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醒来梦已变

三清无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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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朋头脑一片混乱,无数片段飞入脑中。米歇尔,把自已踢下通风管道地娅妮可,给巧克力地中年男人,自求死路地黑人小女孩,一个个对着自已笑,那让人毛骨悚然地笑声,一直在脑海里回荡,回荡!

    从手推车上摔下来,林朋已经没有知觉,努力想睁开地眼睛慢慢合上。

    也许,明天我就是丧尸了!最后一个念头从心中闪过。林朋彻底晕了过去。

    “通通通通!“比常人快上好几倍地心跳声,把林朋给惊醒了。

    茫然地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血红,物体都朦朦胧胧起来,只有那一片血红,血红。

    “我,我没死?我没变成丧尸!”林朋心里想到,张开大嘴便想笑,却听到让人魂飞魄散的“嘶嘶!”声!

    “什么?我怎么说不出话来了!”林朋在惊,拼命地张开嘴喊救命,结果还是那让人胆战心寒的“嘶,嘶!”

    想坐起来,却现四肢根本没有力气,挣扎了半天,都坐不起来。想尽各种办法,都无计可施,气的林朋,咬住那车推车的腿泄起来。

    “咔!”虽然全身没有力气,可这张嘴的劲可是不小,那铁管制成的车腿,一口就咬了个破洞出来,林朋大惊失色!

    四肢没有力气,但嘴部咬合力极大,这不是丧尸才会有的能力吗?难道,我成了丧尸?可为什么,我还保留着人类的意识?林朋心思电转,无数个不解在飞翔。通道是因为我的神识比较强的缘故或是光脑保留了我的灵魂意识?

    一种让人不安的感觉慢慢升腾,林朋突然觉得自己很饿,很渴,饿的都想,把自己的肉给吃下去!

    完了!真的成丧尸了!林朋努力地抵抗着饥饿的感觉,哭笑不得地想到。

    歇了好一会儿,林朋才慢慢爬起来,就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腿根本就顶不住自己的重量,而脖子也好像失去了功能,脑袋靠着肩膀的帮忙,才能安安分分地看着前面,而不是撅搭着,掉在胸前而背后。

    手,手指,完全没有感觉,林朋本想拿起一把手术刀,以备护身防身?现在还防个什么身?,可怎么也不能拿起一把一百来克的刀子,试了十几次,它都是很不乖地拎起来一点点,就掉回桌子上。

    算了,没刀就没刀吧,总要先出去看看有什么吃的,再也抵抗不住饥饿的林朋,放弃了拿刀的想法,慢慢走出医院。

    外面星光璀璨,但在林朋的眼里,却是血红色的一片,视野里,还有些裂纹,可能是眼珠有些破裂吧,林朋无奈地想,想吃东西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几个黑影一步三摇地从前面走过来,是丧尸!林朋大惊之下,努力地想回身逃跑,可身体四肢,没一处听使唤,傻愣愣地就是在原地不动!

    几个丧尸走过来,盯着林朋看了半天,突然很无趣地走开了,把吓的要冒冷汗的林朋唬了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仔细一想,老子现在也是丧尸了,这些家伙当然不吃我了!林朋心里恨恨地想到。

    “啊!“一个尖锐的女生尖叫,在这夜里划破夜空,林朋听到了,突然感觉身体不听使唤,向着出声音的地方走去,不管林朋怎么努力,好像身体已经接管了脑袋的功能一样,它们在自动行走!

    这就是本能吗?觅食的本能?林朋在心中大吼,不,我不要吃人!

    可是,一切已经由不得他了。

    现在的街上,全是废弃的垃圾,无数因为急着逃跑,撞在一起的汽车,无助地燃烧着,几根电线杆倒在街道上,辟咧啪啦地冒着电弧。转过一个街角,林朋现前面十几个丧尸,正努力地追着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女孩!

    那个女孩大约有二十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在大街上跑着,跑就跑吧,还鬼叫鬼叫!不吃你,吃谁去?

    虽然那女孩离林朋足足有一百多米,可那血红血红影子,却一直在视线里不曾离开,耳朵非常清楚地听到那女孩的脚步声,甚至,林朋觉得自己能听到那女孩剧烈的心跳声!

    变成丧尸咋这么好的听力呢?林朋迈着每小时二公里的步子,不由自主地跟着一群丧尸,朝着女孩追去。

    虽然大部份丧尸都行动缓慢,但胜在数量众多,总能从不同的道路上出现,堵住那女孩的去路,中间也有些比较敏捷的,以每小时四公里的速度追着,不知道为什么,比普通的丧尸要快。

    林朋饿要的死,他似乎都闻到了那女孩的青春的香味,抬不起来的胳膊,在肉香的刺激下,也能抬到胸前了。虽然极力抵抗着饥饿的感觉,可那不停流着口水的嘴,却让林朋灰心无比。

    罢了,也许每个丧尸都跟我一样,只是出自本能去吃人吧,没办法,太香了,我又太饿了,林朋拚命地给自个找理由,歪着头看了看边上一起走的丧尸,却现边上的丧尸眼神空洞,根本不像是有意识的样子。

    难道,我很特别?林朋心想到,却见那牛仔裤女孩,被一群丧尸堵住去路,吓的一脸雪白,哇哇鬼叫着,掉头向着林朋这边冲来!

    我,我饿,我想吃,想吃肉!想吃人肉!心底泛出这些让林朋无可奈何的想法,不听使唤的手,却直直地指向前方。

    一寸多长的指甲!林朋看着自个乌漆麻黑的指甲,看着女孩冲过来,不知道是兴奋还是痛苦的感觉充满全身!

    让我抓住你!我想吃!我真的想吃,你别怪我!林朋终于抵抗不住饥饿,挥着手就想抓住那女孩,用那能咬穿铁管的牙齿,咬穿女孩那雪白的脖子,吸出鲜红的血浆,再把那白嫩嫩的肉,一条一条地撕下来,塞进嘴里,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啊!

    林朋红着眼,咿呀咿呀地叫唤,看着那牛仔裤女孩就快来到面前,兴奋的口水直流,脑中一激灵,他现自个n了!

    做了丧尸那活儿还能n?搞什么飞机?林朋大怒,要做丧尸就专业点,硬硬硬,我n你个爪啊!

    就这么思想一分神。那牛仔裤女孩旋风般冲来,把兴奋地小弟弟顶出个大帐蓬地林朋撞飞出几米!

    我靠,我要吃你啊!让我咬几口!别跑啊!林朋心底哀号着。可摔在地上,一时半会哪趴地起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女孩被另一个丧尸跘倒,在惨绝人寰地嚎叫声中,上百丧尸一个接一个地扑了上去!

    林朋挣扎了半天,好不容易翻了个身,累地半死。眼里看着那鲜红地肉条。,一块一块地被扯下来塞进口里,林朋急地跟饿死鬼看到肉包子一样,拚了老命向前爬。

    真地?我真地要吃她吗?我要吃人?不,不,我不能吃人!我不能吃!林朋头脑一阵剧痛,他停了下来。他趴在地上,对着黑漆漆地天空,喘着粗气。

    不行,我太饿了。我必须要去吃她,要不我就会饿死。我想,我应该是饿地没有力气吧。我去吃她,对,我去把她地肠子咬出来,大肠我最爱吃地就是大肠了。

    不能去,你不能吃人!一个林朋从脑海中跳出来,气急败坏地大骂着。

    去吧去吧,你已经是丧尸了,是丧尸就要吃人!另一个林朋跳出来,规劝着,他的话充满诱惑。

    你是丧尸,可你有人的意识,你还属于人类!你不要去吃人!人类模样的林朋在脑海里跳着脚怒吼着。

    去吃吧,大肠,看,多好吃的大肠啊!看看那血红血红的心脏,还有那漂亮的肝啊肺啊,去吧,去吃吧,它们可好吃了,为什么要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则,就饿死自己呢?丧尸样的林朋在脑海里悠闲地说。

    林朋艰难无比地抬起头,对着天上那一轮被乌云掩盖的月亮,出一阵悲痛欲绝的嘶吼声。

    嗜血吃肉的本能大过了重归人类世界的想法,带着自暴自弃的念头,林朋瞪着血红的眼睛,慢慢向那堆丧尸走去。那一群丧尸已经咬死了那个女孩,正在疯抢着新鲜的肉块!

    挪了半天,林朋才来到那个女孩身边。可是,那个女孩,被上百丧尸分食,连个肉皮都找不到了!只有几根被啃的连肉丝都没有的脊椎骨,掉在地上。林朋眼珠转了转,头部转动太过于缓慢了,还没眼珠转来的快,很多丧尸都抱到一块肉或一点内脏,在那吧唧吧唧地吃的好爽!

    有些没有抢到肉吃的,或是吃的比较快的丧尸,都瞪着通红的眼睛去抢别的丧尸还没吃完的肉块,几分钟前,他们集体出动,团结合作,对一个可怜的女孩围追堵截,几分钟后,为了一块鲜血淋漓的肉块,不顾生死地大打出手!

    丧尸的世界,看来是块头更大,力量更大的丧尸的世界!

    几个弱小的丧尸,无一例外,都让更大块头的丧尸给打死,咬死,或是带着遍体鳞伤的身体,鬼叫着挪开。

    林朋本来也想去抢几块肉吃,但看了看,貌似现在,他的块头完全不能和那些黑人、白种人变成的丧尸相比!

    亏林朋前生还是全美截拳道冠军,现在变成丧尸,别说耍几套中国功夫把这群黑丧尸白丧尸都打跑,就算想给自己脱衣服脱裤子都办不到!除了每个丧尸都有的,嘴部的咬合力惊人,四肢软趴趴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当初在医院,连一百多克的手术刀都拿不起来,现在,并没有任何改变。

    人在矮檐下,谁能不低头?林朋无奈地,挪着小碎步,想过去把那几根啃的连肉丝都没有的脊椎骨,捡起来先啃啃,却没想到,一边四五个群殴的丧尸,你一脚我一脚的践踏之下,把那几根脊椎骨,踩的稀烂!

    怒发冲冠!可看着抬不起来的胳膊,林朋只能对着那一轮被乌云掩盖的月亮,再次出一阵悲痛欲绝的嘶吼声。

    不行,不能跟着这些丧尸,跟着他们,连个肉渣子都吃不上!林朋寻思着,暗暗盘算以后该怎么办。

    先,当然是活下去,吃饱肚子!林朋不是那种有胆子自杀的人,要不,早在检查站,他就该上去自动吃花生米了,他不想死,他宁愿痛苦地挣扎,毫不犹豫地去吃人!虽然到现在一口都没咬上,但林朋已经不敢想像,他要是对面人类的话,还会不会去迟疑和困惑。

    妈的,老子一定扑上去咬个痛快!还管什么人类丧尸?老子好饿!这才是林朋的真实想法。

    而现在,跟着大部队的丧尸走,虽然群体作战,靠着人多,可以用缓慢的步子追到跑的飞快的人类,但也要面对,走了半天忙活半天,连个肉丝都看不到的事实。与其这样,不如单独作战,就算机会小点,也总比看着肉吃不着好些。

    先回医院,打开那些急救包,喝点血,恢复些力气,才好去抓人吃!林朋想着,与其它丧尸相反,向着医院走去。

    医院里。

    “真他妈好喝!”一包包血浆被林朋用那能咬穿钢管的牙齿咬开,鲜红的血液流出,慢慢地流进林朋的喉咙,流进那因为饥饿而抽搐的胃部。

    冷冷的血浆,让林朋打着舒服的冷战,喘着粗气坐下,那每分钟高达二百多下的心跳声,好像也减慢了一点点。

    二十来包血浆,被吃进了肚里,林朋抱着滚圆的肚子,满意地躺着。

    手指稍稍有点能动了,但还是拿不起手术刀,但明显力气有些长进,林朋躺在地上,细细思索。

    由于丧尸的食量很大,又行动缓慢,所以要咬死一个活蹦乱跳,能叫会跑的人,也不是特别容易。所以造成小部份个子较大,天生力气较大的丧尸能多分到些食物,而瘦小体弱的,只能分些残羹冷滓,吃些边角废料,因而强愈强,弱愈弱。

    林朋这几天已经现好几个,明显不是普通丧尸地大个子丧尸,他们地身体庞大,力量能举起一把木头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