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死尸

酒浸烟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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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盛世。

    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无尽繁华。

    而我那时只是一个车夫。

    我叫哈斯奴儿,是个普通也不普通的车夫。

    我来自西域的一个小国,天生力气比一般人大很多,母亲曾说让我切记少言,莫言,因为我的天赋迟早要被心怀不诡之人所看中。

    还记得那时候我才十六岁,力气就比成了年的男子还要大的多,还可以徒手折断一颗成人腰那么粗的树。

    我父亲以为是母亲行为不检点,得罪了哪方的神明,才招来我这个怪物,灾星,煞星。

    我十岁克死了母亲,十三岁克死了爷爷奶奶,现在只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曾多少次都想把我丢掉,可是我总有办法回到家里。

    “我前世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派来你这个扫把星来折磨我!”我父亲曾经这样说。

    我不语。

    “奴儿,你切记少言,莫言,言多必失。”

    父亲很憎恨我,恨我克死了他的父母,恨我克死了他最爱的妻子,每天喝醉了酒,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只能忍着,我怕我一还手就会失手杀了他。

    那是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天灰蒙蒙的,隐约看见外面有一个未冠,蓬头,着装简陋,身材方中,面皮白净,微泛红潮,双颊消瘦的道袍男子出现在门口。

    雨很大,也不见那道袍男子撑伞,可他的衣服却是干的,就连裤脚和鞋子都没有粘上一点泥巴。

    “先生您您是?”我父亲似乎被道袍男子的气质所折服,恭恭敬敬的请教他。

    “在下虚谷子。”那道袍男子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从怀中掏出一个坠子“令公子天生神力,是大罗神仙转世,可惜怨气太重,如汝愿意,可将此物放在其身上,改其命格,保其平安度过一生。”

    我父亲犹豫了。

    我家里穷的几乎揭不开锅,每天只能靠我上山捡的柴火卖钱为生。

    那人知道他在犹豫什么。

    “阁下请放心好了,此物于我已无用,是赠与令公子的。”虚谷子说的头头是道“吾早已算到令公子一生凄苦,最后惨淡收场,若是这无用的东西可以救令公子一命,吾何乐而不为?”

    “哦哦那小人代犬子多谢先生搭救。”我父亲愣了愣,双手接过坠子。

    却见那虚谷子扬起一抹冷笑:“莫谢莫谢,法宝吾已赠予令公子,但令公子的性命还是在令公子自己手里,请汝带话给令公子,佩戴此玉可改命格,繁华富贵,绝处逢生,好运连连,此玉能令女子起死回生,莫要令女子摸到此玉,否则玉的保护就会被破坏,反噬也会更强,不但一生惨淡收场,还会永生永世化作厉鬼无法投胎转世!”

    这时,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瞬间照亮了虚谷子的脸,他的脸很惨白,在这天气十分不好的夜里显得诡异至极。

    最后,那枚勾玉就挂在了我脖子上。

    随即那个叫虚谷子的道士说的话似乎都已应验,绝处逢生、好运连连、繁华富贵,一时间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和父亲刮目相看,虽然我和父亲还是温一顿饱一顿,但是父亲再也不喝酒了,也不再打骂我,我原以为我原来所渴望的这种平静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父亲死的那一天。

    父亲濒死的时候,我一言不发的跪在床边,握着他的手,一滴眼泪也没掉。

    “我儿啊,为父对不起你。”

    说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我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从母亲去世后,已经整整十年没再说一句话了。

    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哑巴。

    父亲死后,我感觉我和这个世界是一切都是格格不入的。

    直到那一天,那个衣着光鲜的冷酷女人找到我。

    “你是哈斯奴儿吧?”她道。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一双媚眼总是似笑非笑,肌肤圆润如玉,樱唇粉嫩让人有种想吻的冲动,纤细的腰肢感觉弱不禁风的。

    我点点头。

    “你可以称呼我平儿。”她这样说。

    这时,我知道了,她就是那个家家户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狐狸精,镇国太平公主。

    当今皇子是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听说她魅惑李世民,把李世民迷的神魂颠倒,李世民死后却没有陪葬,反而嫁给了李世民的儿子李治,成了皇后。一个一路上不择手段,铲除异己,踏着无数朋友、敌人的鲜血,一步一步的爬上去,最后碰触到太阳的女人,而这个找我替她卖命的女人,也是我的主子,就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

    “朝堂之争,犹如猛虎捕猎,我一介女子怎能应付的来?还望阁下能够助我。”她这样说。

    我瞄了瞄架在我脖子上的明亮的几乎可以照射出我脸颊的锋利刀刃,无奈的点点头。

    “呵!多谢兄台,追随我打拼天下,兄台定会一生荣华!兄台父亲的丧事,就用这些去办吧。”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靥命令下人把一箱一千两的黄金搬到我面前。

    于是,我成了太平公主的杀手,太平公主的剑。

    戎马天下,为她杀出一条条的血路,替她排除异己,助她登上那个至尊之位。

    已经很多年了,我的双手因为她的命令沾上了无辜的百姓的鲜血,我是一个恶魔,我厌倦了这样的自己,也厌倦了太平公主,可是如今我无路可退。

    尽管我再怎么讨厌太平公主,她都有恩于我,她替我厚葬父亲,我应该感谢她。

    我这样对自己说。

    或者说,再不知不觉我已经爱上了杀戮,爱上了鲜血。

    直到皇帝武则天的身体越来越差,太平公主派我去杀害几个朝廷命官和皇子,我知道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为了离开太平公主,我还是去了,因为太平公主对这个任务提出的奖赏就是我可以离开皇宫,离开太平公主。

    我化身无头将军的到处作案,令百姓的们都恐怖我的存在,制造了滴血雄鹰杀人案件,让整个朝廷的政治变的扑朔迷离,这样太平公主才有机会登上皇位。我原以为我会完美的完成这个任务,却半路杀出一个叫狄仁杰的死胖子出来,最终他破了谜底,我被监禁了起来。

    刺杀皇子,杀害朝廷命官,以及以前的种种案件,都够我死好几百次了!

    什么狗屁的勾玉!什么狗屁的好运连连!

    愤恨在我心中滋长。

    就在我要被斩首的前日,我本这日该死的,可是却奇迹般发生了,这次不是太平公主召见我,而是当今皇帝武则天秘密的召见了我。。

    纵使她权倾朝野,纵使她是万人之尊,她依旧无法逃脱岁月的魔爪,我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眼角有着几道浅浅的皱纹。

    “哈斯奴儿,若是你愿意再度为我效力,我可保你出此死路,逃出生天!”她在我面前居高临下的道。

    她的身后,虚谷子似笑非笑的望着我。

    三十年过去了,这个人的容貌竟然一点都没有改变!

    不过这又关我什么事呢?

    只要上天是眷顾着我的,我能活着,去残杀别人就好。

    我答应了之后,立刻就被释放了出来,女皇武则天给我的新任务,就是去女儿国,寻找一种虚谷子所说的神药。

    我欣然答应了武则天的要求,可以不死,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于是我带着一批人马秘密的向西南方向一直赶去,秘密的去寻找武则天索要的神药,找到它我就自由了。不知道走了多少万里的路程,一路上不少士兵因为水土不服而丧命,最后终于赶到了目的地,女儿国。

    我带兵攻打女儿国,却久攻不下,反而被另一批土人偷袭,整支军队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本以为要死,当我闭上愿意的那刻我就当自己死了。

    可是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才知道善良的女儿国国王水一清救了我,为了救我还被不明军队打伤,命悬一线,虚谷子曾说过我身上的勾玉对女人有特别的功效,随即救活了水一清。

    最后我们二人日久生情,我不愿离开女儿国去给太平公主复命,更不愿伤害水一清。

    水一清理解了我的身份,知道我是太平公主皇帝派来抢夺永葆青春的灵药,却没有责怪我,还很信任我,自然我也知道了武则天所说的灵药就是女儿国刚生下的女童的第一滴眼泪,这眼泪服下后可以保此自己一生永葆青春,也就是为什么女儿国没一个女人一生都不会老,永远像十八岁小姑娘一样。

    但是我从没想过,勾玉没了,我的命运将会发生一次更加重大的转折。

    武则天连下十四道圣旨召我回京,我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若是我不离开,那武则天定会带兵来踏平女儿国。

    所谓长生不老药,指的就是女儿国的女人喝下女儿国的喝水,生下孩子之后留下的第一滴眼泪,若是我告诉武则天,武则天一定会依仗着她的势力,来残害女儿国的民众,到那时,水一清一定也逃不了,所以,我什么都不能吧这个秘密告诉武则天。

    我不知道太平公主是怎么知道我还活着的,也许就是她身后有那个狐狸般狡黠,能掐会算的虚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