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顺藤摸瓜

幻海半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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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老严被从警局绑走,已经过去了160分钟了。

    此时,夜已经深了,京安港市的黑夜,一片寂静。然而,在这片安静的下面,却似乎又掺杂着某些不安的东西,随时准备蠢蠢欲动。

    通过对老严失踪前留下的结论,以及对六起剥皮案的深度解析,我用犯罪心理画像法,几乎描绘出了那个混蛋的大致情况,接下来的事情,就差找到嫌疑人了。

    经过唐衍和程志民警官的强烈要求,看守所最终决定暂时释放路远,作为“污点证人”帮助我们追踪嫌疑人的下落。此刻,嫌疑人曾经待过的那间地下酒吧,有可能会成为整起案件的突破口。

    路远带着手铐,跟着我们一起上了警车,警车在寂静的公路上一路疾驰,没过多少时间,便抵达了路远口中的那间地下酒馆。

    走下一段较为陡峭的楼梯,面前赫然出现了一栋残破的木屋。若是不是木屋边上粉红色的告示牌不停闪动着光亮,我估计会真的以为这地方只不过是一处待拆迁的民房罢了。

    其实,懂行的人深知,外侧的民房不过只是掩护,穿过之后进入民房的地下,情况瞬间变得截然不同。

    又通过了一截陡峭的楼梯,随即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则是一扇半掩着的铁门。顺着缝隙,明显能听见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看起来,路远口中的地下酒吧,应该就在这里面。

    程志民见状,不禁暗骂了一句:“他娘的,难怪一直抓不到那些个兔崽子,原来全特么躲在这种鬼地方了!改天老子一定带上大刘他们,一口气把这里给端了!”

    我们深知地下酒吧鱼龙混杂,有着不少臭名远扬的犯罪分子都会选择在这种地方落脚,总的来说,情况十分复杂。然而为了防止引起轰动,也是为了能够尽早的打听到关于老严的消息,这一次,无论是唐衍,还是程志民全都只是穿着便衣进入。

    而我也是脱掉了上衣,放在路远的手上,用来遮挡住他手腕上明晃晃的镣铐。

    以防万一,刑侦大队成员以及武警突击小队的成员,也都已经悉数赶到了民房周围,若是出现了突发情况,或是在酒吧里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外面那些人便会在第一时间冲进来,控制住情况。

    唐衍深吸了一口气,随即上前,缓缓推开了那扇半掩着的铁门,踱步进去。

    霎时间,烟火夹杂着刺鼻的香薰气味迎面而来,呛得我差点没缓过劲来。尽管之前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铁门后面混乱的情况,已经有些超出我的想象了。

    整个地下酒吧估计至少有上百人,两侧吧台附近,三三两两聚集了不少身材魁梧,身上纹满刺青的壮汉。

    而大多数男女青年则是聚集在了舞池中央,跟着劲歌嗨曲,尽情的放飞自我。其中有不少身材火辣的女性穿着暴露,像是程志民这样思想保守的中年老男人,单是看了一眼,就不禁羞红了脸。

    “这些女娃娃真是的,有没有点羞耻心。。。。哎。。。。”

    相比起程志民的不知所措,唐衍则是从进入地下酒吧开始,就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对于他而言,是否要取缔这样的地下酒吧,可以放在以后再谈,而眼下的当务之急,则是尽快从这里面找到老严的下落。

    半晌,唐衍突然靠了过来,压低声音对着路远缓缓开口道:“左边吧台那几个家伙的眼神,从咱们进来开始就没从我们身上离开过,那些人是谁?看起来不像一般人。”

    随着唐衍话音刚落,我和路远几乎在同一时间,转头看向了左边吧台。诚如他所言,那里的确聚集着三个纹有刺青的小青年,似乎有意无意的会将注意力转向我们三人所在的地方。

    其中一个家伙,面色凝重,右手紧绷,并且牢牢的拽着一旁的对讲机,估计是在提防着我们。

    路远瞥了一眼那三个家伙,随即主动调转方向,朝着他们三人所在的位置缓缓走去:“他们三人是这间酒吧的马仔兼打手,最中间的那个人外号叫“山鸡”,是负责人手下的一个小头目。估计见我们是生面孔,所以起了疑心,咱们先上去打个招呼,试着能不能问出嫌疑人的下落!”

    眼见着路远已经朝着那个“山鸡”走了过去,唐衍轻叹了一句,让程志民不要多说废话,随即也一同跟了过去。

    看着我们四人朝他们走来,那个叫做“山鸡”的家伙变得更加紧张了,一旁的两个马仔几乎同时把手伸进了裤兜附近,两把明晃晃的利刃,隔得很远依旧清晰可见。

    与此同时,程志民也不自觉的用右手摸向自己的腰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进入地下酒吧时,程志民特意带上了自己的配枪。

    因为这一趟有着唐衍随行,碍于唐衍的身份,程志民绝不可以让他意外发生,那支配枪,是楼上的警方冲进地下酒吧时,用来保护唐衍的手段。

    ““山鸡”哥,好久不见,不会忘记我了把!”望着面前剑拔弩张的三人,路远倒没有丝毫的胆怯,轻轻打了个招呼,便跻身过去,率先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眼见路远主动上来打招呼,那个叫“山鸡”的男人倒也没有急的动手,而是眯起了眼睛,缓缓开口道:“你是?”

    “忘了吗,一个多月前,我还向你打听过“山鹰”哥的消息呢!当时,咱俩还一起喝了几杯酒呢!”

    “哦,卧槽,是你小子啊!”山鹰似乎记起了路远这个人,挥了挥手,示意两边的马仔收起匕首:“你特么吓死我了,老子还以为孔老大又派人来找茬了!

    怎么样,这一个多月你小子跑哪去了?还有那个叫“山鹰”的劳改犯,我也听说了,一个多月前,他好像被什么人干掉了,死的老惨了,据说连皮都给人扒了!”

    说完之后,“山鸡”神秘兮兮的靠了过来,压低声音缓缓开口道:“兄弟,我知道你以前也是混道上的,该不会,山鹰那件事情,是你做的把!”

    “嗨,怎么可能呢!”路远故作无奈的回应道:“要是我做的,早特么就跑路了,怎么可能还在这里乱晃呢,等着警察抓我啊!”

    “那你这是?”

    “还是像上次那样,来这里找个人,至于报酬什么的,肯定只多不少!”路远话音刚落,就顺势给了我一个眼神,我很快反应过来,随即将警方特殊处理过的关于嫌疑人的局部照片拿了出来,交给面前的“山鸡”,同时塞过去的,还有一叠百元大钞。

    这是道上的规矩,去别人的地盘打听事情,无论有没有问到结果,都得先给对方一定数额的定金。用行话来说,这叫做“敲门砖”。

    “山鸡”见到那叠钞票,眼睛都直了,一边示意马仔接下,一边把注意力放到面前的那张照片上面。

    “这个女人经常在这间酒吧里做皮肉生意,上次就是她告诉我“山鹰”的下落的。不过,我现在怀疑,就是她搞死了“山鹰”。照片是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搞来的,不知“山鸡哥”对她有没有映像!”

    尽管只有近乎0.1秒的反应时间,可我和唐衍都注意到了,在“山鸡”接过那张照片的瞬间,他原本堆笑的面容突然停滞住了,从中流露出来的,则是一种深深的愤怒感。

    人下意识的微表情,绝对不会说谎的,我几乎敢肯定,“山鸡”绝对认识照片上的嫌疑人。

    只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山鹰是这间地下酒吧的管理者,至于他来说,为什么会对嫌疑人感到愤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