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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醒来的时候,是在公交车上,车厢里很闷热,但他居然睡着了,睡得很香。
不过睁开眼睛没几秒钟,王警官就被眼前所见的一切惊呆了。
作为从警二十年的老警察,而且是老刑警,王警官是见过大场面的,一般的情形想要吓住他可不容易。何况公交车上的一切,在别人眼里,实在太正常不过了,没有任何奇特之处。
只有王为觉得不对。
这公交车太老了。
这么大热天,竟然连空调都没有。不是没开空调,而是根本就没有车载空调。
在王为的印象中,这种没空调的公交车,在边城市至少已经淘汰了十年以上。这些年,边城的经济发展很快。
况且,王警官很清楚地记得,他不是坐在公交车上的,而是坐在警车上,去乡下办案。因为连续几天没休息好,王为在警车里睡着了。
但再怎么样,在警车里睡着,也不应该在公交车上醒来啊。
这事太不合逻辑了。
再看看身边的这些乘客,王为也觉得怪怪的——太土了!
衣着打扮和二十年前一样,简直是土得掉渣。
不但上了年纪的人打扮很土,纵算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打扮也一样的土。
王为努力地四下搜寻,想要找到一个切入点。
他和周边这一切,实在是太格格不入了。
作为一名特别重视条理和逻辑的老刑警,王为对任何不合理的事情都天生敏感,很不舒服。
然而紧接着,王为就被车外的一座建筑物吓住了。
那座建筑物不高,只有六层,样式老旧,但大门上闪闪发光的招牌显得极其耀眼——云都市第一百货公司!
王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对云都市第一百货公司实在太熟悉了,二十多年前,他在天南省警察学校读书的时候,没少逛过这家号称整个天南省最大的百货公司。
但是,且慢!
我不是在边城市上班吗?
怎么忽然到了云都市?
而且,云都市第一百货公司早就已经拆掉了,虽然拆掉的具体时间,王为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了,但最少拆掉了十年以上,这是必定无疑的。
天南警校毕业之后,王为分配回原籍边城市上班,二十年来,经常去省里出差,对云都市一些地标建筑的变迁清楚得很。
王为一脸懵逼的时候,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停站了,很快涌上来一大堆人,车厢里充斥着云都方言。
没错,就是云都方言!
一名看上去六十几岁的白发老太太,被人群挤到了王为身边,双手紧紧握住栏杆,很温和地看着王为,售票员刚好挤过来,顺口对王为说道:“小伙子,麻烦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吧……”
“小伙子?”
王警官几乎一口老血喷出来。
这名售票员看不出具体年纪,但王为百分之百肯定她的年龄不会超过三十岁,干了二十年警察,王为的眼睛很毒!
可是,这个小少妇竟然叫他小伙子。
王为一九七四年生人,今年已经四十二周岁了。
不过,旁边所有人都没有对此表示任何异议。
难道这些家伙都疯了吗?
王为猛地一扭头,一张棱角分明的年轻脸孔,在他眼前浮现而出。
王为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尖叫!
那是他!
王为可以记错任何人的样子,但对自己的容貌肯定不会记错,只是,怎么会如此年轻?
二十岁?
十八岁?
王警官昏头涨脑站起身来,为老太太让了座,一手吊着吊环,开始死死盯住玻璃里的自己看,脑子飞速运转起来。
以他老刑警的逻辑思维,飞快地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捋了一遍,马上就得出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自己可能重生了!
“重生”这两个字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时候,王为吓了一跳,然后又将整件事再过了一遍,却发现,这个最荒谬的结果可能是唯一正确的答案!
否则,他根本没有办法解释眼前发生的这一切。
将自己的手臂放到眼前仔细打量,王为更加肯定了这一点——那胳膊油光水滑,富有弹性,充满着力量感!
一个四十二岁的男人,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胳膊。
王警官最终找到了确凿无疑的证据——不远处一个老头手里拿的报纸!
那是一份《天南日报》,天南省官方报纸,王为的视力很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报头下的出版时间——1996年6月6日。
这一年,王为二十二岁,刚好从天南警校毕业。
好吧,老子回来了!
不管王为觉得多么荒唐,这份报纸也让他不得不冷静下来,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那我这是要去干嘛?
自然而然的,王为开始拼命回忆,二十年前的六月六日,自己坐在公交车上,目的地是哪里?
南湖一号!
这个地址随即在王为的脑海中冒出来。
南湖一号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个大院,在整个天南省都大名鼎鼎。那是省里的大领导聚居之所,官场上略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南湖一号意味着什么。
省里几乎所有巨头,都住在一号大院。
王为的爷爷王虎,也住在那里!
王虎曾经是天南省政法战线一号巨头,前些年离休了。
今儿是老爷子生日。
老爷子的生日不是按农历来算的,而是按公历来算。实际上是老爷子参军那一天的日子。那一年的六月六日,老爷子加入人民军队,不久就开始了波澜壮阔的南下作战,一直从最北边打到最南边,然后响应上级号召,在云都市转业,干上了公安工作,从此在天南安家落户,一干就是几十年,直到离休,也是在云都定居,再也没有回北方老家去。
在警校学习的这几年,每到六月六,王为都要去给老爷子祝寿。
今天也不例外。
一念及此,王为不由得深深吸了口气。
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再见老爷子的一天!
在王为的记忆中,老爷子的容貌其实已经变得有点模糊,毕竟过世好多年了。
可是现在,自己却要去给他祝寿。
想想都让人头晕。
幸好王为有个特点,就是心理素质特别好,遇事特别冷静,无论在别人眼里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他都能很快适应。
比如现在,要是换个人的话,只怕得马上下车,找地儿缓一缓才行,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发疯!
王警官就不一样,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居然还能抓扒手。
严格来说,是那个扒手太不开眼,竟然傻不楞的朝着一名老刑警伸手了!
其实那扒手也要算一个老贼了,绝不是初出茅庐的小毛贼,穿得整整齐齐,白衬衣笔挺,手里还拿着份报纸,甚至戴一副金丝眼镜,样子斯斯文文的,怎么看怎么是个读书人。
满车乘客,大约没人看出来他是个贼。
王为当然是个例外。
扒手就过不了他的眼。
九八年九九年那会,边城市扒手极其猖獗,市局组织了好几次整治扒手的专项行动,王为干过好几个月的反扒专家,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菜市场,医院,商场,公交车等等地方,王警官只要眼睛一抡,谁是好人谁是贼,一目了然。
这斯文贼也是脑子抽了,挤到王为身边,在报纸的掩护下,直接伸手进了王为的裤子口袋,俩指头夹住一个小本子样的东西就往外掏。
说实在的,斯文贼找上王为,纯粹是“顺手”,打从王为身边过,看他二二忽忽的,魂不守舍的样子,就顺手掏他一下。一般来说,这种年轻小哥身上没什么油水的。
尤其王为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在校生。
只不过对于一个惯偷来说,身边有人犯傻而不去偷一下的话,心里无论如何都过不去。
手痒啊!
果然,从手感上也能知道,那小本子不会是钱包,可能是证件之类的。但有不少学生喜欢把钱夹在学生证里,虽然不多,通常都是几十块,总也够一顿饭钱了。
可这一回,掏出来的特么的竟然是一个警官证!
当然,其实是警校的学生证。
仔细看,警校学生证和真正的警官证区别还是很大的,关键是,斯文贼一见到那国徽顿时手臂就哆嗦,哪里还敢去细看?
这倒霉催的,偷东西偷到警察口袋里了!
斯文贼不愧是个老手,暗暗吸了口气,稳住神思,又轻轻将学生证给放了回去。
当他的手再次从王为口袋里出来的时候,忽然手腕一紧,如同箍了道铁箍似的,瞬间整条胳膊都为之一麻。
斯文贼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人手劲好大!
王为咧嘴一笑,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这也是王为身上诸多令人难以索解的“奇迹”之一——这丫的抽烟,并且烟瘾不小,但直到四十多岁,牙齿都是那么整齐洁白。
“哥们,有点背啊,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敢偷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