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夜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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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午是孟宇冉打算送花的日子,送花的人在十二点半就来了,香水也准备好了。细节的问题孟宇冉亲自和他们沟通过,对于这项难得的追求计划,他们都表现了极大的兴趣。现在万事具备,只欠主角。十二点四十九分,颜慕语出现在路口,倒数十秒。

    孟宇冉打出事先说好的暗号,准确的在颜慕语出现在桥中央的位置时开始撒花。

    天空中飘落下各色的花瓣,空气中弥漫着香水味,周围的行人都被这一幕给惊呆了,全都停住脚步,看着这从天而降的花瓣。

    但女主角颜慕语走到天桥中央的时候,莫名其妙在她的头上掉落一大堆花瓣,弄得她满头都是,昨天才弄好的新发型被花瓣当成临时的休息站,一波接着一波,逃都来不及。

    更可恶的是,居然喷洒她最讨厌的香水!颜慕语不顾形象的大叫一声,快速又狼狈的冲出花雨,可还有不少香水直接喷撒在她**的皮肤。直到冲到离恐怖的花雨一段距离的地方,她才喘息的停下来,听后面有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传出“颜慕语,我爱你。”

    究竟是哪个白痴居然用这种烂到不能再烂的追求招数?对于灾难的制造者,颜慕语只感到熊熊的怒火。抬起头一看,竟然是孟宇冉,一直声称喜欢她,了解她的男人居然不知道她对香水过敏?

    她也不说话,直接从包里拿出防狼喷雾剂对孟宇冉的脸喷去。咬牙切齿外加冷笑连连,直喷的孟宇冉呆若木鸡,只懂得傻站着,等到周围人吃惊的叫声,才反应过来。

    这个女人怎么回事?眼睛一阵辣辣的疼痛,让孟宇冉心里是百味俱全。这个女人不但没有心喜外加投怀送抱,反而像他是她的杀父仇人般追杀自己。他一边努力的逃跑,一边叫“颜慕语,你疯了?”

    “你才疯了!”颜慕语加快脚步,选择最佳的角度一个射程的喷了过去。就这样一个跑,一个追,把所有的人都看傻了。

    跑了一阵,颜慕语累得停下来,毫不顾及周围一阵惊呼声,狠狠的抛下一句原因:“你不但弄糟了我的头发,还用香水让我皮肤过敏!”说完,转身走人。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看向孟宇冉的眼神从开始的羡慕、欣赏、嫉妒到同情。

    颜慕语满身狼狈地回到公寓,正在客厅闲聊的两名好友被巨大关门声吓了一跳,转头看时,莫月首先冲上去接过她的包包,把她推进浴室“先去洗个澡,不然等下你会过敏的更严重。”

    看到仍旧怒火未消的颜慕语依言进了浴室,乔可思皱着眉仔细嗅了嗅空气中残留的味道,突然大叫:“哪个白痴朝她喷了香水?”

    “应该是孟宇冉,真可悲,当过慕慕前男友的人居然不知道她对香水过敏。”起身去将窗户全部打开的莫月凉凉地说了一句。

    没人会去怀疑莫月说话的准确性,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乔可思叫了出来:“又是那个姓孟的白痴?”

    莫月看着她,冷冷地说:“你看看慕慕的样子,觉得还会有别人吗?”她露出了有些讽刺的笑容。

    “慕慕好像气疯了。”想到方才颜慕语怒火冲天的样子,乔可思现在还心有余悸。

    两人正说着,颜慕语已经洗完澡走出浴室。看见她出来,乔可思从柜子的抽屉里取出药膏“慕慕,涂点药膏,不然明天会出现更多疹子。”

    颜慕语应了一声,依言涂上药,擦拭湿漉漉的头发,除此之外不发一言,一副怒气尚未消散的模样。

    “慕慕,到底是怎么回?”乔可思开口询问。

    轻声叹了口气,颜慕语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说实话,另外两人听完之后不是对孟宇冉没有小小的同情,只是这有个大前提,如果女主角不是慕慕,想必她们愿意同情一下那位悲情男主角,但因为是自己的好友受难,所以她们只能陪好友大骂那位无辜的多情男。

    而这头孟宇冉难得用心却遭受前所未有的巨大失败,本来想把所有的痛苦都埋藏在心底,可是,很不幸的,当他好不容易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刘祈正站在门口。

    “宇冉,你这身狼狈样是怎么回事?”看到孟宇冉那异常红肿的双眼和满身狼狈样,刘祈赶紧上前扶他。

    进屋后,等好友梳洗过后走出浴室,刘祈坐在沙发,向瘫在对面沙发上的孟宇冉询问:“现在,你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看着刘祈少有的严肃表情,孟宇冉暗自叹息,就算知道说出来会被嘲笑,他也不能不说了。

    听到孟宇冉说他准备了不知名花朵外加香水时,刘祈的表情已经有扭曲的趋势,看得出来,他在竭力忍耐大笑。当孟宇冉说他被颜慕语用防狼喷雾剂对待之后,刘祈的脸部已经明显抽搐,外加全身颤抖,一边还用手揉着腹部。

    看着跟发羊痫风差不多的好友,孟宇冉没好气地说:“你就笑吧!”口吻中带着自暴自弃的味道。

    “哈哈”闻言,刘祈爆笑出声。数分钟之后,笑声稍歇,刘祈走到孟宇冉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带着明显幸灾乐祸的表情说:“兄弟,我很想说我很同情你,不过我觉得这件事情你真是活该。”

    “哼!”孟宇冉不耐烦地挥着手臂。

    “你是真的不记得了还是在装傻?我们毕业的时候毕业生代表上台给校长献花,本来是应该颜慕语去的,记不记得怎么会换成你?”

    “香水百合!”孟宇冉猛地大叫。

    “对,就是因为当天要送上去的花是香水百合,而颜慕语会过敏,所以才临时换成你。”这样说着的刘祈此刻有些同情当年的才女,被这样的男人看上,还真是可怜“话说回来,你连自己曾经的女朋友对香水过敏都不知道当年大家可是都知道她是闻香色变”刘祈摇头叹息。

    “我们交往的时候从来也没跟我说过”孟宇冉低声说着,像是辩解,又像抱怨。

    “我看你是前途多难,好好加油吧!”刘祈说完,起身准备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转过头说了一句“好好处理一下,要是明天你部门的员工看见总经理顶着一双兔子眼,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孟宇冉眼睛盖着毛巾,瘫在沙发上,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刘祈叹了口气,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潇洒英挺的孟宇冉并未如想象中有双兔子眼,刘祈笑笑,走上前去招呼。“好些了没有?”

    “好多了。”细看,孟宇冉的眼睛依然有些发红,他苦笑着说“现在的防狼剂未免做得太厉害了,我感觉好像被杀虫剂毒杀的蟑螂。”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刘祈泡了杯咖啡,喝了一口之后问道。

    “我不相信凭我孟宇冉会追不到她!”孟宇冉信誓旦旦。

    “要不要我帮忙?”刘祈半是关心半是凑热闹地问。

    “不用,我自己能够搞定。”说完,孟宇冉丢下依然慢条斯理喝着咖啡的刘祈,头也不回地离去。刘祈无所谓的耸耸肩,已经预计了孟宇冉下一次的失败。

    一星期后的周末,颜慕语正慢慢接近孟宇冉公司所在的大楼,一边盘算着莫月喜欢的法式面包和可思喜欢的甜甜圈都没有了,要不要买一些?无意间瞥到不远处的大楼两旁升起巨大气球,随着气球上升,布条缓缓展开。同时,大楼顶部也有布条滚落。

    又是什么宣传吗?颜慕语扫了一眼,没有多想地往前走。却听见周围一阵喧哗

    “哇,是那个女生这么幸运?男朋友竟然会用这种方式求爱?”一个过路的女孩拽着男友的手腕随意问着。

    “那女生好像叫颜慕语”闻言,颜慕语气得浑身发抖,加快脚步打算离开。可她还没走出几步,早就在不远处等候的孟宇冉冒了出来。

    颜慕语瞥了一眼,根本没理睬的打算,她往左边移动几步,继续直线前进。当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的时候,孟宇冉加深笑容,开口说他曾经说过一次的话:“颜慕语,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而存在。”

    “颜慕语是谁?”围观的人骚动起来。

    “就是那个穿米白套装的女的!”某个路人给出了正确答案。

    围观者开始对颜慕语指指点点。颜慕语已经不仅仅是愤怒,她一向的冷静早已被怒火冲散,优雅也早就不知去向,她开始低声咒骂着眼前笑得像白痴的男人。然后慢慢抬头,展颜一笑。正当孟宇冉感到这次成功在望而开始得意之时,颜慕语用她新买的高跟鞋,狠狠问候了一下孟宇冉的大脚,然后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

    颜慕语离开了五分钟之后电视台姗姗来迟。当晚,求爱的报导就出现在晚间新闻中,当然,为了保护隐私,上面出现的人物名字被隐去,可颜慕语依然气得差点把手中的玻璃杯砸向电视,而当时正在吃面的乔可思则被呛到,咳嗽不已。孟宇冉的老板倒是很高兴,这几乎是免费的广告嘛,盘算着公司的知名度可以因此扩大多少。而男主角孟宇冉,则一脸苦相地坐在沙发上揉着自己惨遭摧残的左脚,一边呲牙咧嘴的抱怨一边接受着刘祈毫不客气的嘲笑。

    “我们的孟大公子什么候遭受过这种对待,真是”刘祈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孟宇冉,一边讽刺地发出啧啧声。

    “少在那边说风凉话!”揉了半天脚还是一样疼的孟宇冉现在可是一肚子火。颜慕语那女人究竟哪里不满,这次他可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特别找来了诗词,她不是应该很容易被感动的吗?自己怎么还是落得了如此下场。

    看看眉头紧锁的孟宇冉,刘祈很清楚他在想什么。孟宇冉虽然交过不少女朋友,可哪次不是送几束花,吃吃饭,装装体贴就搞定了。像颜慕语这种类型,当初能给他追到就是奇迹,可这么多年后要想再让奇迹出现,可没那么容易。

    “你是不是在想颜慕语为什么这么对你?”

    “是又怎么样!”孟宇冉没什么好口气地说,他现在可没心情听那家伙分析什么女生心理,再说这方面自己不见得不如他吧。

    “你要从她喜欢的东西着手,而不是你认为她会喜欢的东西。还有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当年的才女很不喜欢成为注目焦点。”刘祈凉凉地补了一句,起身离开。

    反正他的意见给了,至于孟宇冉听不听就不是他的责任了。大不了再让那小子多吃点苦头好了,刘祈有些幸灾乐祸地想。

    看见他,颜慕语会伤感,会怀念,因为他是她的青春梦里的男主角。在她苍白无力的青春岁月里,他为此增加了颜色。只是,终归是一场梦。梦散,一切归零。

    颜慕语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怎么会不懂。

    对于孟宇冉的初衷,颜慕语没有兴趣,只要他能像现在一样,安安静静的,不给自己惹麻烦就够了。

    毕竟有时候,习惯是可怕的事情。而孟宇冉习惯了每天下班去颜慕语的办公室,习惯了和她的同事没事闲聊几句,以至于有一天他不去就会不习惯。

    经过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后,孟宇冉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他还是小看了颜慕语,以为她会被这个社会同化,只是,他忘了,她是那么的骄傲,注定了她的特立独行。当初以爱她的名义,都无法改变,何况人微言的世俗。

    所以一开始那种一定要追到她的念头慢慢淡了,转化成一种对等的欣赏,不管多久,她还是她,不被影响、不作改变,所以待在她身边,孟宇冉忘记了自己的俗气和市侩,好像回到校园里那个无拘无束的孟宇冉。

    今天,习惯待在颜慕语的办公室里,随手拿了本杂志坐在椅子上。

    杂志上写了什么,一个字都没进他的眼里。人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望着颜慕语全神贯注投入工作的样子,他不由赞叹起来。

    相对于自己的不务正业,孟宇冉却没有丝毫反醒,每天他都自动提早半个小时下班,反正他的工作并不一定要在办公室完成,这也是为何他家老头有让他卷铺盖走人的原因。

    然后他会来这里,悠闲的喝茶聊天,等待着美人下班,护送美人回家。在某种程度上,孟宇冉快变成这个公司的固定员工。周围的同事和他混得很熟,连公司的老板看到他也是习惯性一句:“宇冉,你再等一下,慕语五点就下班了。”

    所以无奈的颜慕语已经接受他的存在事实。

    对他的态度和其他同事差不多,虽然这不是他最终想要的,但却已经算是一种进步,比起一开始的深恶痛绝、避之莫及,现在的情况可以称得上是很大的进展了。

    如果孟宇冉没有再执行一件在颜慕语眼中可以说是愚蠢至极的第三号追求方案的话,他们两人会怎样?是会随着时日的推移最后成为点头之交或是亲密友人,还是终有一天,大家都失了兴致,然后在茫茫人海中各自沉浮,相逢而不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