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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有些干的嘴唇,充满芬芳的舌头,让我心动,我狠狠的亲着她,要把她嘴里的水全吸进来,把她的舌头吸进来,我要跟她连成一体。不知多长时间,我竟有些累的感觉,张嘴吸了一口气,开始脱她的衣服。
这个时候,她已经软了下来,好像没了骨头一般,可是她的褂子扣子很多,难脱得很,我气得一把给撕了,露出她的衬衣,是一件白丝背心,把她的皮肤相衬得更加白。
我一撸,将背心脱下与我小时候摸的时候一样,我急不可耐的扑了上去,一手一个,玩起了两个我从小就想摸这两只那时想,如果一直摸着这两个睡觉,那该多好呀!
现在我终于能再摸了,爱不释手,心满意足。我使劲的揉捏着她们,玉凤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声抽气声,像冬天冷的时候发出的声音,间或有唔声,声音腻的让我心里痒痒的。
她两颊酡红,没有平时的端庄美丽,多了一股妩媚,她柔软的身子像蛇一样扭动,两条腿使劲地绞着,很难受的样子,我压在她身上,几乎要被颠了下来。我轻声的叫:“玉凤,玉凤。”
她被我叫的更显羞涩,却不答应,我心中流溢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畅快,恨不能放声大笑,我叫的更欢了,她恨恨的骂道:“你个小坏蛋,别再叫了!”
配上她现在酡红的脸,说不出的娇艳。我冲动起来,感觉下面受不了了,急忙去解她的腰带,农村里人们的腰带都是一缕布条,打个结,很容易解开,只要抓住活头,一拉就开了。
她很配合的抬屁股让我将她的裤子脱了下来,连带裤衩一快儿她的腿很直,很白,就像两根莲藕,白白嫩嫩,真想咬上两口,不胖不瘦,很健美,用起力来甚至能看到里面的筋骨,屁股挺翘,腿伸直时还有两个小窝,没想到玉凤的体形这么好。
我忙脱下自己的裤子,玉凤一看到它,忙转过头去,脸红得跟烧起来似的,我急急用却没想遇到了一双手,我急叫道:“玉凤!”玉凤羞涩的将手拿开,眼睛闭上,浑身都羞得通红。我如蒙大赦,抱起那两条白嫩嫩的放在腰间,朝向“哦”我们两人同时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哦,好热”玉凤呻吟一声,使劲摇着头,头发披散,有几缕遮在她脸上,更显得动人,有一股野劲。
没两下,玉凤就不行了,发出一声尖叫,全没有平时温柔的样子,身子,不停抖动、紧缩,像小孩的小手一样握紧,却有一股凉气顺势而上,流进我的脐轮。我大喜,忙改换姿势,将她抱起。
然后盘膝坐下,让她坐到上面,搂着我,她已经没有了骨头,任我摆布,眼睛还迷迷朦朦的,“唔,不”她想跳起来,却被我死死按住“不”她死命捶打我的后背,想让我放手,“不”
她叫声更尖,身子后仰,头向后,向前挺,口大张,想喊却喊不出声来,停了几秒钟,身子软了下来,
我强忍住自己的火,不敢再放纵,否则她会受不了,阴气损失太多,极伤身的。虽说自己还没痛快,却已经达到目的,没想到玉凤这么不经弄,上次没这样呀,难道是因为我太过亢阳的原故?
我将玉凤放下,看着身下湿的一大片,忙从炕头柜里拿出两床被,给她铺一床,盖一床,虽说现在是中午,但已经是秋天,热气中带着凉,不小心防范,极可能受凉。
况且她现在正是最虚弱的时候。我光着身子下地,找了块毛巾,上炕掀开被,给她擦了全身的汗。
尤其是她的脸也红得不行,冷起脸来。我却已经不怕她,仍是肆无忌惮,她也没办法,这样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还好她没了力气,擦好后,我再用被子包住她,打开窗,透透气。
我躺在她身旁,将她搂在怀里,这时她已经对我没办法了,只好乖乖的任我摆布,她盖着被,只露出头,我将她额前的乱发理了理,亲了亲她的额头。
然后将手插入她的头发里,抚摸着她的头发。静静的,没有说话。这是我从书上学来的,完事后,女人需要安抚,需要关怀,这是很重要的,这能让女人感觉到对方的爱。
果然,玉凤安静下来,睡着了。睡得像一个小姑娘,带着甜甜的笑,我真想永远跟她在一起,能这样搂着她。
九舅在外面肯定有了女人,对玉凤也不会太好了,想到这里,我既有一丝高兴,又有一丝愤怒。胡思乱想了一阵,才想起要练功。我跑到姥姥屋里,在炕上趺坐,来炼化玉凤的阴气。
还不错,体内的阳气已被泄得差不多,再加上阴气的加入,更是不济,不知不觉中,两股气渐渐融合,化成一股精纯的气息,在三脉四轮中流转,轰轰然如雷鸣。
睁开眼时,面前是姥姥姥爷跟玉凤。看到他们的神情一愕,好像看到我醒了很吃惊一般。姥爷说话了:“子兴,你的眼睛很吓人,这么亮!”
我恍然,定是我刚刚收功,有些内气外溢,发之于外,自是眼睛精光暴闪。玉凤道:“爸,他会气功呢!”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我感觉玉凤的语调中有几丝异样,好像是媳妇在说丈夫一般。要是以前,她一定会说“子兴会气功。”而不会用那个“他”字,我心下暗喜。姥爷听了,歪着脖子,仔细的看我,笑道:“呵呵,咱外孙还是个会气功的高人呢,没看出来!”
姥姥听了,很不乐意,道:“你这个死老头子,没看到刚才子兴睁眼时那个吓人劲?你能吗?你也亮个给我看看?真是个老顽固!”姥爷马上闭上嘴了。
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女,看来老妈对老爸这么厉害不能怨她,遗传嘛,她做不得主。等吃完饭从九舅家出来,小狼与大黄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大黄在啃九舅家门口的树,小狼坐在门口正中央,虎视眈眈的看着来往的人,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一般。
我回到家,洗了个凉水澡,神清气爽,然后躺到炕上看书,那本红与黑还没看完,名着就是名着,不服不行,比起一般的小说,就是耐读。
平时读书,如果是小说,一天能读好几本,我读书的速度奇快,可能得益于自己的精神能高度集中,思维的速度快于常人吧。
一本书我会连续读上三遍,有些书第一遍很重要,它给你一些启发或灵感,类似于跟人见面的第一印相,是直接的,震撼式的东西。
有些书后两遍很重要,你得到是更多是自己发掘出的东西,有很多惊喜,也有很多恍然,精华之处,大多在这两遍之中,在这两遍中,你已经能保持一颗平静的心,不像第一遍时心情被书影响。
呵呵,一点小经验,但后来,我发现,我的这习惯简直奥妙无穷,是我成功的一大秘诀。红与黑的结局我已经知道,所以倒不急于看了,细嚼慢咽的,也是种享受。
现在天还有些热,不用盖被子,就将被铺在身下软扑扑的,躺在上面,虽说比九舅家的沙发差点,也很美了。
窗是朝南的,打开来,徐徐清风吹来,我湿湿的头发能感觉出风吹在发间的轻柔,真是爽呀。我悠闲的看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有人敲门。是小狼的叫声惊醒了我,我出去开门,门前站着三人。
一男两女,男的身材魁梧,浓眉大眼,很有威势,正是我的死党大牛。这小子现在进了高中,可是了不得了,村里历史上就没出几个高中生,大都在自己的小学没毕业就回家帮忙干活了,一句话,就是学校就是帮忙看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