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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是否平等,不是某一个人可以说清的,也不是几千、几万字能够尽详。今天我只想就男女问题的婚嫁方面谈谈自己的想法。
早在几个月前我就有类似的想法,起因是住房。父母花了不菲的价钱给我了买了套100多平米的住房。原因很简单,给我结婚用。我感慨万分,甚至愤愤不平、情感涌动,当时就想写些什么。
为什么男女共同的婚事,非要男方出财,女方不要说非钱,就连一件大件的电器也见不着。当然这种现实只存在意识落后地区和部分人身上。我所在的城市这种事虽然不明显,但也比拟性的存在,就是男方要有相应的条件,如住房等,才有婚娶的资格。久而久知,成了风俗,男方一旦要为儿子操办婚事,首先要准备相应的设施,而且感到理当如此,儿媳受用起也感觉受之有无愧。
我并不是斤斤计较和有意较真儿。我知道只要男喜女爱、真爱无价、喜结良缘,区区住房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我还是不平,我是心疼父母;心疼他们为我的付出;心疼成人后没有回报就又得到他们如此的倾注;我无颜承受,也承受不起,恐怕有这种想法的仁兄很多。
二个月内我连续参加了二个婚礼。女方回礼时,电脑、电冰箱回了一堆。我开始大加赞许。却发现有人暗笑,后来得知,都是男方的钱,不是女方在回礼,而是男方在买东西,女方当然婚礼大办“慷慨大方”在众人面前风光无限,而且金钱上还有大大的生产剩余。我“唉”了一声后说“这那里是婚女子,根本就是卖女子”
我也有听说过这样的反驳“女子养了二十多年,辛辛苦苦不说,长大后什么也得不着,成了人家的人,拍拍屁股飞了。”所以他们这样变相的要钱,好像还有理据,理所应当。
长恨歌中的这么二句让我记忆犹新“遂今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当然这是诗人白居易有意的艺术夸张。现今虽讲究“男女平等”但相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平等的爱情而言,男方是吃亏的。所以比起古人也好不到那去。
女方嫁人,男方出钱、出房、破财,古今如此、中外如此,作为男人和当事人我只有高呼,其结果如何又岂是我能左右。
把所爱的人娶进门,这是人生中的大事、美事、幸事,两口子创业,再买住房。在有些人眼里是空话、空谈,是缥缈的幻想,他们认定条件是婚前谈的,婚后再买是空头支票。
为此,我有这么个想法。谈恋爱当然,住房必然,结婚索然,女方出嫁否然。我的搏大家一笑的想法说是,既然地位平等了,男女都一样,再没有谁尊谁卑,干脆这样得了,女的不用出嫁,把我嫁出去。
2007-3-ghtqj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