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方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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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见个面吗?”他问。

    沈傲君一愣。她从来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习惯躲在电脑萤幕彼端的。

    她是个小说家,而他是她的读者,慢慢的变成了网友。

    化名为蓝色雨日的男子,沈傲君不讳言两人很聊得来,但仅限于此,真的仅限于此,从没想过要见面。

    一向她的读者只能从书中认识她,了解她,甚至远远的欣赏她,却从来没人亲眼见过本尊,想当然耳,她在作者简介上是从不放照片的。

    沈傲君不似其他坊间作者,喜将自己的样貌介绍给读者认识,这并非对自己的容貌没信心,只是个性使然,她是个极注重隐私的人。

    她希望喜欢看她小说的人,可以把心放在书中内容,作者不过是个说故事的人,其长相非关她所想表达的,故不愿喧宾夺主。

    另一个原因,她认为写小说只是寄情个人观点而已,若能与人引起共鸣,足矣。

    尤其考量现代人的爱情eq不足,动辄自杀死给情人看,沈傲君只觉得身为一个专写爱情的作者,有责任藉一枝笔,道人间千奇百怪的情爱故事,鼓励失恋的人重新站起来,勇于追求新的开始。

    且大多数的读者都只不过是“藉你口中言,传我心上事”获得抒发情绪的满足而已。

    笔,若真知她、懂她的读者,断然不会提出“见面”这种强人所难的要求。

    不由得,她在电脑萤幕上狠心敲下一句:

    “我从不与读者面对面接触的,你不知道吗?”

    “请不要拒绝我,否则我会活不下去!”

    “有这么严重吗?”

    她想也不想的回了这一句,才觉得可笑。并非因为对方的话,而是“有这么严重吗?”这句话被脱口而出的滥用程度,令她不由想起创造这句话的人说话时的声调和神态,越发显得小丑相貌。

    幸好,蓝色雨日没看到她此刻脸上的表情,否则肯定以为沈傲君是个无情的女人哩。

    “我女朋友离开我了!”

    接下来好长一段空白,沈傲君没问原因,而对方似乎沉浸在痛苦之中。

    又是一个被打下十八层地狱的爱情刑案。人生最美也最痛的,莫过谈情。

    终于,一世纪长般的时间后,他又写下:

    “而你是我爱情上唯一的心灵教主,若你拒绝见面,则我将会活不下去,落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了此残生!”

    他是想自杀?或是抑郁终生?

    沈傲君感到骇然,这都是她不乐见的后果。她很少和读者维系亲密关系就是害怕会有这么一天,但命中注定终须要来,蓝色雨日是她这一年来难得深谈过的网友,总不能真的见死不救。

    对方连续两次提及“活不下去”简直打击到沈傲君的死穴命门,不得不心软。她缓缓的逐字斟酌著回答:

    “可以让我考虑一下吗?”

    “多久?”

    “择期告知,但我保证很快,好吗?”

    她一个让步,对方就得寸进尺,仿佛怕沈傲君反悔似的。

    其实她也怕自己一时妇人之仁,连个心理建设都来不及,逃命似的急忙下线。

    才离开聊天室,还真的有点后悔,就她的认知,蓝色雨日和自己一样是个性情中人,但她就是怕这种人。两人见面之后,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沈傲君叹了一口气,该不该破例呢?

    如果夏艳还在的话就好了,她应该会帮自己出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