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命若琴弦

横刀一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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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收回视线,没有再看死者一眼。不需要说再见了吧?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对的。我现在需要的,就是挥一挥衣袖,仅此而已。

    衣袖太短,我挥一挥手臂,在身上拍打拍打一番,然后,我从衣服兜里掏出一盒烟。我颤抖着手,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手抖动得厉害,一连塞了几次,才把烟放到嘴唇上。

    是在颤抖。不是害怕,而是激动。

    无所谓了。现在,我无需冷静,我已经成功杀死了刘从军这条恶犬,血债血偿—我为云菲菲报了仇。我有快感,我很满足,一种得偿所愿的欣喜。所以,有点激动。

    应该要走了—我没打算去自首,那么好象接下来应该要跑路了吧?嗯嗯,应该是这样—我没带表也没手机,不太知道时间,也不知道刚才杀了多久,是不是马上就会有人出现,然后看到楼道里这个凶案现场,然后大叫抓凶手,然后再把我撵得象兔子一样四下乱窜—但是现在,我还不想跑,我只想坐下来,好好地吸上一支烟,真的。

    吸烟当然不是问题,不比杀人更难。纸烟已经叨在嘴巴上,只是—没有火!我靠!这这这—我开始手忙脚乱地在身上搜索,没有?他妈的!吸烟不带火,人生一大错!掌嘴!

    我把视线又投射到地下的死者身上,我想在他身上找到我要的东西,一个火而已—他的命都给了我,我想他就不会再吝啬这个了吧?反正他也用不上了—地狱那头,有的是火。

    但是,然而,我发现,我错了。

    刘从军还没有进入地狱。

    死者躺在地上抽搐没有错。我看见他的手—本来死者的手是摊开在他身子侧旁的,但是现在不对—现在他的手,捂在脖子上!捂在自己的伤口上!

    这绝对不是什么神经反应。反应没那么剧烈,不可能把一条手臂弹得如此之高—死者的神经,还不至于那么大条那么粗。我只能遗憾地想,他还没有死,我确实太缺乏这个杀人的经验了。

    有点失败感。我不知道刚才刘从军挣扎的骤停来源于装死还是闭气昏厥,反正不会是来自死亡,他没死!

    我摇摇头,为自己幼稚浅薄的杀人知识汗了一把。然后我提起手里的凶器,再度上前,杀人杀到底,送佛送到西,我要把我的任务完成—听说一个顶级的杀手,执行任务时一击不中就不会再行下手,那样会让他产生羞耻感,他会自感侮辱到自己体面的职业高贵的身份,好象是有这种说法。

    我并未自觉高贵体面,也没什么杀手的荣誉感,我只为自己只能把人杀到一半汗颜。我把钢丝又套上了未死者刘从军同志的脖子,现在,让我来不知羞耻地补充完成我的作业吧!

    我把脚踏在他的头顶,两手用力,又扯紧了钢丝—刘从军,命若琴弦,在我身下颤抖!

    但是我发现,好象还是不能杀死他,因为刘从军的手放在了脖子上,这样的话,我只能勒到他的手。而且现在不象刚才,没什么地方借力,我要完全再依靠这条琴弦,再靠自己的力量以纯手工方式把这头狗熊状物体生生勒毙,有点困难了。

    我把琴弦扔了,我搔了搔脑门,我在想究竟改用什么方法再度出手。

    当然,方法还有很多,我可以狠踹他的脑袋,还可以跳起身来猛踩他的肚子—呃,说实话,那个太暴力太血腥了点,我在思想上有点抗拒。

    刘从军发出了低低的呻吟,很轻微,但是他在发声,可以肯定。他按紧了自己的脖子,努力挣扎出声音,他好象提到一个人。

    这个人,听上去有点熟。我停下了自己的黑手。

    “周书记—”他好象在说这个“他让我干的—”嗯,是这样的吧?

    #¥%#$%^&*!

    什么?他在说什么?

    周书记?

    刘从军不说话了,好象刚才挣扎的这几个字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体力。他晕了。

    我也晕了头。他刚才提的这个名字,我相信自己没有听错。事实上,该称呼在我心里已经盘旋了久。我一直想找这个人的麻烦,我知道他跟很多事情有关联,但是我没有证据,我不知道他具体干过什么。我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我够不着他。

    那么—现在—

    我的脑袋里多疑问撞在一起,塞车了。

    我很快回过神来,调整思路,我迅速作出了判断。杀人时刻已经结束,已经成为过去时。现在,杀手改行做大夫了,我要救人!

    我打开楼道门,向外张望了一眼,没有人过来。远处的冬日阳光里,两个保安迈着非常闲适的步伐,正在两幢楼房之间晃悠身子,不象巡逻,更象散步—很好,没有暴露,我还有时间。我摘下安全门锁孔上刘从军的钥匙,揣到裤兜里。

    然后关门,弯下腰,把刘从军的身子抱扶起来,我的手夹在他的腋下,我拖拖拉拉地把他弄上三楼—再次放到地面时,我气喘吁吁地擦了一把汗。我不得不承认,把该巨大物体弄上楼的难度,远远超过杀死他。

    时间宝贵,不能耽搁。

    三楼的左边单元,就是刘从军的房子,这个我知道,现在我要把他弄进去。

    我打量了一下防盗门锁孔的形状,然后掏出钥匙,迅速对比翻寻—钥匙一大把,但是我要找的结果很快呈现,非常准确—这种三角形的锁孔,钥匙很容易辨认。

    钥匙插入锁孔之前,我还做了一件事,就是把刘从军胁下的枪掏摸出来,拿在手上—不是害怕他会偷袭我,刘从军现在这副烂泥状的德行,别说开枪,就算挨一枪子估计他也跳不起来。

    我只是在防备我即将看见的。是的,我必须进入这个房子,把刘从军安置下来—我不知道里边有没有人,如果有,我想,那是他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