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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王可么?我有些颤抖的向前走过去,作为法医,我第一次的那么不情愿的去接触尸体。尤其是现在她的尸体,还保持着被后入的姿势。就好像,我视为最圣洁的东西,遭到了无情的践踏。
“我靠,谁特么把本姑娘的家给拆了,遭小偷了!”
在我刚走到尸体旁边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我心里一惊,转而大喜,连忙朝门口走过去,正看到王可大包小包的朝这边走过来,身边还有小公主一样的刘雪。
“你没死?”一瞬间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
王可对我的出现先是惊了一下,转而气得牙痒痒的过来掐我的胳膊说:“你个死流氓,是不是你把我的门给拆了?啊?说,你想干什么,幸好本姑娘不在家,你是不是准备……”
她的话还没说完,我一把就把她搂进了怀里,死死的抱住。真的,这一刻我都感觉自己要落泪了。
“喂,你个死流氓,不要趁机占我便宜啊,这边还有未成年儿童啊!你要是想的话,咱们出去说,出去说……”
这个没皮没脸的王可,我被她逗的笑了起来。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我双手捧过她的脸,下意识的想要亲她。但是这货直接伸个手指头挡住了我,说:“流氓,你今天是不是fa情了?得,我收回刚刚说的话,你要是释放的话,姐姐给你钱去洗浴中心,别烂种桃花。”
我一把推开了王可的手,这时候我也从那种大悲大喜中清醒了过来,跟王可开玩笑说:“不是我烂种桃花,关键是我怀念那晚上你的味道了。”
“哟,怀念我的味道了?那成,待会儿本姑娘给你买一片伟哥,咱再出去练练?”王可朝我抛了一个媚眼。
这妮子,真的是太没正形了。
我没有再跟她把话接下去,余光中我看到刘雪,即时我和王可现在打闹的这么亲热,我看到刘雪还是一副很淡然的表情。王可显然很会打扮人,把刘雪打扮的很漂亮。但是她的这幅表情,却让人很怪异。
“嗯?什么味道。”这时候王可察觉到了什么,板着脸朝房间里走去。哪知道当她刚看到客厅里的女尸的时候,过来就骂我:“你个死流氓,饥渴的竟然对尸体做那种事!”
现在我是没功夫跟她闹了,就说:“赶紧去看看尸体怎么回事吧,怎么会出现在你的家里。还有,今天一天你去哪里了,怎么电话也不接?”
“我去哪里,还要跟你汇报啊!”王可是典型的尸体狂热者,已经过去检查尸体了。这时候我也跟了过去,果然跟之前的案子一样,尸体的头被吃了。但是跟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尸体是从后面吃的,也就是从后脑勺吃的头,尸体的面部保存的还很完整,待会儿应该很好进行身份识别。
王可过去检查尸体被啃食的后脑了,这时候刘雪也从外面进来了。她看到这个女尸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变化,很冷的样子,就进了她自己的房间。说真的,她这个样子让我心里面很难受。这么小的一个小孩,看到一具尸体,竟然会一点不害怕,何况还是这么恶心的尸体。那么,她在迷失林究竟经历过什么……
“流氓,这个尸体跟之前一样,是被啃食的,头颅里灌了强酸。看来我之前的猜想是对的,尸体是一边啪一边食颅的。”
确实如王可所说,从两具尸体的姿势有所不同,一个是脸朝上,一个是脸朝下,而分别被食颅的地方一个是面部,一个是后脑勺,看来很有可能是凶手边啪边食颅,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凶手心中得到了无限的快gan,然后为了释放这种快gan,采取了吃人头的方式似的。我下意识的就想去检查下面,王可一把推开了我:“你个流氓,就知道看人的那里!”
然后王可捣鼓了半天,无奈的说:“没有发现,什么都没有残留,流氓,我觉着应该是玻璃棒之类的东西。只有玻璃,才会一点痕迹都没有。你觉得呢?”
“我又没用过,我怎么知道,这个你比较有发言权。”
“我也没用过玻璃的啊,我都是……我靠,你个流氓,不想理你了!”王可发现被我套出话来,气得不轻。但是她没有来揍我,而是站到了尸体的后面,做出一副要上她的样子
“你干什么啊?”
王可说:“我在想凶手的身高。看,如果凶手是这个姿势的话,那他的双腿估计得有一米五。而且,用着这个姿势,这个高度,还能吃到死者的头部,那么看来之前我的猜测应该还不准确,身高起码要到一米九!”
王可分析的没有错,如果凶手真的是边啪边食颅的话,凶手的身高确实可以推断出来。但是,这种身高的人应该很显眼才对,他敢这么明目张胆的作案么?
不一会儿高山队长也来了,看到王可没事,他也松了一口气。然后我把尸体的初步检查汇报给了他:“死者身份不明,死法跟之前的两个女性一样。只不过这一次的死因并不是窒息,而是由兴奋引起的心脏骤停。我怀疑死者生前被服用了什么药剂,等待回去剖腹进一步检查。”
“死亡时间呢?”
“从瞳孔的放大程度以及四肢的僵硬程度和现场血迹的凝固程度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四个小时之前,六个小时之内。也就是说,应该是中午十一点到一点之间。”
高山队长点点头,马上对旁边的说:“去,调查这段时间军疗院进出入的可疑人员。这家军疗院的安保水平是没多大问题的,如果有可疑人员进去,肯定会有记录!”
然后高山队长来到门前,问:“门是被凶手踹坏的么?”
我轻咳了一下:“不是,是被我踹的……”
“王可,你离开家之前有没有锁门?”
“当然有了。”
“那这么说的话,凶手应该是有着这里的钥匙,而且走的时候没有锁门。再大胆一些推测,他在房间里强暴尸体的时候都没有锁门,他在找寻刺激。王可,你应该是被人盯上了。他是瞅准了你出门的时间,故意的把受害者带来。但是,为什么要把死者带来你的客厅呢?”
高山队长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都陷入了沉默。我顿了顿说:“原因无非有二。我们假设凶手知道我们会调查出王可是除了那两个受害者之后外的最后一个年轻女性,他是故意的把案发地点放在这里,对我们的挑衅。第二个原因则比较简单,也最有可能。凶手可能是看上了王可,对王可有种变态的需求,然后故意的把案发地方摆在了王可的客厅,满足心里的畸形想法。因为王可之前说了,她感觉有人跟踪她,而且凶手这么有恃无恐的过来,显然是对王可的外出掌握的很规律,对王可很熟悉。这点的话,从凶手这一次是后入式可以联想一二。”
王可听到我的话,白了我一眼。高山队长很是认真,问我:“如果第二点成立的话,那么前两起案件跟王可有什么关系么?”
我很大胆的推测:“我们可以想象,凶手是一个自卑的,对王可有着变态追求心理的屌丝,酒店作案,完全是因为尾随王可,但是看到王可和我进了房间,他心中愤怒,却不敢报复,然后冲动犯罪杀人,释放自己的需求。这个也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针对我,把我引到迷失林里去了,第二起案件和之前潘鹏的事,完全可以理解成他对我的挑衅,因为他以为我就是王可的男人。现在第三起案件直接在王可家里进行,他应该是没有勇气直接面对王可,以这种方式来释放吧!”
高山队长说:“你的这个说法虽然牵强,但是解释的通,因为这种矛盾的心理而犯罪,不为少数。只是王可,你有没有留意过这方面的情况么?”
王可说:“丢内衣算不算?本姑娘现在都不敢在阳台晒内衣了,晒一次丢一次,妈蛋!”
听王可这样一说,进一步佐证了我的猜测。只是,食颅怎么解释?如果是自卑的人,冲动犯罪,怎么可能一点证据都不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