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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迎春从来没想过,从他们老大的特别室望出去的风景特别好。
今天的天气也异乎导演的好,天空蓝得就像是海一般的颜色?一朵朵的白云就像棉花糖,是很甜、很软、很好吃的那一种。
她本来以为自己一定会被折磨得很惨,一定惨到不成人形,说不定会过劳而死,所以前几天晚上还很勤劳地写了遗书,不希望自己突然有一天肝猛爆的时候,爹妈会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是被谁给害死的。
但她显然太多虑了!
苏迎春坐在位置上,很悠闲的吃着早餐,除了家里附近的那家小早餐店之外,公司附近也有一家早餐让质量也很好,虽然价格贵了一点,但是食材都是老板严选饼后的上等材料,就连蛋都是有机农家生产的红壳土鸡蛋,不需要多加调味料,就已经是入口鲜甜,滑嫩得让人忍不住回味再三。
今天上班途中,她又发现了一家好像还挺不错的早餐店,印象中那家店以前不卖早餐,不过最近台北好像卷起了一股早午餐的风潮,那家店应该是嗅到这股潮流,所以也跟着一起“同流合污”了吧!
这对她而言真是一件好事,那代表她可以买新口味给韩慕夏吃,免得老是让她嫌弃她没创意!
以另一个方面来说,在她的人生之中可以有新的东西,也真的是一件好事,因为,她已经快要被闷疯了!
呜原来他报复的伎俩不是忙死她,而是要闷死她啦!
苏迎春一脸羡慕地透过百叶窗,看着外面的同事一个个忙碌又有活力,不由得一阵悲从中来。
“不要一张苦瓜脸,人家会以为我虐待员工。”韩慕夏就在她发愣的时候,出现在她的桌前,敛着黑眸,一瞬也不瞬地觎着她。
“你要给我工作做了吗?”苏迎春一双美眸顿时发亮,在她的人生之中,从未有一刻如此渴望见过一个人。
尤其她想见的那个人就是韩慕夏!
“你就真的如此清闲不住吗?”他扬唇冷笑。
“我想。你应该是没事情要交代给我做吧?”虽然只是短短的几秒钟,但是盛在她眼底的星星全部失去了光芒。
“没有,你今天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
“哪有?我今天只帮你买了一份早餐!”
“对,我就是只想叫你帮我买早餐,你很适合做这份工作,你买的早餐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让我都很想称赞你。”
因为这种事情被他称赞,苏迎春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高兴,或是该悲伤自己只能是买早餐的料子“那早餐买完了,你总该派点事情让我做吧?”
“没有,你想发呆还是上网玩游戏,都随便你,我管不着!”说完,他转向往自己的休息室步去。
“等一下”
苏迎春激动地喊住了他,但立刻就后悔了。
“你有什么问题吗?”他回眸,挑眉看了她一眼。
闻言,苏迎春一时怒火上心,差点就要炸开来,最诚实的灵魂早就跳上去踢他好几脚,想要看他痛得哇哇叫,但现实中她只能把满肚子鸟气吞回去,扯开一抹比哭更难看的笑容。
“没事。”
看见她委屈到快哭出来的表情,韩慕夏不动声色,转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休息室,清俊的脸庞依旧是一贯的冷淡。
他一向不做没意义的事情,他总是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如果,让她痛苦也是达成目的必经的过程,那么,他就只能让她继续难过下去,直到一切结束了为止。
没有月光与星子,夜色沉静得一如浓稠的墨汁,只有徐徐的微风拂过,带着一丝春天的暖意,彷佛能够淡去夜晚沉闷的色调。
偌大的起居室里,两个男人分峙两端而坐,这些年来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眼前的气氛虽然闷了一点,却不失是难得的平静片刻。
这几年来,凤知秋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待在台北,待在这栋大洋房里,虽然是奉了韩慕夏的命令才会留在这里,但是日子久了,他也待出了乐趣。不只是因为苏家夫妻将他当成自家的亲戚一样看待,苏迎春也将他当成了大哥哥,为了要能够更确切掌握她的行动,就连她的闺中密友何藏冬他都不小心混得很熟悉,但果然人如其名,何藏冬的性子比较冷,做事也比较严谨,不像苏迎春一样平易近人。
春夏秋冬,他们的名字里都有着一个季节,但是,倘若要说谁最不如其名,就属坐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韩慕夏。
“既然已经让她回到你身边了,为什么不对她好一点呢?”凤知秋开口打破了沉默,他走了酒柜前,替两人各倒了一杯醇酒。
韩慕夏放下手里的书本,心思根本就不在书本上,他接过酒杯,一口也没有尝,只是敛着眸静静地看着酒杯映出了自己的倒影“她没有回到我身边,她的人在,可是她的心不在。”
“你明明知道会发生这种意外并非她的错,六年前的她还太单纯,就算是经过了六年,她依旧还是那个样子,看她被你耍得团团转的模样,让身为她凤大哥的我觉得很痛苦。”
这些年来,因为与苏家太过熟稔,所以凤知秋非常清楚苏家夫妻对女儿的今儿个早上,苏太太在闲聊之中不经意地提到了女儿成了老板的直属特助,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荣升了,可是她却非常痛苦,因为新的上司虽然钦点她成为特助,可是其实很不喜欢她,常常故意借口欺负她。
比任何人都更清楚韩慕夏对她有多么疼惜的凤知秋心底讶然,如果一个男人不喜欢那个女孩,不会在那个女孩都忘记自己六年之后,依旧不倦地守护着她吧!这其中想必有什么误会才对!
“你是她的凤大哥,我是她的谁呢?”问出这句话的同时,韩慕夏的眸光在一瞬间变得极为冰冷。
“你不会是在妒嫉吧?”凤知秋暗吞了口唾液,心跳漏了半拍。
闻言,他冷冷地笑了,一口仰尽杯中的烈酒,任由那热辣的酒液灼着喉咙,直接地窜进他的心底,在一瞬间扬起原本就在他心底燃烧的火焰。
“你知道吗?我常常在想,如果她还是一直没办法恢复那段记忆的话,会有什么结果吗?”他沉声的低语近似呢喃,眸光深黝。
“什么结果?”凤知秋问。
“总有一天,她会爱上别的男人,谈一场她自以为的初恋,成为别的男人的情人,到那个时候,我能有什么立场把她给要回来呢?”
“不会有这一天。”
“你凭什么以为不会有这一天呢?”
“因为她的初恋爱上了你是个事实,是幸也是不幸,她的初恋爱上了一个恶魔,而这个恶魔向来没兴趣与别人分享他的女孩。”凤知秋笑了,一针见血地说出必然的结果。
韩慕夏抿唇不语,只是定定地直视着多年来陪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在他的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一个片段,同样是在那个春意盎然的午后,她那宛如剥壳鸡蛋般的白嫩小脸泛着被他吻过的红晕。
她看着他,笑咪咪的,就像是春天最灿烂的花儿刚在她的脸上绽放。
“你不会曾经想过要爱上一个白马王子吧?”他问她。
因为她年轻的小脑袋里已经替他的身世做了无数个幻想,其中有一个版本,就是假设他是个富家少爷,因为发生车祸而失去记忆,说不准在哪个地方还有个未婚妻在等他呢!
“没有。”她很认真地摇头“我从来没想过要嫁给王子,如果我要嫁,就要嫁给最爱我的男人。”
“那就好。”他笑喟了声,又在她的唇上印下一吻。
“为什么你要这样问我?这个问题很重要吗?”她疑惑地眨眨杏眸,对他完全没有丝毫的怀疑。
他双手捧住她的小脸,笑着看她那一双最令人喜爱的明亮眼睛,嘴角徐徐地勾起一抹微笑“因为你以后可能会遇上真正的王子,可是你现在爱上的,是一个恶魔。”
先前,她就曾经听罗拔说过,他们在台北设立办事处,是因为他们老大有一件极重要的事情必须去做,所以才把各地的精英分子调来这个分处。
但是,在韩慕夏正式露面之前,她一直都不觉得这些人真的有在办事,他们不是在玩计算器,就是看书,再不然就是关起门来聊天。
所以,她老是怀疑罗拔说这些人都是拔尖的精英,因为其中还有人整天都在睡觉,如果没见到他在睡觉,那就代表他今天根本就没进办公室。
但在韩慕夏出现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没人敢再整天玩计算器不工作,也没人只晓得整天看书,办公室里的聊天声也少了,当然也不敢有人再缺席或睡觉。
那感觉好像突然之间所有人都活过来了,韩慕夏是他们的灵魂,没有那个男人,他们就算是再厉害,也不过就是一具少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但她还是非常清新,每天除了帮他买完早餐之外,就等于做完一整天的工作,接下来她只看看书,玩玩在线游戏,然后就可以下班了!
对于她这种情况,罗拔说老大对她很特别,至于是哪一种特别法,他也说不上来,但他说韩慕夏用这种方式对待女人,她是头一个!
苏迎春也承认韩慕夏对她很特别,不过不是好的“特别”而是差劲的“特别”存心就是要报复她。
但就算她心里不喜欢韩慕夏,却仍旧想要理清为什么自从第一次与他见面,在她的心里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对他很熟悉,却又非常陌生,好像是喜欢,却又在下一刻觉得非常讨厌他,甚至于有点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