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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老布兹父辈开始,他们就是埃德蒙家族买来的世代奴隶。
比起其他衣不蔽体的农奴,老布兹自认为要幸福一些,他起码有半件破棉衣,还有一位同样是农奴的老婆,只不过六天前,小埃德蒙老爷喝醉了酒,用石头砸烂了她脑袋。
万幸的是,他还有一位女儿,身份与他一样,生来即是农奴。
正午当头,田野上出现了泾渭分明的一幕,一边是贵族的土地,一边是新法律后分配出去的土地,前者土地上的农奴无精打采,暮气沉沉,另一边的人们精神抖擞,干劲满满。
瘦成皮包骨的老布兹放下锄头,摸了摸怀里藏着的半个鸡蛋,干巴巴的嘴咧起了满足的笑容,旋即又捂得更严实了些,生怕让别人发现。
这半个鸡蛋是他从马槽里偷偷抓出来的,如果被埃德蒙老爷知道,老爷一定会剁了他的手!
尖猴脸的毛鼠一边锄地,眼睛一边滴溜溜的瞄着老布兹,伸手就要拽他的胳膊。
“喂,老布兹,你捂个屁的肚子。”
“滚!”老布兹眼睛一瞪,一锄头挥过去,吓得毛鼠连连后退。
毛鼠那混蛋小子脑子鬼得很,得注意着他点,等女儿给老爷浇完花,回来找我,就赶紧让她吃进肚子里。
毛鼠咽了口吐沫,看到老布兹是真急了,顿时熄了玩闹的心思。
他懒懒散散拾起锄头,一边锄地一边问道:“洛克去哪了,为什么没看到他。”
“死了,今天清晨死的。”
“哦,怎么死的。”
“小埃德蒙老爷把十斤沉的石帽盖在他脑袋上,侍卫们用棒骨挤压他眼睛两边,一点一点把他的眼睛挤出来,又用剜刀割下来,没人管他,流血太多死的。”
“啧啧,那可真是不幸。”
“唉,小埃德蒙老爷最近脾气越来越暴躁,下一个不幸的人又会是谁......”
“是啊。”毛鼠放下锄头,转头看向另一边农田上,脸上洋溢着笑容的农奴们,眼神越来越复杂。
为什么大家都是农奴,他们能获得自己的土地,而我们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埃德蒙老爷那时没有随大多数贵族一起离开西陲镇。
为什么广场演讲过后,其他贵族都一转性子突然变得善良起来,不再肆意惩罚农奴,唯独只有我们的贵族老爷,却变得更加暴躁,每天喝得伶仃大醉,虐待我们取乐。
为什么...凭什么......
毛鼠慢慢咬紧了牙,越是去想,就越是感到浓浓的愤怒,不甘心,正当他心里渐渐升起一个恐怖念头时,眼角余光注意到了一位幼小的身影。
“老布兹,你女儿来了。”
老布兹动作一滞,扭头看去,咧起大大的笑容,朝女儿招手。
“快过来,看看爸爸给你拿来了什——”
老布兹的话突然戛然而止,呆呆望着女儿怀里的东西,手中的锄头砰得一下子掉在地上。
他僵硬的一点一点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的走到女儿身边,望着女儿怀里的两只小小断掌,嘴唇颤抖个不停。
“我不小心打碎了花盆。”她低着头,伤口断面还不停流出血,脸色越来越苍白。
“爸爸,我可能要死了。”
她语气平静,小小的眼睛里并没有对死亡的恐惧,而是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
对于农奴而言,失去了双手,就等于失去了生命。
老布兹哆哆嗦嗦的捧起女儿的断掌,吧嗒,吧嗒,两行泪珠顺着老布兹面似靴皮的苍老面庞,一滴一滴滴落在女儿断掌上。
农奴们就站在一旁,他们面无表情的脸上显是那么冷漠,而冷漠的背后是司空见惯,是无能无力,是爱莫能助。
那一天,没人知道老布兹陪着女儿坐了多久,没人知道他低垂的脑袋又在思考着什么,只知道当天夜晚,他们清点农具时少了一把镰刀,还有毛鼠神秘失踪,有人曾说,看到毛鼠混进了其他贵族的庄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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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华的宴会厅。
埃德蒙坐在摆满食物的长桌上方,他在西陲镇的贵族老朋友们分坐两边。
埃德蒙端起银酒杯,沉声说道:“诸位,这次宴请你们做客而至,是有件大事要与亲爱的老朋友们商议。”
“想必大家都已清楚,那个混蛋王子已经抛弃了我们,彻底倒向了那些低贱农奴,我们投进行宫的书信,从没有一次得到过认真回复。”
“以埃德蒙家族的荣誉起誓,我敢保证,用不了多久,那个混蛋王子就会磨亮利刃,拿我们开刀!”
“而我们难道要坐在家里等待,等着那柄刀砍在脖颈上吗!......在座的各位都是可以信任的人,请大家不必担心,尽可以畅所欲言。”
一位卷发贵族忧虑说道:“我们的私兵数目太少了,就算全部凑起来,也只有一百二十位。”
一位贵族愤怒道:“早在之前,我就告诉你们先下手为强,可你们一个个竟然听信那个脑子进了粪便的老糊涂的鬼话,迟迟不肯下定决心,现在终于知道后悔了?已经晚了!”
另一位贵族叹了口气:“我建议迁离西陲镇,大家找一个富庶的地方,一起迁居到那里,也好互相关照。最近手底下的农奴越来越躁动,不听话,他们竟然一个个想要土地?他们疯了吗?简直是荒唐!”
正在此时,埃德蒙的管家忽然火急火燎的冲进宴会厅。
“不好了!有农奴袭杀了埃德蒙少爷!”
埃德蒙表情巨变,砰得拍案而起,瞪大了眼睛问道:“你说什么!”
管家吓得身体直打哆嗦:“他偷了一把镰刀,趁少爷正在惩罚不听话的农奴时,突然从背后偷袭,割开了少爷的喉咙。”
宴会厅里的贵族们瞠目结舌,纷纷怜悯的望向老埃德蒙,老埃德蒙身患隐疾,这下子,埃德蒙家族恐怕要绝后了。
然而他们还没唏嘘一会,却见自家的仆人,突然一个接一个慌慌张张的跑进宴会大厅。
“老爷,农奴都疯了!他们一个个拿起镰刀和锤子,冲进庄园,要求获得土地。”
“老爷,我们的农奴也疯了!一个不知哪来的家伙,四处大喊‘王子殿下支持他们的诉求’。”
“老爷......”
乱糟糟的宴会厅,一个接一个的噩耗不断传来,诸位贵族瞬间面如死灰。
四王子动手了!他竟然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难道有人走露了消息?
局面乱成一团糟的时刻,埃德蒙深吸了一口气:“大家冷静!”
“现在尚未成定局,我们只要能想办法杀死这一切的主谋,西泽.阿拉索,事情就还有转机!”
“可西陲镇的士兵数量是我们的三倍啊!我们拿什么打,现在快逃吧,再不跑就晚了!”一位贵族焦虑道。
“我们数量上处于劣势,不代表我们毫无抵抗能力,”埃德蒙沉着脸,“他们从奴隶中征召的新兵,一个个瘦的跟骨头似的,而且还只训练了十几天,能形成什么战斗力,看似数量多,其实不堪一击。
“而我们的私兵,身强体壮,体格高大,经验深厚,以一敌三绝对不是问题!”
“唯一的麻烦,只有西泽.阿拉索带回来的那一百五十位老兵,但现在,已经有三十位老兵跟随商队出发,剩下的那些人,数量不过与我们相当,我们尚能一战!”
埃德蒙点明白这事实,众人一下子恍然醒悟,纷纷平息下内心的慌乱,慢慢了冷静下来。
埃德蒙望着还在犹豫的众人,沉声道:“诸位,我们已经别无选择。”
稍会,一位贵族咬了咬牙。
“我做了!怎么都是死,不如现在拼一把,就算四王子不杀我们,难道那些农奴会放过我们吗?我们确实已经别无选择。”
有人开出头,剩下的人也纷纷表态,决定集中力量赌上这么一次,只要四王子一死,失去主心骨的农奴们将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他们大可以继续过以往的痛快日子;而输了?至少比伸长脖子坐着等死要好!
埃德蒙站出来作为主心骨,迅速指挥道:
“老伙计,你派人正面佯攻,吸引西陲镇的大部队注意力,但千万不要与他们短兵相接,想尽一切办法拖住他们。”
“老秃鹫,你的人去放火,吸引分散他们的兵力。”
“我的老对手,你派人故意抓住几个纵火者,把他们押到西泽.阿拉索面前,只要一接近西泽.阿拉索,立马寻找机会刺杀他。”
“他们肯定想不到,帮他们亲手抓到纵火者的人,竟然会是我们的刺客。”
一位贵族突然问道:“还有北境联盟来的使节团呢?那位银发的大使先生,看起来很不简单。”
埃德蒙慢慢阴下脸,缓声道:“只要西泽.阿拉索一死,立即派人四处宣扬,我们代表西陲镇归顺北境联盟,双手把西陲郡奉给北境联盟。”
“这等为国家开疆拓土的伟大功劳,没有一位政客会傻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