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番外 之前世篇

假面的盛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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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他来过(前世篇)

    顾玉汝从关中侯府出来, 见时候还早,便去了如梦斋。

    如梦斋是京城最大的金楼之一,其所出的首饰样式新颖, 工艺精湛,经常有一些外面见不到的款式的, 所以深受京中众多贵妇的追捧,顾玉汝便是其中常客。

    每次如梦斋出了什么新样式, 都会送到齐府供她挑选, 不过她还是喜欢来自己挑,可能这是她难得闲适的之时, 不用去想府里的府外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到了后,女掌柜将她迎进雅室。

    不多时, 就有人端来了几个托盘, 其上摆放着数十个精致的锦盒, 来人将托盘放在桌上,女掌柜便带着人下去了, 雅室中只留了顾玉汝一人。

    这是她一贯的习惯, 每次来这里都会自己独处一会儿, 连丫鬟都被她留在了门外。

    她静静地坐了一会儿, 又喝了一会儿茶。

    待茶喝完, 她才将茶盏放下, 伸手从托盘里拿起一个锦盒。

    锦盒里放着一支鸳鸯嵌绿松石玛瑙的发簪, 簪子的样式很新颖,工艺也极好,看得出是精雕细琢而成。

    以顾玉汝的年纪来说,这发簪对她来说似乎年轻了些,但有时买首饰并不一定要自己戴, 拿来送人也是好了。

    尤其大户和大户之间的往来,少不了会碰见些小辈,这时候作为长辈就需要有拿得出手的物什作为礼物了。

    顾玉汝将簪子放了回去,又拿起另一个锦盒。

    她很快就看了四五个锦盒,一直到看到那支金累丝芙蓉嵌红蓝宝的簪子,才暂缓了速度。

    这支簪子样式极为简单,簪头是用白玉雕就的芙蓉花,偏偏花蕊的部位用赤金累丝做托,镶了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这颗红宝品质极高,颜色是很正的正红,不光色彩鲜艳,而且还很亮,一看就是舶来货。

    整个簪头都是用金累丝做就,除了簪头的白玉芙蓉外,其下部还用累丝做了稍小的镂空蝴蝶和芙蓉,各嵌了一颗红蓝宝做底衬,赤金的金衬着白玉芙蓉的白净油润,配以色彩明丽的红蓝宝,整个簪头显得既雅致又不失奢华贵气。

    顾玉汝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她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将簪子放在自己面前,未再放回去,至于剩下的锦盒她几乎一眼就过,很快就结束了整个鉴赏。

    她留下了那根鸳鸯发簪,和那朵白玉芙蓉的金簪,又从几个锦盒中随意挑了两个,便叫了人进来,吩咐他们可以算账了,等下人付好银子并捧起那几个锦盒,她离开了这里。

    临走时,她往身后看了一眼,总觉得好像有人看自己。

    可并无什么异常,这间雅室她很熟悉,每次来都是在这里,唯一的区别就是今天这间处于二楼的雅室有一扇窗是开着的,可这个天气,开窗通风也不算特殊。

    她又看了一眼,觉得可能是自己感觉错了。

    ……

    这间雅室对面,也有一间雅室。

    临着窗前站着个约莫有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体格高大挺拔,穿着一身黑,只看其打扮似乎平平无奇,但看其气质俨然不是寻常人。

    而方才招待顾玉汝的女掌柜赫然在这里,她恭恭敬敬地站在男子身后,低声禀报着:“……齐夫人正好挑中了那根芙蓉簪,听伙计说,她似乎很喜欢……”

    男子没有说话,又看了那处窗子一眼,便离开了。

    留下女掌柜面色极为复杂。

    没人知道这如梦斋的老板并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她原本出身一个金匠世家,祖辈以前是给宫里娘娘们造首饰的,后来家道中落侥幸下遇见‘贵人’,才能脱离匠籍,辗转从南晋来到了北晋,开了这家如梦斋。

    一去十多年,如梦斋从默默无闻,成了京城最大的金楼之一,而她也从豆蔻年华,到成亲生子,到做了这家金楼的掌柜。

    没人知道每次如梦斋若有什么新样式的首饰,最先送去的不是哪个王公勋贵府上,而是齐府。

    也没人知道如梦斋的首饰,每次都会以极低的价格卖给那位齐夫人,至少价格是绝对比不上首饰上所嵌那些宝石的价值,几乎可以说是半卖半送,美曰其名是老客人。

    更没人知道,每隔一段时间,她的‘主子’都会千里迢迢来一趟北晋,为的不过是在这间雅室里站上一会儿。

    这两间雅室一南一北,遥遥相望,从不会对其他人开放,因为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主人。

    一开始女掌柜以为自己一家人是被南晋派到北晋来当细作的,后来才发现他们几乎没有收到过任何任务,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收集关于这位齐夫人的一切消息,以及为她奉上一些特殊的首饰。

    仅此而已。

    后来她才知道他们一家人不是南晋派来的,而是她的‘主子’派来的。

    当时她已洞悉其中异常,却不敢深究,当然私底下她也根据那些流传于世的话本子杜撰过几个故事,不外乎青梅竹马,罗敷有夫,阴错阳差,饮憾收场。

    可以她‘主子’的权势,别说齐家只是个小小的阁臣家,哪怕是北晋某个皇亲国戚,也大可直接以把人抢了去。反正南晋和北晋一直是敌对的,可她的‘主子’倒好,偏偏每次来只是远远地瞧上一眼,转天就离开了,不顾千里迢迢和身处险境。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她能置喙的。

    ……

    到了府门前,临下马车时,顾玉汝又往后看了一眼。

    今天也是怪了,她总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可明明什么也没有。

    不远处,一辆外表丝毫不起眼的青帏马车中,男子道:“走吧。”

    马车外,脸颊圆胖戴着个斗笠的马夫,叹了口气道:“老大,是直接走?”

    男子转了转大拇指上的碧玉扳指,道:“明日再走。”

    马夫当然明白是为什么,应了声,赶着马车离开了。

    一直到回到落脚处,马夫才犹豫道:“老大,你看你岁数也不小了,咱们虽是漂泊不定,但我和刀六都成亲了,娃都生了好几个,唯独你……”

    他顿了顿,道:“你要实在放不下大嫂,就把人掳了,只要咱们做隐蔽点,谁也不知道,等离开北晋那姓齐的就算发现了,他也不敢追到北晋去。”

    男子没有理他,往里走去。

    但‘马夫’似乎还不想放弃,跟在他身边亦步亦趋,絮絮叨叨:“老大,你可是向来做事果断,唯独在大嫂有关的事上你总是犹豫不决。当初我跟刀六成亲时,你还跟我们说,看中人姑娘就直接上,烈女怕缠郎,可你……”

    “你懂个屁!”高大男子没忍住道。

    “我是不懂个屁,我就知道你这样,我和六子看着实在着急……”

    “你们着急什么,这是我的事,又不是你们的事。”

    “可是老大……”

    “别可是了,”男子皱眉道,“她现在过得很好,我不想打扰她。”

    “她这叫过得很好?中年丧子,恐怕任谁都不会好,我方才听那如梦老板说,大嫂好像把齐家一个姨娘的儿子,记在了自己名下……老大,你要真觉得她过得好,会扔下手里的事,什么都不顾,跑到北晋来?”

    男子一时无言。

    但他想,她应该是过得好的?

    生死乃人生平常之事,她看似柔弱,却柔中带刚,人世间最悲惨的惨剧她都经历过,也都走了过来,这一次她也许还能走过来?他见她面容平静,未见憔悴之色,也许是想开了?

    “那孩子是她妹妹的孩子,与她也有血脉关系,她既然这么做,心里肯定是有主张。以后你不要再提掳不掳的事了,她不会愿意的,她不愿意,谁也掳不走她。”

    这话也不知他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别人听的,可虎娃能说什么,只能什么也不说。

    计划不如变化快,临近傍晚的时候,生了变。

    黑夜如墨,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地上泥泞一片。

    马蹄声伴随着水花声,急促地响着,一行二十多骑宛如一道箭似的疾驰而过。

    “老大,后面那群龟孙子还在追!”虎娃抹了一把脸道。

    “让他们追,他们追不了多久。”

    “薄春山!”

    齐永宁双目蕴含着无限怒火,不顾□□的马已经有些疲惫了,依旧挥着鞭子驱赶着。跟在他后面的骑士们,没想到齐阁老一介文臣,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骑起马来会如此剽悍。

    “薄春山!”

    疾驰的马斜冲而出,一声长鸣后,前蹄扬起,戛然而止。

    薄春山勒紧马缰,手一抬,一行二十多骑已然停下。

    雨还在下。

    紧随在齐永宁身后的人已经到了,他们是抄小路来,人数并不多,约莫有十来人,因为走得匆忙,只有三五人戴了斗笠,浑身被雨淋得湿透。

    相对比被他们拦下这一行人,却是斗笠蓑衣齐备,精神面貌格外不同。

    齐永宁只戴了斗笠就匆匆赶出来,他身上朱红色官袍已然淋湿,鬓角掉落了几缕发丝下来,看起来有些狼狈,但满身狼狈并未湮灭他身上的怒火。

    “薄春山!”

    “齐大人,本王不过来北平看看,你倒不用紧追着本王不放。”

    “薄春山!”

    斗笠下,薄春山懒洋洋地勾了勾嘴角:“齐大人不用一再叫本王名字,若是无事就让开吧,就仅凭你们这几个人,还想拦下本王?”

    随着他话音未落,是一阵整齐的利刃出鞘声,森冷的银光在天上若隐若现的月亮折射下,晃人眼球。

    还有一半的人佩刀虽未出鞘,但蓑衣下的手臂已然抬起,那姿势看起来颇有些怪异,可若是细瞧,就能看清那蓑衣下藏着黝黑的枪口。

    是南晋的燧发枪!

    齐永宁身后十多个官兵脸色大变,下意识往后退了退。

    世人谁不知晓镇海王是海盗出身,他身边有一帮护卫,人称镇海卫,前身就是穷凶极恶的海盗,以一挡十,骁勇善战。且镇海卫的武器军备也是当世最好的,不光配有最锋利倭刀,还有南晋最新式的燧发枪。

    他们的火/枪不像那些普通的鸟铳和火绳枪,不光不用明火,还可以连发,是北晋所有兵士的梦魇。

    “薄春山,你一再潜入北平,到底是为何意?!”

    显然,齐永宁激动成这样不是为了公,薄春山也看出来了,但当着人面他也不可能明说。

    “齐大人若是无事就让开吧,别逼着本王动武。”

    “薄春山,别以为本官不知你打什么主意,不要觊觎你不该觊觎的东西!”齐永宁咬着牙道。

    薄春山表面似无事,只是眉往上挑了挑,手上一个抖甩,一枪打在了齐永宁的马蹄之前。

    趁着齐永宁座马受惊之际,他冷喝道一声‘走’,便策马扬长而去,一行二十多骑随后跟上。

    而从始至终,齐永宁所带的人都未敢往前踏上一步,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扬长而去。

    齐永宁脸黑如墨。

    “齐大人,这……”

    “本官来不及调兵,只带了你们来,偏偏你们挡不住镇海王,若不想被陛下追究放走镇海王一事,你们最好管好你们的嘴。”

    “是。”

    顾玉汝临睡之前,还看了看那支白玉芙蓉的簪子。

    她会对这簪子另眼相看,不光是因为这簪子做得精致,还是总觉得这簪子眼熟。开始不觉得,回来后越想越眼熟,却总想不起来到底哪儿眼熟了。

    临睡着之前,她突然想起来了。

    忽地一下,睡意也没了。

    她想起来了,她曾经也有一只白玉芙蓉的簪子,却丢了,丢在了那次定波城破。

    想到定波城破,自然又想起那个已经死了的人。

    “顾玉汝,老子这辈子算是栽在你身上了……”

    ……

    次日,丫鬟替顾玉汝梳妆。

    “夫人,今天戴哪根簪子?”

    顾玉汝目光在匣子里游移一圈,落在那朵白玉芙蓉上。

    “就戴这支吧。”

    ……

    一个多月后,突然想起如梦斋很久没上门了,顾玉汝才问起这件事。

    “夫人,听说那如梦斋的老板回乡了,就把铺子盘了出去。”

    “铺子盘出去了?”顾玉汝一愣,道,“那可真是可惜了。”

    整个齐府哭声震天,眨眼之间整个府里就笼罩上了一片白。

    顾玉汝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因为她也上了年纪,倒没人来要求她必须做什么,她只用换上一身素白的衣裳安稳地坐着就好。

    想起齐永宁临死前说的话——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没死?”

    “我瞒了你一辈子,其实也不算一辈子,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没死……”

    “……他一生未娶……为了你,跟我做了一辈子对,给我添了一辈子堵,可只要你还是我的妻,他就一辈子不可能赢过我……”

    “……他连死都死在我前头……之前我才收到镇海王薨于临安的消息,哈哈哈哈他终于死了……我的心病终于除了……”

    ……

    她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一日,那一日她从关内侯府出来,心情不好,就去了如梦斋。

    想起了那根白玉芙蓉簪……

    想起丫鬟说那如梦斋的老板回乡了,把铺子盘了出去……

    此时她已白发苍苍,她摸了摸发髻,取下这根她戴了快二十年的簪子,握在手里,摸了摸。

    原来他曾经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番外是文章构思之时就有的一个想法,大概就是顾玉汝所说的那句“那可真是可惜了。”

    应该没有别的番外了,过了国庆开新文,到时候再约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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