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元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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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直是狗屎!踩着高跟鞋,凌夏露快步走着,她咬紧一口贝齿,胸口烧着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蓦地,她停下脚步。

    勾着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没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账王八蛋!”她粗鲁地抬起右腿,愤怒地踢着眼前的街灯。

    踢还不够,她干脆脱下高跟鞋,用力敲打着眼前的铁管,把铁管当成那对可恶的狗男女,奋力地打。锵锵锵―无辜的街灯发出可怜的哀鸣。可这还消不了美女的气,一肚子火反而愈来愈旺盛。

    想她凌夏露从小到大就长得国色天香,从幼儿园开始,身后就跟着一群为她痴迷的小男生;小学开始,就有人在她家门口站岗,她收到的情书多到可以将太平洋填平,为她争风吃醋的男生可以从东部排到南部。

    国中时期,她开始交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还是一大箩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着一任,换来换去,爱情生活从来就不寂寞。

    男人缘,她从来不缺,艳遇这种东西对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饭。

    她从来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连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来追她,而她,也很乐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交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会超过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两个!

    第一个,她的长相太艳,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谈到结婚哦,她看来就不像良家妇女的料,他们可不想戴绿帽。因此,他们往往会选择其他的人选来结婚;有的甚至还建议,即使结了婚,他们一样可以继续相“好”

    而她的回答则是一脚朝他们最下流的东西踢过去,让他们尝尝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个原因,通常也跟第一个相关,那几个贱男人之所以会跟她分手,很简单,就是奸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发现,就是别的女人来找她谈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样?现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吗?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她的男人缘很好,不过男人运却很烂,交往过的男人最后都因上述两个原因而分手。

    是怎样?她长得太美也是罪过吗?嫌她长得不够良家妇女,那干嘛来招惹她?而且分手后都不干不脆,最后还跑来跟她纠缠。搞到最后,她反而成了抢人男人的狐狸精。为什么?因为她的长相。

    这世上有人规定长得太美太艳,身材太好、声音太嘐,就是抢人男人的坏女人吗?

    去他的三字经,是八点档还是小说看太多了呀?

    长得美不是她的错,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让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顾不好自家男人,却反而怪到她身上来,那些女人简直有病!

    这种烂男人送她,她还嫌脏呢!

    男人嘛,随便找就有了,抢人男人那种事她凌夏露也不屑干,更不用说去当什么第三者了;可偏偏来接近她的都是些烂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么每一次都跟烂男人交往?

    而这一次,更让她抓狂!男友搞劈腿还无所谓,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万万没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个姓张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视为好友的方可欣。交往六个月?去他的六个月!

    凌夏露愈想愈抓狂,红色高跟鞋往街灯狂敲!

    她和张书智认识八个月,交往七个月,而他们竟然在一起六个月,这表示什么?

    表示她和张书智在一起没多久,他们两个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当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怀疑,交往的这七个月来,张书智每天跟她热线,把她顾得紧紧的,任她随传随到,她打的电话,他从来没漏接过,两人的约会,他也从没失约迟到。

    他对她呵护备至,把她当成公主一样伺候疼爱,她还在想,她这次真的找到一个好男人了。

    真难得有男人能跟她交往长达七个月,这算是破纪录了,以前的男友通常不到七个月就saybye-bye了。而这次,两人交往以来第一个情人节,她特地打扮得美美的,甚至偷偷地定好房间,打算好好庆祝两人初次的情人节,没想到

    凌夏露瞇起美眸,手上的高跟鞋被她紧紧捏紧。

    一到餐厅,看到局促心虚的张书智,还有不该出现、微红着眼眶的方可欣,她的心就凉了一半。

    相似的情况,她并不陌生,只是作梦都没想到这次背叛她的竟是自己的好友。

    从头到尾,她看的不是张书智那烂人,而是方可欣,这个她认识快八年的大学同学。

    她们大学时代就认识,毕业后也一样有来往,感情不算差,她把方可欣当成朋友,虽不到知己,不过交情不错。

    她重视朋友,比重视男人多,若方可欣喜欢张书智,可以告诉她,那她就不会接受张书智的追求。可是方可欣什么都没说,甚至还笑笑地椰榆她说,难得有人能跟她交往这么久,小心不要乐极生悲。她当是开玩笑,也没多想,对那些有意无意的话不以为意,直到今天

    她总算明白方可欣的暗示了。

    她看着方可欣的眼泪,心里只觉得冷。

    那眼泪没有任何心虚愧疚,她甚至看得出来方可欣眼里隐藏的得意,那时她才知道,她不只看男人的眼光烂,原来挑朋友的眼光也很烂!

    一夕之间,还是情人节,她竟惨遭情人和朋友背叛

    “这种狗血剧情怎会发生在我身上?我造了什么孽呀?你说呀!我是对不起谁了?我只是想找个好男人有这么难吗?啊?有吗?”凌夏露怒吼,高跟鞋用力拍击着街灯。

    锵锵锵!可怜的街灯被她敲凹了一个小洞,坑坑巴巴的,像在哭诉:背叛你的人不是我呀―

    “啊!去死啦!”愤怒让人失了理智,她奋力一击,锵地一声,手上的高跟鞋使力过猛,突然从手中飞了出去。

    “哎呀呀,这不是美丽又自信的女王大人吗?还是小的看错了?眼前的应该是刚从疯人院出来的泼妇吧!”椰褕嘲讽的低嗓从后方飘来。

    这声音

    凌夏露顿时一僵,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她站稳身子,很缓慢地转过身,不抱希望地扬眸一看!

    一张笑得很刺眼的脸庞映入眼瞳。

    “嗨!要我帮你打电话叫精神病院的车子接你回去吗?”来人咧出一口白牙,右手抛玩着一只红色高跟鞋。

    看到男人,凌夏露的脸当场冷了下来。

    男人穿得很随兴,笔直的双腿包裹在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中,裤管套进深色马靴,黑色衬衫半敞,露出精壮结实的古铜色胸膛。

    他很高,约有一九0,明明是很简单的穿著,身上也不是名牌,可他是标准的衣架子,平常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就是好看!他的轮廓很深,如刀刻般性格,不属于那种斯文般的俊美,反而是很男人的狂野线条,粗浓的眉毛下,眼瞳深邃而懒散,唇有点宽,也过薄,唯一的优点就是鼻梁很笔挺。

    明明是不怎么样的五官,可组合在一起,却变成一张不算帅、可是却很性格迷人的脸。

    他的头发略长,几乎到肩,大多都以手指梳理,显得有点凌乱,可却让他更具野性。

    而身材那半敞的胸肌,勾引着人的视线,让人不由得想碰触,而被牛仔裤包裹的双腿更是强劲有力又诱人。

    他就像头野豹,没有文明人的斯文有礼,浑身充满野性的诱惑。

    可凌夏露看了,心里只有两个字―骚包!

    “徐于伦,你怎会在这?”凌夏露高傲地挺起胸脯,没好气地瞪着前方的男人,尤其看到自己的高跟鞋在他身上,眼角微微一抽。“把我的高跟鞋还来!”

    “这怎么行?这可是凶器,要不是我接的好,恐怕这凶器就砸到我的头了!啧啧,到时凹的恐怕不只是那支可怜的街灯,恐怕连我的脑袋也凹了一个洞。”懒洋洋地扯着薄唇,徐于伦语气轻讽,目光瞬也不瞬地看着眼前的尤物,黑眸掠过一抹欣赏。

    美女嘛,哪个男人不爱看?虽然眼前这个女人个性很机车,不过长相倒是真的赏心悦目。

    即使失了一只高跟鞋,她的站姿仍然挺立,那张脸仍然不驯,美丽的猫瞳漾着火焰,衬着一身红艳的她,像团花火,美得耀眼。

    “那种精虫上脑的没用脑袋,被打爆了也好,省得浪费粮食。”凌夏露冷哼,双手环胸,下巴轻扬,又加了一句。“我是在做功德呀!”

    去!她心情已够不好了,竟还衰到遇到这个骚包男?老天是嫌她还不够衰是不是?

    听到她的讥讽,徐于伦也不恼,粗犷的俊庞懒洋洋的,明了地点点头,很能理解地看着她。“我明白,我现在也刚好在做功德,好心地看看在这美丽又浪漫的情人节里被甩的凌大小姐会不会突然想不开唉,一次遭到两个人背叛,这种狗血事可不是平常人能遇到的。”

    那刺耳的一字一句让凌夏露的脸一阵青一阵红,她瞇起美眸,声音从紧咬的齿缝里迸出。“姓徐的,你偷窥我?!”下流!

    “凌小姐,你想太多了,我没事偷窥你干嘛?你这张脸我都快看腻了。”

    徐于伦耸耸肩,凉声说道:“我只是刚好也在那间餐厅约会,不巧欣赏到一出闹剧而已。”

    他看着她,薄唇微勾。“小露呀!你挑男人的眼光真的愈来愈差了。”

    唉!每次都是那一型,每次都是类似的戏码,她还真不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