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不如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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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民晚报5月14日报道:“今晨7时30分许,一对父女在逸仙路场中路口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拦下,女儿一气之下竟将保暖杯中的热水泼到交警脸上。”

    类似的警民冲突事件近来发生的比较频繁,四月中旬上海女硕士因闯红灯,不服交警处罚,被拘留10天,成为“闯红灯入狱的第一人”;下旬,吉林德惠市“的姐”因违规不服处罚,且殴打交警,也被拘留;另据报道,长春市也发生多起交警执法遭殴事件。这么多冲突事件的沓至而来,看来抵触交警执法者大有人在,执法屡屡不被人所理解“闯红灯”让交警伤透了脑筋,接着各地交警部门纷纷发起“倡导文明交通”的活动,江苏公安厅长甚至还庄严宣誓:“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无疑“宣誓”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群众对“文明行路”的重视,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但不闯红灯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群众不能闯红灯,警察自然也不能闯,本来就应该遵守的法规,还用得着兴师动众的“宣誓”吗?“宣誓”本身就让警察脱离了群众,这种类似于“我宣誓:不打人,不骂人”的笑话,只能让人感到反感。

    诚然,国家赋予交警执法的权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纠正违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交警的辛勤付出,才使得交通有了正规的秩序,从而有效的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管交警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但往往交警的工作往往还是不被人所理解。网上有调查问卷说“交警的指职责是什么?”有网友脱口而出:“罚款。”交警的职责是罚款,听起来是个笑话,也有点风马牛不相及的味道,但从多少也能看出来一点人们对交警执法的抵触情绪。

    在执法的过程中,交警经常都要面对“无意”违法,或者类似于“闯红灯”一类“轻微”故意违法,而这些“违法者”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非如“打砸抢”那么严重,面对警察板着的面孔,再加上一点逆反心理,多少就有点不买账了,由此和交警而引发出一些冲突,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交通法规的处罚原则要求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更多时候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教育并纠正才是目的。如果动辄就板着面孔照本宣科的宣布处罚决定,不容辩解,也许当时违法者会慑于交警的威严接受处罚,但未必能起到处罚的效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者只会认为交警是为了罚款而处罚,很难再去静下心来认识自己的错误。反之,倘若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说教,少一点处罚,也许很多冲突就能化干戈为玉帛。执法不是让人怕,而是让人敬的,目的也只有一个――让违法者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多一点人性化执法,微笑着动之以礼,晓之以情,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让违反交通规则者心悦诚服的接受处罚,接受教育。

    交警的一个微笑,一个敬礼,一个温馨的提示,这些看似简单的动作,不但可以拂去当时人心头的怨气,还能让人感觉到温暖,人民群众的情素是淳朴的,同样会对“马路天使”抱以真挚的微笑。在彼此的微笑中,交警和群众相互交流,相互温暖,发生冲突的现象自然也就消失贻尽,如此说来“微笑”着引导要比“庄严宣誓”的效果好的多,形式主义和作秀的东西很难让群众受到感染,不如把庄严“宣誓”变成带头“微笑”用真挚“微笑”构建出和谐的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