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丹青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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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实在好奇他这几年是怎样的际遇,这院子仿佛只他一人住着,他那爹娘与弟弟如今在何处?

    若是如他爹娘之前待他的那个样子,他是万不可能有如今这样的造化。

    她想开口问,却又不知自己以什么样的身份,她不过教他识过几个字,,如今见到他又装作不识,又有没有什么资格去问这些?

    胭脂和他一道走出院落,他在后头将门虚掩转身向胭脂走来,手上的灯笼朦胧的光洒落在他身上,仿若从黑夜中缝隙中走出来。

    他提灯笼缓步而来,与她并排而行,目光落在前方的某一处温和道:“在下看姑娘不是这里的人,可是为了镇上的会市而来?”

    “倒也不是,来这是为我那弟子找寻名师。”

    他闻言微微一笑,“不想姑娘如此年轻竟收了个这般大的徒弟。”

    这一笑险些让她乱了心神,她慌忙移开视线,虚笑道:“机缘巧合罢了。”不得了,少时阴郁,长大了竟变成了个温润如玉的端方君子,果然世事无常。

    不过她一个乱葬岗的都能来凡间做人了,又有什么事情是一定一成不变的呢?

    “姑娘学识必定渊博,如今女先生可是少见。”

    胭脂一阵面热,她可万万担不起学识渊博这四个大字,忙道:“我也不过堪堪识得几个字教不了他什么,他的学业早有人授业解惑,我不过是在他身边护他周全罢了。”

    过了拐角,迎面荡来一阵冷风,吹的灯笼左右摇晃,他嘴角微微扬起,声音散落在风中,听不太真切, “如此,倒叫人羡煞。”

    羡煞?  她来这人间做老妈子有什么好羡煞?

    转眼出了巷口胭脂见着了外头的长街,胭脂念着他手上的伤,便转过身对叶容之道:“这接下来的路我便自行回去罢,你有伤在身可得休息好,今日实在是多谢公子。”

    叶容之站在巷子里头,胭脂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见他温和道:“小事一桩,姑娘客气了,既然相识一场,往后若有用得上在下的地方尽管来找在下。”

    她在凡间这么些年,自然知道这是客套,这怕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忙含首客套一番,便告辞离开了。

    叶容之走出几步站在巷口看着胭脂离开,刚头虽然那话语柔和的声音,叫人听着就觉得他是一脸温和有礼的模样,但实则一副面无表情,如此情景实在诡异,莫名让人心生胆寒。

    “公子?”身后一声小心翼翼地叫唤。

    叶容之转过身来看向那人。

    那人弯着腰,一副讨好的姿态。“公子,刚头让推的姑娘小的也推了,只是您这伤可不能怪在小的身上,我可都是照着您说的做。”

    叶容之随手摘下腰间坠着的钱袋,随手扔给了那人,:“剩下的。”

    那人接过钱袋用手掂了掂钱袋的重量,忙笑开了颜,伸手作揖道。“多谢公子慷慨,这事小的一定守口如瓶,绝不叫那姑娘知道半点,祝公子早日抱得美人归!”

    叶容之闻言嗤笑一声,面带嘲讽道:“让她知道又如何?”

    男人听完一愣,照理说这要是让那姑娘知道了,这事十有八九就泡汤了,这位公子也不知怎么想的?

    不过既然有银子拿,他管这些做什么?便连忙笑着点头道:“是是是,公子说得是,知道了又怎样?那姑娘要是不愿意,多得是法子!”

    叶容之看了那人一眼,不再说话提着灯笼越过那人往自家院子走去。

    踏进了院门,他反手缓缓关上门背倚着木门,将提着的灯笼往地上随手一丢,睨眼看着灯笼里头的火慢慢烧着了灯笼,越烧越旺又慢慢灭掉,院子又重归于阴沉幽暗。

    胭脂出了巷子往客栈走,迎面便碰上了急急忙忙赶来的李言宗:“师父,你刚头去哪儿了,徒儿找了你许久。” 一番上下打量后,又急道:“这身上的血迹又是怎么回事?”

    胭脂这才发现自己身上,自己的衣衫上也沾了几滴血迹,想是阿容刚才护着自己的时候沾在自己的身上的,可是多亏了他,若是那伤到了自己身上还不得疼死。

    “师父,究竟发生了何事?”李言宗见胭脂默然不语,神情更加凝重了起来。

    “不必担心,这不是我的血。”

    李言宗还待再问,因此抬手摆了摆,“回了罢,明早你还得去拜访季老先生。”

    李言宗见自家师父当真无事 ,放下了悬着的心道:“是,徒儿知晓。”

    胭脂回到房中,拿出李言宗的命薄,这几日她一直忧心重重,明日便是李言宗命中大劫的开始,以往的那些不过是小磕小绊。

    他这命中大劫的牵动人是个孤女,而且是位美艳动人的江湖女子名唤沈绾。

    他们相逢是因这女子其皮相貌美而遭人惦记,又因独身一人被人暗算成重伤,正巧被李言宗遇上救了放在身边悉心照料,日久便生了情。

    可惜李言宗族中对他期望极高,他的妻子一定要在仕途上对他有极大的助力,她一个孤女孤苦无依,李言宗便想要娶之为妻也是不行,那孤女亦不愿意为妾,二人几多纠葛,终于分道扬镳而终。

    但若真是就这样结束了,胭脂也不至于如此苦恼。

    此处只是埋下了一个伏笔,待李言宗仕途大顺平步青云之时,他二人又骤然相遇,只是当年江湖飘荡的侠女早已嫁为人妇,且还是李言宗的同僚,两人相见竟是互不能忘情。

    再看下去胭脂便是恨铁不成钢,以至于每每看到李言宗,都恨不得一掌给他拍死,给他他不要,不是他的了他又非要,这不脑子给驴踢了吗?

    他们私下见面互诉情肠,那女子虽然已嫁作他人妇,但她性子孤傲笼络不了自己的夫婿。

    虽说皮相摆在那里,但终究是叫别的狐狸迷了心窍,是以夜夜独守空闺,多年下来,庶字庶女倒是一大堆,而她自己却是半个子都不曾落下。

    李言宗此时已是朝廷命官若与同僚之妻如此纠缠,终究会影响自己的仕途。

    可要他再次舍弃心爱之人却又做不到,是以他向她许诺待她和离便娶要她为妻。

    日子久了,纸包不住火,未待那女子与她夫婿和离,这事便传进了她的夫婿的耳里,那夫婿自然是个不一般的。

    这如何的不一般呢?就是这人完全忽略了自己头上那抹翠绿的颜色,不管不顾的将自己的妻子笼络住,只为了不让李言宗好过。

    他视李言宗为眼中钉,反正便是让李言宗顺心的事情,他一件也不愿意做。

    是以他为了不和离,对着妻子百般呵护死缠烂打,也再不去找其他的女人,这烈女怕缠郎,当初这女子嫁给他本就是爱慕他的,如今见他回心转意,又怎会为了李言宗去和离,到时李言宗又反悔,她不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是以他二人倒是恩恩爱爱,到她怀了身孕,李言宗才明白,这次自己又与她擦肩而过了,这一辈子恐怕都求不得了。

    偏偏又是同僚的妻子,终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每便刺上李言宗几回,这一世便是爱而不得,抑郁寡欢而终。

    胭脂看着不免觉得既然这一段情事于你眼中既如此痛苦,倒不如从头就掐断了它。

    她做老妈子已经够苦了,难不成还要帮他追媳妇儿,更何况她一个乱葬岗的,从来只知冥婚这一回事,若是让她来弄一场冥婚倒是可以信手拈来,可惜他们怕是不会愿意的。

    本身这局她还不知要怎么拆,但今日见到了叶容之,一切都如拨开了云雾一般。

    叶容之如今未娶,沈绾也是未嫁,让叶容之去救她,他二人没有家世门槛的阻拦自然不会如此坎坷。

    若是真能凑成一对,也算她对这个弟子尽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