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眼界(下)

徐公子胜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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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哪能人人都是山爷呢?虎娃正在无奈地摇头中,田逍走过来说道:“真不好意思,让小先生您见笑了。我老汉毕竟不是族长,有些事情还让白溪英去操心吧。族长命我去请高人助阵,时间紧迫,这就得出发了,小先生还有什么指教?”

    虎娃:“看来你们族长也不想大肆声张,打算悄悄地请高手来助阵。……请问逍伯,你想去什么地方找人呢?”

    田逍:“离此地四十里有个双流寨,是这一带最大的村寨,也是几条道路交汇之处,来往的人非常多。我想去那里找人,或许能有过路的高手。”

    虎娃又问道:“就算有高手路过,您能认出来吗?”

    田逍伸手拍一下脑门:“这倒是个大问题,我总不好挨个去问吧!”

    世间高人,谁也不会在脑门上写着自己有几境几转修为、有什么样的本事。田逍之所以猜出虎娃是一名修士,只是因为特殊的情况。而村民们称呼虎娃为共工大人,那是他自己显露了神通手段,在河边抟泥当场炼制了一个陶罐。

    可是到了双流寨,以田逍的眼力,哪能分辨出谁是他要请的高人呢,难道还要跑到集市上大声宣扬吗?真要是这么做了,且不说是否走露风声,恐怕也会被流寇察觉,说不定在半路上还会遭到截杀。

    见田逍为难的样子,虎娃笑道:“逍伯不必担忧,我陪您去吧。虽然世间高人不会把修为写在脸上。但我多少还是能看出一些端倪。”

    田逍大喜过望道:“有小先生相助,那真是太好了!否则老朽眼拙。还真认不出来。您当初一眼就看出我曾练成开山劲、还修成了武丁功,眼力惊人啊。”

    当天中午,虎娃就与田逍离开了白溪村前往双流寨。这条路基本上是沿着白溪的南岸而行,离那条水流时远时近,在山林与起伏的丘陵间蜿蜒盘旋四十里,由东行渐渐转向南行,途中还远远地望见了另一个村寨,在溪水的东岸。

    这是一条很荒僻也不是很好走的道路。若是一般人往往都要结队而行,但对于从小在蛮荒深山中长大的虎娃,感觉这已经是一条通达的坦途了。这四十里路对于普通人来说,通常要走整整一天,吃完早饭就出发,差不多要在晚饭前才能到达。

    这一带的生活习惯也与蛮荒中也不一样,在路村时。族人们每天只吃一顿饭,食物由部族统一分发。但在巴原上的这些村寨里,居民们每天吃两顿饭,早上起床先做早饭,等吃完后太阳也就升起来了;经过一天的劳作在日落前回家吃晚饭,吃饱了就差不多天黑该睡觉了。

    食物都是每户人家自己做的、各自吃的。但白溪村还保留原始部族的某些传统。有很多田地是族人共同所有,经常也会组织族人集体采集物产,出产之物则统一分派。村寨中也有公共的库房,那正是山膏族人欲打劫的目标。

    田逍虽年逾七旬,但一身功夫未散。脚程自比普通人快得多,他和虎娃用半天时间就赶到了双流寨。这是迄今为止虎娃所见到的最大的一个村寨。错落分布着数百座房屋院落,据田逍介绍,这里的居民有两千多、接近三千人。

    人烟之所以这么繁盛,是因为它特殊的地理位置。这里是两条水流交汇的地方,一条是白溪,另一条叫青溪,白溪和青溪上各有一座桥,竟是以坚固宽厚的石料筑成,据说是飞虹城特意派工师邀请一批共工所建。附近一带的各村寨甚至城廓之间的来往,都要经过这两座桥,从而形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要道。

    有四条道路在这里交汇,其中两条分别跨过白溪与青溪,由于村寨很大,寨墙曾几度向外扩建,有些地段并非是以块石垒成,而是从附近山中伐木制成高大的栅栏。这倒有点像曾经的清水氏城寨,虎娃在山神印入其元神的景象中曾见过。

    但双流寨的规模比清水氏城寨还要大不少,它也是飞虹城境内,除了主城廓之外最大的一处聚居点。由于地处咽喉要道,所以也拥有繁华的集市,每天都有很多人从这里经过。但在此处集市交易者绝大多数并非商人,基本上都是当地与附近的民众。

    田逍就经常挑着两筐鸡蛋跑到这里来卖,为族人换取所需的布匹、盐之类的物资。挑东西时候,他就没有今天走得这么快了,在路上需要整整一天,中午还要停下来休息吃点干粮,第二天做完交易、第三天再挑着筐回去,来回总计三天两夜。

    在这个年代,很多地方并没有所谓的客栈,很多村寨的居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客栈。行人路过村寨基本都是找人家投宿,有时也会拿一些东西做为答谢。普通的村寨平时路过的外人并不多,很多人家一般都会乐意接待,往往并不要求什么答谢,这只是给远行者的帮助。

    可是双流寨这个地方情况比较特殊,平时路过的人很多,路边的人家也不方便每天都留宿外人。所以当地的族长和几位长老商议,在集市旁边修建了驿站,就供来卖鸡蛋的田逍这类人夜间留宿。

    驿站就是几间大房子,每间屋中都沿着墙角铺着木板和干草,能容不少人凑合一觉,外面还带着一个大院子,院中能生火做饭。田逍和虎娃当天就在驿站中过夜,田逍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地方太杂乱、条件也太简陋,委屈了这位尊贵的小先生。

    但虎娃倒是没什么好在乎的,他只是感到很好奇。而在驿站中投宿的其他人对虎娃也很好奇,这个眉清目秀、白白净净的少年,在初冬竟然还穿着这么单薄的葛布衣裳。有人主动扔过来一块破旧的大毛毡,借给虎娃裹在身上御寒,并提醒他夜里小心别冻着。

    毛毡并非皮料,是用动物身上软而长的绒毛编织而成,比布料厚得多而且很保暖。这块毛毡已经很旧了,上面破了好几个洞,布满污垢和油渍的痕迹,如今应该是用来包裹货物的,带着一些形容不出的怪味、反正不是很好闻,但裹在身上确实很暖和。

    虎娃本不需要,但心中十分感激,他坐在墙角旁的草堆里,将这块毛毡顺手披在了身上,莫名又想起了在花海村的柴草房里过夜的时光。

    当虎娃第二天起身后、将毛毡还给对方时,那人有些愕然地发现,这块破旧的毛毡已经变得干干净净,虽然上面还有油污留下的痕迹,但那只是痕迹已非油污;再用手摸一摸、扯一扯,竟感觉更加轻柔舒适,并且质地坚韧了不少。

    可以说虎娃很无聊,一位炼成了菁华诀又掌握了炼器之功的修士,比如山爷,就擅长做这种事,而虎娃更擅长。但换成别的人,谁也不会把神通法力浪费在一块破旧的毛毡上,哪怕施展再高深的神通手段,它也还是一块破毛毡。

    主动借给虎娃毛毡者,是一位很威武的壮士,他脚穿厚底麻鞋,身上披着毡布衣服,年纪二十多岁,身材健硕,人显得非常有精神。他接过毛毡后有点发愣,无形中的直觉感应,此物就与昨夜借给这少年时不太一样,但怎么看还是自己那条毛毡,仍然是该破的地方破、该旧还是旧。

    田逍已经在外面的屋檐下生火,取出随身带的食物准备做早饭,那少年就坐在一旁,身边还坐着一条狗,看神情竟也像是在等着开饭。见这汉子站在门口发愣,田逍便笑着招呼道:“这位壮士,昨天夜里多谢你了!如果不着急赶路,就过来一起吃点东西吧。”

    那汉子看了看手里的破毛毡,又看了看坐在屋檐下的虎娃,总感觉自己一觉醒来,这个世界仿佛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他很客气的答道:“不过是一块包袱皮,借给你家孩子披一晚上,又何必这么客气呢?”

    田逍又笑道:“这位小先生可不是我家孩子,他来自别处,小小年纪已经是一位共工大人。……只不过是一点吃食,壮士又何必客气呢!”

    那汉子被吓了一跳,原来这少年竟有此等身份,至少有三境修为才能成为城廓中的共工,但他真是一名三境修士,又何必与这些路人挤在一起过夜呢?只要和镇上的头面人物打声招呼,自然会被当作贵客接待、安排好舒适的住处。

    就算去投宿,也能找最好的人家,谁都知道一位共工的答谢肯定是很丰厚的。就算不是为了答谢,很多人家也以能够接待为荣。

    汉字走过去行了一礼,然后在旁边坐下,拿着那块毛毡有些迟疑的问道:“恕我眼拙,不知您是一位共工!请问这毛毡究——竟是怎么回事?”

    虎娃好奇的问道:“怎么了,我把你的毛毡弄坏了吗?”

    汉子赶紧摇头道:“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它莫名变干净了、变轻软了、也变结实了。”

    虎娃呵呵笑道:“那就好,我只是顺便以法力洗炼了一番,但它也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