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父子同心

燕忌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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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到叶思文第三封信后的第五天,从京城来的圣旨终于来到了济南,前来宣旨的太监叫曹化淳,也是陛下宠信的内侍之一,队伍逶迤而来,引得济南城的老少爷们出来围观,自从阉党专权以来,可有些年头没有见到天子的天使了。({{

    叶景早已得到消息,将叶府里里外外打扫干净,在大厅前摆起了香案,丫鬟仆人们也都穿上了里外三新的行头,静待天使的到来。

    曹化淳的车队来到叶府门前的时候,叶景带着一干仆人前来迎接。曹化淳和叶景也是老相识了,曹化淳虽然也是阉人,可是他并不是阉党一系的人,他是皇宫里面从小培养的内侍,心气高着呢!根本不屑于和魏忠贤那种半路出家的半吊子内侍同流合污。

    在天启年间的阉祸中,曹化淳至始至终都没有迫害过其他人,所以叶景对他很客气。

    两人寒暄一阵,这才开始宣旨,曹化淳来到早已摆好的香案前面,拿出了第一份圣旨。

    叶府的丫鬟仆人全部跪在香案前面,聆听当今圣上的旨意。

    曹化淳清了清嗓子,用阉人特有的尖利声音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大明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叶文扬,清明廉洁,颇通海事,乃国之栋梁,今命叶文扬为朝廷新开海事衙门正二品尚书,专管海事,圣旨到时,即刻上京赴任……钦此,谢恩!”

    古代圣旨的格式就是这样,前面和后面都有一段冗长的、对皇上歌功颂德的话,只有中间的几句,才是谈的正事。

    “微臣叶景,领旨谢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宣旨完毕,叶景刚要站起来,曹化淳笑眯眯的对叶景说:“叶大人,且慢,陛下这里还有一份圣旨。”

    没法,叶景他们只好继续跪着。

    曹化淳拿出第二份圣旨,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叶景之妻叶唐氏,相夫教子,贤良淑德,颇有孟母遗风,特,敕封叶唐氏为正三品诰命夫人,赐凤冠霞帔,以示嘉奖……钦此,谢恩!”

    叶唐氏一脸欣喜的接旨:“妾身叶唐氏,领旨谢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虽然叶唐氏脸上一片高兴,其实心中却在叹息:“什么诰命不诰命的,我都不在乎,只要我的丈夫和儿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就好了。”

    想到这里,叶唐氏不禁有些黯然。

    曹化淳亲手将叶景的官服、印信交到叶景的手里,道:“叶大人,咱家现在这里给您道喜了,今后您可就飞黄腾达了,到时候可不要忘了咱家哦!”

    “曹公公放心,老夫断然不会忘了您的。”叶景轻声答道,不动声色的将一张大额的远洋银票塞到了曹公公的手里。

    曹化淳看了看叶景递给他的东西,立刻惊为天人,随即一脸的喜气。

    曹化淳自然认得叶景塞在他手中这个东西,这上面印着花花绿绿图案的东西叫远洋银票,在整个山东,这玩意比银锭子还好使。前些日子刚在德州下船的时候,吃饭时用银锭子付账店小二居然不收,说只要远洋银号行的远洋银票,其他的东西一概不认。

    曹化淳一行人当场就愣了,放了硬通货不要,非要什么远洋银票,这店小二是不是傻啊?

    其实他们不知道,远洋银票相当于一张存款票,是有利息的。而银锭子还得拿到远洋银号的账上存起来,才能在山东境内流通,麻烦。

    曹化淳收好银票,又将凤冠霞帔交到叶唐氏的手里,这次叶唐氏送给曹化淳的东西更让曹化淳欣喜。

    “妾身也没什么好东西入得曹公公的法眼,只有这香皂还能拿出手,还望曹公公笑纳!”叶唐氏笑眯眯的对曹化淳说,为了丈夫和儿子的平安,叶唐氏不得不放下平日里的身段,来和一个他最看不起的阉人虚与委蛇。

    她送的是香皂啊!曹化淳心中狂喜,要知道,香皂这种东西在京城已经被炒得火热了,由于香皂只有远洋商号能提供,而且远洋商号秉承着只送不卖的原则,东西虽然是免费的,可是送人的标准也忒苛刻了些,不是朝廷正三品大员,你闻都别想闻。

    香皂这种东西对阉人太重要了,因为阉人的特殊性,他们身上总是带有一股子尿骚味,很难清除。可突然有一天,太监们现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承恩身上的气味已经消失了,不仅消失了,王承恩身上还带有点奇特的香味。

    太监们多方打探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王承恩用了一种新产品——香皂。

    当他们想要去卖香皂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根本不够格。

    “我现在也是有香皂一族啦!”曹化淳在心底大声狂呼,要知道,整个京城,十几万太监,就只有王承恩收到过远洋商号送来的香皂,其余的人,连香皂怎么个长相都还不知道呢。

    “多谢叶夫人的美意,咱家可就不客气了。”曹化淳一张脸已经笑成了菊花。

    宣旨完毕,叶景对曹化淳说:“曹公公,老夫先让人带你们去休息,今晚上在归田园居的天字一号包间摆宴为曹公公接风洗尘,曹公公可千万不要客气哦!”

    “行,咱家到时候一定叨扰。”收礼物收得心满意足的曹化淳很爽快的接受了叶景的邀请。

    等离开叶府之后,曹化淳才开始感慨,叶文扬这老家伙这几年的改变很大呀。

    以前的叶文扬,那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从来不会请人吃饭喝酒,也不会给人送礼,一点也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最高才当了个从五品的闲职,怎么升也升不上去。不知道为什么,这老家伙的运气突然转了,从一个致仕回家的闲人,直接升任二品尚书,真是全天下的狗屎都被他踩了。

    现在的叶文扬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叶文扬了,曹化淳心里感慨,昔日茅坑里又臭又硬的石头变成了绕指柔,他这次进入官场,必定把大明官场搅得天翻地覆。

    作为宫廷专门培养的内侍,曹化淳很有些本领,他现在已经在开始考虑站队的问题了。

    三天之后,叶景和曹化淳一起踏上了回京的路,叶景这次带的东西很多,足足拉了十几车东西。其中只有一辆车拉的是他的行礼,其余的东西都是叶思文让他给皇帝准备的礼物,这批礼物将会进一步确定叶景在朝中的地位,可谓重要无比。

    鉴于这批礼物的重要性和保密性,马欣惠从李大憨的虎牙大队抽调了一个小队,二十名精锐的特种兵来为叶景一行人保驾护航。

    虎牙大队的兵个个老牛比了,装备忒好,背上是一水的新式的后装针击步枪。这种步枪是远洋铁厂的最新研究成果,正式名称叫虎式步枪,步枪里可以装七枚铜壳铅身的子母子弹,每拉动一次枪栓就可以击一次,火力的连续性非常好。

    经过实战检验,四个装备了虎式步枪的士兵,交替射击,可以把只装备了燧枪的一个排的士兵压制得死死的。在士兵们心里,虎式步枪简直就是神兵利器。

    虎式步枪是好,可是造价也不菲,出厂价是一百两银子一支,子弹是两钱银子一颗,用那家伙打仗,简直就是烧钱。

    也就远洋商号这种巨无霸企业的私兵,才敢用这么牛皮的武器,才用得起这么牛皮的武器。

    其余什么富户的家丁护院,能有一支远洋铁厂出品的新式燧枪,就够他在乡亲们面前得意个够了。

    不仅如此,虎牙大队上到长官,下到普通士兵,左腰挂着一支六连左轮手枪,右腰挂着一支二尺长的三棱刺,后腰挂着五颗无柄手雷,靴子里还藏着一支锋利的匕,简直就是武装到了牙齿,连二战时期的日本兵都没他们装备好。

    虎牙大队军人职业化,大队里军衔最低的肩膀上都扛着一杠一虎头,少尉级别。

    曹化淳在车窗里看着威武雄壮的虎牙大队士兵,不由得暗暗心惊,这些家伙,身板比御林军壮,气势比御林军足,恐怕号称大明最精锐的关宁铁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曹化淳现,虎牙大队虽然只有二十人,可气势却比他麾下的五十名御林军还足。他当然不知道,虎牙大队的伙计都是见过血的,这些养尊处优的御林军和虎牙大队的士兵根本没有可比性。

    御林军全身的装备不过十斤,才赶两个时辰的路,队伍便开始涣散了,杂乱无章的走着,嘴上还唧唧歪歪的,不停的抱怨。

    反观虎牙大队的士兵,全身装备至少在二十斤以上,可是他们在烈日的炙烤下,二十人的队伍依旧整齐,虽然汗流浃背,可是没有一个人抱怨,依旧笔挺着身躯,连粗气都没有人喘一声。带队的长官不时的用他那锐利的眼光扫视四周,寻找未知的危险。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是曹化淳此时心里的想法,他本来以为皇宫大内的御林军就是天下最精锐的的军队,可是和虎牙大队的伙计一比较,御林军给他们提鞋都不配。在虎牙大队面前,御林军简直就是一群流贼组成的队伍。

    一路上什么危险也没有,事实上,山东境内已经没有任何一支匪盗敢打虎威团运送的货物的主意了,因为打他们主意的家伙,连老底子都会被赔进去。

    一行人的车驾迅的穿州过府,依旧是在德州登船,通过京杭大运河进京。

    半个月之后,叶景一行人来到了京城,叶景连儿子都没有见到,直接被王承恩接进了宫里。

    其实让叶景进宫也没什么事情,就是一个规矩而已,凡是进京当官的官员,一进京城,不管天塌下来也好,地陷下去也好,都必须先到皇帝面前去述职,否则就是大不敬之罪,会被御史弹劾的。

    从宫中出来,叶景终于见到了儿子叶思文。

    当了一、两个月的官儿,叶思文已经颇有气度,一脸的从容淡定,腆着肚子,腰杆伸得笔直,一副老成的样子。

    最近海事衙门的工作开展得很顺利,找碴的,添堵的都被叶思文弄消停了,所以叶思文比较得意,不过他看见叶景来了,马上变得恭敬起来,先上前见礼,然后小心翼翼的把叶景扶上马车。

    父子俩相对而坐,叶景上下打量着叶思文,突然脸色一变,指着叶思文的脑袋,厉声呵斥道:“小兔崽子,说,你到京城里来之后,都做了些什么事情?”

    老爷子怒,连叶思文这样的牛人也不敢樱其锋芒,只好老老实实的把自己怎样遇上皇帝,帮皇帝打架,大闹顺天府衙门、借着远洋商号的名义到处送礼,和群臣联络感情、和朱由检一起制定攘外必先安内、以党制党的政策、以捐助国库为名,为老爷子买官的事情竹筒倒豆子般说了出来。

    听了叶思文的叙述,叶景点了点头,横着眼睛说:“还算你小子老实,没有骗我,若是你今天敢对我说一句假话,看我不抽烂你的屁股。”

    “都这么大了,还打屁股啊?”叶思文小声的嘀咕。

    叶景眼睛一瞪,道:“因为你该打!”

    “孩儿还不是为了大明,为了华夏民族,难道孩儿这样做有错吗?”叶思文委屈的反驳。

    听了叶思文的反驳,叶景的脸色和缓下来,道:“文儿,你长大了,有主见了,见识也比为父这个垂暮之人远多了。”

    叶思文大大咧咧的说:“爹,您说什么呢?什么垂暮之人?四十岁到五十岁正当壮年,您的精力还好得很呢!”

    叶景摇了摇头,道:“虽然为父的精力还好,可是见识已经不行了,自从看了你的信,我就觉得我想的没有你远,没有你宽了。”

    “爹!”叶思文收起戏谑的表情,正色道,“其实孩儿也不想这样,虽然孩儿才为官两个月,但是孩儿已经知道了官场的险恶。有时候孩儿在想,是做一个平安一生的富家翁好呢?还是做一个为百姓谋福祉的官员好呢?”

    叶景沉默了,这不正是困扰了他多年的问题吗?

    叶思文望着叶景,真诚的说:“父亲大人,经过万历皇帝的不作为,天启皇帝的阉祸,大明已是大厦将倾。往大了说,为了国家,为了民族,我们必须站出来;往小了说,就是为了娘,为了婉儿,为了我们的家人,我们也要站出来,扛起这万斤重担。父亲,你愿意和孩儿一起扛起这万斤重担吗?”

    看着叶思文真诚的眼睛,叶景道:“若是不愿意,为父会来京城任职吗?”

    叶思文笑了,伸出一只手,道:“父子齐心!”

    “其利断金!”叶景伸出也伸出了一只手。

    颠簸的马车里,一老一少,两只改变大明未来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