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贾似道的掘墓者

菜无心不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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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贾似道的掘墓者

    小七见时间已晚,等文天祥走后急忙说道:“公子,该出发前往同乐楼了。”

    “好,这就出发。”

    萧天以狮峰商行大东家呼延公子的名义和林志雄约好,今夜在同乐楼相聚,作为宴会主人的我,自然不好迟到。

    我在商行换好面具后,便向同乐楼走去,袁棘和小七两人紧随身旁。暗里不知有多少龙牙保安部成员游散在四周,自打我从会稽回京后,龙牙对我的保护便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袁棘每次想起黑衣人的行刺,都觉得后怕,所以对此十分小心。

    上次我们前往金华,就有不下二三十人的龙牙保安部高手在暗地里保护我,只是我并不知道而已。

    方灵没有在商行等我,而是直接去了同乐楼。

    “灵儿,又比我来得早啊。”

    “那是,谁像你,整天忙忙碌碌的。”

    “呵呵,今天都做啥了?”

    “今天和秋儿姐姐一起逛街呢,下午逛得累了,就直接到了这里。”

    “恩,萧天呢?”

    “说是还有一位苏州大商人要来,他去接人了。”

    我见过林志雄,而林志雄没有见过我,至于什么苏州大商人那是听都没有听过。

    不一会,萧天带着林志雄和一位四十多岁的陌生男子来到天字一号房内。

    经过萧天的介绍,红光满面的林志雄抱拳道:“呼延公子,久仰,久仰,这次贵行的味精可让我大赚了一笔,今后你们狮峰商行无论有何产品,都让我们做个代理吧。”

    “林老板,这事你和萧天商议即可,我这个东家只是个甩手掌柜,只要萧天觉得可行,我都不会反对。”

    “那就这么说定了。”林志雄笑道,“呼延公子,我来给你介绍下,这位是我的朋友郑老板,也是我的福建老乡,现定居苏州,乃是当地首富,所涉行业甚广,比我做得强多了。”

    郑老板身材不高,相貌平常,衣着普通,无论怎么看,都无法使人联想起苏州首富,林志雄当然不会随便开这种玩笑,只能是古人之言,人不可貌相。

    “呼延公子,在下郑虎臣,没想到呼延公子这般年轻,在下来之前还在猜测,能够制造出味精的,一定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失敬,失敬。”

    一阵寒暄后,酒菜下肚,渐渐话语多了起来。

    “郑老板,听你口音,似乎没有林老板的福建口音重。”

    “呼延公子有所不知,我虽然生在福建路,但在十岁的时候,因父亲任越州(越州,会稽都是今天的绍兴)同知,我便随其到了两浙路生活,是以口音有所改变。”

    “越州同知,令尊是叫郑埙吗?”

    郑虎臣有些吃惊:“是啊,呼延公子莫非认识先父?”

    越州同知,福建人,郑虎臣,原来是他啊。

    按史书记载,郑虎臣,字廷翰,又字景兆,南宋嘉定十二年(1219年)生于福建路长溪县柏柱南山(今福安市溪柄南山洋头村),德祐元年(1275年)任会稽(今浙江绍兴)县尉。其父郑埙,宋理宗时任越州同知,遭奸臣贾似道陷害,流放至死。郑虎臣受到株连,被充军边疆,后遇赦放归。回来后,长期居住在苏州,经商而成为巨富。在苏州期间,编纂有《吴都文萃》。德祐元年,郑虎臣在押解大奸臣贾似道途中将其诛杀,为天下除奸。事迹被载入《闽都别记》。第二年,贾似道的同伙陈宜中逃至福州,拥立赵昰,捕杀郑虎臣。郑虎臣遭害后,葬于南山村的馆园旁,乡人及其后裔在村前建祠纪念他。明朝抗倭名将俞大猷在木棉庵前的石亭中亦立下石碑,并亲书“宋郑虎臣诛贾似道于此”。明代王紫衡也就郑虎臣诛贾一事写诗云:“当年误国岂堪论,窜逐遐方曝日奔。谁谓虎臣成劲节,木棉千古一碑存。”

    郑虎臣本身并无多少可圈可点之处,只是作为贾似道的掘墓人才被后人所知。不过,无论郑虎臣出于什么目的,是为公还是为私,能有这种勇气,也算是难能可贵。

    我摇摇头道:“不认识,只是听说过令尊的少许事迹。”

    郑虎臣轻轻“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林志雄知道郑虎臣底细,清楚其不愿意重提往事,便岔开话题道:“呼延公子,听萧天讲,你意欲拓展海外业务,不知作何打算?”

    我点点头道:“正是,日后我狮峰商行的产量足够大时,便打算销往海外市场,不知林老板对海外市场了解多少?”

    林志雄自豪道:“我林家船队在福建路可是人人皆知的,我们南下到过吕宋岛,北上呢,去过琉球。只是那些地方相对我朝落后许多,似乎没有太多的利润。”

    “哈哈。”我笑笑,“我所指的海外市场不仅仅是这些地方,海外大着呢。我很看好这片市场,所以想和你们合作,共同来开发海外市场。”

    林志雄心里暗喜,只是表面不露声色:“呼延公子,恕我直言,要建立一只船队虽然不太容易,但也并非不可能,以你狮峰商行的能力,我相信是能够做到的,为何贵行还要和我们合作呢?你们完全可以自己来做,使利润最大化。”

    “呵呵,林老板,天下的生意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做完的,所谓术业有专攻,我们有我们的长处,你们有你们的优势,何不将各自的优势集中在一起呢?我们有独一无二的产品,你们有现成的船队和精通航海的水手,这样不是能发挥更大的效果吗?而我们也可以用打造船队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发出更多的产品,各自做自己最擅长的事,再有形的组合于一起,我觉得这才是未来的生意之道。”

    我说完后,静静地看着思索中的林志雄。

    郑虎臣也和林志雄一样,脑海中飞速地回味着我的这番言语。

    良久,林志雄端起酒杯,道:“呼延公子,在下敬公子一杯,这合作一事全按公子之意,我自是应允。只是不知道呼延公子所说的海外市场指的哪里?”

    “从吕宋岛继续向外航行。”

    林志雄惊讶道:“再往外,可没人走过啊,那些地方还有人烟吗?”

    “当然有,而且远比什么吕宋,琉球富裕。”

    萧天见林志雄心里没底,随口道:“味精,以前也没有过啊。”

    任何事情总有第一次,而第一次才能有最大的利润。林志雄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只是随着生意的变大,思维却逐步趋于保守。这也是不少成功人士的通病,因为曾经我这么做过,获得了成功,所以以后我还会这么做,这就是典型的经验主义。

    到了后世,不少成功人士愿意花大价钱和巴菲特等巨富共进餐食,倒不是纯粹为了附庸名流,更多的是为开阔自己的思路,希望在闲谈中能够打破自身的瓶颈。

    林志雄看了看萧天,叹了口气道:“萧公子,老夫妄自比你们多活了二十年,见识却不如你们年轻人,惭愧。”

    我笑道:“林老板,谦虚了,来,郑老板,一起喝酒。”

    郑虎臣一杯酒下肚,说道:“听公子一言,胜读十年书啊,不知在下是否有机会和公子合作?”

    “郑老板,当然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