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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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训练女儿过马路。她已经上小学,但早就是个辣利婆了。她自以为了不起,凡事自作主张,特别是听我给她讲完王朔的小说我是你爸爸之后,更是洋洋得意。这阵子她老在我的面前提起书中我现在十分忌讳的爸爸马林生,说什么这个老马是她见过的最棒的家长,好像她是过来人,阅尽人间沧桑。我才懒得搭理她,我明白她的用意,她是要我向马林生看齐,放弃管教她的权力。

    你说可笑不可笑,这个成天像陈水扁一样闹独立的家伙至今上街不敢单独过马路。有一天,大概为了证明不会过马路的大有人在,她煞有介事地告诉我,她的一个同学过马路时总是举起一块黄手帕,然后闭上眼睛,边跑边喊:“救命救命!”瞧她说说做做,惟妙惟肖的样子,我怀疑那个所谓的同学就是她自己。她过马路时不也是这副德行吗?要么两眼发直,走同边路,要么探头探脑,忽而抱头鼠蹿。她每次这样乱跑,我都吓得浑身冒冷汗。我一把抓住她,骂骂咧咧:“慌什么,爸爸在后面保护你呢!”

    一个学生居然不会过马路,这与她在家大胆放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为她的监护人,看来我也得反省自己:我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究竟做了什么?平心而论,我是太过宠她了,我的确有点儿像不正经的马林生,没大没小,没上没下。孩子毕竟是孩子,倘若大人不保持适当的威严,他们就会得寸进尺,上房揭瓦,最终骑到你的脖子上,久而久之,你便成了孙子,说什么也不管用。虽然我一再提醒自己,下不为例,下次一定要拿出父亲大人的威严,可就是做不到。我多半是那种阴错阳差的“家慈”总是于心不忍,连我的母亲也责备我太迁就。女儿只要高兴,有本事逗我笑,我巴不得中她的计,一笑了之:算了算了,好了好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在家如此宠她,却对她出门实行严格管制。她出去玩儿,不用过马路,我还是揪着心,次次为她预警:“注意安全,千万注意安全!”生怕路上那些凶神恶煞般的单车撞着她。我从不许她单独过马路,一旦发现她偷偷单独过马路,我会毫不留情地教训她,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不会笑,才会意识到我是她爸爸,我的责任重大!

    我如此管制女儿过马路,现在终于遇到了麻烦。再过不到一个星期,我便要出去工作,不能天天接送她上学放学,这可怎么办呢?再说,一个学生,学校不远,让爸爸天天接送像什么话!我多么羡慕那些和女儿同龄甚至比她年龄更小的孩子,他们已学会从从容容,不慌不忙地过马路,想必他们的父母早不用操这份儿心了。孩子从小应该闯一闯,经风雨见世面将来才有出息,善美说得多好!为人父母,切莫像我这样走极端,对孩子要么简单粗暴,要么过度保护,这对他们健康成长十分不利。我记得林语堂先生说过:“人生如过马路,先看左后看右。”对,先看左后看右,我得告诉女儿,过马路并不可怕,只要遵守交通规则,看清楚左右来往车辆就不会有事。我还要嘱咐她过马路的步子可以稍稍加快,但千万不能跑,更不能抱头鼠蹿。

    今天傍晚训练的效果不错,女儿过马路时不再两眼发直或抱头鼠窜。回到家她打开电脑,说要看看有无善美阿姨的电子邮件。“爸爸快来,有善美阿姨的邮件!”我正在做饭,说:“我离不开,等会儿再念给你听。”

    说到给姗姗念电子邮件,我还得啰嗦几句。我们家这小丫头做作业一向拖拖拉拉,唯独写作文不用我操心。她写作文比我写文章快得多(学龄前我就训练她识字作文),拿起笔唰唰唰,不出半个小时,一篇作文就写好了,哪像我拿起笔就“便秘”或老牛拉破车,有时几天也写不出一篇千字文。我不好意思地偷看她的作文,觉得真的不错,还真有点文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想象比我丰富,视角也很独特,大概和我过去给她讲过十几本童话有关。美丽而充满幻想的童话张开了她想象的翅膀,使她像天空小鸟自由飞翔,为此,我感到欣慰。

    不过,珊珊有一个致命弱点,即不读书不看报。自从进入小学后,我对作文的要求更高,她抱怨起写作文吃力了。我多次劝她别一天到晚看电视,我说电视是一个小妖精,好看是好看,但害死人,试想,看了电视剧你还会看书吗?你巴不得人家把天下所有的好书都改编成电视剧,让你舒舒服服受用,久而久之,你一见到密密麻麻,缺乏“形象”的文字就头疼,你的阅读能力提不高,语言贫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自然谈不上提高写作能力。

    我苦口婆心讲了一大堆道理,女儿始终听不进,于是我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且说若干年前,美国有一个小镇,全镇男女老少皆沉迷于电视,误了工作,误了学习,也疏远了人情。一天,一位有识之士发起一场签名,号召大家一个星期不看电视。最初签名者寥寥无几。人们说,不看电视干啥?难道让我们在家无所事事,凶老婆打孩子?是呀,对于泡惯了电视的人很难做到一个星期不打开电视,哪怕一天也难以做到。第一天,签名者觉得特无聊,如同开始戒烟,坐立不安;第二天进而十分难受,吵嘴、摔东西,大骂发起签名的那位女士尽出“馊主意”;然而从第四天起,凡是挺过来的人都发现,不看电视有不看电视的乐趣。比如,有的全家围坐在壁炉前说说笑笑,你一言我一语,比什么都快乐;有的请来好朋友喝一杯,掏掏心里话;有的结伴去爬山、掷马蹄铁、打排球、看戏;有的在自家后院生起了篝火烧烤牛羊肉;孩子们则在阳光下追追打打,流连忘返,而这一切,不久后居然形成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他们自得其乐,打动了镇上每一户人家,结果签名的愈来愈多,现在这个小镇家家户户签名,保证每个月停看一个星期电视。

    可惜我的故事仍打动不了女儿,她继续六亲不认,沉湎于电视这个小妖精。如今她可遭到了报应,如同善美写韩文,下笔如有鬼,作文本上错别字连篇,老是那么几句陈词滥调,特别好笑的是还珠格格在电视上播出后,她兴致勃勃买来的有关介绍赵薇、林心如和范冰冰的读物却读不懂。她求我念几段给她听,我有意教训她,生气地说:“老爸不是你的秘书,不念!”女儿无可奈何,只好到她的同学中打听她十分崇拜的这三位大明星的情况。有一天,她如获至宝,从一个叫咪咪的同学处借来赵薇的“签名”并拿给我看,我忍不住扑哧一笑,告诉她报上说小燕子要到下星期才抵达长沙,所以,这个签名准是伪造的,专骗睁眼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