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雨后。

吃包子的熊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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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远离了浅星羽,我的智商开始恢复至正常水平。

    现在先搞清楚状况,因为启动了<最强防御状态>,我现在被困在雨中。

    不妙啊,先重新跑回教学楼吧,不然只能选择一路狂奔回家。

    想到这里,我开始往原来的方向跑,浅星羽看到后像是百里冲刺般朝我这边跑了过来。

    “不许临阵脱逃啊!”

    我真是低估了这家伙的体力,跑起来居然比被带着小姨子勇闯天涯的浙江老板还要快,难道是我的这个举动激发了他的潜能?

    为了保持速度,我开始直视前方,为了不被身后那只浅星羽所影响,我拼尽全力的跑着。

    雨水打在我的脸上,好像在提醒我,不能停歇,否则就会被身后那头野兽撕成碎片。

    终于抵达了教学楼下,我用手扶一根柱子,喘着粗气,心中涌上了一阵喜悦,不过很快就被随之而来的烦躁所吞没。

    “真是的,为什么我会想到和你这个白痴冲出去啊!”

    我一边抱怨一边把衣服脱了下来,拧出不少水分。

    因为这个时间段校园里已经没有多少学生了,所以这样做也不会有人发现。

    浅星羽很快也冲回了教学楼里,半蹲着气喘吁吁。

    “哈,哈,哈,你这个逃兵!”

    浅星羽的黑色风衣防水性很高,所以没有我这么狼狈。

    我把衣服拧干之后重新穿了起来,虽然还是湿漉漉的,但比原本好了许多。

    尽管头发还在不停的滴落雨珠,我也想等心跳平复一些再想办法处理。

    我真的不喜欢运动,讨厌这种心跳加速像是要炸裂般的感觉。

    “你们两个在干嘛呢?怎么还没回家。”

    这个声音从楼梯口传来,我和浅星羽转头看去,发出声音的人正是林舒老师。

    “检讨书你好像没动呢。”林舒老师丢给了我们两条干燥的毛巾,坐在办公室的转椅上询问道。

    “我……写的差不多了。”我用毛巾搓着脑袋,撒谎道。

    “算了,不说这个了,刚刚你们那个神奇的姿态我可是看见了的。”

    林舒老师露出了嘲笑的表情,看着她眼前的两个奇葩少年。

    “噢!不愧是老师,你能够看得到我自创的<最强防御状态>,恐怕是有阴阳眼啊!”

    浅星羽兴奋地说,两眼放光,简直诡异。

    (不要说得好像我们不是有机生命体一样啊!)

    林舒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一直微笑着看着我们,但我知道,林舒只是看向我们这边而已,并没有看着我们,她深邃的双眼凝视着我们身后的墙壁,好像在思考什么深奥的东西。

    “老师,你在想什么?”

    我忍不住问了出来。

    “没什么。”她只是如此回答。

    林舒老师拉开了抽屉,里面放有几个简便小巧的雨伞。一开始我以为是学生没收或者丢失的,后来才知道是林舒老师自己准备的。

    据说她总会在抽屉里放上几个雨伞,然后借给需要的学生。

    “拿去用吧,明天记得拿回来。还有就是,要买校服了,记得让家里人准备一下。”

    林舒将雨伞扔给了我们,我和浅星羽道谢后就离开了。

    在离开前,林舒叫住了我。

    “不试着解开谜团吗?我可是很期待你呢。”

    我停顿了一下,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明天见,老师。”

    我迈开步子,与浅星羽下了楼,途中他打了好几个喷嚏,好像感冒了。

    除了衣服以外,我们俩的裤子也是湿的。刚才的雨中追逐让我运动鞋内的袜子也浸了雨水,我觉得浅星羽也好不到那里去。

    以后我得远离这个人了,他自带拉低一条街的智障光环就够我喝一壶的。

    走到教学楼下方,我们撑起了雨伞,浅星羽像是在耍唐门暗器一样旋转手中撑起的雨伞,然后当作长矛冲入雨中,为了减缓伤害,他还进入了<最强防御状态>。

    看着浅星羽像白痴一样冲了出去,我正儿八经的用雨伞遮雨离开。

    (校服么……)

    我初中时的校服曾被一些学生用来擦鞋子,然后还被扔进了厕所里,成了尿壶。

    这件事之后的责任还是在我身上,因为缺少一件校服的缘故没少被老师训斥过。

    也算是一个令我不爽的回忆吧,过了那么久,回想起来还是让我有些不悦。

    说起来,那几个学生后来怎么了来着?

    我看着雨伞边缘滴落的水滴,发现水滴滴落的速度逐渐的慢了下来。

    我把伞移了移,虽然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但是雨已经开始变小了。

    道路上的积水映着我的影子。我突然想起陈曦曾经和我说过的一句话:

    雨后的大地颠倒了整个城市。

    怀揣着这样一个好奇心,我往积水靠去,发现积水里倒影并不清晰,做不到镜子那样的效果。

    我还以为,以后说不定可以依靠这个,看一看积水里倒映的胖次呢。

    果然只是美好的幻想吗?

    (嗯?这个幻想很美好吗?)

    回家的路途走了差不多近半,雨已经彻底地停了。

    我把伞收了起来,发现眼前有一个短发的女生,好像是昨天和我打招呼的那个,不过被我无视了。

    她站在道路旁,左顾右盼,看起来十分可疑。

    我和她就隔了一条马路,我站在人行道的另一头等待着红绿灯的切换。

    突然反应过来,好像我这样盯着人家也挺可疑的。

    这时,她慢慢的蹲了下来,把一个蓝色的东西从鞋底下抽出,然后塞进了自己的衣兜里,接着装作一副绑鞋带的样子。

    简直像是秦仁捡到钱时的样子,所以她应该是拿走了不属于她的东西吧。

    红绿灯一切换,我立刻跑了过去。她看到我朝这边跑来,也是慌乱的掉头就跑。

    鹤艳,我初中时的同学之一,属于讨厌别人说她坏话,却又喜欢说别人坏话的类型。

    也是被我划入「老死不相往来名单」的人物之一。

    那么,这样一个人,把别人的财物纳入私囊的概率是多少?

    我边追着鹤艳边思考着,在一个拐角时不慎跌了一跤,把地面上的积水溅得老高,随即又手脚并用的爬了起来。

    我曾在初中的电脑室里捡到过一张百元大钞,之后我把钱交给了学生会,最后找到了失主:鹤艳。

    如果不是那次事件的话,或许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故事还没完,由于拾金不味,我的名字在校园广播上被念了出来,并被表扬了。

    接着「笨蛋」,「白痴」,甚至一些更难听的词汇流入了我的耳中。

    我获得的只要嘲笑,除此之外没有别的。

    我躲开了一个高大的行人,又险些被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撞到,鹤艳就像是一个灵活的泥鳅,在人群中不停穿梭。

    为了这种事情而去奔跑,值得吗?

    我把一切乱七八糟的思绪扔在脑后,死死地盯着鹤艳的身影,脚步不曾停留片刻,只怕跟丢那个女生。

    渐渐的,不知道走了多久,周围的建筑物不再是我所熟悉光景。鹤艳依然跑在我前头,由此可见那个蓝色东西的重要性。

    大约追了十分钟,我们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十米左右,我觉得差不多该放弃了,让一个家里蹲这样跑简直是非人的折磨。

    又追过了一条街道,我们的距离没有缩短,但双方的速度都开始下降了。

    真不甘心啊,我居然会在毅力方面和她不相上下。

    想到这里,我一咬牙,加快速度追了上去。

    鹤艳发现情况不妙,把一个正在买东西的小哥的自行车给抢走,紧接着就骑了起来。

    无辜小哥又喊又叫陪着我追了鹤艳一会,接着就被甩远了。

    看来这次追赶要以失败而告终了。

    我和小哥相视而笑,然后报了警。

    我从派出所出来后,带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回到了家里。

    鹤艳到最后也没有告诉警方她捡到了什么,我认为她是在被抓获的时候扔掉,或者藏起来了。

    警方看她年纪尚小,就宽大处理了,而无辜小哥的自行车也要了回来。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更换衣物后,我顺便洗了个澡,发现手指都因为浸水时间过长而干瘪了。

    一切结束后,我回到了房间,看了看电脑上显示的时间,正是晚上八点,会议或许已经结束了,我去看一看消息记录就好了。

    电脑随着一阵启动的声音打开了,我脑子里却迟迟忘不了那个蓝色的东西。

    明明现在应该专注铃声怪人事件才对。

    算了,先去做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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