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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约翰知道这段时间楚中天的心情都不好,他想或许和那次电话有关系,但是那究竟是打给谁的,他们又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但是他不能看着楚这么消沉下去,作为他的老板,他的朋友,他的长辈,他得帮帮楚。
老本特来喝酒的时候就看到他的老伙计科林.约翰趴在吧台上写写画画的。
“你在做什么,想做莎士比亚吗?”他凑上去看了一眼。
“莎士比亚做不了,不过我正在尝试成为约翰.列侬。”约翰老板抬起头对他的伙伴说道。
“你究竟在搞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缺了点什么吗?”
老本特四下里看了看,“我并没有觉得缺了什么。难道今天缺了什么酒吗?”
“你除了喝酒还知道什么?”约翰老板瞪了他一眼。“你不觉得每次当我们想要在看台上为楚的表现大声欢呼的时候,只是高喊:‘楚楚’的有些太单调和没气势了吗?”
老本特想了想, 然后点头道:“那么你想做点什么?”
“我要为楚写首歌……不过我写了很多都不满意。”他指了指脚边。
老本特注意到在科林.约翰的脚下有一个废纸篓,里面装满了揉成团的废纸。
写歌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英超球迷喜欢在比赛的时候唱歌,他们表达自己感情的最好方式不是鼓掌也不是欢呼,就是歌唱。如果他们喜欢某个球员,就会为他编一首歌,然后在比赛的时候唱出来。而球员们也喜欢球迷们为他们写歌,每当在比赛的时候听到球迷们高唱着为他所作的歌曲时,就会感到充满了力量,所向披靡。
老本特从中随便捡起一团废纸,摊开来看了看,然后笑道:“看来你没有天赋啊,老伙计。”
“我要有天赋我就不在这里开酒吧了!”约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笔一扔。“这活儿真不是人干的!”
“你为什么不问问那些年轻人?他们可比我们对流行音乐了解得多。”
老本特指了指那些坐在一边喝酒的顾客们,他们显然要比约翰和本特年轻几十岁,一个个都在三十岁出头。
科林.约翰摸摸下巴,然后拍了拍巴掌:“那就让我们搞个活动吧!为楚写歌,编出来被选中了奖励他免费喝一个星期的啤酒!”
“这奖励好,哈哈!”老本特笑了起来。
酒对于经常来酒吧的人来说,比妻子老婆还重要,奖励他们酒,确实能够最大化的激起他们参与的热情。
※ ※ ※
当楚中天在晚上赶到温布尔人酒吧打工的时候,他啊看到了酒吧里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激烈地争论着:“不不不!这里应该用‘我们的’,而不是‘我的’……”
“那那样就不押韵了……”
“但是意思正确。”
“其实我倒觉得可以这么改……我们为什么不能用抒情一点的曲子来改呢?”
“抒情?我觉得不配楚的风格。”
“可是利物浦的《你永远不会独行》也很抒情,感觉也没什么不好啊?”
“那是利物浦,我们是狂帮!”
“要热血!要激昂!要慷慨滂湃!梆梆梆梆梆——慷慨激昂!伙计们!不要跟个娘儿们一样,温吞水似的!”
“我同意,节奏要快!没错,要快一点!”
……
还有人则在角落里唱歌,他们中有的人只是是小声哼唱,有的人则直接引吭高歌。
楚中天站在门口,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温布尔人酒吧一夜之间换了老板也换了经营项目,从酒吧变成了歌剧院……
“喔!楚你来了?”看到站在门口的楚中天,老板约翰很热情地招呼道。
“这是怎么回事?”楚中天被他拉了进来。现在他稍微放了点心——最起码老板还没变。
“我们在搞活动。”约翰老板指了指墙上贴的一张纸,示意他去看。
楚中天凑过去,发现那上面写着:
“征集为楚而作的球迷歌曲!原创改编都可以,风格不限,但是要适合在球场上唱的!最后被选中的作者可以在本酒吧免费享用一个星期的各式啤酒!”
他扭过头来看着热闹的酒吧。
约翰老板得意道:“看样子大家都很热情,哈哈!”
“嘿,楚!”杰克逊看到了和约翰老板站在一起的楚中天,向他举起手臂挥舞,“来听听我们给你创作的歌曲怎么样?”
“楚来了?”一群正讨论地很热烈的人听到这句话,纷纷抬起头来。
“还真是楚,来吧!来听听我们的!”
“我说楚,你喜欢哪种风格的音乐?金属还是朋克?”
“皇后乐队的歌怎么样?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换绿洲乐队(Oasis)或者U2的,你觉得怎么样?其实我挺喜欢酷玩乐队(Coldplay)的,你听过他们的歌吗?《Yellow》真是一首好歌啊……”
“你觉得这段歌词怎么样,楚?‘我们有一个中国男孩,他会踢球还会功夫!他在场上不知疲倦,跑个不停!所有人都怕他,除了我们!哈哈哈哈哈!’你觉得怎么样?不满意的话我可以继续修改……”
大家热情的涌上来,将楚中天围在中间。
看着这些一张张生动的脸,楚中天已经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他被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塞满了胸膛和喉咙,发不出声。他从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普通的中国留学生,能够被这么多外国人认识和支持,甚至为他写歌,这样的待遇哪怕是中国的职业球员,都没能够在英伦享受到啊……
我楚中天何德何能享受你们这样的追捧?
我只是一个留学生,一个喜欢踢足球的业余球员。可是在这里,我好像有了另外一个身份——我是他们的英雄,是他们的偶像。他们喜欢看我踢球……
他张了张嘴,大家看到他要说话,纷纷闭上嘴。这间酒吧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楚中天深呼吸一口,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一下,然后他对所有人鞠了个躬。
再起来的时候他说道:“谢谢,谢谢你们!”
外围的科林.约翰看到在灯光下,楚的眼眶有波光在泛动。他咳嗽了一声:“好了,伙计们,忙你们的去吧,别打扰楚的工作,我一个人可有点忙不过来。”
人群听话的散去,还有人在向楚中天竖大拇指。
约翰老板走到楚的身边,对他笑笑:“其实他们只是想要那一个星期的免费啤酒,哈哈!去干活吧,小伙子。”
楚中天听话的走到吧台后面,系上围裙,从一名温布尔登竞技的球员,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为人服务的酒保。
酒吧来的人们继续热情如火地讨论着要给楚中天编出一首什么样的歌来。
当他们讨论的口干舌燥的时候,就会来吧台这里要上一品脱啤酒,美美地喝上一大口,再和楚中天聊几句,哼唱一番他们刚刚做出来的歌,让楚中天听听,再提出意见,他们好继续修改。
楚中天觉得眼前的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
妈妈,你能看到吗?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听你的话放弃足球的原因之一!
※ ※ ※
关于要给楚编出一首怎么样的歌才能够令所有人都满意的争论,一直持续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温布尔登竞技进行了他们在足总杯之前的最后一场比赛——在周中,他们客场2:0将联赛对手挑落马下。
这场比赛是伊姆斯最后一次检验“以楚中天为核心”的战术效果如何。
所以全体主力悉数登场,把这场比赛当作了和切尔西的预演。依然不在乎结果,只看过程。要让楚中天对球队的方方面面都熟悉起来,在比赛的任何一个时刻都知道他该做什么,而全队又该做什么。
前几场比赛起伏不停的状态让伊姆斯和英格里希都有些担心,但是这场比赛没有出现那样的情况,楚中天助攻了一个进球,策动了第二个进球。看样子他正走在通向“指挥官”的道路上,方向没偏,状态也正好。
现在伊姆斯可以松一口气了,对于周末的那场足总杯赛,他也更加期盼了。
他看了切尔西球员们接受采访的录像,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生气,相反他很高兴——对手的轻视可能会成为他们的机会。如果对方把他们当做曼联来打,这场比赛也就没什么比的必要了,他们肯定输。
“星期五我们还有一次训练,所有人都要来!”在比赛之后回温布尔登的巴士车上,伊姆斯对球员们交代着未来两天的安排。“星期四你们可以休息一天。把状态都给我调整到最佳状态,那可是大场面!别把腿吓软了!”
车厢内响起一阵笑声。
“好了,伙计们,尽情享受这大战前的宁静吧!”
楚中天用了攥了攥拳头。他巴不得现在就开始大战呢。
另外他也很期待,到比赛的时候,约翰老板他们会在看台上为自己唱出什么样的歌来。
说起来也奇怪,当他们还没有讨论出个结果的时候,有什么想法就跑来给自己说。但是当他们有些眉目了,对自己反而遮遮掩掩,神秘兮兮的,问到了就说要保密。
打算给自己在比赛的时候来个惊喜?
好吧,我就耐心等待着,看到时候能够听到什么……希望那时候我还有心思去听他们究竟唱的是什么歌词……
※ ※ ※
艾米丽终于觅得一个机会,今天星期五,学校课程结束的早,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坐车去温布尔人酒吧。自从和大家一起去看了温布尔登竞技同温布尔登的比赛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过酒吧,也没有去看过温布尔登竞技的比赛,一方面是忙,一方面则是妈妈管得严,轻易出不来。她担心自己再不出现在约翰大叔他们面前的话,恐怕就会被当作是“出了名就忘了朋友”的典型,大家都会有意无意开始疏远自己。
这样的生活可不是她想要的。
一个人可以没有钱也可以不出名,但是不能没有朋友。
当艾米丽出现在温布尔人酒吧门口的时候,那些醉眼惺忪的酒鬼们都来了精神,两眼放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向公主陛下致敬。
“欢迎公主陛下!”有人在头上抓了一把,鞠躬行了个礼。
“哟,艾米丽!我的天使!”约翰老板看到艾米丽再次来到他的小酒馆里也很高兴。
看到艾米丽出名他固然高兴,但是艾米丽没来这里他也会有些失望——总希望那个可爱美丽的女孩子能够经常来,一切就像以前没出名时那样。大家一起大口大口喝酒,一起看球,一起骂温克尔曼。
只不过那些曾经最平常的事情如今都渐渐成了奢望。
“约翰大叔,你们好。很抱歉我现在才过来看你们,妈妈管得太严了……”艾米丽向大家道歉。
“哈哈,没关系!你心里记得我们就好了!”没有人抱怨,都表示理解。毕竟名人会丧失一些自由,艾米丽还能记得他们,想到抽空来看看,他们就已经能够很满足了。
支持者总是容易得到满足,不管是艾米丽的支持者还是温布尔登竞技的支持者。
艾米丽走到吧台前,约翰老板正在后面忙碌,楚中天这个时候应该刚刚结束在国王牧场的训练,往回赶。这是他们在比赛前的最后一次训练了,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在比赛场上了。
她注意到吧台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大号耳机。
“约翰大叔你怎么想着在工作的时候听音乐了?”她好奇地问道。
“想听听吗?”约翰老板神秘兮兮地艾米丽眨眨眼。
艾米丽看了看那副大号耳机,点了点头。
约翰老板将耳机给她,她套在自己的头上耳机还要往下滑,她只能双手扶住,按在耳朵上。
只听了一两句,她就疑惑地看着约翰老板:“邦.乔维(Bon_Jovi)的《Its_My_Life》?不……等等,歌词又不像……这是什么?哈!好棒!好棒!”
最后当她听懂了歌词的时候,她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错吧,艾米丽?”约翰老板得意地问道。他们辛辛苦苦三天的成果能够得到别人的赞赏,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是给楚的歌?”艾米丽惊喜地问道。
“嗯。我们全体酒吧的人共同合作的结果,刚刚录音完成了。你觉得怎么样?”
“很棒!”艾米丽向约翰老板竖起了大拇指。“歌名是什么?”
“Its_My_Chu!”旁边的杰克逊凑上来大声道。
“这就是我的楚?我的楚……”艾米丽念叨了一句,然后点点头,笑了起来:“好名字,哈!”
约翰老板又将一张纸递给她:“这是歌词,赶紧记住,艾米丽。明天比赛的时候我们可要来个大合唱的,跟不上的话可就不好了哦!”
艾米丽低头看起了歌词,她还小声念了出来……同时她的手还按着耳机,很快她就跟着音乐小声哼唱了起来。
邦.乔维的《Its_My_Life》是2000年六月份发行的专辑《Crush》里的一首歌,很快就流行开来。《Crush》被誉为让新一代美国人重新燃起像他们长辈一样热爱摇滚的火炬之作,在CNN_Worldbeat, 欧洲总排行, 英国, 德国, 荷兰, 意大利, 比利时, 瑞士, 澳大利亚, 巴西, 阿根廷, 墨西哥, 秘鲁, 印度, 芬兰等国都排名第一,评价相当的高,里面的歌曲几乎首首经典。去年十一月份发行的不插电精选集《This_Left_Feels_Right》和2001年发行的《One_Wild_Night_Live_1985—2001》里都收录了这首歌。年轻人当中会唱这首歌的人不在少数。而且这首歌的节奏很简单很有力,用来做楚的赞歌倒是非常合适。
这是约翰老板他们和大家讨论了三天才讨论出来的结果,然后再原有歌词的基础上改编歌词,直接套用这个曲子,就成了。最终提议用这首歌的曲子来改编歌词的菲尔和改写了歌词的杰克逊拿到了可以免费在温布尔人酒吧享用一周啤酒的奖励,令其他人羡慕不已。
这首歌艾米丽在不同场合下听过很多遍,她自己还曾经买过这首歌所在的专辑《Crush》,所以她很快就能跟着哼哼了。
约翰老板在旁边看见艾米丽小声哼唱,羡慕得咂咂嘴:“果然是年轻人比较喜欢的歌,我学这个可就不容易了……”
艾米丽听到约翰老板这么说,便把耳机摘了下来:“难道你刚才就是在听着耳机里的音乐学唱吗,约翰大叔?”
“嘿嘿,是啊。要保证在明天比赛的时候能够唱出来。对我这个六十岁的老头子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艾米丽将耳机还给了约翰老板:“那我就不打扰你学歌了,加油,约翰大叔!”
当艾米丽离开酒吧的时候,她还在哼唱着刚刚学会的这首歌。
“Its_My_Chu——Now_He_is_our_Hero——Its_My_Chu!My_Chu!!”
这是我的楚,是我的楚!
艾米丽觉得写出这种歌词的人真是天才,简直说出了她的心声……嘿嘿。
她挥了挥拳头,接着在心里想——楚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呢?
会激动吗?会高兴吗?会充满了斗志吗!
我的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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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给楚的英雄赞歌, 也是给楚的……什么歌?大家猜,哈哈!(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