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八章 七天灭国

七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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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曼的咒语下,迎面而来的狂风短暂停顿住了,然后突然改变方向朝着特利尔王国的军队席卷过去,要说之前特利尔王国的军队,在国王的鼓励下,以及魔法师召唤来的狂风中能够奋勇向前,在狂风倒戈之后,所有的勇气和信心顿时一扫而空,他们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慌乱是必然的,加上风沙扑面,别说打仗,眼睛都睁不开了。

    如果不用魔法,特利尔王国的军队还能跟杨毅的军队碰撞一下,使用了魔法之后,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糟糕了,这样的战争……杨毅忍不住叹息了声,胜负已经没有悬念了,果然,顶在前面的福曼抓住战机,让身边的侍从兵吹响了号角。

    弓箭手和车弩,一起射出箭矢,箭矢呼啸射进狂风之中,惨叫声四起,没有人在继续往前冲,全都往后撤退,本该是三轮齐射,琼斯只射出去一轮,就传令铁浮屠出击,隐藏在长枪阵中的重甲骑兵,呼啸向前,两侧轻骑兵护卫,后面是长枪兵组成的三角阵型踏着整齐的步伐前进。

    杨毅准备的是一套组合拳,问题是这套组合拳根本没机会施展,只是打出去一拳,对方就丢盔弃甲了,于是杨毅看到了一触即溃,看到了势如破竹……总之琼斯带人冲过去之后,战场就变成了灾难,惨叫之声不绝于耳,特利尔王国的军队连抵抗的意识都没有,除了跪地投降的就是四散奔逃的。

    自从杨毅当上骑士,当上领主之后,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和敌人按照规矩,面对面的决战,没想到胜利的如此轻易,杨毅高兴的差一点没跳起来,但现在他是王者了,一个虽然不被大家承认的王者,可那也是王者啊,王者就应该有王者的气度和风范。

    这个时候要是不装个逼,杨毅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他沉着脸,扭头问身边的福曼:“阿福,我们的军队能战,但是缺点还有很多,下一次我希望能看到我们的军队更加灵活……”

    简直就是没话找话,福曼无奈对杨毅道:“我尊敬的国王,我们的军队已经很强大了,你还想要怎么样呢?”

    “嗯,这说明,我们的训练计划是对的,应该坚持下去,对了,你去告诉琼斯,不要停,带领骑兵直接杀向特利尔王城,抓到他们的国王,你的任务是和小红帽抓到魔法师,我会带着护卫和长枪队,跟你们在特利尔的王城汇合,去吧……”

    战争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可是杨毅不满足这样的战果,他希望能够迅速占领特利尔王国全境,打一个完美的闪击战,福曼领命去了,身边是身穿红袍的小红帽,看着小红帽鲜红的背影,杨毅很感慨,多么强悍的小红帽啊,多亏她投奔自己来了……

    战争已然结束了,杨毅指挥后面的侍从兵们去抓俘虏,他带着长枪队奔向前线,前方的敌人已经被扫清,他们连战场都不打扫,留给后面的侍从兵,带领着长枪队直奔特利尔王国的首都,杨毅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严格来说,他是一个无耻的侵略者,快速侵占了一个国家,他害怕特利尔王国人民的反抗,所以前面的琼斯在厮杀,在战斗,在攻克一个个堡垒,杨毅就在身后给他善后,攻克特利尔王国的民心,首先杨毅派人四处贴出了告示。

    告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告诉特利尔王国的百姓,他的战争是正义的,是迫不得已的,是无奈的,是因为特利尔国王的错误才引起的……这些全都是废话,真正的内容在第二部分,杨毅许诺,他的士兵不会抢劫,不会毁坏特利尔王国百姓居住的房屋,特利尔王国百姓的财产是神圣不可掠夺的……

    百姓们的田地仍然是他们的,所有的一切不变,曾经参战的士兵,愿意投降的,欢迎,甚至可以在杨毅的军队里当兵,待遇从优,不愿意当兵的,放下武器回到自己的故乡,杨毅发誓,既往不咎。

    杨毅的承诺只是针对百姓,对于贵族的领地,却什么都没说,这场战争,基本上所有特利尔王国的骑士和领主都参加了,杨毅所图的也是这些骑士的领地和领土以及财富,真正的老百姓搜刮不出什么东西来。

    杨毅的目标只是贵族,他要没收了所有贵族的领地,分发给作战有功的士兵们,成为新贵族,只有这样,才能颠覆旧有的秩序,新贵族才能紧紧跟他绑在一个战车上,因为新贵族别人是不承认的,只有杨毅才承认,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为杨毅玩命?

    杨毅的政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对于特利尔的百姓来说,战争除了会让他们承受沉重的赋税之外,没有任何的好处,所谓的荣耀和获利,都是国王和贵族老爷们的,百姓们害怕的是杨毅的军队抢劫和烧杀,所以当杨毅的告示贴出来,所有的百姓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并没有损失什么,也不会损失什么,那为什么要为特利尔国王卖命?给谁缴税又不是缴呢?百姓们很安生,甚至许多家里有青壮年的百姓都在警告自己的儿子,不要去装英雄,更不许有任何仇视行为,以至于让杨毅的军队所到之处顺风顺水。

    当然也有一些胆子大的想要趁乱抢劫,得点好处,杨毅得到了消息,派出小股军队,抓住了就砍头,当砍掉了三十个脑袋之后,特利尔王国境内一片平静,平静的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而杨毅也在七天后,来到了特利尔王国的王城。

    特利尔王国的王城,也是城堡建筑,却很华丽和精美,墙高城厚,如果特利尔王国拼死抵抗,杨毅想要攻打,肯定是很费劲的,可是特利尔国王被琼斯的轻骑兵追的屁股生烟,根本来不急回王城,而是直接逃出了特利尔王国,去投靠别的国王去了。

    那位战前坚决主站的年轻辅政大臣,被特利尔国王留在王城看家,可是投降的也是这位辅政大臣,竟然在琼斯骑兵刚把王城围起来,就鼓动所有的人投降,然后……然后就投降了,王城留守的军队一百年没有打过仗,看到琼斯如狼似虎的骑兵杀到,没有任何人升起抵抗的心思,出城投降。

    于是这个一百年都没发生过战争,一直平静如水的国家,就臣服在了杨毅的马蹄之下,特利尔王国的大臣们低垂着头,等待着新征服者的到来,这个时候杨毅的亲兵就该闪亮登场了。

    杨毅的亲兵营,只有二百人,起了一个很俗气的名字,龙虎军,全都是百里挑一的年轻战士,十八岁到二十五岁,年纪大的不要,年纪小的也不要,训练更为刻苦,相对应的待遇也更好,这即是一支中坚力量,也是杨毅用来充门面装逼用的。

    龙虎军的士兵,全都是清一色的明光甲,明光甲是一种护胸镜锃亮的板式铠甲,非常华丽,而且重量更加轻,但是防御力却大大的提升。不光是实用,视觉效果也非常好,因为明光甲的胸前和背后有圆护。

    这种圆护大多以铜铁等金属制成,并且打磨的极光,颇似镜子。在战场上穿明光甲,由于太阳的照射,将会发出耀眼的“明光”,所以叫做明光甲,是唐朝的铠甲。这种铠甲一旦集中亮相给人的震撼是非常大的,因为太特妈反光,太特妈刺眼了。

    尤其今天是个好日子,天空湛蓝,阳光灿烂,特利尔王国的大臣们很晃眼,两队士兵骑着黑色披甲的战马,每一个士兵的腰间都挂着长刀,手上却执着一杆三角旗,鲜红的三角旗上面绣着的是一条张牙舞爪的金龙,古朴,神秘,强大……

    二百名龙虎军的士兵,马蹄声似乎都是一样的,分列在两旁,策马回转,等待他们的王者降临,这气势,这威风,不光是特利尔王国的土包子没见识过,连亲自训练出来的琼斯都觉得太张扬了。

    福曼也劝过杨毅要低调,杨毅全都当成了耳旁风,如果没有实力,如果他还是洛克郡一个小小的骑士,当然要低调,可老子都自立为王了,又是胜利者,凭什么不能高调?高调有时候也是一种实力的体现,可以震撼人心,可以让人产生畏惧,从此不敢反抗。

    更能让自己的士兵感觉到骄傲和自豪,所以杨毅必须高调,在龙虎军分列两旁之后,杨毅骑着马缓缓朝着王城的大门而来,在他身后是格雷格举着一杆大旗,一杆鲜红,绣着金龙的旗帜。

    清风中,大旗烈烈而动,旗面上的金龙张牙舞爪,仿佛活了过来,杨毅高调的让所有特利尔王国的人都抬不起头来,只能是悄悄的去看,就见杨毅穿了一身华丽的长袍,头上戴着一顶银质的王冠,当特利尔王国的人看到杨毅的时候,第一个感觉竟然不是畏惧和害怕,而是这个自立为王的杨毅,实在是……太特妈年轻了。

    年轻的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