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夜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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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的生活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尤其是跟胡湘琳这种只能用生活白痴来形容的女生在一起,陶维仁在第二天终于见识到什么叫非人的破坏力。

    一大早上起来,就看到昨天晚上他花了整整四个小时才收拾干净的房间又散落了一地的垃圾,而罪魁祸首却只会站在那里对着他傻笑。

    “我先收拾一下这些垃圾,然后开始擦地板,你闪开一点。”强忍住想要翻白眼的冲动,陶维仁认命地再次动手。

    算了,反正这是工作!心里不停地说服自己,他的动作倒是快速得很。

    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房间在瞬间变得整洁无比,胡湘琳心中顿时升起满满的敬佩,学长果然不简单,竟然将那么一栋房子收拾成这样,就算用改头换面来形容也不为过!

    用一双闪亮的大眼睛激动地看着满面寒霜的陶维仁,她却始终没有想过更应该佩服自己,竟然有能将这样一栋房子破坏成那样的能力。

    “现在我已经打扫干净,如果我再看见你乱扔垃圾,便当盒到处都是,衣服丢的满地就算是对我很有利的条件,我也会考虑立刻搬家。”陶维仁盯着她的眼睛,没有她不答应的余地。

    “知道了,学长!”才刚住进来一天就想到要搬家?那就意味着自己要白白放过那么好的机会?胡湘琳想都不想便立刻点头,生怕他如果得不到立刻的响应,就会马上离开。

    “再提醒你一次,不可以告诉人家你认识我,更不可以去找我,见面也要装作不认识,记住了吗?”虽然她那么认真,可陶维仁却早已对胡湘琳没有任何信心,忍不住再次叮嘱。

    “知道了、知道了!”更加用力地点头,胡湘琳倒是对这点有完全的自信,她很喜欢学长的,那些会让学长处于尴尬之中的话,就算撕裂她的嘴她也不会说出来。

    “好,那么我们现在就去买需要的东西。”将胡湘琳的衣服都扔进洗衣机,陶维仁问都不问就拖着她往楼下走去。

    今天还要上班这句话虽然已经到了嗓子口,可一感受到他握着自己的温暖大手,胡湘琳垂下眼,羞怯地笑起来。

    算了,就算翘一次班也没什么关系,如果能跟学长在一起的话,什么都没关系,当然,如果能不影响工作就更好了。

    那天晚上,是胡湘琳搬出家后第一次吃到可口的饭菜,尤其还是喜欢的人亲手做的,就算陶维仁只是因为协议才会替她做饭,也足以让她吃得热泪盈眶。

    “学长,真是太好吃了,谢谢你!”用力咽下嘴里的食物,她喝完一口汤后,这才仰起头开怀地说着,发自内心的笑脸让陶维仁瞬间有些失神。

    “吃得惯就好!”赶忙把视线别开,他这次终于没有出口讽刺,已经习惯被她称为学长,他也懒得问她到底跟自己是什么时候读的同一间学校。

    刚开始见面的邋遢女生,被强迫去美发店把头发弄整齐,再换上干净清爽的衣服后,她虽然不是个容易让人一见钟情的大美人,可家世良好的娇憨气质却一览无遗,绝对能让很多男人着迷

    这样的女生,为什么就偏偏在生活上那么迟钝呢?真是浪费了老天爷的厚爱。

    没有察觉到他观察的视线,胡湘琳还沉浸在自己小小的幸福中,就算再嘴馋,她在餐桌前依然保持着最基本的礼仪。

    “学长,我来洗碗。”吃饱后胡湘琳立刻站起身,主动要收拾饭桌。

    微笑着点点头,陶维仁正想感慨她有努力的心时,却没想到被他一看,胡湘琳就莫名地觉得手脚发软,拿在手上的几个碗顿时掉到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慌张地急忙弯腰想去收拾地上的碎片,可她莽撞地不小心撞在椅子上,只能捂着头蹲在地上,又羞又愧。

    “算了,还是我来吧!”眉头紧紧地拧起来,见她差点把手压到地上的碎片上,陶维仁终于忍不住开口。

    这些事情还是他自己来做,反正现在他总算明白到,让她帮忙只会越帮越忙。

    “对不起!”失望地垂下头,胡湘琳眼中霎时浮起一层泪水,却不敢让他看到。

    笨蛋、笨蛋,大笨蛋!明明有那么好的机会,只要更努力点就能让他看到自己努力的一面,这样的话学长对自己的好感度就能加点分吧可是偏偏被笨手笨脚的自己给破坏了。

    垂着头慢慢地往自己房间挪回去,正在收拾的陶维仁眼角的余光瞥到她眼底的泪痕时,心头有点不舒服,那种陌生又说不出的感觉让他觉得闷得难受。

    从那天晚上开始,每天陶维仁都要做家务,而胡湘琳在公寓里除了吃饭睡觉,就什么都不要动手,两个人单纯的同居生活倒是风平浪静,当然她偶尔半夜起来喝水会打碎茶杯的事情可以忽略。

    可是这样一来,陶维仁却为难了,他之所以会找到那个借口住到这里,可是因为肩负着训练胡湘琳能够自主自立,至少可以生活自理,而不是继续那种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让人服侍的大小姐个性的责任。

    说起来,一切都是爸爸惹的祸。他的父亲跟胡湘琳的爸爸是多年的朋友,前阵子陶家生意碰到了一点问题,胡伯父当时什么条件都没有提出,就愿意无偿为陶家提供帮助。

    在爸爸知道胡伯父正在为找个什么人去训练胡湘琳,又不能让她知道而为难时,就很热情地推荐了他。胡伯父在知道他跟自己女儿正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后,便什么都不问,完全信任地将女儿托付给他,让他帮助锻炼一下胡湘琳。

    胡伯父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让胡湘琳自信起来,做事不要毛毛躁躁,可以自己打理生活就好了。

    因为家里的生意受到胡家很大的帮助,陶维仁自然没有理由拒绝,在决定开始之前,他特别调查了一些胡湘琳的事情,而结果却让他连连叫苦,这样一个娇娇女,说得难听点简直跟废物没有什么两样。

    在经过一段观察后,他更加确认了她真的是什么都不会做,要是在公司里被别人知道自己认识她,那简直是在他从小到大都完美无缺的生活记录里,添上最可耻的一笔;和她住在一起,无疑是酷刑。

    可就算是这样,陶维仁还是勇敢地踏出第一步。既然答应的事就要做到最好,如果想要训练一个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跟她住到一起,从生活中的所有小细节开始让她改进那些坏毛病。

    让他最觉得好笑的,就是两人出门的时间都会错开,所以直到现在胡湘琳竟然还不知道他们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当然两人工作所在的楼层不一样也是个原因。

    靶慨自己当初不想到家里公司帮忙,特地选了家小鲍司磨练自己,没想到偏偏倒霉的跟胡湘琳到了同一家公司。而从胡伯父那里得到胡湘琳的住址后,他就定好了计划,只不过刚好在路上遇见,让他的步调稍微乱了点,可反而让他更直接找上她。相处了几天,却渐渐觉得胡湘琳虽然毛躁又有点自卑,但是人却还谦和,并不粗野或者蛮不讲理。

    真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可爱的女生,家世又优良,即使有那么点让人无奈的小缺点,怎么就生出自卑的个性了?如果非要说的话,只能用天生性格来解释吧。

    可是就算想那些也没用,他是来培养她的,而不是真的来当佣人的,来之前胡伯父没有明确地说出期限,可如果花了时间而自己只是当佣人,却让她依旧什么都不会的话,那么就不是她的问题,而是他这个被人不断夸赞的人有问题。

    他从来不知道,有谁是无法改变的,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自己待在一起,就算是生活白痴如胡湘琳也能变得聪明一点吧!

    可就算想办法锻炼,她一对着自己就面红耳赤,别说学好,简直是比遇到他之前更糟糕。

    本来在刚见面的时候,几乎是百分之百笃定她在暗恋着自己,可以藉此为契机训练她,可对于根本无法招架他的微笑的人来说,那实在是太困难了。

    就在陶维仁犹豫着到底该怎么办才好时,他跟胡湘琳却渐渐习惯了与他的同居生活,转眼就到了公司每年最繁忙的结算季度。

    对于陶维仁来说,这种时候根本不用担心,工作上的所有事他都做得完美无缺,让人根本挑不出半点问题。但胡湘琳就不同了,她每日忙得焦头烂额还是有一堆事都做不完,一天天过去,她就越是愁眉苦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