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陈毓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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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知豫一开门,旋风般的小米团子就差点撞倒了她。

    赵鞅披着发,一把搂住她的腿,转过头直朝追着他过来的春芽嚷嚷:“你想脱我衣服,没门,我才不要你帮我洗澡。”

    这种小霸王,春芽实在无奈,她袖子卷得老高,棉裤和袄子湿了大半,这些都是这小混球的杰作。

    小雪球懒懒的竖起一只耳来听了下动静又趴回去。

    “这是闹什么?”

    “她这粗使下人居然想看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可是随便人都可以看的吗?”他还一脸控诉,悲痛欲绝。

    盛知豫慢慢蹲下来,面对着赵鞅,眼对着眼。“春芽不是下人,你要知道这一点,你要是不想让任何人碰你,那就自己洗。”

    “她不是下人?”他看了眼春芽,他明明看她做一堆家事,明明就是个粗使丫头。

    “不是,她是我很重要的家人。”盛知豫非常坚定。“还有,你要知道她没有义务帮你梳洗,说穿了,你和小雪球没什么两样,你和牠都是我因缘际会捡回来的,差别在,牠可能会在我家一辈子住下来,你不一样,只要你的家人找来,还是你想起回家的路,那么你就得回去。”

    赵鞅大受打击,这是要他认清自己的本分吗?平平是一起被捡回来的,差别待遇也太大了,他可是活生生的人,居然比一只四不像还要不值钱?这不成,这种天气,就算这房子破破烂烂的,好歹也比流落在外面好,他要是想住下来,一定要她们知道自己值钱的地方,对!就是这样!

    “我知道了。”他暗自下定决心,朝无辜的小雪球比了比小拳头。“我决定不洗了!”这是他表现他男子气概的地方。

    “唔——可以,不过不洗身体的小孩只能打地铺。”

    “什么?!”这是非人待遇,他可不想被冷死,那多难看!

    “你可以自己挑,洗和不洗。”

    他一辈子没有自己洗过身体,叫他自己来,他还真的不会,这个香香的姊姊笃定不会帮他洗,能指望的也只有那个胖丫头。

    这香香的姊姊不像他习惯了的那些人,她不会他说什么,就顺着他做什么,怎么这里的人都好奇怪——

    他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春芽可不会纵容他想到天荒地老,一把拎起他的领子就往里走,赵鞅破天荒没做任何挣扎,只是哀怨的看盛知豫一眼,便被拎着回厨房后面的小浴间去洗刷了。

    盛知豫缓缓站起,摸摸自己的脸,怎么,她很像逼良为娼的坏人吗?

    小米团子洗干净后,穿上盛知豫从箱底找出来,从来没穿过的月白色里衣,长长的袖子她帮他折了又折,将就一晚,应该没问题。

    谁知道小赵鞅问题大着,他鄙视。

    “这是女人穿的衣服。”

    “还是你要这件?”摊在床上的是请石伯找出来的旧衣服。

    他也许没什么优点,但眼光毒辣,最终,委委屈屈的将就了女人的衣服,躺进床里。

    “我穿了女人的衣服睡觉你要发誓一定不能说!”

    盛知豫给他掖紧被角“说完故事,你可要乖乖睡了。”

    赵鞅两眼亮晶晶,可爱的不得了。

    一盏茶后。

    “讲过了奇珍会卖的天下宝物,你听过臧氏兵器谱吧?臧氏是名满天下的铸兵器家,江湖上有天下兵器,尽出臧氏的说法。”男孩子嘛,肯定不爱听那种软绵绵的故事。

    “姊姊去过江湖?要不怎么可能知道那么多?莫非是胡诌?”他的求知精神非常旺盛,有疑问就问,打破砂锅的要问出个究竟,真不知道该称赞他好学,还是啰唆。

    年纪小小,却不让人糊弄,是精明,还是聪明过头?

    “姊姊以前生过很长的病,既不能绣花,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打发时间,所以只能看一些杂书,每一本都被姊姊翻得烂烂的,脑子里记得东西自然就多了,管他内容真的还是假的,每一本书都得来不易,你就把它当故事听就是了话那么多,是不是不想听了?”这要解释,天会黑一半,只好拿出长辈架子威胁恐吓。

    “谁说不听,我爹说人要没信用,就是没用的人,你答应要讲故事给我听,你是大人,大人就要守信用。”

    哟,抬出他爹爹,倒打她一耙,想她还投其所好,挑了这能让所有男孩热血奔腾的故事,书里头不都这么说,无论男孩还是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江湖梦?

    她这是误信传言,误会大了吗?

    这不会误人子弟吧?

    “你这小滑头,听好了,臧氏名器一共有一百一十三件,每一件都千金难求,臧氏历来重剑轻刀,所铸神器唯有五件,其中龙吟双刀藏于阿银国,穿云长枪由武林盟主廉阔所有,至于短刀穹苍葬于太湖底,鱼鸣为皇室珍藏,剩下的赤红雕弓凤栖不知所踪,吊诡的是这把神弓曾经几度出现,又几度消失,据说这一代的拥有者曾带着它干下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是瞬间又消失在江湖许久,实在神秘。”

    她接着又讲了这些宛如神器一样的武器的拥有者,曾经带着它们创下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风云迭起,禁不起成败刹那

    屋里一片温馨,夜也渐渐深了,没有人知道那个人打什么时候就站在盛知豫的房外,一行清浅的脚印已经被细细的雪给盖住,了无痕迹,显然是站了不少时候。

    挺立拔长的暗复印件来只是想来确定一件事,没打算逗留这么久的,但是被她的故事吸引,他静静的听完故事,竟然生出意犹未尽的感觉。

    他冷若冰霜的表情里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困惑。

    屋里的煤油灯被稍微往旁移了移,没熄,一道窈窕影子映在纸窗上,大概是从藤篮子里拿出布料,剪裁后,行云流水的缝制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她带着笑意的脸,脸上慢慢变了神情然而,那张笑脸,很快便扼杀在他晦暗难明又冷情的眼里。

    对盛知豫来说,一件普通的绣件不需要花太多时间,甚至不太需要绣样,就能在丝绸上呈现出想要的花样来。

    她绣的专心,穿针走线,就像御风而行,绷子上很快出现几根爽朗青翠的竹子,这时,披散着头发的赵鞅揉着眼睛,一副刚睡醒的惺忪模样,一跨进堂屋,就打了个冷颤磨牙,小胖胳臂不由得抱着自己发抖。

    盛知豫听见声响,看他只穿件里衣就跑出来,连忙放下绷子,这不让人省心的小表。“怎么穿这样就出来,要着凉了可不是好玩的事,我把棉袄放在枕头旁,你没见着吗?”竟然还赤着脚,也不管自己的小力气抱不抱得动这圆滚滚米团子,努力将他抱回了房里。

    她的房间亮敞,是做针线最好的地方,她却怕自己拿刀剪,挑绣线的动静会吵醒这位大少爷,所以改到堂屋,至于本来被她安置在床尾的小雪球则被春芽坚持的带到别处。

    春芽以为,小姐和一个小孩睡她能理解,这屋子就那么几间房,压根腾不出一间空房给赵鞅睡,要是还搭上一只动物,小姐实在太可怜了,义不容辞,小雪球只好归她了。

    长这么大个儿还被人抱,赵鞅的自尊心难免有些不自在,以前谁要敢不经过他同意碰他,绝对有苦头吃,但是他不太甘愿的小身躯被搂进盛知豫带着馨香和软馥的怀抱里时,他有些别扭的发问:“昨晚,和我睡一张床的人是姊姊?”

    “那是我的炕啊。”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几乎一懂事就自己睡一张床,就算生病发热,娘亲也不曾这样搂着他睡,他现在长大了,也不需要人陪睡,可不知道为什么,昨晚那一觉睡得非常放心。

    盛知豫把他放在犹有余温的炕上,拿起连夜为他做的棉袄给他穿上“果然合适。”

    赵鞅左右一看,非常不满意,斜纹布的棉袄、棉裤,只有一个土字可以形容。

    “这袄子你哪来的?”这个家一个小孩也没有。

    “很暖吧,我可是裁了细棉给你做的内里,这样就算出门也够暖的了。”也许是她上辈子没有孩子,母爱无处发挥,对待起赵鞅这小魔头,特别有耐性。

    “昨儿个熬夜帮我做的?”他说不出那个谢字,眼角儿眄着她看。

    “是啊,你看我眼下的黑青。”她逗他。

    在她以为,既然是个孩子就该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过日子,这小米团子却不然,有时老成得像个小老头,有时候又蛮横到近乎无礼。

    他唔了声,让盛知豫按坐在小板凳上,然后端出梳头匣子,她坐在椅子上,从匣子拿出牛角梳子,把他油光水滑的头发拢过来,再慢慢梳开,接着给他绑了两个羊角辫。

    小米团子就夹在她两腿中间,他的两只胳臂就正好架在她的两腿上,手摸着她的两个膝盖。

    背着她的赵鞅觉得自己一定是哪里不对劲了,只是一个寻常到不行的梳头,他居然眼眶有些发热。

    一定是她编辫子编得太紧,拉痛他的头皮所致。

    将赵鞅打理妥当,盛知豫便把他打发到厨房,看看黄婶和春芽的早饭是不是做好了,要是做好就可以开饭了。

    揉揉他的脑袋,随手从袖袋里掏出块糖来,堵了他的嘴。

    她回到堂屋却听见一声柔腻婉转的“喵——”一只三花玳瑁大猫,双眼碧绿,慵懒的用爪子拨弄着蜷缩在小窝里的小雪球玩。

    梅天骄站在方桌旁正弯腰把地上一张张被盛知豫反复勾勒,扔掉,再勾,再扔的纸团捡起来,一张张打开摊平。

    他看了盛知豫随手放在桌上的绷子一眼,虽然就那么几笔,但那竹子的几片叶子彷佛散发着绿莹莹的光晕。

    此时他听见猫叫还有小雪球的稚嫩反击,一个箭步过来,把三花猫随手捞起“不可以大欺小。”

    三花猫蹭上去舔一舔他的手背,梅天骄揉了揉牠的软毛。

    看着这抱猫的男人,盛知豫有些混乱,有什么混沌轻而缓的浸润着心肺,他一身足以让人为之疯狂,浓烈又冷酷的风情,表明了是生人勿近,但是他抱着那有张土匪脸的三花猫时,却神情迥然,让人不禁觉得他是个好男人。

    踟蹰了下,她故意弄出声响。“梅大哥。”欠身施礼。

    梅天骄很自然的还礼。

    “这是你养的猫?”

    “自己来的,来了就不走了。”既然不走,他便养着了。

    “我前几天也捡了一只小雪球,刚出生没多久,我对动物没经验,牠又小,也看不出来牠到底是什么?”盛知豫小心的抱起了小雪球,每天一两个时辰就喂食擦药,合该说牠生命力旺盛,也才几天,虽说身躯依然软小,但是已经精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