然惊惶的叫了一声,放下手中的木桶就奔向我,把我举着的手臂放下,松了口气,解释说:“公子您可千万别那么指着他,赤炎性子烈着呢,去年有一小厮就因为指着他,被他一口咬掉了手指!”
我惊讶的张大嘴:“那么强悍!”我捂住手指大叹“幸哉!”又说:“赤炎倒是名如其马,去年?那我之前为什么都没有见过这匹马?”
凯叔又拎起木桶,把饲料一点点的都放入马槽中,一边说:“赤炎呀,是大宫主的坐骑,今早大宫主才到,您之前当然不会见过它了。”
我小声嘀咕:“果然有个大宫主。”
我在其他仆役口中一直都打探不到逍遥宫的具体情况,大约是有人事前关照过照料我起居的人,不能多话。
而凯叔一直以来都是在照顾马匹,对我本身的来龙去脉并不知晓,只知道我是闻人翼的朋友,人又是老实淳朴人,所以才会对我很自然的提起逍遥宫内部的事吧。心中灵光一闪,不如乘机多挖些情报出来!闻人鹰有三个徒弟,我试探性的问:“凯叔,除了大宫主和小宫主,中间还是否有个二宫主?”
“二宫主啊?哈哈,是的。只是二宫主性格不羁,很少呆在宫内,也很少理会宫内的事务。”果然,凯叔对我无丝毫防备之心。
“二宫主是否也有匹马?”我觉得很有这种可能性。
“是啊,您怎么会知道?”凯叔很诧异的表情。
我有些得意:“这很容易猜,大宫主和小宫主都有自己的专用坐骑,那二宫主必然也不会例外,而且据我分析,二宫主的马,应该是通体雪白!对不对?”
凯叔更加惊奇:“公子真是太聪明了,猜的分毫不差!”
“名字叫冰霜?白雪?还是冰雪?”
“哈哈哈哈!”凯叔仰天大笑“非也非也二宫主的马,叫棉花”
“扑!”我做了个喷饭的表情“棉花?”这名字也太可笑了,好歹残墨与赤炎都是比较高档次的名字,这棉花有趣是有趣啦,但是真不知道这二宫主脑袋是怎么长的,顷刻间,我对此人的好奇度,提升了百分之千!
凯叔收敛了夸张的笑容,一径微笑说:“当年二宫主执意要为自己的马驹取名叫棉花,谁都拗不过他。”停了下,又说:“想当年,这三匹马是老宫主在三位宫主十岁生日时所赠之礼物。别看只是三匹马,老宫主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之力才弄来,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所以,这三匹马可说是陪着宫主们长大的。”
“难怪他们感情那么好。”我点点头。“棉花也是公马?”
凯叔摇头:“棉花是一匹母马。”
“一匹母马,两匹公马”我皱起眉头看看状似亲密的赤炎与残墨“太奇怪了从小到大,是否赤炎与残墨感情要更好一些?”
“公子你居然连这都猜到了!”凯叔一脸崇拜的表情“这三匹马打小感情就很好,只是相比起赤炎与残墨,棉花是比较生分一些。也许跟人一样,有处不来,处得来吧。”
果然!这两匹同性恋马!
我点着头斜睨两匹完全眼中只有彼此的破马,就知道它俩有一腿,看来一开始残墨对我不友善,并非因为他认为闻人翼是女人,而我是男人的关系。应该说是倒过来,他知道闻人翼是男人,却以为我是女人!变态的人配个变态的马,真是绝配中的绝配!
我拿起一边的小马扎坐下,支着下巴,眼珠一转,问道:“闻人翼跟我提过,他和大宫主不合,有这回事吧?”
“那是以前啦。”凯叔叹了口气,手上的动作停了下,像是在回忆,过了好一会,才说:“老宫主如果看到他们如今的模样,一定会很欣慰。”
“他们是为了抢宫主的位置吗?”
凯叔摇摇头“那是很久之前,都是我的错。”说完大叹一声。
闻人翼之前跟我说的故事,明明是说因为宫主之位,怎么到凯叔嘴里就成了他的错。我纳闷:“怎么会是你的错?”
凯叔喂完马,也拿了张小凳子坐在我身旁“也不能说是我的错,应该说是我女儿的错。”
我恍然,原来那床“被褥”就是凯叔的女儿!
“我女儿年龄与小宫主相仿,事情是那么回事”凯叔开始声情并茂外加手脚并动的给我讲述曾经的故事。
原来真实的版本是这样的
逍遥宫现任二宫主一直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别人喜欢的他不爱,别人不爱的他喜欢。凯叔的女儿长的并不好看,照凯叔的话说,就是以他那副熊样,能生出多好看的女儿来啊但是奇怪的是,二宫主就是看上他女儿了,而凯叔的女儿自小就暗恋现任大宫主,而小宫主一直以来就和大宫主不对板,只要是大宫主有的东西,他就都要有,没有就抢过来。而凯叔的女儿,在大宫主还未表态时,就被小宫主自动归类到他的所有物中了,所以,小宫主也就对凯叔的女儿产生了要占为己有的念头。
这样混乱的四角恋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就像是雪球,愈滚愈大。之后许多年过去后,大家已经分不清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心中憋着的那股子气,最终爆发了一场让逍遥宫所有人都为之震撼的大战,整整三天三夜,直到老宫主出现,三人也筋疲力尽,才算止戈。
“老宫主本以为他们三人手足情深,没想到为了一个女人就要想至对方于死地,所以一气之下,把三人全都赶出了逍遥宫。”凯叔一边说一边叹气。
“噢原来如此!”我连连点头,思想简单的凯叔真以为三位宫主打起来是为了他那位平凡的女儿,他没有往深层次想过,我想,老宫主一定是想过的,所以才会把三人赶出逍遥宫,同时是让他们都好好的冷静冷静,想清楚,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结果呢?谁娶了你的女儿?”
“哈哈!”凯叔忽然笑起来“没有没有,那丫头惹了这祸,早让我寻个平常人家给嫁了,娃都生了三了!我的丫头我了解,没有那个命。”
“那现在他们三人真的和好了?”花瓶碎了,真的可以再粘回去?还可以比之前更完美?我有些怀疑。
“逍遥宫两年前一劫,几乎是全教覆没,好在三位宫主侥幸生还,当时老宫主是想要把宫主之位传给大宫主的,毕竟大宫主自小就稳重,有责任心,是三人中最值得托付的。但是大宫主建议,三人一起来复兴逍遥宫,他说一根筷子容易折断,一把筷子就很难折断,说团结就是力量,如果将来要做决定,那就三人投票,少数服从多数。三人无法决定的事,那就大伙投票,大宫主说这叫叫叫什么来着
“民主!”我顺嘴接口道。
凯叔一拍大腿“对!就是这词,民主!”
方才接的顺口,但细一想“民主”这词是古人发明的?
还有投票古人也懂这玩意?
怎么听着那么别扭
莫非不会那么巧吧
“你们的大宫主很小就被老宫主收养了吗?”
“小宫主从小就生活在逍遥宫,而大宫主是在小宫主四岁左右来到逍遥宫的,我还记得,当年大宫主才不过八岁,一举一动完全就是大人模样了,对人也防备。”凯叔又开始叹气了“这孩子,一定是在来逍遥宫之前吃了许多的苦啊!”凯叔点点头,笑着站起来:“看来公子对大宫主很感兴趣啊。”
“哈”我尴尬的笑了一声“只是觉得他们三人的故事非常有趣。”
凯叔提着木桶往外走“公子您要真那么有兴趣,不如去见见,他们应该都在西院。”
凯叔走后,我又在马厩徘徊了一会,这些天内我就没有近过西院,虽说闻人翼没有明着说让我别去,但每次走到那里,都会被看门的两个人拦住,说是护法交代下来的。
我看向残墨:“阿墨,你说我是不是该去碰碰运气?如果大宫主也是穿来的,说不定他会念在我们同病相怜帮我一把?”
残墨看向我,摇头晃脑的,也不知是点头还是摇头。姑且就算是赞同吧我心念一动,嘿嘿笑起来:“你一定不介意帮我一把的对不对?”
残墨没有任何表示。
我点点头,自言自语说:“你默许了对不对,哈哈,我就知道你不会拒绝我!不如带你的男朋友一起去,好不好?”
就这样,残墨与赤炎被我偷偷牵出了马棚。
“啊!大宫主和小宫主的马跑出来啦!”
“你,你看着他们,我,我去找凯叔来!”
“我,我,我跟你一起去!”
“”我躲在假山后一边偷看一边偷笑,看来残墨与赤炎果真是出了名的脾气坏,两人全都被吓跑了!
待两人都跑不见了踪影,我才一溜烟迅速跑进了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