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马超携母投金城

冥九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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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近半个月左右,训鹰养犬的事一切顺利。

    韩府后花园很大,有足够的空间驱鹰逐狗。有了四只金雕与十条小犬,一贯冷清的院落也热闹起来。最开心的还是赵雨跟任秀儿,两个丫头哪里见过如此这阵势,而她们也很快的跟敖犬们打成一片。

    韩炜坐在亭中喝着凉茶,看着赵雨跟任秀儿跟敖犬们追逐嬉戏,心中很惬意。他最喜欢十犬其中的苍猊,这家伙是西域纯种,换句话说这就是后世所谓的藏獒。猊便是狻猊,又称金猊、灵猊。狻猊本是狮子的别名。传说中龙生九子之一,形如狮,喜烟好坐,所以形象一般出现在香炉上,随之吞烟吐雾。而苍猊,寓意便是青黑色的龙狮。苍,青黑,多用于龙。

    而苍猊极其高傲,跟其他小犬不同,绝不会放下身份跟二女嬉戏玩耍,任她们怎么引逗,也只是抬头看看。久而久之,二女就觉得苍猊无趣,不再理睬它。其他九条都跟赵雨跟任秀儿极为亲昵,而苍猊却只听韩炜的话,它卧在亭中,依偎在韩炜脚下打盹,时不时被什么动静惊扰,便警醒的睁开眼睛,四处观望。韩炜俯身摸了摸苍猊的头,它这才又安心的埋头大睡。

    不光如此,就连平时韩狼训练它们,它也不去,除非韩炜发话。而训练结束,他们便可自由撒欢。喂食也是如此,只认韩炜,这也让韩炜每天多了一个日常。这一切,也可看出獒犬是多么的忠诚。

    韩落驯鹰,就不这么轻松了,每天喂食、活动等所有的一切,都很讲究。喂食,就要把肉剁碎。活动,还要时刻看着它们,爪子上绑着冗长的线绳,让它们尽情飞翔。而随着雏鹰逐渐成长,喂食的肉也要切成长条,并且还要用同样的肉。这要看第一次喂的什么,从龟兹鹰把式那里得知,这四只雏鹰只吃兔肉,因为猎户繁多,所以兔肉也便宜。总之,兔肉不但金雕爱吃,还便宜,物超所值。

    韩炜自然也没有玩物丧志,对湟中义从的管理,也是加大力度。军容军纪,演武操练都督促赵云、杨驹不能懈怠。半个月下来,湟中义从整体有了质的飞跃。练兵宗旨也很简单,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所有人必须遵从风林火山的四字要旨。韩炜还让人以这四个字雕琢了一批精美的金牌,日后也可以根据十三部义从们立功的情况,区别发放。当然,想得到金牌是十分不易的,所立之功必须有深远的意义。

    赵云也提出了实战训练的计划,韩炜自然应允。练手对象,自然是流窜在郡内破羌、临羌两县北宫伯玉的曲部。因为此时,韩遂跟马腾已经成功将边章囚禁,杀了不服的诸羌小王,唯一可惜的是北宫伯玉杀出重围,逃跑了。一时间,金城郡中肆虐的羌胡骑兵都收敛了不少,因为一旦碰上赵云所率领的湟中义从,那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金城百姓对九曲公子这个名号也是有口皆碑,称赞韩炜是保卫家园的英雄。

    一日,韩炜正在给苍猊喂食,任清风跑来禀报,说梁兴有事求见。

    韩炜也没抬头,一边抚摸大快朵颐的苍猊,一边说道:“让他进来吧。”

    少时,梁兴匆匆来到花园小亭,拱手施礼说道:“公子,寿成将军的家眷到了,这是主公给你的手书。”

    韩炜边看书信,边问:“来了几日了?”当他看到信中提及马超,心中不由得激动万分,跟得知要跟赵云相遇一般。只是这一次,他并没有初遇赵云的那种兴奋感强烈。

    “两日了。公子昨日征讨羌胡方归,我想让你歇息一日。所以今日才来通禀。”梁兴恭敬说道。

    韩炜放下书信,对梁兴说道:“多谢梁叔挂怀。你把他们安置在哪了?”

    梁兴答道:“一行多人,安置在了郡衙驿馆。”

    “父亲手书言道,让他们入住府里,也好让我跟超弟多亲多近。我这就跟去驿馆迎接他们前来。梁叔先行一步,告诉姨娘跟超弟,让他们稍候。”韩炜说着,就往自己卧房而去。

    梁兴躬身退走,出了韩府。而苍猊此时也吃完了一盆肉,抬起头见主人走远,也是飞奔追赶。

    明月见韩炜行色匆匆回来,即刻上前施礼:“公子,是否要出门?”

    “月娘,你还这么多礼。”韩炜径直进了卧房,明月紧随其后,麻利的找齐了韩炜应用穿戴之物。

    韩炜也是等着更衣,突然看到了黑色公子氅,遂说道:“月娘,给我换件华丽的袍子。”

    明月点点头,熟练的找出了一件锦缎大氅,走金丝,嵌银线,勾勒出九曲黄河,看起来极具风度。这是韩遂送给韩炜的,花费了大价钱让暹罗巧匠所制。这也是韩炜如今最华丽的行头。

    月娘为韩炜穿好以后,而后笑问:“怎么,公子如今不喜着黑色了?”

    “不瞒月娘说,今日要去见客人,他可是有锦公子之称呢!我可不能被比下去。”韩炜想起马超,有些不自信。那锦马超之称可不是浪得虚名。

    “那是自然,我家公子怎么会被轻易比下去。”月娘鼓励道。

    韩炜跨步出了房门,又回头说道:“月娘,把西跨院收拾出来,然后通知后厨,今晚丰盛一些。”

    明月点了点头,便马上安置去了。她知道,这回来得客人可能要久居韩府,而且身份应该不会太低。因为西跨院原来是韩遂夫人所居,搬走以后,韩炜便让封了起来,不许任何人居住。

    韩炜来到府门前,任清风已经给墨狮子套好了辔头马鞍,又洗刷了一遍,整理好了鬃毛,看上去如墨一般,乌黑发亮。而此时,韩炜听到身后一阵犬吠,低头一看是苍猊。苍猊眼巴巴的看着韩炜,不想被独自留下。韩炜蹲下抚摸了苍猊一番,说道:“乖乖的等我回来。”苍猊叫了两声,竟然听话的回去了。

    韩炜这才搬鞍认镫上了墨狮子,绝尘而去,直奔郡衙。墨狮子飞快,转眼间便到了驿馆。驿馆前的侍从,虽然没见过韩炜,但他们可认识墨狮子。即刻躬身施礼,一个接过墨狮子马缰,一个引领韩炜径直进了驿馆。

    驿馆正堂,只见梁兴正在跟马超母子寒暄客道,韩炜三步并作,来至马超母亲身前,单膝跪地,恭声说道:“侄儿九曲,见过姨娘。”

    马腾之妻虽是羌女,但怎么说也是一族的公主。况且嫁与马腾多年,汉人的礼仪她自然知晓。这羌族公主名叫滕丽,是白马羌王滕子驹的妹妹。出落的自然也是不凡,别看刚过三十,可风姿依旧。这种风韵自是一种野性之美,可在汉人眼中这种美并不赏心悦目,认为羌女有失体统。可这种观点却影响不了韩炜,美就是美,只是风格不同罢了。自然是笑盈盈的搀扶韩炜起身,说道:“贤侄快快请起,这一路上九曲公子的名头可是如雷贯耳。”

    “姨娘过奖了,不过是浪得虚名。”韩炜谦虚道。

    滕丽给韩炜介绍道:“这是你超弟、岱弟。此时护送我前来榆中,你们兄弟相逢,自然要多亲多近。”

    马超、马岱也颇有规矩,立即给韩炜行礼,齐声道:“兄长在上,受弟一拜。”

    韩炜即刻搀起二人,笑道:“二位贤弟,想煞为兄了。不必多礼,到了此处便是到家了。”

    看着马超,韩炜心中感慨道:果然是锦公子马超,名副其实!

    一张脸庞宛若无暇的白玉,双目烁烁放光,好像那天际划过的流星。这种眼神配上这尊容,感觉就像看人一眼,彷佛被看之人多年的夙愿就此实现一般。鼻梁挺拔如俊秀的高山,唇红齿白,声音极富磁性。美男子,绝对的美男子。如果说赵云的长相风靡万千女子,那马超这模样便是男女都会为之动容。

    再看马超装束,头戴玉面狮子盔,身穿鱼鳞锁子铠,外罩金玉锦袍,腰间扎着狮子吞兽的玉带,悬挂一口宝剑,看那剑鞘也是镶金嵌玉,定是罕见的宝兵刃,雪白色的裤子上绣祥云瑞霭,足蹬一双金丝厚底的长靴。

    马超字孟起,西凉锦公子。俊秀似锦,正当如此!

    这韩炜再一看马岱,这跟马超根本没有可比性。那就是真的应了那句话:寒鸦比凤凰,驽马比麒麟。马岱虽然长相仪容不如马超,但也分跟谁比。跟马超比不了,可跟湟中义从一比,不知道俊俏多少倍。他也是顶盔掼甲,按剑耸立,举手投足之间都显得极其稳重,自然也是雄赳赳一员少年骁将。

    韩炜此时心中比吃了蜜还甜,说不出的美。一时间马超、马岱都站在了面前,而且他不是在做梦。

    马超见韩炜丝毫没有少年英雄的架子,心中也就释怀了。对韩炜有着极好的感官,觉得无比亲切。

    因为他虽为长子,母亲也是马腾的正妻,但马腾得势之后,娶了陇右一家商贾之女为妾,那妾侍接连生下了马休、马铁,又改滕丽为平妻,将这小妾立为正妻。滕丽知书达理,深知马腾此举也是为了日后的长远利益,加之自己是羌女,也就不再计较。就这样,马超也随之失宠,马休、马铁从此也不把马超这个大哥放在眼里。所以,马超担心此来榆中,韩炜会像马休、马铁那样看不起自己。

    韩炜此刻开口说道:“请姨娘随我回府,侄儿已经安排妥当了。正好为姨娘及两位贤弟接风洗尘。”

    滕丽跟马超、马岱很是欣喜,满口答应。马超即刻喊道:“庞德,备马车,准备启程。”

    韩炜再次又惊又喜,心中暗笑:哈哈,庞德也跟着来了?对呀,庞德是马超的贴身侍卫,怎么可能不来呢?这真特娘的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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