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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庸看着丁芸颖的倩影离去,颇为暧昧的笑道;“你小子可以啊,竟能劳驾丁家大小姐屈尊降贵地在你床前守了半天。”
“别胡说,我和她只是雇主与保镖之间的关系。还有,什么叫屈尊降贵?我很卑微吗?”吴凉没好气道。
听了这话,吴凉倒没有惊讶周庸能查出丁芸颖的真实身份。毕竟是堂堂国家级情报机构,既然能查出自己来自抱朴观,那么顺便刨出丁芸颖的背景来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只是雇主和保镖,这话说出来你信?”周庸笑骂着打趣了一句,他见吴凉翻了翻白眼,倒也没继续纠缠,转而用一种比较正经的语气道,“说起来这次能破尸妖案还多亏了你的帮助。那个老头已经被我们上司带走了,按照他所犯下的这些案子,经过秘密审判后一个枪决是跑不了了。”
“哦,案子结了就好。”吴凉点了点头,对于老者罪有应得的下场没半点同情。
“是啊,结了案,我也能安心修养一阵了。”周庸看着吴凉,又问,“对了,你有没有兴趣加入元墟?我们明海分部的老大在听过案件详情后很想见你。”
“加入元墟?算了吧,我生性散漫受不得约束。况且这事要是被我师父知道了,一准儿会把我的腿打断。至于你们老大,我还是不见为妙。”吴凉闻言,想也没想直接拒绝道。
“为什么?加入元墟有什么不好的?只要事涉灵异案件,便是一省之长都能稽查,此外还有其他各种权限便利,多得你都没法想象。”周庸愕然,仍旧不死心地劝说。
“不想加入就是不想加入。我对吃公家饭没兴趣,你别再说了。”吴凉大摇其头,一副你在啰嗦我就跟你翻脸的架势。
以前吴凉就常听师父老道说元墟里面的水深着呢。别说他现在身负保护丁芸颖的职责,就算没有,他也不会一头扎进那个浑水坑里。
周庸见吴凉态度如此坚决,只好叹息一声,不再提起。
之后,周庸又和吴凉聊了点别的,正式互换过联系方式后就离开了病房。
周庸离开后,没两分钟丁芸颖便提着个小袋子走了进来。看那里面头装的,还真是出锅没多久的鱼片粥。
吴凉昨天一天都在奔忙,压根就没好好吃过东西,此时受到粥香引诱,顿时食欲大开,也不与丁芸颖客气,接过热粥风卷残云地喝了起来。
喝过热粥,吴凉的精神也恢复了好多。
本来依着丁芸颖的建议,她是觉得吴凉继续在医院修养一天也不错。但吴凉一听说隔壁病房的方艺涵也快醒了,又想到自己昨日解毒时差不多都看光了她的身子,便死活都不肯继续留下。
丁芸颖见吴凉坚持,自身也不太喜欢在医院待,也没多想,就与吴凉回到了自己的公寓。
……
尸妖案结束之后,吴凉与丁芸颖都过了两天平静的生活。
兴许是在尸妖案中将霉运都提前透支了,吴凉在这两天里过得十分惬意,不仅白天闲来无事不用去公司,就连在夜里,也没有一只孤魂野鬼因为受到罗刹之体的吸引而闯入公寓,着实让吴凉舒服地睡了两天的安稳觉。
公寓内,之前因尸妖来袭而被打坏的房门已被换新。经过了两天的修养,吴凉也将自身的精气神完全补足。
在这两天的时间里,吴凉除了温习师父给他的各类道书之外,便是用心画符。不知不觉间,他的符篆技艺似乎又精进了几分。
今日一早,吴凉吃过早饭,将丹砂纸笔铺开,便打算继续开始一天的修行。但在家闷了两天的丁芸颖却有些静极思动,想要外出走走。
“吴凉,收拾一下,陪我去逛街。”丁芸颖走出房间,俏生生地对他道。
“为什么?大热天跟家待着不好吗?干嘛跑出去晒太阳,回头再热得跟个哈士奇一样。”吴凉抬起头,语气有些半死不活地说。经过这两天的“同居生活”,他与丁芸颖之间的相处是越来越随意了。
“少废话,你才哈士奇呢,你全家都是哈士奇。既然你是我爸请来的保镖,那你就得听我的,不然就炒你鱿鱼。”丁芸颖皱了皱鼻子道。
今天的她秀发披肩,略施粉黛,穿了一件淡粉色V领流苏连衣裙,纤细的腰间挎着一个白色小坤包,整个人犹如邻家女孩一般,活泼娇俏而又清纯可爱。
“爱炒你就炒吧,只要你爸没意见。说的好像我拿了你们家很多工资似的。”吴凉翻了翻白眼,无可奈何地将画符的纸笔塞回他那破登山包。
“难道不是吗?我爸请来你还会不付你薪水?”丁芸颖轻轻踹了吴凉一脚,道。
‘这个,还真没有。’吴凉心底暗自咕叨了一句,不由想起了丁贺程那天刚见到他便向他甩出一张两千万的金卡的那一幕。
不过那时吴凉高风亮节,主动推掉了,如今想来,好像很是傻叉啊。
两人吵吵闹闹地拌着嘴,出了公寓,在丁芸颖的指引下,吴凉驾车拐上高速路,驶向一片即使在夜里都灯火璀璨的商业街。
明海市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极多,往来商贸极度兴荣。越是靠近市中心的黄金地带,密集兴隆的商业街就越多。而若是选择在夜里出来闲逛,便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明海的繁华与璀璨。
十里洋场,纸醉金迷。
明海市就是这样的一座有魅力的城市,无时无刻都在吸引着来自大江南北的优秀青年。吸引着他们来到这片土地,然后打拼,或功成名就,或酗酒沉沦。
由于今天并非周末,也不是上班的高峰期,所以路况十分良好,吴凉开着小车,半小时后便载着丁芸颖来到了以高雅浪漫著称,一直走在时尚最前沿的淮洋路商业街。
淮洋路和金陵路乃是明海最为出名的两大商业街区之一。
即便是在繁忙的工作日,这里也依旧是游人如织。放眼望去,随处都可见到穿着摩登,打扮时尚的情侣笑语晏晏地结伴走过。
其实,从内心来说,吴凉是拒绝和丁芸颖来这种地方的。因为周遭繁华典雅的消费氛围实在与他那富有乡土气息的叼丝气质格格不入。而他与丁芸颖也并非情侣,两人之间的穿着相差也太大,走在一起很是有种屌丝男诱拐纯情少女的感觉。
但是,偏偏丁芸颖就喜欢这里购物氛围。
两人下了车后,丁芸颖竟一点也不避讳,拉着吴凉连续逛了好几家时装店,没过多久,一连串的大包小包就被挂在了吴凉的脖子上。
看着迈着轻盈步伐走在前面的丁芸颖,正式转职为拎包小厮的吴凉无奈之余,也唯有苦笑。
或许女人共通的天性就是买买买,即便是在公司以干练示人的丁芸颖,此刻也像个遗落人间的精灵,微笑地穿行在了各种精致的服装店、饰品店之间。
吴凉发现,他似乎还是第一次见丁芸颖笑得这么开心。尤其是当她回头看见自己的苦瓜脸时,好像就笑得更开心了。
难道以前从没有人陪她逛街吗?
这个念头在吴凉脑中一闪而过,旋即便被他摇头甩出。
开什么玩笑啊,抛开家世不谈,以丁芸颖的才貌,只要愿意勾勾手,恐怕追求她的人就会马上堵塞这条长街吧。她又怎么可能找不到人逛街呢?
这也亏得是丁贺程相信吴凉的人品,竟然放心让他晚上与他女儿同住。虽说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迫不得已的原因,但是,那位年过半百的富豪就不怕哪天吴凉突然狼性大发,真把丁芸颖给吃了?
“那个老头,他该不会一开始就打着要招我做女婿的主意吧?”脖子上挂着两个购物袋,吴凉摸了摸下巴,有一丝猥琐,呸,是非常猥琐地想到。
“吴凉,你觉得我是戴哪条项链好看?”而在此时,丁芸颖又走入了一家珠宝店,回头冲他漫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