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疯疯疯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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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家的闭门会议从中午一直开到了傍晚。

    日落西山,华灯初上的时候,祠堂的门打开了,族长和四个长老排成一列坐在祭祀台前,所有族人鱼贯而入,按辈分规规矩矩分前后站定,等待宣布结果。一眼乍看上去,祠堂里林立着上百人,檀香缭绕。

    当段锦腆着一张惨白的死人脸,缓缓道出陶夏宁三个字时,祠堂里惊哗一片,失了庄重。由变身人担任族长,是史无前例的事,更何况陶夏宁回到段家也才三四年时间,论资历,论辈分,怎么轮也轮不到他。

    但这是长老们一致决定的结果,并且说纯血种的出现是天意,将引领他们的族群走向昌盛。

    天意,上天的旨意,一个不可反驳的词,因为大多数段家人都迂腐并且迷信封建。

    陶夏宁身穿白底黑边的西装外套,短发清爽,右耳戴着隐隐闪光的黑曜石耳钉,他原本就相貌堂堂身材修长,此时看上去更凭添了几分贵气,像出身良好的世家青年。他跪在软垫上三拜九叩,然后给历代族长的牌位上香,改为姓段,长老把他的名字写进族谱。

    他正式成为段家的继承人,这事已盖棺定论,铁板钉钉。

    陶秋安是在完全天黑以后,才慢悠悠晃到祠堂的,他双手插裤兜一路走来,左看右瞟,对这座古老的宅邸依然没有半分好感,他不喜欢这里,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讨厌。

    他晃进门的时候,大多数段家人已经离去了,只剩长老和族长等人。

    时隔三年多,陶秋安又见到了段锦,这个男人看起来仍是温文如玉,不过是一块雕琢打磨得过头的玉,本质已十分脆弱,好像一只手就能把他给捏碎了。

    段锦两手扶住太师椅,身体动了一下,想站却站不起来,眼神涣散无光。

    “族长大人,作孽太多,天不收你,也总有人会收你。”陶秋安出言讽刺。

    段锦不作声,瞅了瞅陶秋安,然后垂下眼皮。

    段三上前去,将他打横抱起来,头也不回地迈出祠堂,嘴角带着得逞的笑意,段锦是他的了。他和陶秋安之间有私怨,但并没有大恨,段锦已经垮台并且任人鱼肉,其余的小事根本不值一提。

    段家的长老们一点也不老,年纪最大的看上去顶多四十岁,此时几位长老个个脸色不同,再没有了方才端庄威仪的气势。陶秋安一眼扫过这群家伙,视线落到了陶夏宁身上,淡淡地说声:“恭喜。”

    陶夏宁对他笑了一下,人逢喜事精神爽,笑得春风满面。

    有长老站起来,满脸愁苦地问陶夏宁:“你都已经是继承人了,什么时候把我们的家人放回来?”

    “什么时候啊?”陶夏宁坐进太师椅里,叠起腿,似笑非笑地看向陶秋安:“哥,你说呢?”

    陶秋安无语,这些长老的家人是他让手下绑的,男女老少整整十五个人,不单单如此,还用全族人的性命威胁段锦,如同发动了一场“政变”不过此刻他既不激动也不高兴。说不上是什么心情,他参与了一切,但这一切又好像与他无关。

    段锦已形同傀儡,段家已改朝换代,可他却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一个弟弟。

    不,也许早就已经失去了。

    等陶夏宁打发长老们离去以后,他开口说:“就这样吧,按原来说好的,你当你的继承人,我把叔和戚凌带走,祝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陶夏宁一摇头:“哥,现在还不能把人交给你。”

    陶秋安脸色冷了下来,拉张椅子坐到他对面,连眼神也是冷冽的。

    “哥,再帮我做一件事吧,最后一件。”陶夏宁说。

    “你在威胁我?”陶秋安抬脚踢翻了面前的太师椅,连带把陶夏宁一并踢翻,厉声说:“陶夏宁,我是你哥没错,可我从来不欠你什么!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连亲手养大你的人都可以利用,混账东西。”

    陶夏宁摔到地上后一愣,虽然他们兄弟俩小时候没少打架,但懂事以后陶秋安一直是疼爱他的,从未试过像现在这样厉声厉色责骂。陶秋安这一脚,让他有种从云端摔落地面的感觉,起先有点茫然,而后恼羞成怒起来。

    “你知道我在段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吗?没有我在这里替你受苦,段锦会放过你吗?是,你现在有本事了,在道上混得风生水起了,你替我想过吗?我如果不控制段家,就只能被段家控制,我只是不想有一天会变成试验品有错吗?”

    陶秋安打心底感到无奈,无论是当初他决定跟刀疤黄混,还是现在陶夏宁的选择,都是被现实逼的。连他都不甘心自己的命运受控于人,陶夏宁又怎么会甘心?

    “哥,你要帮我,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我这么做不只是为了自己。”

    “好,不过我要先见一个人。”陶秋安说。

    陶夏宁点头,又恢复了常态,两兄弟相望无语,彼此之间隔着谁也跨不过的鸿沟。

    这是陶秋安第一次来到段家的研究室。

    里面有各种冷冰冰的仪器,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工作台,连里面的人也是穿着白大褂。打从电梯出来开始,他就不喜欢这里白茫茫的环境,冰冷得不沾一丝人气。

    陶秋安在隔离室里看到了戚凌,这个男人正在昏睡中,平躺在床上,四肢都被连着床的捆绑带缠紧了。他站在床边缓缓地弯下腰去,把脸枕在戚凌的胸膛,探听他的心跳。

    戚凌的心跳声十分缓慢,一下、两下、三下

    陶秋安闭上眼睛,足足听了五六分钟,他试着想象,如果戚凌的心跳突然停止了,他会怎么样?

    他不知道,他想象不出来。

    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像过去那般爱戚凌了,不再那么小心翼翼,不再那么患得患失。戚凌始终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无论爱不与爱,这个人都稳占着一席之地,是谁也无法超越和取代的。

    如果戚凌死了,他仍会继续活下去,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活在漫漫的岁月里。他不会做傻事,也许连眼泪也不会多流几滴,他知道只有活着才能记住戚凌,他活多久,戚凌便在他心里多久。

    如果他的生命没有尽头,单凭过去的回忆,他至少还能再撑上一百年。

    陶秋安直起腰来,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戚凌的面颊,轻声骂:“傻子。”

    见过来戚凌以后,陶秋安直接开车到段家老宅,去见他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人。

    陶冶醒来已经有一个月了,身体正在慢慢改善,喉管拔掉了,能吃些流体的食物,也能坐起身靠在床头。毕竟他是正常人的体质,昏迷了四年多,身体机能退化得厉害,肌肉有轻微的萎缩,口齿不清晰。

    陶冶醒来以后,不太愿意搭理陶夏宁,当得知了陶夏宁的身份,更是连眼睛都不看向他。

    无论陶夏宁说什么,做什么,陶冶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因为他恨段家。

    恨了很多年,恨到入心入肺。

    陶夏宁站在边上,看着他哥一口口喂陶冶吃小米粥,很不是滋味的苦笑了一下。陶冶醒来那么久,直到今天陶秋安才第一次来见他,两人仍像过去那般亲切,而他天天陪在陶冶身边,却早已被打入冷宫了。

    他觉得自己仿佛众叛亲离了,除了段家什么也没有了。

    “叔,哥,你们聊吧,我先走了。”陶夏宁说。

    等他把门关上,陶秋安用餐巾擦了下陶冶的嘴角,说:“叔,小宁他也不容易,你别跟他生气了。”

    陶冶摇摇头,拉过他的手,用指尖在他手心慢慢写下几个字。

    ——不生气,他改了姓段,就不再是我的孩子。

    陶秋安默然,把空碗搁到一边,扑到陶冶的腿上,紧紧搂住他的腰。

    陶冶一下下抚摸他的头发,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叔,小宁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一直在研究段家人的遗传基因,并且破解了基因密码?”陶秋安把脸埋进他的大腿,闷声闷气地说:“段家人都早死,所以他们才那么想要你研究出来的东西?叔,我还有好多疑问啊,你到底和段家有什么渊源,为什么要抚养我们?”

    陶冶不出声,倒不是不想说,他现在连话都说不清楚,也不知从何说起。

    陶秋安抬起脸来,深深地看着他:“叔,如果你真的研究出能延长段家人寿命的抗体,那就给他们吧,我不想再和段家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我只想带着你离开这里,过回以前正常的生活。”

    陶冶仍没有开口,也没有动,静静凝视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叔,如果你实在不愿意给也行,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把你带走,我只是怕他们会伤害你,不过无论如何,我都会尊重你的决定。”

    陶秋安说完就不再问这件事了,他打来盆热水,细心帮陶冶擦身,又帮他按摩全身的肌肉,最后找来一辆轮椅,推着陶冶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

    陶冶多多少少也从陶夏宁口中听说了他的事情,发现陶秋安真的长大了,成熟了。

    好像他一觉睡醒,整个世界都变了。

    陶秋安陪了他一整天,说了很多这四年里发生的事,甚至说了自己和戚凌这段孽缘。

    到天黑的时候,陶秋安把陶冶抱到床上,握住他的手:“叔,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他为陶冶盖上毛毯,刚刚转过头,就听到了陶冶沙哑含糊的声音。

    ”小安”

    陶秋安一震,立刻回身蹲在床前,激动地看着他:“叔,你在叫我?你开口说话了?”

    陶冶点点头,把陶秋安的手掌摊平,在上面一笔一划写下许许多多个字。

    他确实研究出了可以抑制细胞加速老化的抗体,但这份研究结果只是理论,没有经过临床实验,有没有副作用,效果如何,都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一个礼拜以后,在陶夏宁的陪同下,陶秋安又来到了研究室。

    “哥,你真的决定了?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陶夏宁看着隔离室的玻璃说。尽管他已知道戚凌撑不了多久,但能狠下心来把人当成实验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陶秋安很坚决的摇摇头,换上一身蓝色的无菌服,戴上口罩和手套,推门进入隔离室。

    戚凌已经醒了,因为器官严重衰竭,任何微小的细菌都有可能感染他,夺去他的性命。他面带氧气罩,眼窝发黑,浑身赤/裸裸的躺在无影灯底下,每根肋骨的形状清晰可见,皮肤也失去了原有的光泽。

    他安静的躺在那里,没有一丝活力,确确实实像个垂死之人。陶秋安讨厌戚凌这副模样,半死不活的吊着一口气,与其如此,倒不如来个干脆的,他知道戚凌也有同样的想法。

    陶秋安走到手术床前站定,伸手,摘掉氧气罩说:“早上好,白老鼠先生。”

    戚凌微微地点了下头,扯动嘴角,连笑容都显得十分虚弱。

    陶秋安摸了摸他的脸,然后隔着手套抚上他的心口:“有什么遗言要交代?”

    “如果我死不成,你要对我下半辈子负责,做饭给我吃,帮我洗衣服,每天晚上给我暖床”戚凌顿了一下,看着他认真说:“我允许你偶尔强/奸我,但是不准再踢我下床,射在我身上的精/液也要舔干净。”

    陶秋安忍住抽他一嘴巴的冲动:“屁话真多,还有吗?”

    “当然有,如果我死了,你要给我守寡,不能找第二春,男人女人都不能找,一辈子都得惦记着我,最多这样,你可以一边想我一边打飞机。”

    陶秋安彻底无语,老半天才咬牙挤出一句:“你丫的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是吧?”

    戚凌笑笑:“对,所以你也别太在乎。”

    对他而言,死亡是不可力抗的事情,人终究都难逃一死,实在没什么大不了。这世界他来过,尝过了酸甜苦辣,经历了喜怒哀乐,他没有白来一趟。何况他遇到了一个人,名字叫陶秋安,此时还能再相见,足矣。

    陶秋安到底还是没忍住,狠扇他一巴掌,哑声骂:“混蛋,我才不在乎。”

    研究人员为他注射了抗体以后,戚凌缓缓合上眼睛:“骗你的,我死了你还是赶紧找个人,是男是女都没关系,但是不能比我还混蛋,我舍不得让你孤伶伶一个人”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后面几乎听不清了。

    陶秋安笑出了眼泪来:“放心,世上没有比你更混蛋的家伙了。”

    说完这话以后,他就别开头不再看戚凌。虽然是牙关紧咬了,可是就觉着有什么东西热烘烘的顶着喉咙,直让的他脸上头上都冒出了汗,一颗心也慌的乱跳,耳边几乎听到了浑身血液急速流动的声音。

    无影灯亮得刺眼,陶秋安仰头吸吸鼻子,决定尽快把戚凌带走,无论他是死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