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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猫、债主和妖精在窗外等我,她们已等得不耐烦了,摩托车马达踩得隆隆直响。但我不等到长针指向12短针指向1是不愿出门的。猫开着一辆破吉普压阵,说是破吉普,其实是花十万美钞买的新车,好端端一辆白色罗伐尔,被她打扮成破烂:又时兴乞丐主义了。她们戴着红外墨镜,哪怕半夜,嘴唇也抹得红润晶亮,全身皮装,细蛇腰肢,长发从头盔后泻出来,在风中飞扬。
我的幸运数字是1,幸运花朵是康乃馨,它们文在我的右手臂以及光滑如绸的屁股上,像围成一圈的三个9字。黑色的1像路标,又像花蕊射出的箭。我总在半夜我的幸运时间外出。
我已剪掉一头长长的青丝,寸头短到显露出权威。脖子上挂着一根沉甸甸的项链,吊着一颗金色的大蜘蛛坠子,冷面,杀气凛凛,艳色夺目。我上了车,把翻檐的黑皮帽在空中挥了挥。后面的一排摩托车引擎声同时雷鸣,一齐打亮了前灯,沉沉夜色之中,我们一辆接一辆斜出一条弧线,膝盖几乎擦到地面,排气管打出火花,绕出花园的曲径,冲上略有些高度的马路。
上海废弃的工厂区一片一片冲入眼前。黑蓝的云,偶尔露出一两颗星星,压紧在地平线上。而身后的云,像一群乌鸦,或许真是一群乌鸦不紧不慢地尾随着,车灯光强烈地掠过树木和街心雕塑时,前面也有乌鸦怪叫着惊飞起来。黑翅膀在风中扑打着我们发烧的面颊。这个城市的鸽子早就被乌鸦赶走。开满白花的夹竹桃乱长成两座巨大的塔,耸立在空地之上。
一个烂醉如泥的老头突然爬起来,站在红绿双色的立交桥上朝我们的摩托车队吼着什么,声音没打个旋便被吹散了。肮脏的人工湖的水漫到马路上,上面漂着一层锈色的油光,溅到人行道上。穿过城市的铁路轨道乱打了一串结,深夜的火车长笛呜咽,鬼鬼祟祟地驶进站,没有下车的旅客,也没有上车的旅客。身着制服的列车员清扫出垃圾顺着敞开的窗子倒在月台上,一切不准倒在路上的东西。
或许他们倒掉的垃圾中有我早就失落的一张黑白照片:静谧的夜晚,空气清澈,凉风抚摸皮肤,吹得衣裙习习翻卷。同一条马路,不对吗?那就是说,同一地点,在黑白照片上有两个人影,一个自然是我,另一个是古恒,我和他在马路上走着,我认为我的裙子在风中飘得很美。
在路上或一些公共场所,常有人拦住我,问我认识古恒不?古恒在这些人的嘴里被说成是一个混混儿,只会卖嘴皮子,或是个无所事事的江湖骗子即所谓的艺术家。对每个人,我很自然地摇摇头。
我这样做是下意识的,不过也可能是对某种意识的挑战。我至今还很满意当年的对策。每一个人的出现,就是在消解另一个人的存在。用这样那样的理由来诽谤他人,无非是为了美化自己的道德形象。
那个晚上,我指七年前的那一晚,我想你们早已明白七年前是一九九二年,也明白那时我比现在年轻七岁。那晚,我和古恒坐在大学校园的银座里。满山红枫的印刷画贴满了一堵墙,坐在墙边的人被画湮没,成为画中之物。只有到柜台去买烟、花生米之类的东西时,画中人才竭尽全力奔出来,汗水涔涔。我不知是哪根神经发热,一反常态,向他陈述起自己一些类似上面的看法、观点,不过话说得很婉转、温柔,的确是毫无分量,不过意思却差不了多少。
“哦,这就是你对男人的理解!”古恒手里把玩着半截纸烟。他仅仅看着,不抽,在对面的椅子上好久一声不响,脸沉闷,眼睛因颧骨高而深陷,出奇地亮。他突然又冒出一句:“这就是你的爱情观!”我起身离座,绕过貌似真花的塑料杜鹃、玫瑰。一张张本应年轻姣好的面孔,在黯淡的灯光下互相比较着病态、委顿、狰狞。
出了银座,我沿着校园后门的小道,来到寂静的松花江街上。
黑暗到了尽头。我拿着书,装模作样地背诵。路灯出现在树丛之中,光块被稀稀拉拉的树枝摇碎,风却静止着,一切依旧。在桥头,我放慢步子,溪水细喘着流下舒缓的沟面,但我听不见流水声,我的耳朵里只有自欺欺人的背书声,就在这时,我扶住桥栏回过了头。
古恒一向对我的反应不太介意,但这次他没像以往那样留在银座,抽他永远抽不完的烟,喝他永远喝不够的啤酒,居然跟在我身后两三米远,看来一直保持着这距离。瘦高的身影在黑暗里显得更文弱了些,歪歪扭扭,双手似乎插在裤袋里,看到我回头发现了他,他放慢脚步,煞有介事地头朝天仰着,又低下来看着碎石子铺就的路,仿佛他是偶然遇到了我。
你怎么可以同意第二次呢?他可是你的亲生父亲!
他跟了上来,那并不大声的吼叫连连在夜空中炸开。
强奸,实际上并没有书上或人们言传的那么可怕,试试,也不屈辱,惊天动地地发生,悄无声息地结束,如果一切都顺理成章、合乎所设想的环境地点,在静悄悄的时间包容之中,既平常又容易,与做ài差不了多少。
“瞧瞧,你这是什么话?”我真想去搬一张桌子来让他捶,以免他站在那儿僵硬着身体对空中费劲地挥动手臂:“一个哗众取宠的女人,在纸上故作惊人之语。实际上胆小如鼠,假现代派。嘿,你父亲……”
“不说行不行?”我哀求,并提醒古恒注意,每次走到松花江街尾他就提我父亲。
“他先摸你,还是你让他把你的妈妈支走?去亲戚家,去河边沙滩摘香葱、马齿苋做凉拌菜?”古恒甩甩手,“对,是去亲戚家,在江对岸,当然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过江来回要两个钟头。呵,一个空荡荡充满淫欲乱伦的房间!”古恒真好像站在那个和他毫不相干的夏夜细雨里,在自己想象的细节中受刑,他在虚构的雨水里痛苦得奇怪的脸,扭动着,反倒激起了我对他的怜惜。从我以往讲述的小说中,他突然跳了出来,“你的身体是陷阱,勾着你父亲往下跳。”
他似乎有点笑意。那么一点笑意,就把我绷紧的心松开了。当我整个人落入他的怀里时,他推开我,冷冷地看着我,举起手臂。他惯于惊吓我,整日骂骂咧咧,恶语没遮没拦,但从未真动手脚。这次他却朝我迎面打来,他比我高出大半头,但我稍一闪就让开了。他讪笑起来:“女人终究是女人,改不了样,调教也没用,只配——”他未说出那个词。我眼泪唰的一下流了出来。
然后他说,我是玩来着的,你还真会当真?
而我只不过写小说来着,你怎么当真呢?你不是口口声声要做我丈夫,怎么这样对待我?
天下还没有人敢拿自己老子开心的,即使是写小说!你骗得了我?古恒眼睛在我身上溜了一转,盯着我的眼睛,口气却缓和多了。
我们谈不下去。这是今晚的必然结果,他比我更清楚。
我的手紧抱着书,挂着泪水的脸被长长的黑发遮住,风和黑夜把我圈起来,我簌簌发抖。他的背影接近那片残垣断壁时变得越来越小。拆毁的建筑为什么这么久也未重建,难道拆毁并不是为了重建?
蓝绿光束映过紧掩门窗的住宅,阴沟的气味跟初开的花一样刺鼻,使人直想打喷嚏。我的班子前导是妖精,她解开领子的衣纽,滚圆的乳房如皮球上下跳个不停。她的眼睛并不大,但会眯起来瞅人,这就使她与众不一般了,波浪形的头发,波浪形的身段,还有一见陌生人会脸红的本领,男人迷上她是不足为奇的。古恒怎么会厌烦她?妖精找到我时已有两个月身孕,我打量她,感到有点不可解,唯一的解释就是,再新鲜的香气若只涌向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仍然会腻味,况且还有女人常提到的责任、义务等,让男人望而生畏,只敢看不敢咬鱼饵。
妖精很自然地与我常来常往,最后走入我这个圈子也是自然而然的。被我拉入这个圈子的,可以说不少是当年的情敌。谈不上对男人如何苦大仇深,只是抱着爱情的枕头,女人做了一场梦,不值得做第二场而已。
我们不对人这样,就会被人,——那样。
我们不善躲藏,就会遍体,——鳞伤。
我们无路可走,只有信马,——由缰。
管它什么方向,都去走它一趟。
搞不明白往日第一号男子汉崔健为什么近来总为女人作歌,这首《他妈的,猪猡!》在体育馆一演唱,便被大街小巷的女人们叼在了嘴里,口香糖一般来回嚼。
本地报纸记者采访妖精,她扯上一大堆“新构造女性主义”宏论,最后干脆说,玩弄一个你厌恶已久的男人就像做党八股文章,有预备期、调节期、冲刺期、高潮期、泄欲期、舒缓打发期和清除期。不这样分段厘清,按部就班,不就总会觉得有个地方空得慌?
她高声笑着,那个羞怯腼腆的比较文学研究生已在飞逝的时光中消失了吗?路灯的光亮间或打在我的身上,而我的脸始终在帽檐的阴影中。宽敞的马路上,摩托车引擎声在楼群间隆隆地回应着,高架单轨环城车、地铁站马路两旁的巨幅标语和广告在我们头顶呼叫,被风吹得乱舞。
坐在我身边的债主是我的第一副手,军师。她又在唠叨,翻来覆去的话是说她不应该在那个不该下冰雹而下冰雹的时候看见我。当时我站在河边,面朝长满苔藓、青草的桥墩,往水里一页一页扔我的小说手稿,我的表情不麻木也不哀伤,像是在做一件应别人所请的事,很认真。所有从桥上经过的人都慌着躲避满天突然降临的手指头大的冰块儿,就这个看起来贤淑的外科女大夫,注意到桥下有一个和这天气和这世界不相关的人,在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女大夫走到下游,徘徊歧路,不知何去何从。她顺手将漂浮在河边灰黑水面上的稿子拾起几页,字迹已经漫漶,读起来不知所云,前言不搭后语。她却越读越激动,最后没命地往上游奔来找我,正好在我扔完了稿子,考虑是否把自己往河里扔时,她抓住了我这个千年一遇的知音。
猫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放在排挡杆上说,什么不都是命定的嘛,有缘,咱姐们儿!
“这不是命。”债主说,“你们看我吧,结过三次婚,第一次丈夫嫌我不会生小孩,第二次丈夫凡事都记账,一小瓶酱油、一度电,包括我的卫生巾消耗量。”
“第三次婚姻,新郎有心脏病,死在婚床上。”猫插话。
“哎,他不死,我看也过不长。三次婚姻一次比一次短,我干脆做了快乐的寡妇。”债主反对把一切变化和奇遇都说成是上天安排的。男人口口声声说女人愚蠢,咱们能聪明点,就聪明一点。
我对猫说,当我们聪明一点之后,便遇到了你。
关于猫的传说太多,有人说她是名教授之后,又有人说她是名演员的弃女。待她成为一只名猫后,身世不明,反而给她增添了神秘的诱惑,特别是那一身白衣,加上在阳光下微微泛着红光的黑发,使她身后永远跟着一群人。她的乐趣、嗜好就是她的职业,就靠“趣味”,她成为这个城市里可以数得上来的年轻富婆之一。
你抢了我们的生意!在宾馆的礼品店里,我和她这样开始了对话。她把我们要的几条大鱼先下手钓住了。
你们?她正在全副心思挑鲜花。
是的,我们。
是我手里的康乃馨或是我语调的奇异引起了她的兴趣?当她随我一道步入“无主名花”酒吧——我们经常出入会集的场所之一,面对一屋子狼一般毒盯着她的眼睛,她没有退缩,而是走上前来,诚恳地问我:我能在这儿喝一杯吗?
猫露出迷人的微笑,对后视镜中的我和债主说:“知道吗?那时,我对你们早就心仪已久!”
第二节
比人高半截的砖墙,沿着河沟绕校园一圈,隔着墙,校园宿舍楼隐约的灯光、吉他、录音机播放的BBC英语、怪叫、吵闹、歌声,不间断地向小路大大咧咧扑过来,热浪裹卷着郊外曼陀罗、地丁、马兰花的气息,使我的呼吸不如平日那么容易。
一句诗这么描绘插入中文系三年级的作家:世界是一幢网状的大楼左右颠动,他们附在上面,像猫头鹰的眼睛。
别的大学生喝墨水,他们喝酒,而让墨水洒在纸上印成铅字,这就是骄傲的资本。大学生稚气未脱,而他们有上过越南战场的,当过知青去过边疆的,曾在天安门前接受过伟大领袖检阅的,在煤矿挖过十年煤的,甚至有蹲过大牢的。只是没有几个人愿拍胸膛,声称自己把图书馆迷宫似的小径走遍。书容易打开,也容易合住,合住了,便再也出不来了。做学问无疑是陷阱中最无聊的一种,比中世纪的抄书匠略高明一些而已。
当然,这只不过是职业需要的自我广告。但自从作家班开办之后,大学面目全非却是事实。
校园依然绿树成荫,草地青幽,但墙上张贴着奇奇怪怪的招贴,诸如需要氰化钾复仇,高价出卖一夜之欢等,每个角落都有纸片字条表明校园的生机勃勃。学生开始失魂落魄,教师无所事事,骑着自行车游荡,甚至与学生一起出入学校酒吧,参加每晚移动的炫技,深夜不归,有意让老婆或丈夫生气。
但是,比起我的同学们,那些杂志社、出版社的编辑、主编显然活得更有趣,他们是快乐游戏的高手,懂得怎样使日子过得不同寻常——快乐嘛,就是视野宽阔,跳过人生中一切烦恼的事,包括编辑只是为人作嫁衣,作者一成名就扔掉对他们献媚的面具之类的牢骚和时而冒出的自卑心——只要懂得如何使用权力。政变和大革命的暴风雨之后,还有漫长的风和日丽的和平年代。如果我们尚没有再次听见“狼来了”,那么快快端坐到桌前,完成许多许多次最后晚餐中的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