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第91章

竹子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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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无法吸取能量,莫拉顿时兴致缺缺。

    其实也行,毕竟是一件能量等级比它不知高出多少倍的法器。给她拿着防身,自己以后仅在关键时刻给她输送能量就好。

    想罢,莫拉不再关注她这边,到结界壁那边瞧瞧灵植的情况,然后进入睡眠。

    与此同时,仍在清川的桑月捧起那颗水晶球照月光。

    认主之后,它灵力内蕴,那股澄透的幽蓝光芒已经消失。目前在她眼里,它也只是一颗平平无奇的水晶球。

    说是兵器,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她无用武之地,把它束之高阁又太浪费。

    它叫碧水如意,无须咒语就能随心化形。这让她想起儿时看过的一部动画片,里边就有一句咒语:

    “如意如意,随我心意……”

    装模作样地把水晶球捧到面前,闭上眼,态度虔诚地念出意愿:

    “我要灵界的引气入体修行法诀。”

    许完愿,还有意期待了一下下。

    心情愉悦,忍不住自娱自乐一番后睁开眼,准备把它当作瑜珈球修习一遍自创的炼气功法。谁知她嘴角的笑意未止,便察觉碧水里边有灵气涌动的迹象。

    唔?

    尚未来得及反应,倏忽间,一簇金光从水晶球里喷射而出。毫无防备的桑月被吓得双手一松,身子往后一仰。

    当她定下神时,看到那簇小小金光不停地上下轮转,不禁愕然地凑近一瞧。

    “星云洲,入门法诀——”

    等看清楚后边的金字,桑月惊得合不拢嘴:这,这还是偷家必备的神器啊!

    ……

    初八一大早,兰秋晨的同学带着助手依约前来。两人各开一辆小货车,把所需的材料、家具和器皿等全部拉来了。

    “阿晨,朋友一场你老实交代,这里到底是你老板的,还是你就是老板?”她朋友莫秋林一脸羡慕地环顾四周,打趣道,“放心,我保证不跟任何人讲。”

    “我要是老板更不能跟你讲,钱多啊我。”兰秋晨呛道。

    “啧,老皇历了,不要总提嘛。”每次见面总要被她日常催债,莫秋林已经习惯了。

    “这谁啊?信得过吗?”兰秋晨瞅瞅他那正在卸货的助手,低声问。

    “放心,他是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座山是哪里,我也没告诉他要到兰溪村。”更更重要的是,这位助手仅是帮忙运送建材,不用进屋帮忙。

    死党所在的山头是哪里,老板是谁,身为本地人的他自然一清二楚。

    宁可多花两天时间,也不能出半点岔子。

    那就好,兰秋晨听罢放了心,然后上前帮忙一起卸货。她现在力气大,这点体力活不在话下。卸完货,那位助手就开着自己那辆车走了。

    没有助手不打紧,由兰秋晨顶上就行。

    以前她开店的时候,店内的装修也是找莫秋林。当时他没钱雇员工,是她给他打下手。一些简单的操作一学就会,用不着陌生人在侧,扰得人心里不安。

    既是老同学,中午饭肯定不能让他到外边吃。

    重点是外边没地方吃饭,须回镇上,要么到即将回到镇上的路段有间便利店。民宿那边就不麻烦了,人家是民宿,住店才有饭吃。

    至少目前是这样,兰溪村毕竟不是旅游景点,除了小天后有一栋房产在之外,没有其他卖点。      游人不多,单独开一家餐厅不划算。

    所以,按本地习惯,请人上门做工要负责中午这顿饭,兰秋晨就地取材了。到菜园里摘点菜,库房有腊肉,冰箱有自制的午餐肉和鸡蛋,够做一顿饭了。

    “难怪你非要留在村里不肯出去,瞧瞧这菜,这肉,还有这满山的菌子任你采。”莫秋林边吃边叹,“换作是我我也不愿出去,外边太累了。”

    有本事的人住在山里多好啊,耳根清净,没那么多的生活压力。

    要不是他早早娶妻生子,他早就随爸妈回乡下过逍遥日子去,权当提前过上养老的日子。

    “你是现在累,”兰秋晨不以为然道,“再过几年你儿孙满堂,就该轮到我羡慕了。”

    “唉,最大的刚上小学,不知道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啧,瞎说什么呢?”兰秋晨不爱听他说晦气话,“我钱还在你兜里没还呢。”

    “要说这世上最怕我死的,大概就是你了。”

    “这不废话吗?”

    银行是他最大的债主,其次就是她了。他欠银行百多万,但有房产低押,不亏。亏的是她,十几万除了一张借据,就剩他这条命最有保障。

    他若有万一,那点钱拿不回来不说,指不定自己还得帮他养孩子。

    话说,她眼光咋辣么差咧?交了这么一个损友。吐槽归吐槽,越想越操心的兰秋晨趁他开始忙活的时候,到菜地里摘了好几样新鲜蔬菜捆了扔到他车上。

    有药渣的滋养,这座山里的菜和果林四季常青,从来没有短缺的时候。

    这正是莫秋林最羡慕的,他虽是乡下孩子,整日里除了读书就没下过地。一般常识他不晓得,只知道有些地方冬日菜地荒芜,有些地方的蔬菜依旧翠绿。

    他以为兰溪村就是后者,对着车上这堆嫩绿的蔬菜笑得合不拢嘴,朝老同学连连合掌道谢,这才开车离去。

    一间工作室而已,两天就搞定了。

    而且最后那天,莫秋林用了大半天的工夫帮兰秋晨把林子里的鸡棚重新修葺一番。没办法,菜给得太多了,就这么走了不好意思,修鸡棚不过举手之劳。

    不仅鸡棚,两人把整栋桑宅检查一遍,看看哪里的灯、水龙头要换了,哪里的螺丝松了,一并换新的。

    包括地里的灌溉系统,挨个检查。

    住在山里出去一趟不容易,趁他在,赶紧把该修的修,该换的换一遍。得知她要养蜂,还给她留了一位熟人的联络方式,就这样一直忙到近傍晚才离开。

    送走老同学,兰秋晨回屋里开始煮自己的晚餐。

    昨天晚上,偶像并没出来,不知还健在否?当然,有莫拉在旁边监督,那颗球应该不会出岔子,否则它早就出来喊人了。

    虽然喊她也没用,她只是个抱大腿的。

    本以为今晚和昨晚一样平平无奇,显然她错了。刚做好饭,捧着碗到客厅准备开电视时,电话来了。

    拿过手机一瞧,噫?!屠夫?!

    一想到对方是首位断肢的试药患者,兰秋晨忙不迭地把碗放到茶几上,心里一阵惶恐不安,双手微微发抖地接听,颤着音: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