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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万株杨柳属流莺。
男人之间的友谊其实很脆弱, 譬如顾寻川和洛万水。
本来说好的组建“对抗舅子小联盟”的,可是最近, 顾寻川却总有一种想要直接把洛万水那个糟心的玩意弄死, 一了百了的冲动。
原因无他, 自从那次尴尬的净室门口表白之后,李锦瑜就开始躲着洛万水。而她能够躲得开洛万水的地方, 无非只有皇后娘娘那里和妙妙这里。皇后娘娘倒是乐得看这些小儿女的笑话, 不过总是频繁出入宫闱也到底有些不像话。因此,有黑着脸的国师坐镇的妙妙这儿,就成了李锦瑜最好的避难所。
对于洛万水来说,第一他去一个不认识的别家小姐的院子就很不像话,第二他倒是不怕顾寻川, 可是张家的兄长们比李家的兄长们更妖魔化, 他并不愿意自寻不快。因此,李锦瑜躲到皇宫里去都能被洛万水截住,躲到张家反倒是让那人抓耳挠腮, 毫无办法。
虽然张家兄长们总是自欺欺人,不过顾寻川在张家的长辈这里已然过了明路, 这倒是事实。因此每日要牺牲和妙妙宝贵的相处时光——毕竟李锦瑜来的时候, 顾寻川虽然是李锦瑜名义上的表格,却终归总是要避开的,因此顾寻川还是心中有所不悦。
不想放任这种情况还是一直持续下去, 顾寻川第一次主动找了一下洛万水, 直言让他先讨好人家姑娘的家人, 这才是正理。很难想象在旁人面前都是面瘫着一张脸的国师大人是如何成为旁人的恋爱导师的。只是洛万水听了顾寻川的话之后顿时茅塞顿开,转了一个方向,开始先从李锦瑜的弟弟那里为突破口,渐渐的攻略李家人了。
李锦瑜的弟弟比她还要年幼两岁,十二岁的少年郎最是崇拜英雄,洛万水带他去了几次他练兵的地方,那李家的小儿郎再见到这位“洛大哥”的时候,就已然双眸亮晶晶的了。
那孩子和他家小鱼生的有五分相像,洛万水讨好起他来倒是并不觉得别扭了,称呼也很快就从“李六公子”变成了“六弟”——妻弟也是弟嘛,洛家的小将军脸皮奇厚,丝毫没有在意属下们一脸不忍直视的目光。
通过李家六郎,洛万水又渐渐认识了李家诸人。
李家老爷子看重的是洛家这么多年来保家卫国的功勋,他虽然是文人,可是对于那些戍边的将士们,李家老爷子始终都是敬重的。而李家的老太太喜欢洛万水的理由就更加简单粗暴了,这孩子生的浓眉大眼的,天生就是讨老人家欢心的面相。再加上洛万水混迹于军营这么多年,跟百样人学说百样话,很是懂得如何讨得老夫人的欢心。
可怜锦瑜小姑娘还千方百计的躲着洛万水,却不知道她家半数以上的人都被洛万水“收买”了。至若剩下的几人,都是不想自家妹妹嫁给一个武夫的,毕竟虽然如今大安无战事,但是陛下既然为洛万水赐封号“靖远”,日后有人犯边,洛万水责无旁贷。
战场上刀剑无眼不说,夫妻分离也是个大问题,所以对于这个一开始就坦言自己心悦李家四姑娘的洛万水,洛家的几位兄长心中还是留存了一个疑虑。
锦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洛万水这样的青年才俊,各家有适龄女儿的自然是要盯着一些的。可惜人家一早言明又倾心之人,于是各家也都熄了心思,专心开这人上蹿下跳的闹腾便是。
在这种日子的流转之中,沈梧州也终于走过了当年他家兄长上京的时候走过的路,先是乘船北上,继而又行了十天管路,这才抵达了锦城。
沈梧州没有来过锦城,却在祖辈父辈的口中听说过这里。他没有选择乘坐马车直接抵达兄长的宅邸,而是从宣和门而入,缓缓走过整座锦城。
如今已经是八月,虽然入了秋,但是寒意似乎只出现在锦城的清晨与晚上。沈梧州来的时候已然过了晌午时分,日头正烈,他一身文人打扮,足足六层罗衣,还戴玉冠,看起来并不轻薄凉快。
可是沈梧州这人仿佛自带三分故园水气,锦城的艳阳照在他的身上,却没有让他的鬓角染湿了半分。他的皮肤是江南才能涵养出来的白皙,乍一看仿若在阳光下反射出一层玉质的光辉。
沈梧州先去了沈家的老宅子看了看,当年沈家人南下,早已将老宅卖了出去。自家祖父对沈梧州说过,当年的老宅是卖给朝中旧友,他们家成员众多,需要扩建宅邸。沈家与之比邻而居,多年关系一直十分和睦,因此沈家当时的老太爷便做主,将老宅卖给了这位邻居。
沈梧州这不算是故地重游,他只是想看看,沈家当年断然抽身的,如今又心心念念想要回来的锦城,到底是何等模样。
如今“京兆沈氏”已然变成了“江南沈氏”,故乡已然成为他乡,沈梧州和沈自横这样江南出生的小辈,更是在科考与入朝为官之前从未来过锦城,沈梧州看着眼前陌生的一草一木,心中骤然有些复杂。
他很快找到了沈家旧址,如今的沈家的匾额已经被摘掉,沈家老宅也变成了别家的一处院落,组成了另一个人家的宅邸的一部分。
沈梧州在那家的正门之前停住,仰头看了看门上悬挂的匾额,他端详半晌,转而轻声的“咦”了一声。
正好此时张家六郎下朝归来,看见一个男子在自家门前停驻,口中似乎还惊疑出声,张家六郎走了过去,站在沈梧州后面说道:“兄台可有疑虑?”
张彦岳今日穿的是三品文官朝服,身上却并没有十分浓厚的官威,此刻他站在沈梧州的身后询问出声,沈梧州最先注意到的竟然是这个人,隔了数秒之后,他才注意到此人身上穿着的朝服。
三品官在锦城不少,可是如今沈梧州只是一介白衣,纵然走马上任也不过是七品中书舍人,因此他见到三品的官员是需要参拜的。
张彦岳没有躲开沈梧州的行礼,因为今日他穿的是朝服。对方拜的是他的朝服,所以张彦岳不能避开。
虚扶了一把沈梧州,张彦岳又一次问道:“方才我看这位兄台站在我家宅邸面前,似乎对我家这块牌匾有些好奇,可是兄台对此有所疑虑?”
沈梧州站直了身子,神色不卑不亢,面上却当真带出了积分好奇。他对张彦岳道:“大人请见谅,实在是学生路过此处,看见贵府匾额之上的字虽别有风骨,也凌然大气,只是这张府的府字似有些虚浮,仿若书写匾额之人腕底力道用尽。贵府满门清贵,缘何……”用这样带有“瑕疵”的匾额?
张府的匾额上面的“张府”这两个字,乍一看笔走龙蛇,风骨凌然,但是却也只能糊弄一下外行人。稍通文墨之人都能看得出来,张府这匾额上的字后继无力,其实是留有重大的瑕疵的。
可是张家人对此毫不介意,取了最好的木头制成了此匾,高高兴兴的挂了上去,锦城之中自然也就少有人去触他们霉头,询问他们缘何如此。也唯有沈梧州初来乍到,不知张家诸事,这才会贸然有此一问。
锦城中人却不知道,如此正是中了张家人,特别是张家兄长们的下怀——他们很早以前就想要把这件说!出!来!炫!耀!了!好!不!好!
张彦岳投给了沈梧州一个让他莫名的“你小子有眼光”的目光,而后压抑着自己眼角眉梢的得意,对沈梧州说道:“三年之前锦城地动,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人员伤亡,不过却将我们张家的匾额震得掉落了下来,当时锦城中的亲朋故友都认为如此不祥,是以非得找一个有大福气之人帮我们张家重写匾额,这才算是了却此劫。”
沈梧州一脸好奇:“那是哪位大福气之人呢?”
张彦岳嘴角的弧度都变得温柔,他仰头看着这块匾额,对沈梧州道:“听这位小兄弟的口音不似锦城中人,那不知小兄弟听说过锦鸾郡主否?”言语之中,张彦岳对沈梧州的称呼已经从方才的“兄台”变成了更为亲近的“小兄弟”。
沈梧州面上闪过一丝了然,道:“原来这匾额是那位身负祥瑞的小郡主所书。”说完沈梧州的脸上又是十分纯粹而真诚的赞赏,他对张彦岳道:“郡主年幼,三年之前便有此笔力,想必如今更是在笔墨之道上有所小成。”
“那是自然,我家妙妙旁的不说,这一手字绝对是不输男儿的。”张彦岳的得意已然掩藏不住,竟是比被夸赞的人是自己更加得意。
他对沈梧州的印象很好,和沈自横的些许芥蒂也在这十年之中渐渐消磨,所以知道沈梧州乃是沈自横亲弟,此番前来是来沈宅旧址缅怀,张彦岳便邀请了沈梧州过府,顺道以故人后裔的身份拜会一下他家老爷子。
八月湖水渐凉,妙妙的院子中的水榭换上了有些厚实的帷幔,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毛绒毯子,顾寻川坐在上面,而妙妙则懒洋洋的趴在顾寻川的膝上。
妙妙的手指拨弄着球球,引逗着球球伸出粉红色的舌尖舔她手指上的鱼泥,顾寻川垂眸,伸出手指插|入小姑娘顺滑的头发,将她已然松散的发髻索性拆开。
球球可怜兮兮的看了一眼白泽大人,它总觉得,自己舔妙妙手指的时候,白泽大人望向它的目光实在是太过危险了。十分想冲着白泽大人露出腹部强调一下自己是母的,不过……白泽大人恐怕是公的吧QAQ
洪荒之中异性的双方,一方冲着另一方露出肚皮就算求|爱了,球球又不想作死,所以是断然不敢对顾寻川做出这样动作的。
呜咽了一声,球球躲在了小姑娘的手心里。如今它的体态很小,妙妙的两只手合拢就能将它完全盖起来,种族限制,恐怕它日后也不会长大了。球球曾经嫌弃过自己体型的弱小,这会儿却是觉得它这般大小刚刚好。
这个时候,曼青从外面走进了水榭,看见水榭中的两人,她的脸上没有丝毫异色。曼青对顾寻川微微福身,而后对她家小姐道:“小姐,沈自横沈大人的弟弟上门拜访,沈家这位二公子希望能见您墨宝一见,大老爷让奴婢过来问问您,若是您同意,奴婢便将那些字画抱到前厅去。”
妙妙一愣,不过大安并不限制女子文墨,所以她点了点头,同意了此事。
顾寻川抚摸妙妙长发的手却是一顿,继而微微皱起了眉。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