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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是五月,因为夏天早已来到,因为一我高兴,所以,这回不分什么前言、后记了,就直接来聊天吧!
本书一开头就提到“忧郁症”这三字,无疑是将我自己解剖开来,放在阳光底下好好做个省察。
是的,男主角是个忧郁症患者,就跟作者我有同样的毛病。
时光飞逝,从医生对我说出“你这是典型的忧郁症。”到现在也快一年了呢!
这些日子以来,点点滴滴在心头,有自怜也有恐惧,有茫然也有梦魇,但最深刻的心情却是感激。
谢谢爸妈,为我煮饭、洗衣、炖补品,始终支持我、关怀我。
谢谢李宇宙医生听我说话,不知名的张老师听我哭泣。
谢谢所有的朋友以电话、信件和实质行动给我温暖及鼓励。
若非经过这次低潮,我将不知自已拥有这么多,也因此,我能重新站起来,对所有爱我的人说:我仍有忧郁的时候,但我更有振作的决心和无尽的感恩。
说来惭愧,这回我又写到垦丁,到底有完没完?
没办法,今年夏天再去垦丁的话,就是我第十年的朝圣之旅了,从十八岁走到二十八岁,也算是个生命里程碑吧!
不管是蜜月旅行、失恋散心、家庭度假,我都强烈推荐垦丁!要玩要疯、要静要沉、要发泄要放下,全都可以在垦丁一次完成,临走时也不用感伤,因为你一定还会再来!(看在我这么热心推销的份上,真希望有哪个单位能请我担任垦丁大使,我一定会竭尽所能、无所不用其极的玩给大家看)
本书重点在于“纯真”两字,不过,写来容易做来艰。
记得我从幼稚园开始喜欢男生,从没想过对方的家世、学历、收入等问题,那时候根本天真到了极点,只要我喜欢他就太足够了!
可是长大以后呢?纯真已经不流行,世故理智才像样。
回想那一年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跟恋爱谈恋爱。
不管身高体重年龄距离,我就是爱上了,跟得紧哭得惨闹得凶,我就是爱傻了。
那一年的我,多么冲动、多么愚蠢,也多么令我怀念。
再找不回那一年的我了,只能在回忆里和那孩子打招呼,无论是淋雨、失眠吟诗、飙车夜游到垦丁、对大海喊出我要谈恋爱,都是神经兮兮却又深刻活过的我。
那一年的我,是否还守在某个转角处,竖起了敏感的耳朵,等待恋爱脚步的降临?
让我陪那孩子一起等吧!因为现在的我,很久很久没那样恋爱过了。
话说carrie我从“写”以来,这是第四十九本爱情。
回想当初编辑a说:“我想你应该写不了多久,你看起来不像是会坚持下去的人。”还有编辑b说:“别问你的小说为何那么久才出,有的作者当月写好就当月出版,等你到那个时候就知道了。”以及编辑c说:“希望你不要因为迎合市场,而失去自我。”
往事历历,还真是不堪回首,曾经连演三本小说被退稿,曾经被读者归类为情色作者,曾经多次被问到怎么不写点别的,老写爱情有什么意义?
不管怎样,我总忘不了自己的初衷,小时候我喜欢看爱情,长大后我喜欢写爱情,只因它带给我们幻想、感动和满足。
“爱,就是需要爱的感觉”这可说是我自创的座右铭吧!
至于我的第五十本书呢?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它将只是单纯的、百分百的、无可救藥的爱。
其实,我每天都过著荒唐奢侈的生活。
睡觉要睡十个小时,有时冬天还会睡到十二个小时,洗澡一个小时以上,还有吃饭发呆看电视不知多少小时,算一算,我真正做事的时间实在少得可怜,要是有约会出门的话,那天大概就完全不工作了。
羡慕吗?嫉妒吗?现在就去办退学、办辞职,回家去写小说吧!
其实,我每天都过著刻苦折磨的生活。
睁开眼就得打开电脑,直到上床前才关掉电脑,只要没出门,就是在电脑面前晃来晃去的,每当我含辛茹苦敲著键盘,却见我的笨猫睡在一边,还不时转换舒适的姿势,发出呼噜噜的满足鼾声。
同情吗?可怜吗?那就好好念你的书,好好上你的班,千万不要当作家!
灰色星期四,屋外走过卖芭乐的、卖卫生纸的和卖猪血糕的,就是没有卖振作的。
睡觉已经睡到头痛,遥控器转不到好看的节目,书稿在印也威胁不了我的懒散,在这迷离时刻我还能做什么?
在一堆可恨的广告信函中,有封读者来信,要我加油,要我做自己想做的事。
霎时间,暖意从电脑萤幕上奔流出来,看不出笔迹的e-mail也能传达真诚,我被全世界的祝福所拥抱,脑海中只有如此对联: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亡。
就这样,傻傻的作者又跳进文字漩涡,义无反顾、彻底沦陷,直到下次低潮来袭,对自己的选择痛苦又迷惘,才痴痴等待那奇迹般的救援。
总在截稿日前几夭,才深深体会“平时不打字,临时抱电脑”的道理。
不管窗外风光明媚、阳光耀眼,我只能暗无天日的在家苦蹲,除非孵出那颗叫做“爱情”的蛋,否则将永无重见光明的机会。
无聊之余,散步到邮局打开信箱,发现仍是那空洞的四方格,许久没有被信件淹没的惊喜,心想,或许我过气了、过时了,甚至可能是过去式了
在这种夭人交战的时候,我总纳闷自己为何不是那幸运的读者,可以在书店里挑三捡四、对这不屑、对那不爽,还要懒洋洋的抛下一句“最近都没啥好看的!”
看书总是太清闲,写书方知作者苦,所有觉得没啥好看的读者们,欢迎你们一起加人孵蛋的行列吧!
记得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有次走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附近,曾在心中浮现这样的想法:天啊!照时间以这样的速度下去,我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然后,就从那一天、那一秒开始,就像发生了魔法一样,仙女把权杖点了一点,四周白光闪现,我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雾气消散之后,我发现我长大了,短短十年已然过去。
或许我当初真不该那样对天疑问,否则,我怎会长大得这么快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绝对不要问自己,或者问老天,到底自己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因为,一旦问了出来,老夭很快就会回答你的问题。
说到四月二十日,实在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不过,我的初恋情人在那天结婚了,而且新娘不是我。
当我得知这消息,一时风云变色、天打雷劈、日月无光,只见我那十七岁的青春搭上喷射机以光速离我远去。
想当年本姑娘芳华仅仅十七,从暗恋的他手上接过十七朵玫瑰,那是多么浪漫的情愫、多么纯真的年代。
唉十年就这是过去了,如今二十七岁的我(不要逼我用虚岁,我就是要算实岁!)已经很久没收过玫瑰,还要承受初恋情人闪电结婚的柯击,这教我如何不对镜自怜、感慨连连呢?
沉思几天后,我以手机传出简讯新婚快乐,深深祝福。
要知道,初恋(这里专指没结果的那种)总会有几个过程:相识、相恋、热烈、平淡、争吵、分手、想念、冷静、祝福。
我毕竟也从头走到尾,非常完整,了无遗憾。
只是,真怀念十七岁的自己,好像一回头,还看得到那个抱著花束回家的女孩,有如抱著全世界的幸福,脸上是多么甜蜜的微笑
对了,我我恋爱了,交往已满三个月,通过试用期,应该还撑得下去吧!
他叫小qq,巨蟹座b型,生肖鸡,身高180cm,体重100kg,重度卷发,有香港脚,一次可以吞下十个馒头,最讨厌吃冬粉和榴连,最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叫人家帮他按摩。
通常他每天打三次电话给我,我每天发一通简讯、写一封e-mail给他,最久没有见面的纪录是四天,平均每两周小吵一次,按照惯例都是我发起的。
他是个慢郎中,我是个急惊风,为什么会在一起仍是个谜。
反正恋爱就是这么回事,你们都了解的嘛!
我的母亲交给我三颗香瓜,要我带回我的住处去吃。
她特别叮咛我说:瓜蒂很苦,一定要切掉,吃到会苦得要命。这时我将近二十八岁,在外独居已经十年。
然而,这就是我的母亲,永远把我当小孩看,永远对我这么叮咛。
我爸妈家的狗因为太笨,被我形容为“其实它是智障,但因为它是狗,才会看不出来,反正狗笨一点也没关系。”
我自已养的胖猫则被我说成“它才半岁大就被我抓去结扎了,所以它的心智年龄一直停留在半岁大的时候。”
但说不定,这些阿狗阿猫都在心里把我骂成“这女人从小就疯疯癫癫的,长大后一点也没变,真可怜!”
最近我的爱猫橘子让我产生很多联想。
爆崎骏不是有部卡通叫“龙猫”?我的爱猫则叫“猪猪”埃及不是有座“人面狮身像”?我的爱猫则是“猫面猪身像”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它太肥了。
很久很久以前,铁齿的我曾对朋友说过“我不喜欢胖胖的男生,看起来像小笼包似的,教人一点胃口都没有。”
如今,我养了一只肥猫,交了一个胖男友,这这难道就是老天给我的报应?罢了罢了,至少我还可以玩弄他们的下巴和肚子,也算是某种生活情趣呢!
以下电子信箱、网站地址、邮政信箱,并不是写来看看的而已。
请各位亲爱的朋友们,以实际行动告诉carrie,我好在哪里、坏在哪里、过去现在未来在哪里?人家给你们拜托了嘛谢谢大家,亲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