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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珍十四岁及笄十五岁嫁人,当年就有了个儿子。
不管是她还是比她大两岁的丈夫,对儿子宠爱至极,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跌了。
这个年代的人,因为结婚较早,父母都没咋发育完整,生的孩子自然不少先天不足。
更何况像天花之类,一沾染上就是绝症,婴幼儿死亡率较大。
儿子到了四岁的时候,突然之间有了怪病,浑身发热,后来身上起小红点,那些红斑溃烂发炎化脓。
看着孩子一天天衰弱,她和丈夫心里焦急没有任何办法,做京官的公公都专程请了京里出名的医生来看。
终于,孩子在四岁又七十一天,在自己的怀里停止了呼吸。
她抱着小名宝儿的孩子哭了两天两夜,最后都昏过去了。
醒来以后,她在床上,沾染了脓血的衣服被下人们全部用火烧了,那是京里来的医生叮嘱过的,必须处理干净。
屋里屋外,池塘边,亭子里,到处都没有了孩子的气息。
她到处找啊,闹啊,刚开始丈夫还细心安慰。后来叫人把她关起来,一关就是半年。
放出来的时候,丈夫有了个小妾,再过一年,小妾的孩子出生了,也是一个儿子。
正在小妾谋求着让丈夫休妻想趁机上位的那段时间,公公在洛阳闹市区被腰斩,家里的人被人全部抓起来。
平日里骄横的小妾,看到其儿子被差人掼在地上,疯了一样冲上去。
旁边一把大刀砍过来,脸只剩下半边,兀自在抽泣。
丈夫家的人再也没见着,她被人送到荆州,成为一名官奴婢。
日子一天天过去,刁珍也认命了,直到有一天,燕赵风味需要几个稳重的女侍。
因为丧子之痛和后来一连串的打击,她从不多说话,这样就给人一种稳重的感觉,很顺利没有什么人竞争顺利上岗。
在燕赵风味,她体味到与过去不一样的生活,每天在波涛阁里,伺候着达官贵人。
以前,她在夫家的时候也隐约听过这地方,到了之后才发现背景深不可测。
任何客人在燕赵风味,看上了女侍,必须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才可以做男女之间的事情。
刁珍亲眼见过一个看上去风、流倜傥的士子,相中了一个不到十二岁的女侍。
从没想过,燕赵风味的人这么厉害,上来几个人,三下五除二把那人打倒在地,不久之后官差就到了,把那一屋子人全带走。
毕竟都在江陵城,郡尉还是把人放了出来,再以后那批士子还来过,简直目不斜视。
昨天看到黄旭的第一眼,刁珍的心就被融化了。
两年多过去,她对儿子的样子都有些模糊。
小胳膊小腿儿,身上白白嫩嫩的,多像自己的宝儿。
接到任务的刁珍欣喜若狂,马上就把孩子带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坐在床边,她越看越喜欢,趁着孩子熟睡,量好了尺寸,跑去给孩子添置了衣服。
燕赵风味每月除了给官衙钱,还给了每一位男侍女侍一些钱。有时候大方的客人还有赏钱。
几个月下来,差不多有五金,她从没花过,也没地方花去。
昨天下午裁缝店本来说过十天才能把衣服做好,她直接把所有的钱全部给了。
不到半个时辰,新衣服就拿到手上。
回到宿舍,旭儿还在酣睡,她小心翼翼地睡在孩子边上,深怕压着。
左手把他搂在怀里,她忍不住在孩子的额头一阵猛亲。
上天把宝儿收去了,又给自己送来一个孩子。
昨晚旭儿的父亲喝得满身酒气到了房间,她很害怕,不是怕被男人怎么了,而是怕他把孩子带走。
天可怜见,那男人咕哝了几句就走了。
今天早上,看到大家嘴里的三公子,随口几句话,今后就可以继续和孩子在一起。
那一刻,刁珍简直幸福得晕了过去。
后来柜台上给自己补的衣服钱,直接给了十金,别人艳羡的目光,她也没在意。
八岁的黄旭很瘦抱在身上一点都不沉,刁珍想带着孩子到处看看。
“宝儿,这个你喜欢吗?”街上有人在卖粽子,她随口问道。
“喜欢!”旭儿乖巧地回答:“大姐姐,你为什么要叫我宝儿?”
“那你喜欢吗?”刁珍一愣,反问了一句,赶紧说:“你不喜欢我就不这么叫了。”
“喜欢!”黄旭依恋地趴在她怀里打了个呵欠。
“宝儿,你是不是困了?”刁珍关切地摸了摸孩子的头皮:“困了我就带你回去休息。”
“不!”黄旭的精神不太好,懒得说话。
不过,在他仅有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想多看看。
就这样,刁珍带着孩子一路逛,看到什么买什么。旭儿早上吃得好吃得饱,自然不想吃。
他只是习惯性地随口回答,怕否定了就伤害这个大姐姐的心。
江陵城不是一个全封闭的城市,除了一般城市的构件,还有一个繁忙的港口。
离港口不远,一座很大的亭子,有三丈见方,叫合江亭。
江水和沔水,在合江亭前面不远处交汇,两边的水色不一样,江水要混一些,沔水都是很清澈的。
江风徐来,在亭子里还有些凉意。
合该有事,郡尉张泉的一个从侄张玉,前些天来了江陵。
他的父亲与张温的父亲是叔伯兄弟,两边还比较亲。
当年张温能当上官,张玉那一支人可是出了大力气的,四百万钱他们拿了三百万。
尽管这个从侄文不成武不就,张温还是想着能给他一条稳妥的官路,准备让他在三弟这里先做做看,要是可以就到京里去。
做官,并不需要你有多高的文采,也不需要你有多厉害的武功,只要学会和人打交道,搞好同事间的关系就成。
大伯父是司空,三伯父是郡尉,而自己马上就要在这座城市里做官。
当然不是做官,得从小吏做起,张玉眼里觉得就是做官。
张泉的儿子张允经过几天的接触,不敢把从弟带到官二代富二代中间,这家伙纯粹就是糊不上墙的烂泥,带去是丢脸。
张玉看不出来,整天在下人的引导下,到处乱窜。
今天刚到合江亭,就看到一个官奴带着孩子走了过来。
官奴的额头上有个很明显的刺青,一辈子都不能去掉。
他一下子来了兴趣,官奴而已,又不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关键是这官奴长得挺好看。
“那个女子,说你呢!”张玉高声吆喝:“过来伺候本少爷。”
做坏人不需要学习,张府下人马上就在一旁作威作福:“这是郡尉张老爷的侄子。”
“嘿嘿,小娘子,要是你伺候得少爷开心,马上就给你出籍。”
给我出籍?听到那俩人在那里自说自话,刁珍不屑一顾,今天早上三公子已经吩咐过,需要你吗?
她理都不理,抱着旭儿扭头就走。
什么?一个官奴还敢不给自己面子?
张玉火冒三丈:“你给老子站住,站住!”
眼看刁珍走得越来越快,他和下人就在后面追。
女性本身体力就没男性好,何况她一直抱着孩子?到亭子去也是因为手酸想把孩子放下来歇一会儿。
终于,到了城里就被追上。
“你一个官奴,还敢逃跑?”张玉怒不可遏:“张财,给我打她,狠狠地打。”
“少爷,那还有一个孩子呢!”张财有些担心。
“官奴的孩子一样是罪人,”张玉怒喝道:“你怕什么?打死了本少爷担着!”
刁珍累得头昏眼花,上气不接下气。
听说要打孩子,赶紧把旭儿护在胸前:“不要打我的宝儿,我是燕赵风味的。”
可张财那管这么多,过来就一阵拳打脚踢。
他也在心里发狠,把你打服了,不就从了玉少爷吗?
刁珍趴在孩子身上,下面的黄旭吓得哇哇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