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存还是毁灭?

我是同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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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懂,只是一个称号,就像阿猫阿狗一般,总要有个符合身份的名字,唯一的好处,无非就是图个方便,叫唤起来方向也分明!

    是师父给他的方向感。

    很显然,不懂自己并不喜欢这个称号,因为这方向感令他困惑,着实有些找不着南北。

    不懂,难道是什么都不用懂?缺心眼吧你!

    他的师父还有很多徒弟,取的名字五花八门,令人啼笑皆非,而不懂却是最小的一个。

    尽管年龄最小,入门时间最短,可是不懂的武学造诣却是最高的。

    无论是达摩棍法、玄妙诡异的伏魔剑法,又或者是三十六路老少通吃拳法。。。

    这一学便是漫长的十三年,十三个春夏秋冬交替往复,单调到令人发狂,令人窒息。

    不懂拖着下巴天真的想,要不是弱智肯定都能学会,天道酬勤,无非如此。

    他的这句大逆不道之言,如果被其他师兄顺耳给听了进去,不知又会引发怎样的地震。

    虽然他的出现是一个惊喜,可是这么多年的惊喜过去,留下的只剩无穷无尽的惊吓了。

    不得不说不懂还真是一个天才。

    天才都是擅于制造惊喜和惊吓的。

    所以天才的想法和思维总是耐人寻味,不被世人所理解。

    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天才,他选择在今天——这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跳崖!

    倒不是因为受了气,从山上跑了下来。也不是受到师兄们排挤而头脑发热,更不是被那个古怪到极点的师父打烂了屁股,一心求死好以此来呕心对方。

    而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就他妈。。。是一个天才!

    作为天才,自然要与众不同,走别人的路那还有什么意思,于是他选择了跳崖,让别人无路可走!

    他甚至对比自己晚入门数年的小师弟毛豆说。

    “如果今天我没有回来,就彻底把我遗忘在脑海里,因为哥的忧伤你不懂!”

    当然,毛豆根本就没听明白,抓耳挠腮,望着初升的太阳,呆滞了那几十个呼吸的时间后,觉得还是匪夷所思,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净说胡话?想不明白不要紧,他挥动着手中的扫把继续扫地。

    毛豆也是事后才知道这位与众不同的师兄,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非要去找刺激,那天差点成为了两人之间的诀别日。

    与其他同道中人不同的是,不懂只是为了跳崖而跳崖。

    而跳崖却是一项技术活,一项危险系数极高的运动,弄不好小命玩玩,最惨还是半身不遂!

    蓝天下,一只苍鹰不知何时落在了悬崖上的一棵干支繁多枝叶茂盛的老树上。它灰色的眼球里似乎有着一抹期待,腹中发出的怪叫越来越响,在这个空荡的山脊处显得意味深远。

    它的视线往下,漫长的山腰处,枯枝烂叶的阔地旁,有一个落魂崖,听说从上面掉下去的无论是牲口还是自称高高手的高人,都不能活着看到明天的阳光。山上的八卦是这样说的,这么高地方摔下来,魂都被吓没了,还能活吗?

    不懂对此嗤之以鼻,不以为然已经有些年头了!就像附骨之疽,心中恨得直痒痒,恨不得把自己也给嗝屁了,这样还能图个清静。

    为了证明自己与众不同,向古人的刮骨疗伤看齐,不懂口中念念有词,准确工作按部就班,大有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趋势!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头,骨骼便如他所愿,集体发出嘎吱蹦的脆响,这样风骚的场面只维持了数个呼吸,便因为疼痛难忍呼吸急促,而就此作罢。

    “妈的。。。装过头,弄到筋骨了!”

    不懂是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十三岁已经到了第一次加冠的年龄,只因他师父穷,穷得只有闲钱喝酒吃肉,没有买礼冠的钱,所以不懂挺瞧不起那个又老又黑又啰嗦的便宜师父。

    “好了,热身完毕,该选择一种最为优雅最为简单的方式跳下去了!”

    “天可怜见,一切都是为了理想!因为不一样,所以很特别!”

    不懂自言自语的同时,从悬崖处收起晃悠了半天的双脚,重新站了起来,他这一起身,背后用特殊材料悉心打造的双翼,其上有金属应该是铁片铜条之类的东西,顿时发散璀璨的光芒。

    如此危险的地方,他却处变不惊,好像天生就有一颗大心脏似的,面不改色,心当然得跳!

    事实上,不懂也困惑,因为他着实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他的那个糊涂师父只是顺手牵羊把自己抱了回来,扔到了一群无良的和尚手中,然后就不管不问啦。

    不懂很多时候,都会认为他的师父那时候的行径,是妇人之仁,是犯罪行为,是多此一举。

    为此,他的师父慧绝禅师捏着下巴处仅剩的两根胡须,无关痛痒地吼了一句。

    “孽徒,看脚!”

    不懂并不觉得自己的这种言论是自暴自弃、厌世的表现,他只是很认真,认真觉得那个时候,自己就该在那场大风雪中死去,这样的故事才算完美,这样的结局才能让他接受!

    其实他只是不愿接受自己没有双亲的事实!

    他更是无法接受那对狗男女,风流快活之后,把自己当做包袱一般随便抛弃。就算真的不在意,还留下一个像剑又像牙签的物件做什么?

    这明明就是画蛇添足嘛!

    难道那对狗男女就这么肯定我会去找他们?他们凭什么认为做子女的一定要认祖归宗?

    退一万步说,就算找到他们又怎么样,总不能一掌劈死一个,然后说抛弃子女这是你们罪有应得的!

    既然无爱也无恨,那么相见还不如不见,再见徒添杀孽!

    更为奇怪的是,不懂每次把吊在胸前如玉如石的物件扔掉之后的第二天,它总会悄无声息地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鬼啊!”

    鬼啊!

    不懂大声地喊了一句,然后便听到草木瑟瑟,四面八方回荡着他的咆哮之声。他站在那里,心旷神怡,感觉万物都在自己的脚下。

    纵目极跳,山下不远处有一个村落,炊烟袅袅,证明此刻有人在做饭,不懂曾经在那里偷了一个地瓜,结果被一伙村民追到了寺庙里,还是他的师父好说歹说,才把村民给劝退。

    更远处的地方倒是没去过,但不懂一直幻想着走出去,因为发狂的十三个春夏秋冬真的受够了!

    收回视线,收回多余的思绪,往参差不齐的崖面看了一眼,其内深不见底,偶尔还有牲口的吼声余音未绝地落入耳畔之中,振聋发聩!

    “左边悬崖峭壁,右边古树参天,下面貌似还有一群快饿死的牲口,看上去确实是一块死地,置之死地而后生,谓之神也!”

    不懂感叹了一句,脸上全无惧色。他是个说干就干的实干家,只见他深吸了一口气,全身放松,如同一个即将得道之人,眼中古井无波,是生存还是毁灭,他毅然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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