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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了酒的邱白晨只觉得整个人都飘飘然,不过不知为什么反而不想说话了,就只是笑。贺兰豫之看他的傻样,就让吕萍收拾收拾,赶快把邱白晨拎到了屋子里面。
邱白晨傻笑着看着贺兰豫之,小初六发现自家爹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了,就也凑过来,结果被邱白晨身上的酒气熏跑了。
“爹爹臭。”小初六撅着嘴,小脸蛋鼓鼓的。
“贺叔叔,困。”小初六不再去靠近他爹,贺兰豫之把他抱到他床上,盖好被子拍着睡了。邱白晨就也学小初六,直接进了被窝,盖好了被子闭上眼睛。
“衣服先脱了。”贺兰豫之说道,但是邱白晨没动,就睁着眼睛看着他,一脸的纯洁无辜。他也不说话,让贺兰豫之觉得他比说话的时候还气人,但是不脱衣服睡觉又不好,贺兰豫之就直接走过来。
他掀开邱白晨的被子,给邱白晨把外衣脱掉,邱白晨也不反抗,乖乖地让脱衣服,比小初六还乖。等到脱完了又赶紧进了被窝,闭上眼睛就睡了。
贺兰豫之也收拾睡觉,他也喝了不少的酒,但是酒量比邱白晨明显好了很多。现在已经很晚了,要是不赶快睡恐怕明天要起不来,明天邱白晨还得去文凌那里领他的彩头呢。
夜幕彻底降下,屋子里的人也都睡熟了,然而可能确实是现在的酒度数太低,又没有那么冲。半夜邱白晨被憋醒了起来放水,他提着灯笼回来,刚打算把蜡烛熄了,就看到贺兰豫之皱着眉头,似乎在做梦。
他看着他一脸不爽的样子,就伸手去给他眉头抚平。也不知是为什么,邱白晨碰了碰贺兰豫之,贺兰豫之就从噩梦中逃出来,安安稳稳地继续睡了。
第二日早上醒来,一切都又变得和平时没什么不一样,除了邱白晨宿醉导致头有点疼,吕萍给他泡了蜂蜜柠檬水。而贺兰豫之根本就没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样的梦,一醒来就全都忘掉了。
“不想出门了。”邱白晨喝了水头还是疼,昏昏沉沉地吃了几口早饭就不想吃了。
“那我去。”贺兰豫之道,邱白晨又摇头。
“我们家贺南长得这么好看,去了万一被抢走了怎么办。”邱白晨说的完全就是玩笑话,主要还是贺兰豫之去他不去挺奇怪的,之前文凌也没见过贺兰豫之,万一是骗子呢。
他这话一说出口,贺兰豫之就背转过身去,邱白晨忍着头疼走了,就没注意到贺兰豫之的脸几乎红了个透,在那里冷静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平静下来。
然而邱白晨却不知道贺兰豫之的心思,独自到了文凌那里。文凌本来早就要走的,因为灯会才拖了这么久,这次的灯会虽然没分出胜负,但是这样的结果是最好的,不伤两边的和气。
唐娜也继续在大楚游玩,过段时间就会回国去,或许还能遇见一个可心的人带回国,毕竟她比较喜欢汉人的男人,可能是因为本国男人体毛都太重了吧。
这次的功劳邱白晨占了一大半,分到的钱自然也不少,足够邱白晨再吃上几年好吃的。他领了彩头,和文凌正式告别,拿着文凌题的字,回去裱起来挂上,然后就开始准备开张。
掌柜,伙计还有学徒都已经找到了,都是贺兰豫之去找,然后邱白晨考察,最后敲定的。掌柜找的是有经验的,伙计之前也做过,都是熟手,干活麻利。两个学徒年纪小,还没学过什么,但是脑子还算是灵光,学习速度快。
而关于开店的各种手续,贺兰豫之也都给搞好了,中间也花了些钱,但是相比能够开业倒也不算很多。
邱白晨的大作走马灯已经在门口安放好了,牌匾也挂上了,还都用红布遮着。他借着灯会的余热,雇人去宣传自家灯铺开店的消息。大致就是在各种人员密集的地方闲聊,说灯会的事情,然后再说设计灯会的就是邱白晨,他准备在辛方城开灯铺了,开业还有优惠活动。
文凌的题字也被挂在了大堂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好方便大家一进来就能看到。文凌是有名的才女,母舅家又是在辛方城的,所以在这里的知名度也很高。
经过了几天的宣传愈热,邱白晨的灯铺终于开业。
开业当天,不少人都过来看这锦绣灯铺到底有什么名堂。邱白晨自己去点燃了鞭炮,在一片热闹声中拉下了蒙在牌匾上的红布。
锦绣灯铺在辛方城正式开业了。
开业前三天,凡是来买花灯的,都给打五折,要是买的多还附赠赠品花灯。门口的大走马灯一圈一圈地转动,里面的烛光照着锦绣灯铺的大字,让好多人都忍不住凑过来观看,顺便就进店来买盏灯。
然而这里的花灯实在是太好看,本来想要只买一盏灯的忍不住买了两盏三盏。辛方城的百姓生活富足,爱热闹,平时买花灯也都尽挑好看的,这会儿好看的多了,更是要多买一些。
前面的伙计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好在掌柜十分有经验,将店里的事情都打理得有条不紊,这才没有出现错漏。
等到晚上,邱白晨又在门口放了一波孔明灯,来的人付上几个铜板,就可以在灯身上写上自己的愿望,到了时间一同放飞,就像是灯会那天一般,孔明灯如同明星散落在夜空之中,美丽而使人震撼。
当然,孔明灯是不能总放的,特别是在这种热闹的街市,毕竟是带火的东西,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火灾。不过邱白晨早有准备,今天没风,而孔明灯中的蜡烛也很短,只够灯飞到一定高度便会烧完,做孔明灯的材料都是竹子和纸,也不会造成什么污染。
第二日,第三日,来的人没有第一天的多了,但是卖出去的灯还是不少。半价结束的第三日晚上,贺兰豫之核对前台掌柜记的账,刨除做灯的成本,还能赚上一百多两,这自然是不算人工的。
等到第四天,灯都恢复了原价,晚上算账的时候,刨除材料人工,一天就能赚到五十两,和在杨临县每日收入一对比,显然是高了很多。
“明天要吃好吃的,要吃肉。”邱白晨看到自己竟然能赚这么多的钱,立马想要进一步地改善生活。
“要是按照这种速度,再过一年,我们就在辛方城里再开一家分店。”邱白晨开始了以后的计划,“到时候让王显过去做灯,嗯,要再多收几个学徒来学做花灯,等到出师了就都去开分店。”
“也可以在附近的其他城市开分店,或者开到京城里去。”贺兰豫之道。邱白晨仰躺在床上看他,丁鼎已经回了京城,他说了希望邱白晨到京中开店,到时候他给他介绍些人,保管他赚得比在辛方城多。
但是邱白晨刚来辛方城不久,想要在辛方城先落脚,以后去京城也未为不可。
“我觉得辛方城不错啊,京城毕竟在北方,过去了可能不太习惯。”其实邱白晨是因为知道现代的北京空气污染严重,又缺水,觉得那地方不好呆。却忘记了,这是很久之前的北京,作为首都的时间还很短,环境甚至要比其他的城市都要好,不然帝王家也不会选择那里作为都城。
“现在这里落下脚。”贺兰豫之道,“我们的灯铺开起来肯定会挤压其他店铺的生意,或许还会惹些不愉快,最好能尽快进入这里的商会。”
辛方城的商会是辛方城的商人自行组建的,领导者也是城中的商业巨头。商会成员之间被商会的规定约束,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商会成员之间是不允许恶意竞争的。
因为邱白晨刚来到辛方城,势头正盛。本来辛方城的花灯铺已经到了一个平衡的状态,大家各自盈利,但是因为邱白晨的花灯做得太好了,就使得别人灯铺的收益降低,有人可能不会理财,各凭本事,但也可能会有人恼恨邱白晨抢了自己的生意,因而要找麻烦。
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邱白晨能够加入商会,至少在明面上,商会成员之间不可能互相攻讦,而如果商会之外的人找邱白晨的麻烦,其他的商会成员也会对邱白晨施以援手,可谓是一举多得。
邱白晨对做灯是行家里手,但是对于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根本就不擅长。贺兰豫之最开始的时候是拖了他的后腿,但是邱白晨也知道,若是没有他,那么他后来的发展就不会这么顺利,所以对贺兰豫之的态度也越来越好,钱也都给他保管。
邱白晨蹬鼻子上脸,贺兰豫之现在几乎是免费保姆和免费管家,什么都给他打理好了,还给他买好吃的。而贺兰豫之也慢慢地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连最开始烦死的邱白晨的唠叨都已经习惯了。
不分开的时候,习惯就是自然,大家都意识不到这有多重要,一旦分开,就会发现自己是有多么的离不开对方。
不过这种情感,除非经历过,不然他们是领会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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