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也不懂情

白衣悠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藏书吧 www.cangshu8.com,最快更新白衣悠蓝文集最新章节!

      体力终于不支,身体不由自主地下滑,摊倒在那个小城镇某户门前时,我尤记得,那年是大唐贞观十一年的夏天。

    彼时唐洛出现,我早已经神志不清视线迷蒙,只凭借着一点点迷离的光线,勉强地看见一个黑发蓝衣的侠客居高临下又冷冷的睥睨着我,正欲启唇喃声。只是未等听清他在说什么,整个意识就早一步陷入黑暗里。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桦木床上,傍晚夕阳余晖从雕花窗里投进,午后暗香浮动,头顶悬挂的青色纱帐上破了好几个洞,,盖在身上的被子因为常年不见阳光,早已生潮发出刺鼻的霉味。

    疑惑和惊恐同时袭来,这是在哪里?

    “醒了?”坐在桦木桌旁的那个男子翘着二郎腿,摩挲着腰间的剑柄,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悠悠醒来,开口出声。睁大仔细辨别他的五官,记忆一下子回笼,正是昏厥前看见的那个男人。

    再看看自己,衣裳虽脏破,但仍完好。万幸。

    我怯怯地露出个微笑,想道谢却发现喉咙干涩的难受,根本出不了声音。

    “给。”他察觉到异样,从桌上倒了杯水过来。

    我感激的接过,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递还杯子时,碰触到他的手,他的手掌表皮粗糙,上面长着厚厚的茧——是常年握剑的手,却有着阳光的温度。与他历经沧桑的手完全不同,他的语气和腔调是略嫌轻狂的不耐烦:

    “婆娘,你是谁啊?怎么倒在我家门口,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家死人了呢!先说好,我这里不欢迎死人哦。还有,你是不是犯傻了啊?现在中秋都过了你怎么还穿这么单薄出来晃荡?”

    连珠带炮似的一大串问题,轰炸地我头直混脑直涨,好半天,才嗫懦道:

    “多谢恩公,我叫回音。”

    接下来的问题却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了,因为连我自己都茫然无头绪。

    这该怎么说?

    是说我被青梅竹马的恋人赶出来所以走投无路了?还是说我会倒在他家门口是因为我肚子已经唱了三天的空城计了?或者应该说我盘缠用尽身无分文,现在连招马车回到长寿村的路资都没有?

    他见我缄默,好半天不出声,已不耐烦:

    “别恩公恩公了,好象叫太监似的,我没这么阴阳也没这么老!哎,算了,你不想说我也没兴趣知道!反正不管怎么说,你现在已经醒了,那就给我走”

    “恩公大恩大德,尚不知如何回报,怎么能就这样走人呢”

    “别!”他做了个拒绝的手势,眼神古怪地斜睨着我:“我这人很实际的,如果你要报答那就干脆给我银子,否则一切免谈!不过我看你这个样子”他从头到脚打量我,啧啧了两声:“估计你也是一穷二白专喝西北风的。”句型是估计,语气完全肯定句。

    我迅速刷下一大片黑线,不过却也辩驳不得,因为我确实——别说银子了,连枚铜板都没有。

    “唉唉本来呢,我是不想救你的。以前我也有收留过人,不过他们都是男的,可以做些体力活还债还情,但你一个瘦不拉叽的小女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能够做什么啊!?我这不是自找罪受嘛!”他摇头叹息,清俊的脸庞上尽是懊悔惋惜,继又顿足,大声呼道:“戏班老板说的没错,女人都是麻烦!尤其主动救一个女人,更是自找麻烦!我一定是脑袋进水了!才这样大发善心”

    “唐洛——”我还没来得及表态,一声叫唤突如其来的从屋外响起。

    他闻声立马把头探出窗外吼道:“死胖子!你倒慢点啊,送镖队迟那么一时半刻出发不会死人吧?!好歹也得给我点时间让我收拾收拾啊——”

    原来是在叫他。

    原来我的这个救命恩人叫唐洛。

    屋外的骂骂咧咧声我没听清,只见他吼完跳下椅子就开始收拾行李,动作紧急迅速,显然训练有素。只不过原本就乱的小屋子给他这样台风过境似的一扫罗,更加脏乱了。他一边提起堆放在角落里的衣物胡乱的塞进行囊里,一边恶声恶气的对我把刚才未完的话接下去:

    “你都看到了吧?我也很穷。我先说了啊,不管你是谁,从什么地方来的,休息完了马上就给我走人!大爷我现在要去压镖送货,没闲功夫陪你瞎扯,要是三天后我回来还发现你在这里的话,别怪本大爷不仁不义没心没肺把你卖到长安的青楼楚馆啊!”

    最后一句话时,他已经收拾停当,长长的食指对准我的鼻子,张口就是这么一句恐吓。

    我被他吓地直往后缩,可还没等我出个声,他就忙不迭的一阵风似的出门了。

    (2)

    第二天的傍晚,当唐洛一身风尘仆仆风霜满身的提着一坛女儿红嘴巴里头还塞着个包子打开门时,不期然地与刚捧着菜盘从厨房里头走出来的我撞了个正着。

    他看到我,楞了一下,扭头便走,边走还边摇头:“抱歉抱歉,我走错门了。真他*的,一定是压镖压出个眼花缭乱记忆力衰退了,连自己家都忘记在哪了”

    “你”我一眼认出,很是尴尬。可不一回儿,他又掉回头了,嘴里大叫:“不对啊!这建邺城朱雀村三十九号明明就是我家啊!”闯回屋子,仔细看房屋里的摆设,一拍大腿,揣定到:“没错,就是我家。”可看了看四周的洁净整齐,完全不符合他的记忆里头的灰尘遍地,脏乱一片,遂惨呼道:

    “啊,我家怎么变成这样了?!”

    他的反应让我啼笑皆非,又尴尬非常“呃,那个这个,我看这房子太乱,忍不住就动手收拾了”本以为他三天之后才能到家,我好歹还可以待会,等找到了避雨的地方,在他回来前就可以走人,谁知道他突如其来的回来,还撞了个正着,这下该怎么收场?想起他前两天前的威胁,心下更凉。

    “这些都是你收拾的?”他眼光四下扫荡,膛目结舌的模样,一脸的错愣。

    “是。”唉,擅闯民宅本来就是个可大可小的罪名,加上一条‘擅动他人财物’——虽然没有占为己有,但也算罪加一等吧

    他瞥到我躲闪的眼神,像是忆起什么,一整神色,喝道:“原来是你!你怎么还没走?!”

    “我,这个,恩,那个”完蛋了!这要怎么解释?!

    他想说什么,可还没酝酿完说辞,眼睛就落到我手上捧着的红烧茄子上了,勉强咽了咽口水:“你这个也是你做的?!”

    “是”我的如来佛主啊,谁能帮我解决掉这场尴尬?

    他的鼻子在空气里嗅了嗅,鼻子灵敏不亚于某种动物,突然牛马不相及地蹦出一句:“不错,闻上去好象挺香的。”

    我的笑更不自然了,本来屋子里是没一粒米炊的,可肚子里的空城计唱地鼓震喧天,实在受不了,就厚着脸皮跑到隔壁左邻右舍讨点米粮了,估计是隔壁的王大嫂见我从唐洛家出来,误会了什么,极是爽快就米粮送给了我我本来想解释的,可又怕解释完米饭也得飞走了,所以就唉,估计像我这样‘恩将仇报’的女人也是少见的了要是唐洛请他们做呈堂供词,我就真的要吃免费的牢饭了。

    话音顿止,有些奇怪,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身后饭桌上的菜肴,那眼神活像是狼入羊群,我咳嗽了下,想转移话题,顺便思索下怎么谢罪来着:

    “恩,那个,我刚做好了饭,你要乘热吃吗?”唉,这里明明就是他的家,却被我搞得他才是那个不速之客似的。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鸠占雀巢’啊?

    不过唐洛好象完全无视我的忐忑步安,只见他迅速把馒头扔到一边,毫不客气地卷起了袖摆,抓起放在桌上的筷子,夹菜就往嘴里塞

    啊!来不及递给他筷子的我当场愕然,大哥,这个,这个筷子是我吃过的,上面好象沾了我的口水,你

    他却完全置若罔闻,照样以惊人的吃相大肆扫罗风卷残云。

    我心下汗然,这样的人一旦碰上了吃,身为人的视觉程度估计只能注意到饭桌上爬行的蚂蚁吧。

    我很想抢救那筷子,因为唐洛的举动让我不由得就想起那个暧昧又尴尬的词语——间接接吻,暗斥自己想得太多,于是我开始小心翼翼地寻找话题:

    “恩,那个,你家人呢?”我侧过脸,小心翼翼的问他。这两天我好象都没在屋子里见到人。

    “你是说我爹我娘?他们早就到西天跟如来佛主下棋去了。”他头也不抬,说话的空挡里夹菜扒饭的动作没停下,语气淡淡,好似谈论的是件完全与己无关的事。

    “对不起,对不起,”我立即向他道歉,只不过除了说对不起之外,我已不知道该怎么运用储存的歉意措辞了,只好再换话题:“你的妻子和孩子呢,我”

    我本来想问他们是不是不在家,谁知他突然抬起头来,粗鲁地打断我:

    “你个女人没脑子啊?!”他的眸子很漂亮,在日落西山余霞满天的背景的渲染下如熠熠闪烁的星,可惜吐出来的字句却很没营养:“你看我的样子像家庭妇男么?!我就这么像有孩子的爹?再说了,大爷我连票子都没有,哪来的女子和儿子啊?!”

    我尴尬至极,支吾地答不出话来,哎,难道我这辈子跟这人八字不合,所以他老与我犯冲?

    既然连说话都会冒犯到他,那我干脆就闭嘴好了。当下打定主意来,注意到他的脸,上次的来去匆匆,让我无法看清楚他的模样,现在仔细端详过去——他也算是长相英气意气风发的吧。

    与陆海涛的儒气尔雅完全不同,眼前的这个人,只能用磊落不羁这样跳脱飞扬的词语来形容。蓼蓝汁液染成的一身合身劲装,尽管上面溅着泥点,邋遢落魄,也依然不改其色。若夏日晴空,一路八百里风尘掩不住他的棱角分明气宇轩昂,以及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树木清香。那把令人印象深刻的玄色长剑缠在腰际,发出淡紫色的冷芒——原来是把长软剑,难怪可软可硬,可缠可显。

    “葛!”不知何时,他已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菜盘子里连汤汁都没留下。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不期然的回过头来:

    “看够了没?”见我目不转睛得看着他,他促狭地出声。

    我闻言马上回过神来,掩饰性的垂下头,赧颜而不知所措。

    他笑了笑,规律的用筷子敲着碗沿,响声叮当叮当,估计是酒饱饭足了,连语气都缓和下来,好一会,才开口道:“你怎么还没走?是没地方去?”

    “呃,对”犹豫了半响,还是点了点头。他要是想嘲笑那就笑吧,反正长安之行本来就是一场难堪。青梅竹马成亲了,新妇却不是我,盘缠用光了,病却无着落,现在分文不在身,别说看病了,连吃块馒头都是奢望,长安这样豪华奢靡醉生梦死的地方,只能让我相形显己搓

    所以这样两袖清风孑然一身的景况,也不差他一句嘲笑了。

    “恩”他搔了搔脑袋,沉吟了半天,:“既然是这样的话恩”像是下了某种决心:“好吧,大爷我改变主意了,就当发发善心好了,你可以留下来!”

    “啊?”我错愕,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么一句。

    “不过,我也是有条件的!”

    (3)

    “什么条件?”

    “你给我洗衣烧饭吧。”

    因这么简单明了的宣判,我留在了唐洛的小屋,正式开启了本人厨娘+浆衣妇+婢女=管家的就职生涯。其实也是没有选择项目的选择题,天大地大,我却不知道哪里才是真正的归途。有句话很是印象深刻:到不了的地方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地方都叫做家乡。

    我用它来安慰自己。

    我于唐洛而言,说高级一些,那是他房子里的管家,要说低级一点,跟随意使唤的丫鬟婢女也没多大差别,只不过我这个婢女到了夜晚是风水轮流转,因为晚上就寝的时候,都是我睡床铺,他睡地板。

    出乎意料的是,日子飞逝如梭,我却没有寄人篱下度日如年的窘迫感。或者这该归公于唐洛,他人很好养,不挑食,什么都吃,在饮食方面基本与蟑螂同宗。所以我也乐得悠闲。

    闲暇无事的事,我喜欢在后院看他练剑,唐洛的剑术很好,起剑飒飒风响,动则清影四射,身影矫若游龙,因灌注了内力的利剑不再软条而是凌人的锋利,横劈侧砍中,紫色的寒芒如星,划破明空,带着千军万马之势,石破天惊,我认得那是大唐的招数,名曰‘横扫千军’,剑随意走,挥洒自如,刚柔并济,剑芒熠熠。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唐洛的职业,镖师?渔夫?还是猎人?

    他好象兼职很多,什么都干,这个名叫建邺的小城左临东海,他就经常跑到海边跟村里的渔夫一块出海捕鱼;建邺城右靠江南野外,他也时常跑去猎些小野猪等山禽回来,给饭桌添野味;不过镖师是他固定的活,每当长安的天远镖局收人时,招榜人员上一定有他的名字。

    他说他其实不稀罕那些压镖而来的银子,他所渴望所喜欢的,只是那种浪迹天涯游历四海时的不羁与自由。

    “你为什么不出外游历呢?”在一次练剑完,我这样问他。记得长安的驿站街市那里,每天都有许多着身怀绝学的剑客来来去去游游荡荡,他们渴望哪一天能被伯乐的慧眼发掘,明珠拂尘,绽放明辉,开启那横弛万里建功辉煌光耀的人生。

    而唐洛是这样的年轻狂放,这样的踌躇满志,一个心怀江湖的人,理应不会安份于建邺这样小小的城镇。

    可他却默然不语了,总是意气风发凌尘睥睨的漂亮眼瞳黯淡下来“我答应过我爹娘,不可踏入江湖。”

    “为什么呢?”

    他没有回答我,目光炯炯地凝视着腰间的玄色软剑,空气里有一种刻意压抑的沉默。

    幽幽叹息,也许在他的生命里,也有一段与他父母有关的江湖人生故事吧。

    我常想,也许人有时候要学会知足后才能常乐,陆海涛向往的那种繁华如同富丽奢靡的长安,翻云覆雨的梦想,醉生梦死的痴迷,雕梁画栋鳞次栉比间固然令人心醉神往,可到底不适合我这样乐于安稳平静的,建邺城没有那样的玉宇琼楼粉墙黛瓦,更无富丽堂皇金碧辉煌的天子之气,却有着玄燕飞绕的晴空和田园绿水的人家以及最最清新新鲜的空气,我要的,也仅仅是这么多。

    是不是人总是这样?只有走过千山,过尽千帆后,才能真切的领悟,最好的东西不一定适合你,而适合你的,一定就是最好的。

    这样的日子安稳,则一成不变,平淡地如同冲泡了无数次的茉莉花茶,品过去毫无滋味可言,却让人身心皆暖。暖到可以让我常常忘记,自己还有心症随时发作的隐忧。

    如果这样的生活非要说什么为难之处的话,那唯一的,就是应付那些个飞短流言了。

    单身汉唐洛家里凭空添了个正当妙龄的黄花姑娘,相信这在民风保守朴素的建邺城而言,无异于是本年度最令人兴奋的绯闻事件。经常就有人见到我与唐洛一同上山采集草药时,笑容暧昧的推嗓着他,问道:“阿洛啊,这个就是你屋里的吧?”

    每当这时,唐洛就很尴尬。虽然没有做声,但脸却真真实实的红了。脸红,很诡异吧?浪荡不羁的唐洛跟害羞能联想到一块吗?

    恩,很诡异。

    我很好奇,刚开始还会应声,后来与隔壁的王大婶话家长时,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的方言里,‘**家里的;就是代指媳妇的意思。

    这下体会到唐洛尴尬的原因了。

    所有的人都在猜测,当单身的唐洛遇上同样孤独的回音,会不会产生化学反应?

    我也思来想去,有时候晚上在床铺上望着窗外的月光,心里头也如同清霜水泻般,明镜一片。不过得出的结论还是不可能。

    尽管邻居卖烤鸭的王大婶再三的拍胸口保证唐洛的人品,愿意不遗余力的保媒,想把我这个职业管家进阶成真正意思上的‘管家’,但我还是以笑谢绝。其实她说的我哪能不知道呢!唐洛的为人从一点一滴日积月累的相处就足够让我对他了然,他看似洒脱不羁,实际上比谁都能在关键时刻冷静负责,吊儿郎当只是他的保护色,一个能在发现家里头管家不见了后在建邺城疯狂寻找的人能说他没有责任感么?何况在孤男寡女朝夕相对中他从未有过逾越的举止,喝醉酒的时候尚不例外,这样的人如果还不足以让我信任,那还有谁有这个资格呢?

    也不是没发现唐洛日益柔软欲言又止的眼神,只是不可以,真的不可以。我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不相信自己,我实在无法保证,随着严寒季节的逼近,我这重病交集的身体,允不允许我支撑完这个冬季。

    如果不对生存抱那么大希望,也许面对死别时就会减一分伤心。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是个随时就没有明天的人,有时候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怕,怕今夜这样睡去,明早还能不能醒过来?每当到了冬天,都是生死的考验,以前拼命的求生,是因为还有双亲,还有陆海涛,他们的殷切期盼就是我的动力,可现在爹娘皆已入土西逝,而那个当初面如冠玉,口吟红豆如相思,春来发几枝的男子早已经泯灭在长安的繁华如梦里,入赘为相府的姑爷了。

    唐洛,他也是个孤单的人,加上他于我有恩,因此我更不能让他遭受再一次的温暖失落。

    天大地大,我已无牵无挂。我不愿意走时还有带有遗憾。

    只是,为什么?夜间总有个来自幽冥的声音在耳边诉说已经太迟?为什么,当我已经习惯了世间情意如此不稳时,又遇上摆荡其间却不改刚洁的唐洛?

    (3)

    唐洛的衣物极少,好象看的过去的也就两三套,通常都是一身衣物跑镖前还崭洁如新,完镖后回来,就已经是泥泞满裤腿,汗透连前襟了。常年的江湖奔波和男子的粗狂疏意让他从来不懂洁净爱护,气味刺鼻不说,衣裳都是穿到破到不能再破了才换下,所以见他时,总那么邋遢拖欠。

    我告诉他,君子时时不忘理其衣整其襟,这是礼数教养。可他总有理由,理直气壮地反驳:“一个大老爷们,整天跟个娘们似的摆弄衣服,像个什么样啊?男人就要有男人味,身上没有汗臭能吸引到姑娘媳妇吗?!”

    我的如来佛主啊,难道他不知道汗臭味只能让女子退避三舍,吸引来的,往往都是蚊虫苍蝇吗?

    我看不过去,严格要求他一定要定时洗身及时换衣,告诉他一切都得听我的。理由是我身为管家,管家管家,就是管理整家!上自主人家的经济整计,下至厨房柴火,都归我的管辖范围内。再说了,我想他也不喜欢蚊子苍蝇群魔乱舞在他家开武林大会吧?!

    所幸唐洛不是朽木,在强制的叨念压迫和吃不着饭的明显要挟下,总算肯乖乖改其恶习,他抱着膀子哇哇大叫:“我发现上当受骗了!我原本请个管家是给我洗衣做饭的吧?怎么反倒反客为主还管到了主子头上呢?”

    呵呵,其实我也纳闷,为什么他一边大呼请管家那叫引狼入室作茧自缚,一边却把家传的宝物七彩玲珑扔给了我哩?

    那是一串有七色彩光的珍珠,皆采自于东海深处的千年老蚌,珍珠色彩润泽,光华夺目。医书上就有记载珍珠能镇惊止搐、清热解毒,如果用来美容养颜,更能让肌骨柔嫩白净,青春永葆。就算我再不识货,也知道这珠大个圆,粒粒饱满的珍珠价值不菲。何况还是一整串呢?

    唐洛告诉我,这叫七彩玲珑,上面的每一颗珍珠,都齐集了大海之灵气,能给予佩戴者祥瑞祝福。

    我受宠若惊,下意识就想推辞,可他却说:“看你面色苍白气息虚短,身子这么醇弱,好象风一吹就能倒下似的,还是拿着吧,有病当治病,没病当护佑。婆娘,你要挂了,谁给我天天烧饭煮菜呢?!”

    “可是,太贵重了吧?!我觉得受之有愧呢。”

    “你愧什么啊?!你帮我操劳家事,我也没给你薪水补贴什么的,这个就当你的劳动所得费好了,爷说送你就送你,不过一串珍珠而已,婆婆妈妈的做什么?!”

    “可是”

    “你再罗里八嗦再可是一句我马上就把它给扔了!”唐洛眯起眼睛,摆明就是要挟:“反正是从海里捞上来的,就当‘取之哪里还之哪里’好了!”

    唉唉,唐洛少侠,你的政治常识术语真的不过关,是‘取之于民,还之于民’吧。

    不过这人一向说到做到,我还是别去挑战他的火暴脾气好了。只是我没来得及告诉他,七彩玲珑再为珍奇再具神佑,终究也无法彻底根治我天生的心脏衰弱。好似面对他这样藏掩在吆来喝去粗声粗气下的温柔,我终究也只能当作未知未觉的刻意辜负了。

    千般恩情皆辜负,桃花尽日随水流。唐洛,请你原谅。

    (4)

    秋声渐逝,初冬接踵而来,病症也开始萌发。那夜,我在厨房里头收拾清洗碗筷,胸腔突兀的一窒,眼前一暗,人就昏厥摊倒了。

    黑暗里的睡梦中,我仿佛又倒退成多年以前那个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孩子,追逐着落花清风,明月轻云,快活肆意的奔跑,可在碰触到嫣红娇嫩的花瓣的那一瞬,画面又一转,却是已逝的双亲温蔼又慈祥的脸,他们在朝我挥手,招呼我到他们身边去。

    脚步停下,兴奋与期待,忐忑与不安像月落潮汐时的钱塘江水,汹涌弥漫而来。

    我不知道,该不该过去。

    他们那里是酆都地府吗那里有没有传说中的忘川和奈何桥?是不是让魂魄投胎转世的轮回司旁真的生长着繁盛茂密火红火红的彼岸花?可以判人生前罪孽的黑面孔的阎罗王和君莫亭旁递给幽魂孟婆汤的孟婆真的就在那里等着我吗

    不过没关系了,我很快就能证实传言是不是虚构了。

    可是,可是,为什么脚步却像中了方寸道士的定身符那样举步艰难呢,为什么心中像是空落了一隅,像是遗失了某块拼图的空落感?

    是了是了,我知道了,那是因为我还有一份不放心还在人间,好象还有一份恩情我还未偿还。但偿恩还情的代价实在太贵,竟是我的心,我始料未及。

    唉,这样带着残缺不整的心又忘恩负义的我,不知道地府收不收留呢

    醒来时夜已三更,窗外星子熠熠闪烁,在初冬寂寥的天幕里分外的显眼与寂寞。床旁的银烛台荧光点点,烛泪红坠,满脸疲倦的唐洛靠在桦木桌旁,平日里写着轻狂傲然的好看眸子此时轻阖着,眉头紧拧,连睡梦里都无法松懈解脱。

    他梦见的是什么呢?

    被我的响声吵醒,唐洛一脸惊喜的扑到床边,忽然像是意识到什么,嗓音顿时轻柔起来:“醒了么?你昏睡了三天三夜了。”

    我昏睡了三天?那他也担忧惧怕了三天么?

    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扶我起来,动作好似对待失而复得价值连城的珍宝。我有点心酸,他下巴的胡青已经生长得很浓密,好象很久都没打理刮去了。

    “对不起”千言万语涌喉而出,吐出来的却是歉意深深。

    “别说对不起,重要的是你的身体,你昏厥的时候,我找来回春堂的大夫帮你把脉过了,”他突然就停顿不语,从来就无视离愁别绪的眼眶此时居然布满红丝,他多久没有好好休息了?

    不过他一定也知道了吧。我扯扯唇角。这样也好,也省却费劲心力的掩饰与解释。“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瞒你的”

    他一把把我拥住,紧紧的,好象要被揉进他的身体里。起先我想挣扎,无奈病体乏力,根本使不出力气来,后来后来我想一定是夜太漆黑,人太凄迷,所以意志力下降抵抗不住,我抗拒不了这样的意乱情迷。

    靠在他厚实的胸膛上,耳际是他规律的心跳,满心满耳都是他刻意压低的暗哑的呢喃:

    “不要跟我道歉,婆娘,我没有生气”

    “其实从那天救你回来,我就知道你是有过往的,只是你不愿意说,那么,我就不问。”

    “后来,你住了下来,我突然间觉得自己也是很欢喜的以前跑镖的时候,归期从来都不是我关心的话题,但好象你来了之后,想到还有人在家里等我,我不知怎么的就是归心如箭其实只要你在这里,你有什么样的过去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不起,我没有唐突你的意思,只是我常常在想,要是每天回来都能看见你的笑,那该是多快活的事。就算是天皇老子让位置给我,我也不换”

    现在想来这应当是唐洛自认为最为语无伦次最为肉麻的话了,可当时的我却听得满心震撼。从来都不知道,当我以为自己游云离所般无依无助时,还会有人,把我所有的哀伤与失落尽收眼底,小心珍藏;我亦不知道,在唐洛这样漫不经心不受拘束的心性下,也有这般细腻敏感的心思情意我想我一定是个不怕硬欺,只会服软的女人,因为那一夜,在得知心症救治无望时没哭,在听闻陆海涛婚讯时也没哭的我,却在伏在唐洛的宽大暖和胸口上,眼泪像崩流的东海水,波涛汹涌,不受控制。

    我没有告诉他,记得在很久以前,曾听故乡里的凤凰姑娘说过,女人在一生当中,固然喜欢能让她展颜欢笑的人,可她真正深切的爱着的,却是那个能让她哭的男人。

    当然唐洛他也不知道,其实能够遇上他,我也很欢喜。

    所以当最后唐洛说“婆娘,我们在一起吧。”我已经丧失了所有抗拒的理由和力气。

    (5)

    回春堂的老板语道:“能根治心疾,唯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更换心脏,可时下奉行的孝经曾有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就算是将死之人,也期盼保留全尸,谁会把心脏捐献给个素不相识的人呢?再者,眼下寒冬逼近,短短时日去哪找合适的心脏呢?无异于大海捞针,水中捞月。”

    “那第二种呢。”

    “除了这个方法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听闻江湖上神秘组织‘阎罗门’的门主手上有一医治心疾的秘方,乃千年保心丹。大凡有不足之症者,至多只需吞服十粒,便可断根去病。只是此药乃江湖圣品,大量名贵药品制成的药丹,提炼不易,本就珍贵异常,怎可轻易赠人?若非满足阎罗们门主开启的条件,否则只能望洋兴叹,回春无力了。”

    这些提议千篇一律,我早就耳熟能详了,当下不以为意,可从回春堂回来后,唐洛告诉我,他想涉入江湖。

    我知道,他是意在那瓶千年保心丹。可我却觉得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既然阎王注定你三更死,不会留你到五更,当下随波逐流便是。人生那么短暂,只要爱过就已足够,延长生命就太过虚无飘渺了。把握当下都来不及,何必再千里迢迢涉险江湖,为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中所累呢。

    可他却像个固执的孩子,执意渴望着终身的厮守。或者应该说,是他孤寂的太久,所以好不容易从空虚寂寥中得到烛光般的暖,便固执着死守不放。即使火光渺小易灭,他也要用尽全力,伸长臂膀来拢住最后一点火光。

    于是在某一个寒冬恺恺的清晨,唐洛不知所踪,连同他的那把鱼肠,同时消失了痕迹。唯一的,只有我的手指上,还有泯留一丝来自于他掌心的温度。

    唐洛走了,还会再回来吗?带着治疗心疾的千年保心丹回来,他说过他会的。

    可我却头一次无比痛恨自己,就是这副不争气的身体,才驱使唐洛的离别。可哭泣,懊悔,皆已无用。小屋一下子空落下来,只剩下我孤零零单薄的身影。

    白昼时在人前强颜欢笑,我知道唐洛走之前曾拜托左邻右舍照顾我,于是我在他们面前不能也不忍泄露一点点的悲伤,生怕一崩溃,就只能给他们添麻烦;可到了夜间,所有伪装的坚强全部都丢盔弃甲。于是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头痛,意识恍恍惚惚混混噩噩。有时候说话说着说着就走神,但到万春堂焦急不安的等待唐洛的消息是我每日必做的坚持。

    此时才惊觉,不知何时,我竟也再次泥足深陷,深切对某个人深切挂牵,可我是不是每次都来不及?怪只怪在,爱在浓时,却不懂情。

    最经常做的,就是斜靠在屋里红漆的窗沿上,呆呆地出神。

    就算他带不回千年保心丹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平安喜乐,只要他健壮安康,就算他在外头移爱他人琵琶别抱,我也依然可以心满意足地死去。

    担惊受怕了一整个月,万春堂终于捎回唐洛的信件和一个檀木雕花的盒子,打开一看,里头正是一颗千年保心丹!

    周围的邻居个个眠露喜色,纷纷赞誉那小子有办法,而我并不在乎那粒小小的丹药,真正让我开怀的,却是那张薄薄的信,尽管上头只书写了两个力透纸背的大字:安好。

    此后,每一至两个月,都会陆续传回来唐洛的书信,而我的病情在他及时送寄回来的千年保心丹下得到有效的控制。

    自此以后,我爱上了日夜遍数晨昏。每过一天,就在墙壁上划一道横线,三十日为一月,等到白墙上画下第二百七十一条时,唐洛在一个秋风瑟瑟的夜里突然破门而入。

    我自床上一跃而起,呆呆的看着他如同上元节里潦黑的夜空上蘧然绽放的烟花,层层叠叠的从厚重的空中绽裂出来,消瘦的脸上扬着笑,还是记忆里的那般随心所欲漫不经心,语气是熟捻的调侃:

    “婆娘,你怎么傻站在这里?是我回来了。”

    刹那间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我想属于回音的记忆里,永远都会有这么一瞬间:

    一个身才颀长的男人,满下巴都是青渣渣的胡子,他唇边挂着笑,温度如同春日晴空上的暖阳。

    (6)

    唐洛抱我,吻我,用他邋遢又浓密的胡须扎我的脸,他的衣裳又是泥泞满身,风尘仆仆——我不在他身边,蚊子这些昨日旧友又去找他叙旧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我的唐洛终于回来了。

    他的唇落在我的锁骨上,烫下一朵朵吻痕;他的手轻解我的衣襟,传递着想念的温度,他把头埋入我的肩窝喃喃自语:“婆娘,快一年了,我想你想到骨头痛,快要发疯了”

    我紧紧地拥抱他,是的,我也是。

    被相思焚烧已久的人,只能用肌肤相亲来诉说彼此的渴望与狂野,用肢体的缠绵与喘息来平定灵魂深处叫嚣的思念与爱恋。

    可是再多的辛苦在此时都是微不足道的,我只是想由衷地感谢上苍,它终于让你回来了。

    如果故事只到这里,那么幸福是不是就此停滞不走?如果句点只划到这里,那么快乐是不是就此安家落户?

    唐洛回来了,阳光与温暖又点亮了小屋,每个居住在建邺城的人都可以听见落水回廊深处的那户人家时时刻刻甭发出来的笑声与快乐,好似先前的沉寂只是记忆里视觉的假象,里头的男主人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

    唯一不同的是,唐洛越来越瘦了,像从皇宫里金銮殿上的石阶上一脚踏空似的,消瘦的越发迅猛,精神萎靡,经常性的失神,他每天都抱着那个酒葫芦,随身携带,寸步不离。有时候半夜突起,浑身打颤,摸摸索索的找到酒葫芦,喝上一两口,才渐渐安定下来。

    我起初以为他这样的消瘦是他外出期间打拼时受了内伤所致与精神衰弱所致。江湖厮杀,本就习以为常,遭受内伤,更是家常便饭的事。我无法抑制的心疼,记得他刚回来时,全身上下布满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伤口,竟没有一处皮肤是完好无伤的。我问他阎罗门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搞的满身是伤疤痕累累?他却模糊带过,唯笑以对。

    我不敢再触及,心想反正他已经平安归来了,那么以前的种种都不再重要,只得轻轻抚摸着他的脸恳求:“不要再喝酒了好?我炖了补品给你喝,你为我不顾生死地求药,现在换我照顾你,好不好?”

    唐洛望着我,怔怔的,眼神里空无一物,我瞧得心里发毛,可他却突然惊醒过来般,一把抱住我,像是走投无路困在绝境里的野兽,头埋在我怀里,哭声呜咽,绝望到无以复加。

    我不懂,不解,更不知所措。

    此后的日子雷同,我的怀疑也如严冬冰地上的雪团,越滚越大。可唐洛却三缄其口,只字不露。

    唐洛,你究竟怎么了?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一只雪白的信鸽打破了所有的平静,随着而来的效应是唐洛再一次的失踪。

    待我发觉后,早已人去楼空,不知去向,屋子里除了缠绵眷恋的风,还有的就是桌面上用纸镇压着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行字:

    婆娘,等我。等到最后一次任务完成后,我们就可以永远地在一起了。

    我摩挲着纸条,心里的不安与担忧是前所未有的强烈,再精明理智的女人,在感情方面有时候也忍不住迷信成痴,总是不远辛劳跑到傲来村的庙宇里恳求祷告,面对着巨大的美丽的女娲神像,嘴唇念念有词:

    请赐予我最后一点幸福,如果这次唐洛回来,那么就算是减少我一半的寿命,我都愿意。

    可上苍好像已经闭塞起了它的耳朵,听不进所有虔诚的祷告词。

    这一次,唐洛失信了。他到底无法遵守承诺,而老旧的小屋里再也没有迎回男主人洒落不羁的笑容,整个建邺城迎来的,是回春堂老板十万马急快马加鞭从长安带回来的消息:

    唐洛将与人决战于方寸之颠。

    (7)

    方寸山顶,寒风呼啸。

    待我赶到时,已是一片寂静。山颠上设立的比武擂台上胜负已定,奇怪的却是人群里没有一个人嘣出欢呼,因为在这场死伤惨烈的比武里,没有一个人是最后的赢家。

    而于我看来,所有的险山陡峰流云晚霞人物建筑都是无声的黑白背景,我的眼中只能容纳一个人的身影。

    北风呼啸而来,刮在脸上是刺痛的冷。

    是这样酷冷逼人的天,唐洛却昂躺在地上。眼睛爆睁,身上的血痕像是一道道初夏华丽绽放的蔷薇,血迹在他天空蓝的衣裳上留下班驳,他的手里紧紧捏着一张白纸,上头正是千年保心丹的配方。而他的身旁,那柄染血的鱼肠剑在日光下折射着亮紫色的光泽,撕裂了我的瞳孔与心脏。

    我终于彻底明白,当世界上唯一的温暖与阳光都离你而去时,那是怎样的一种侵骨入髓绝望到极点的痛。

    那一夜,从不下雨的方寸山落了一整夜的滂沱暴雨。从山峰顶上冲下来的雨水掺着殷红的色泽,扭曲的流出诡异的图案。而江湖上人人都在惋惜的盛传:一身佩鱼肠剑的无名剑客发战书与大唐第一剑士,在方寸山颠殊死决战后,对方落败身死,而自己也不幸中剑身亡。更令人唏嘘的是,在场的一名女子在目睹情人死亡后,当场昏厥,醒来后业已疯癫。

    官方给出的评价如此委婉客气,把所有的真相尽数掩埋在那个方寸山顶。

    (8)

    醒来后,听见回春堂的大夫与王大婶在房外的交谈,我心里涩痛的抚摩着自己的肚子,里头有个小小的种子,正在生根发芽,现在他更缩卷在我的子宫里,混沌的做着关于未来的美梦。

    枕畔的右边,是唐洛遗留下来的剑,那把发着淡紫光芒的软剑。孕妇的床头本不应该挂放刀剑,据说将有血光之灾难,乃不祥。但自上次有人想拿走却被我用牙齿撕打啃咬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提出把那把软剑带离我身边了。

    这是唐洛留下来的剑,和肚子里的孩子一样,他们都是我仅有的宝贝。

    周围有街坊邻居在声声叹息,造孽啊,她就是唐洛屋里的,唐洛那孩子福薄年纪轻轻就走了,剩下他屋里的,刺激之下也就疯了

    他们的惋惜哀叹我听不到,他们的指指点点我也看不到,几个回春堂的助手想把我连人带床搬上前往傲来村的马车,负责接应的是傲来村的一所专治精神病医馆的主治大夫,我认得他,全国鼎鼎有名的杏林高手,名唤沈妙衣,尤其擅长治疗精神方面的疾病。

    没有任何的证明和辩解,我头脑尚还清醒,身心却早已疲惫。就这样误会下去吧,我现在只想要安静。

    只是在一个恍然间,恍恍惚惚中好像听见有人在天边流云的那端飘渺虚无地唱,歌声清甜,却是沧海桑田的迷茫:

    “云淡风清,一轮江月明,漂泊我此生任多情,几分惆怅,惆怅有几分,独让我自怜水中影好梦易醒,易醒是好梦,留不住转眼成烟云,我问天呀,天呀不应我,是不是天也不懂情”

    依稀中仿佛又看见初识时唐洛那居高临下的俯视,伴随着那样风流洒落的眼神的,是来自神魂深处记忆铭刻的声音:

    “婆娘,你是谁啊?”

    “你怎么倒在我家门口,先说好,我这里不欢迎死人哦。”

    “好吧,大爷我改变主意了。”

    “建邺这么小的小镇子都能让你迷路,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苯哪!”

    “苯女人,手给你牵拉!”

    “我说送你就送你,婆婆妈妈的做什么啊?!”

    “婆娘,你要是挂了,以后谁给我做饭烧菜呢?”

    “‘你屋里的’的就是借指媳妇的意思。”

    “婆娘,不关你的事,你不用自责。”

    “只要你不愿意说,我就不问。”

    “婆娘,快一年了,我想你想到骨头痛,快要发疯了”

    “婆娘,为我生个儿子吧。”

    “婆娘”

    凝固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惊涛骇浪般的汹涌而出,一切的回音在转角处倏然隐去。

    没有人知道,阎罗门其实是个暗杀组织,里头为门主效忠的是一群杀手,一群死士。他们只为金钱效力,人命与道德在他们眼中不值一文。

    没有人知道,打败了近乎天下无敌的大唐月陇明的唐洛不是死于对手的锋利的倚天剑。致他于死地的,只是一种名叫醉生梦死的酒。

    没有人知道,那日我跌跌撞撞爬到方寸山颠时,空气里的血腥早已凝固,只有唐洛身旁的那瓶装着醉生梦死的葫芦瓶口歪斜,酒液倾斜流到了地上,与鲜血混合一起,空气中淡淡的弥漫着的,是罂粟花委靡美妙的香气。

    没有人知道,这种名叫醉生梦死的酒里掺杂着来自盘丝岭上罂粟花果实的汁液。那是用于江湖上生死比武厮杀时最最顶极的兴奋药剂,能让服者在某段特定时间发挥超常的剑气与实力,而当阴者在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也会随着饮者的酒量不知不觉地加大而上瘾。最终导致兴奋过度抑制了呼吸和心跳。

    更没有人知道,其实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天下第一,有的,也只是欲望与利益驱使下的玉石俱焚鱼死网破。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是不是世事总是如此?当初怎么费尽心力得到的,终究也会怎么失去。

    而在泪流满面中,潮湿的心底只有那句歌词在不断不断的落寞回旋:

    我问天呵,天也不应我

    是不是

    天也不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