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小猞猁与借马

九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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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君临知道猞猁多活动在北方,冬天寒冷的时候,这样的爪子在厚厚的积雪移动,相当于提供了雪靴的效果。

    “猞猁体型是寻找猫的三四倍,和豹子差不多,战力也堪比猎豹,看这小家伙的体型和走路都还不太稳的样子,显然出生不到三天,还是喝奶的时候。”

    王君临知道,猞猁在后世的时候非常稀少,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在这个时代,西北这种地方应该不少。

    再仔细看被他撞死的那只动物残骸,分明就是一只成年猞猁,而且看样子是雌猞猁。

    王君临隐隐明白,昨晚上这只雌猞猁多半正在喂养小猞猁,而巧合的是自己刚好向这对“母子”狂冲过来,雌猞猁保护孩子的天性让其毫不犹豫向他发出了攻击,结果就悲催了,王君临当时的状态跟个超人一样。

    再之后,就是雌猞猁吐出的血腥味引来的四只狼,差一点让他和这只小猞猁成为狼的早餐。

    没错,这个时候正是凌晨,东边红日刚刚升起,春天的西域温差极大,这个时候温度堪比南方的冬天,但王君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王君临蹲下身子,小心的将小猞猁拿起来放到手上,猫科动物小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可爱,这小猞猁同样如此,发现这小家伙并没有因为自己撞死人家母亲,而对自己有敌视后,王君临略一犹豫,决定将这小家伙带在身边,不然失去母亲保护的小猞猁,不是被饿死,就被其他食肉动物给吃了。王君临虽然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底线,但从来不是一善良的人,可是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做出这样一个小女孩才会有的决定。

    只是这小家伙这会不断发现细细的叫声,明显是饿了,若是小家伙到了能吃肉的时候那还好办,以王君临的身手弄只兔子、黄羊什么的并不是难事,更何况旁边还有两具狼尸。但是这小家伙需要吃奶,这就让王君临有些发愁起来,这到哪给这小家伙找“奶妈”去。

    清晨的戈壁滩上,一丝云彩都没有,天色青蓝的如九寨沟的海子,很漂亮,很纯净,但就是没有王君临想要的羊群什么的。王君临想找一只生过小羊的母羊给小猞猁喂奶,但这件事情显然并不容易完成。

    抱着小猞猁往东方跑了一会,远远的,王君临在平坦的砂石地面上,看见几座烽火台突兀的矗立在那里。

    前些日子出使西突厥时,王君临便听长孙无忌说过,这些烽火台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大汉时期,经历了近千年的风雨之后,如今像一个垂垂老者,外表已经斑驳不堪,唯有筋骨尚存。

    王君临抱着小猞猁从烽火台下掠过的时候,每过一个烽火台墩子,就像是跨越了一段沧桑的历史。

    他相信马踏焉支山的霍去病来过这里,有朝一日他带领大军出塞征服突厥的雄师也经过过这里。

    然而,如今他从这里打马经过却只有一人而已。

    王君临没有在任何一个烽火台前面停留,依然向前以匀速奔跑,因为小猞猁看起来很饿。

    ……

    ……

    天边已经出现了一丝鱼肚白,太阳就要升起来了。

    在昨天傍晚的时候,王君临终于在一群黄羊中找到了一只刚刚下过崽的母羊,他抱着小猞猁追逐了足足半个时辰,终于将这个累的跑不动的母羊抓住,然后按住这只母羊,将小猞猁的嘴放在母羊的奶.头上。小猞猁本能的开始吸食,母羊刚开始还剧烈挣扎,待发现根本难以挣脱王君临的手,且王君临貌似一时半会没有杀它的意思之后,便不再挣扎,索性爬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由自己的奶.水被小猞猁吸食。

    只是不管是小猞猁,还是母羊都太累了,当小猞猁吃了个半饱的时候,小猞猁和母羊都睡着了,王君临就坐他们旁边盘坐修炼了一晚上。睡梦中小猞猁偶尔醒来,会本能的再吸食上几口,但是很快又睡着了。

    早上,王君临让小猞猁又吃了个饱,等母羊在附近找青草吃饱之后,他便撕扯一截衣服,搓成绳索,拴在了羊脖子上,抱着小猞猁顺着商人所走的大路向东方走去。

    他大体算了一下自己之前跑的路程,距离沙洲(后世敦煌)应该不远了,只是这个不远,也只是相对西域广袤无垠的地域来说的,在西域四五百里都算是近的。

    一人一羊一猞猁的奇怪组合,向东走了大约二十多里,小猞猁和母黄羊又饿了,王君临只好先让母羊找青草吃饱,然后将这倒霉的母黄羊压倒在地上,让小猞猁吃羊奶。

    就在小猞猁快要吃饱,而王君临愁着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走到高台城时,他看见一个车队从身后赶来,行驶向沙洲方向。

    这个车队有二十多名骑士护送着一辆马车,骑士全部是汉人,一个个神色冷峻,气息彪悍,一身黑衣,腰间扎了条红腰带,看来似是大户人家的护卫或者私兵的样子。

    而那辆马车也颇为华丽,由两匹马拖拉,非常有气势,而最前面的战马上骑士手里擎着一面旗子,王君临仔细看了,才发现上面写着一个硕大的“苏”字。而让王君临有些欣喜的是,这车队后面有骑士拉着十匹空马,虽然马上没有马鞍和马镫,但是王君临却不用担心骑乘不了。

    这让王君临想起了沙州豪族苏氏。

    有求于人,所以王君临将姿态放的很低,他是务实的人,知道这样做一点都没有坏处,在王君临看来,自持身份而放不下架子的人是极为愚蠢的人。

    王君临面带温和无害的微笑,拱手站立在路边等候车队从眼前经过,特别是那辆马车上主事人的到来。

    很快,主事人的马车到来,王君临立刻施礼道:“小子欲去沙州,只是路途遥远,身弱力乏,不知能否借贵主人一匹马……”

    “臭乞丐,滚到一边去。”不等王君临将话说完,马车旁边一名骑士便凶狠的喝道。

    而且说着话,这骑士一鞭子已经向王君临挥了过来。

    王君临神色一冷,伸手将鞭子抓住,猛的一拉,那骑兵大吃一惊,感到一股巨力传来,赶紧死死的用另一只手抓住缰绳,两腿夹着马腹。但这样一来,力量作用在战马上,连人带马便被王君临一只手给拉了过来,这骑士顿时大急,索性松开鞭子,去抽腰刀,准备一刀砍死王君临。

    但不等他将刀抽出,一道人影闪过,他被王君临一脚踹到地上,而王君临已经抱着猞猁骑在了马上。

    众骑士顿时大惊,一半人将马车保护起来,一半人抽刀向王君临冲了过来。

    就在这时,那马车中传来一道年轻女子的甜美温柔的声音:“住手!”

    声音一出,向王君临冲来的十名骑士顿时停了下来,一脸警惕的看着王君临。

    然后王君临便看到一个长得秀气可人的小丫鬟将脑袋从车窗中伸出来,脆脆的说道:“小姐说了,借他一匹空马,他若是能够骑得住,便借他骑到沙州。”

    王君临闻言一喜,抱拳说道:“多谢苏家小姐。”

    那小丫鬟好奇的盯着紧紧扒着王君临衣服的小猞猁一眼,将头收了回去,王君临听觉如今远超寻常人,隐隐听到马车中丫鬟对小姐说道:“小姐,那个人真奇怪,怀里面抱着一只小兽,看起来像是猫,但又不像。不过,他身上真的很脏,脸和头发又乱又脏,若不是看起来挺厉害的,肯定会被认为是乞丐。”

    王君临听到那小姐说道:“河西走廊至西域这条道上,从来没有人能独自走下来的,这个人估计不简单。”

    小丫鬟说道:“那小姐还借给他战马。”

    小姐有些哀伤的叹了口气,说道:“我即将和那些野人一起生活,这对我来说就是生不如死的事情。在这之前能够帮助一个汉人也挺好的。”

    小丫鬟有些意外的说道:“我以为小姐是看他轻易将李三娃拉下马,知道武力不弱,担心打起来,我们会有损伤,而后面的空马都是还未驯服的野马,只是被我们用绳子强行牵着走,上面没有缰绳和马鞍,他又如何能骑,小姐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而已。”

    王君临一边将这对话听在耳中,一边在一名黑衣护卫的带领下来到后面的十匹野马前。

    “你挑选一匹的,若是能骑得住,你便骑就是了。”那护卫显然和丫鬟想的一样。

    王君临不以为意,目光扫过,便向一匹最神骏的黑马走去。

    说来也奇怪,这些护卫只要一接近,这十匹野马便在那匹黑马的带领下用腿踢踹护卫或者他们的坐骑。可是王君临走过去,这些马竟然隐隐有些畏惧,就像是遇到了天敌似的,乖顺得不行。

    早在大半年前,在天水郡参军时,王君临便发现寻常动物兽类好像都很怕他,他以为是血玉佩的原因,但后来拿下血玉佩试过,依然如此。王君临后来仔细研究思索过原因,但都不得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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