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穿衣

卯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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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慎御下并不严苛,甚至可以说很少管束。他天生性格漠然,双眼总是含着戾气,不用特意教训只一个眼神就能叫人心里发慌,导致身边的属下格外顺从,同时继承了他一贯作风,寡言冷淡,行事绝不拖泥带水。

    这是他第一次见他们待人如此“和善”的模样。

    沈慎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在路上时不时不经意看一眼阿宓。

    阿宓最终被扎了两条小辫儿垂在胸前,手艺说不上精致,比她自己折腾的总要好许多。不过阿宓的脸摆在那儿,即便是狗啃似的发型也能看得过去。

    经过梳发这一遭,阿宓无形中和这些人熟悉了些。走水路时他们雇了艘大船,顺着河流一路朝东去。

    大船分两层,一层内舱,一层可以上去看风景或喝茶下棋。

    沈慎在上面静坐,阿宓没有跟上去,留在了下面看几人拿工具在那儿捞鱼。

    阿宓起初蹲在那儿望,过了会儿觉得看不清就干脆探出脑袋半趴在那儿。船速不快,水流也很平稳,她肉眼就能看到好些游水的鱼虾,只一眨眼就被他们捞了上来。

    这条河好像鱼类特别丰富,仅小半刻阿宓就看他们收获不少,甚至还有一只河蟹。河蟹本来是靠岸边的,也不知怎么就倒霉到了这水中间。

    一只河蟹没什么好食的,几人随意把它甩在了板上,它慌张得很,胡乱横走几下就到了阿宓身边,一钳子夹住了阿宓裙裾。

    阿宓睁大眼望着它,抖了抖裙摆没挥下去,便伸手去掰,不妨又给它夹住了手,疼得她差点掉眼泪,一时也不敢伸出另一只手去与河蟹斗争。

    秦书笑起来,一步上前帮她把河蟹拿下,“离远些吧,当心掉下去了。”

    早先帮阿宓扎发的人也笑话她,“小丫头就是小丫头,连只蟹都怕。”

    阿宓有些不服气地看着那只蟹,她不怕它的,只是不防备被夹疼了而已。

    “周大。”秦书半玩笑地叫了声,让他给小姑娘留点面子。

    阿宓的手被夹红了,好在没破皮,担心她再出什么意外,秦书着人把她带回了内舱,给了她一本书打发时辰。

    对着手上的《云氏游记》四字望了会儿,阿宓慢慢翻开,很快就沉浸在了里面。

    《云氏游记》通俗概括就是笔者游山玩水之作,记载了他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和特色,有些生涩的字阿宓还看不懂,但不妨碍她的想象。阿宓从不知世上竟有这么多奇怪有趣的东西,如一年四季如春的山谷、足足有几十丈高的巨树、像传说中凤鸟一样拥有五彩羽翼的雀鸟……

    阿宓的心跟着游记在飞,脸上的神情也十分丰富,惊叹感表露无遗,这样的她叫人着实难以想象会是某个人派来的探子。

    沈慎看着手上只写了寥寥几句的信笺,上面汇报的正是对阿宓身世的查探结果,也在他意料之中,陵西并没有哪户姓洛的人家里有个这般大的女儿。

    秦书犹疑,还是偏于相信阿宓的,他始终觉得这姑娘不像别有心思。

    他看沈慎脸色也看不出这位在想什么,现下倒是没说任何有关阿宓的处置问题,只是让人加快了船速往游城去。

    一日半后,游城就到了。

    游城位于出海口,位置好占地广,商船来往便利,相较其他地方便格外热闹繁华,也因此出了好些富商。

    其中最有名的富商名郝金银,光从这名儿就能知晓当初他爹娘期盼。郝金银不负众望把家业做大,成了这南来北往赫赫有名的人物,十多年前组建的游商商行也颇具规模,天下第一富商许算不上,但论生意遍布之广,绝对排得上名号。

    沈慎并不认识郝金银,不过郝金银与留侯熟络,为拓广人脉做生意,他暗地与留侯勾结,借留侯的权势为两人大肆敛财,可以说留侯盖半的家产都是从郝金银这处的孝敬得来。

    郝金银凭留侯的势认识了不少达官显贵,又因留侯胃口太大,每年做生意所得有七八成都要被揽去,他早就心生不满,很有脱离留侯另谋出路的想法。

    留侯这等心狠手辣的人,上了他的船岂有安然下去的道理。察觉到郝金银有异心时,他就暗地和游商商行的另外几人联络了,如今已达成共识,就待把郝金银做掉弄来他的家产和账本。

    沈慎此行来游城,就是要帮留侯做好这件事。

    郝金银不曾见过沈慎也知道他在京里的名声,与其说是朝廷鹰犬不如说是留侯的一把好刀,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事,光看那煞气腾腾的模样就知道手下定有不少人命。

    虽说起来也就是留侯派人来的一次正常交接,但这次派的人身份特殊,郝金银也打起了十二分小心。

    郝金银率了管家亲自来码头接人,还没见着本尊先带三分笑意,白胖的脸颊像热腾腾的白面馒头,笑起来一双眼眯成了缝,十足的奸商架势。

    “沈都督,沈大人。”他疾走几步赶上去,笑道,“百闻不如一见,沈大人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啊。”

    只得了个点头郝金银也不恼,转头跟在了旁边为沈慎介绍。

    沈慎为人冷淡的说法也大都知道些,传言他不爱财不爱色,最常做的就是查案杀人,说是活阎王也不为过。但郝金银并不信,世上哪有没弱点的人,他走南闯北那么多年,遇见过那么多硬骨头,最后不都屈服于给出的利益之下?

    他是个老谋深算的商人,此时不急着讨好,只细细观察。

    阿宓听嘱咐就跟沈慎身边,亦步亦趋,她戴着帷帽身形娇小,一看就知道是个姑娘家。郝金银有些好奇她身份,不过因沈慎未表露过什么,便也暂时放下了。

    等到了这游城鼎鼎有名的郝府,众人当即就被晃花了眼。

    只看气派和门楣大小,说这是城主府也有人信。跨过门槛,富丽堂皇四字都不足以形容,雕檐飞柱、长廊壁挂无不精致珍稀,连用来盖内墙的瓦都是上好的青白瓷,可见郝金银富贵到了何种地步。

    他背靠留侯,即使做了这明显不符合商户规制的府邸也没人来查,每每看到客人惊叹的目光都叫他心中自得。

    口中仍道:“寒舍粗鄙,委屈沈大人了。”

    沈慎沉沉看了他一眼,郝金银一愣,回头与管家琢磨道:“这位沈都督着实不易讨好,寻常财帛怕是难以打动。”

    管家道:“留侯权势富贵滔天,这位大人想必见惯了,老爷前些日子不是买了个戏班子,里面有对双生姊妹花……”

    不为财动便用色,这是他们用惯的伎俩。可先前被沈慎的气势眼神,郝金银仍有踟蹰不敢轻举妄动,“不好,还是再看看罢,不然献好不成反结仇就不美。”

    管家应了,转身去做郝金银吩咐的其他事。

    阿宓被一同带到了给他们这行贵客准备的院子里,说是院子,其实比寻常人家的府邸还要大些,里面池子花圃一个不少,另备了十余个美婢,对众人齐齐福身揖首,“奴婢们见过各位大人。”

    香风扑面,婢子们个个面貌姣美体态婀娜,按说哪个男子都要忍不住多瞧几眼,可领路的仆从仔细看了,这行人中竟没有一个移了视线的,气势依旧骇人。

    这情境下他也不敢再把管家交待的话儿问出口,等秦书让他把这些婢子全都带走时更是不敢置喙,转身就领着人全都回了。

    只剩自己人时秦书才玩笑般道:“瞧我都忘了,适才该给洛姑娘留个婢子服侍才对。”

    阿宓听到自己名字,收回凝在花木的视线,好奇来望了望,谁的目光也没对上,人都进屋或被沈慎叫去议事了。

    阿宓也得了选屋子的权利,这间院子太大了,如果他们想选,几乎可以每个人都隔开。但他们本就是别有目的来的郝府,当然不会分开,最后阿宓选在了他们中间那块儿,离沈慎秦书很近。

    回绝了郝府的仆从,意味着所有人的寻常起居都要自己打理。照理来说并不难,他们要什么都会有人送来,只是不服侍罢了,对这群人来说根本就是小问题,可对阿宓不同。

    阿宓在洛府再不受宠爱,也有翠姨不离不弃地服侍她,帮她料理一切,更别说那两年在别庄的日子,她差点连用饭食都无需自己动手。

    天□□晚,待会儿主人家要宴请贵客,阿宓房里也被送来了香汤和衣裳。她在桶里昏昏得泡了好一会儿,在破庙过了一夜的寒气被祛除,出来时就有些没章法了。

    她用干巾随便擦了擦湿漉漉的发,任它们散在身后,又去穿里衣,穿好里衣后就对着郝府送来的华裳皱起小脸。

    太复杂了,她不会穿。

    湿发被短暂拭干后开始滴答渗水,把座下铺了软垫的绣凳淋成深红,阿宓顾不了它,摸索着终于勉强把这几件按照顺序给套了上去。耳边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以为是要走了,便急急走到门前去。

    刚打开门的沈慎对上阿宓的目光,动作暂时顿在了那儿。

    阿宓刚泡了澡,双颊浮着微微红晕,眸光像夜色下的湖水,唇瓣看上去如花瓣柔软湿润,缎发随意散在肩颈背部,濡湿了颈前的衣裳,露出雪白的脖颈和锁骨。望见只有他一人时不安地颤了眼睫抿唇,那汪湖水也起了涟漪。

    即使她年纪尚小,也着实有了引诱人的资本。或者说,有时正是因为这青涩的风|情,才愈发使人沉醉。

    沈慎没有避开,他目光沉静地把阿宓从头看到脚,除了那明显湿淋淋的头发,也没有忽略她略为凌乱的衣衫,“不会穿衣?”

    阿宓迟疑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拼命摇头,她可以学。

    但沈慎已经转过了身,随手招来属下,让他为阿宓带了一个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