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玄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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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风与刀风在一片热情的夕照下交错,殴斗的人等个个浑身笼罩着红霞。

    打斗圈外,一名俏丽的小女孩气焰高涨地叫嚣着,身侧,她的父亲冷汗如雨下。

    “勋儿,爹求你就别再叫骂了——”程民语气惶恐,目光在械斗的盗贼与女儿身上游移。

    “不行!”勋儿灵牙俐齿地回嘴:“爹爹,小扮哥帮咱们狙击抢匪,我在一旁使不上力,帮他出声壮势也是应该的呀——打垮他们!臭强盗!臭坏蛋!”拉高了嫉恶如仇的声调,又跳又挥小掌,仿佛自己也置身战局之中。

    程民听得心惊胆跳,深怕抢匪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此,那可就遭殃了。于是连忙捂住女儿的小嘴,抱起她躲到马车侧以求蔽护。

    “呜——爹你做什么啦?”勋儿低叫又挣扎,两只白玉般的小手毫不客气往父亲的手臂抓打。

    “爹是为了咱们父女俩呀”哎,奈何女儿年幼,不惧险象也不懂得领情。

    抢匪们无情的大刀往少年的身上挥落,偏偏沾不着少年的身。

    “他娘的!这小子究竟什么来路啊?”

    五名抢匪持续猛攻,而少年的身形闪躲伶俐。他踏着奇妙的步伐,将抢匪们牵引进自己布设的战圈之中,犹似一股旋风将敌人包围,却叫他们不能突破风环,更无法伤害“风”半分。

    抢匪们突然有默契地停止攻击。因为五人都感到晕头转向,体力渐有不支之势。

    十只眼睛瞪着少年无惧无畏的脸庞。少年微喘,五人喘息得更厉害。

    “老大,我看这小子不简单,咱们再跟他打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撤手吧。”一名抢匪边喘边说,不料换来老大一声低骂:“还用得着你说!”

    抢匪头子以刀锋指着少年,恶狠狠道:

    “臭小子,算你有本事。所谓‘冤家路窄’,下次别让老子逮到你。兄弟们,咱们走!”

    其他四人连应声是,迅速离开现场。五人消失在树丛的一端。

    少年目送抢匪离开,手背轻轻拭去额角的汗珠。

    勋儿欢喜地挣离父亲的箝制,飞也似地抢到少年身前。

    “小扮哥,你真厉害,那群坏蛋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识相地走了。”晶亮的眼眸闪烁着纯真的崇慕,一双柔荑挽住了少年的臂膀无声地传达出她对眼前陌生男子的信任与好感。

    少年绽开和煦的笑容,俯视眼前娇俏的小女孩。

    “我的武艺平凡,称不上是高手,幸好他们不再僵持下去,否则我不晓得自己还能撑多久。”少年坦诚的眼眸里仿佛有满天星子,深深吸引勋儿年稚的目光。

    “小扮哥,你谦虚了,我明明瞧见——”

    “这位少侠——”程民拉高嗓门走来,为的是打断女儿接着可能攀谈不休的话语。“感谢你出手相救我们父女俩,大恩大德,程某没齿难忘。”说着恭谨地躬身,少年忙以手相扶。

    “大叔言重了,小可仅是为所应为,算不上什么恩德。”

    “救命恩情总是事实,程某理当回报。”

    “不,大叔千万别放在心上。”少年抬望天辰,紫霞映日:“时候不早了,大叔还是尽早入城吧。”

    “还没请教小扮哥尊姓大名呢!”多亏了勋儿提醒,程民忙道:

    “不知少侠尊姓大名?程某永记于心。”

    少年含笑温吞道:

    “小可之名不值一提,还是请大叔快点上路吧。”

    程民感佩他施恩不望报,以长者赏识晚辈的眼光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称许地点了点头。

    “少侠乃是青年才俊,程某今日有幸遇之,实乃荣幸。这样吧程某的居宅就落第于景阳城的朝阳胡同,若是日后少侠遇上困难,尽可到敝舍来寻程某,程某愿尽一己之力,为少侠解除难题。”

    少年静静听着,并不把话记在心上。

    “嗯。”勋儿一手依依不舍地抓着少年的衣袖,原本俏皮的模样变得郁郁不欢。

    “勋儿,来,咱们要上路了。”程民牵起女儿的小手,轻轻将她拉离了少年的身旁。“上车吧。”

    少年静立一旁,看着勋儿乖顺地上马车,嘴角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

    程民挥动马缰,调动马儿方向。

    “少侠,程某告辞了。”

    “晚辈告辞。”少年抱拳一揖。

    “驾!”马车缓缓驶动。

    勋儿从后车厢探出头来,真挚地挥手告别。

    “小扮哥,再会——”勋儿忘情地挥别,突来一阵狂风,扫过千波万顷的草原,吹乱了少年黝黑的发丝,更不客气地闯入了车厢,闯进她的眼帘。

    她眯着,凝视一片金黄与红紫交融之中,少年与她挥别。

    马车踏踏作响。这片光景进驻了她的脑海,而少年,在她纤巧的心房烙了印。

    温柔的斜阳洒落在程勋姣好的脸蛋上,使得一身红衣的她显得格外晶莹明亮。

    她正跨坐在一匹褐色的骏马上,轻轻驾驭它往回府的路上。

    二十岁的美丽年纪,她拥有不让须眉的胆识与慧黠明媚的容颜。美好的外表不足以带给她自信与骄傲,一身的好剑法才是她快乐的泉源。

    十岁那年,她嚷嚷着要拜师学艺,隔了一年才如愿以偿。如今闯荡江湖短短四年,名气竟已与江湖中闻名的侠客人相提并论,故里中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么一位女侠客。也因此程勋招惹了不少蛮横恶徒,而她的父亲担心之余,更气得火冒三丈。但是愈管束她,她愈放肆张狂。

    程勋的护身武器是一把软剑,收于特制的腰带之中。那银红色的腰带,正是她的师父所赠。

    她的师父好比游戏人间的异仙。总爱瞧着徒儿舞剑。程勋练剑的身姿仿佛是雨后轻虹,充斥异彩色、网罗绚丽。故而异仙唤她——轻虹。程勋偏爱这个别名,不时打着这个名号闯荡江湖,直到一年多前出现了一位轻红公子,为了避免误会,她甚少再提“轻虹”一名了。

    轻红公子姓沈名轻红,是一位文武全才的世家子弟。一年多前他全府上下迁居景阳城经营别业,原本在山西县尚有田租的税收,但因几年来农收不良,又老母思念故里,故而迁居景阳城。

    程民在商场上碰过沈轻红数次,认为他是个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于是有意把长女程勋下嫁于他,而他也乐成这桩婚事;偏偏程勋对这档事睬也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好做她自个儿的女侠。程民气在头上,百般训诫,她只当是马耳边风,不加以谨记于心。

    这辈子,谁也别妄想要她当个默不吭声的大家闺秀,她要依着自己意志度过一生。

    程勋此刻的心情是愉悦的,因为她今日又教训了一名武林的害虫。

    看着前方斜阳下的景阳城,她心窝里洋溢一阵温暖。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黄昏,春风般和煦的少年向她挥手道别

    她淡淡逸开一抹浅笑,眼角却显现一丝没来由的伤感。她向来不是多愁之人,只是往往怀想起少年,便不由得心生挂念。

    谁知道当年思想天真的她,竟想拥抱浪迹天涯的生活。而她晓得那是不被允许的,特别又是一位姑娘,难上加难。但程勋并没有断了这念头,她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有意义性的出走”——拜师学艺——遇劫的事件成了最好的理由。

    程民拗不过女儿的吵闹,终于答应送她上山学习武艺。

    学得一身好武艺,程勋志得意满地离开师门。想起了少年,她毅然地步入江湖,期望在这片茫茫人海之中,能够再见一次面。

    为什么期许再次相会,她的内心也说不明白。也许因为,少年在她眼中是风,而她,向往风的影子。

    程勋回到府邸时,天空呈现蓝绿色的渐层,远方尚有火红色的余晖。

    才下马,一个着青衣的长工立刻奔来接过她手上的马缰,谨慎将它牵入马房。另外,服侍程勋的小婢由大门内慌忙来到主子跟前,细声道:

    “小姐,老爷和夫人正在大厅等您呢。”她又加注一句:“沈公子也在厅内等候。”

    程勋犹疑了半晌,道:

    “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话说完还瞧见小婢像木头似地杵在原地,垂着小脑袋,双眼戒慎地抬望她。她即便明白,父亲定是说了守候不到小姐,她得受罚之类的话。

    程勋没奈何地拂开肩上发丝,迈步直驱大厅。小婢则尾随其后。

    厅内,程民与沈轻红畅谈商情,一见程勋入厅,双方都打住了话题。

    “爹,娘。”程勋淡淡唤着,只瞥了眼沈某人,当作是对他的招呼。而沈轻红一片炽热的眼光则缭绕在她身上。

    “勋儿,你总算回来了。”程民起身,驱步向前,语气算是温和的说:“可知为父和你娘,以及沈公子,在此等候你多时了。”

    程勋抬起眉睫,美丽的眼眸好似星辰,没有一丝内疚。

    “女儿不孝,劳各位久候。我回房去了。”她挪步欲走,不打算继续接下来可能发展的话题。

    “慢着。”程民语气里已有责备的意思。“为父等还有事要与你一谈。”

    还会有什么事呢?不过婚嫁一事罢了。程勋的神情明显有着不奈,连搭腔也不愿意。

    “为父希望你与沈公子早日完婚,佳期择于下个月初六。”程民耐着性子说。

    程勋默然。还提什么要与她一谈,私下根本早把这件事定了案,哪有她说话的余地?

    “勋儿——”她的母亲柳氏离座,缓步过来持起她柔软的双手,温言道:“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我和你爹都盼望你有个好归宿。沈公子是值得交托的人,你会得到幸福的。”

    母亲的一番话仿佛是在说服她。幸福,什么对她而言是幸福的呢?

    程勋将冷冷的目光调向沈轻红,他一对俊秀的眉目正朝她对望。全身上下俊逸出尘的他是少女们心目中的良偶,然而他却对行侠仗义的程勋情有独钟。也之所以,程民对他提起女儿的婚事时,他很欣然地接受了。这一切,程勋心底清楚,只是,他却不是她想追寻的人。

    “爹明白你不喜欢文弱的公子哥,正好沈公子也是习武之人,将来你们成了亲,两人也可以在一块儿切磋武艺。”程民把话说得这么明,俨然已有把沈轻红视为一家子的意思。

    “我不接受这门婚事。”程勋打破沉默,语气坚决地宣告。

    “胡闹!”程民动了怒:“简直胡闹!”

    柳氏赶紧搀着丈夫,一手轻抚他的背,眼神忧心忡忡地看着女儿。

    一旁的沈轻红趋前,即使心有不快,也试想为程勋解围。他道:

    “伯父,请息怒。令嫒她——”

    程民抬手示意他保持静默,他于是不便多说。

    “自古以来婚姻大事本由父母主持,你凭什么不接受爹娘的安排?”程民字字铿锵有力,带着盛怒说着。

    这样的自古明训让程勋不知该哭或笑。她回了一句没有选择的话。

    “我不成亲。”

    这句话让程民的情绪更为炽怒。

    “你不成亲那你想做什么?当个行侠仗义的女侠成日在江湖上鬼混吗?那就是你想过的日子?不像话!”他真后悔当年答应女儿上山去拜师习武,搞到现在连个女儿家该有模样都没有,还不时流连在外,打架、挑战、夜归什么的全来。早知道当年就该好好约束、管教她,即使她生性活泼好动,也不致于会像现在这样狂行妄为,不守礼教。

    “勋儿,你就别再胡说了,把你爹气成这样。”柳氏婉言告诫:“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爹娘也是奉行古训完婚的呀,没有什么不对。”

    程勋目光炯炯,语气颇为无奈道:

    “娘,我不是你,你也非我,请别为我擅作主张,好吗?”

    “爹娘为你觅得一桩好姻缘,你竟说是擅作主张!你眼里究竟还有没有爹和娘的存在?”程民怒指着女儿道。

    程勋仰吸了一口气,缓和心底隐隐的气焰。

    她不能明白,父母为何是为了支配子女的将来而存在?难道她没有支配自己的权利和能力?

    一旁的沈轻红不愿看双方陷入僵持不下的窘境,他明白自己得出面打圆场,并且退出这个不宜久留的地方。他清楚程勋想表达什么,虽然他们两人从来不曾有过长谈,但他相信自己是懂得她的人。

    总之,她不乐见这门亲事;她不喜欢他。

    这令钟情于她的沈轻红感到苦闷。

    “伯父,伯母,且听晚辈一席话。”沈轻红斯文有礼地开口:“既然令嫒不满意这门亲事,不如先将此事搁下,等到令嫒考虑得清楚了,咱们再来相谈未迟。”

    程民盯着他好半晌,拂袖叹气,脸上犹有怒容。

    “程姑娘,望你好好考虑此事,在下改日再来造访,告辞。”沈轻红仪态庄重地正视着程勋,星眸里却热烈地倾吐着“我爱慕你”的讯息。

    程勋,依然冰山美人一个。她眼神中的冷淡,几乎浇熄了沈轻红的爱火。

    “伯父,伯母,晚辈告辞。”他对程民与柳氏一揖,瞧程民还想说些什么,但终还是把语咽下肚,摆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去了。于是他衔着辞别心上人的不舍,无可奈何离开程府。柳氏唤了个下人送他离去。

    程勋瞧人都走了,心想大可不必再谈论这档事,意态悠游要回房去,但马上又被父亲唤住。

    “勋儿你实在太不像话了!为父不管你中意不中意这门亲事,总之你都得尽速与沈公子完婚,不许再到外头抛头露面,听清楚了没有?”程民气愤道。

    程勋背对着父亲半声不响,伫足了一会儿,才淡淡道:

    “成亲就‘像话’吗?我不成亲,爹你怎么说我也不成亲。”

    “你——”程民还要训斥,但程勋一溜烟地跑了。

    恰巧此时廊上奔来年方及笄的程钰,开怀淘气地嚷着:

    “大姐你回来了!快,快,快告诉我刘四那恶贼的下场——”

    她纳闷地看着程勋恍若未闻飞快地与她擦身而过。程钰想尾随去一问究竟时,背后传来父亲不悦地叫唤:

    “钰儿,你过来。”

    钰儿只有乖乖地走进大厅。

    “爹,有什么事?”

    程民怒视她一眼。

    “往后不许在廊上嚷嚷奔跑,更不许像你大姐一般好管江湖闲事。女儿家应该闲静端庄,像你大姐那模样成何体统。”

    “是。”钰儿无辜地点头。

    “先生今天教的课业温习了没有?”

    “钰儿下午就已温习过了。”声音愈说愈小声。

    哎!每回都是这种情形;一旦程勋顶撞了父亲,倒霉的钰儿就是接受训诫的对象。谁教她性子温驯了一点、人又怕事了一点,因此有背不完的“大家闺秀”之职要扛。

    若是她有大姐一身的好武功,谁还甘心枯坐在家里,而不到外头见识呢?

    哎,雏鸟盼飞的初夏

    沈轻红在颠簸的轿子中想着程勋宜嗔宜喜的容颜。想得出神,一颗心也发慌。

    初遇她的当时,她正以手中的一把银质软剑,出手俐落地教训一帮仗势欺人的世族走狗。他不过在街口转个弯,就冷不防瞧见她刺来一剑。幸亏他闪得伶俐,而程勋也收势得漂亮,否则难保他脸上不多出一道疤来。

    那一剑的瞬间,沈轻红真要误以为自己看见的是绚丽的虹彩,向他急射而来。而他是那么惊诧不舍地躲开虹彩的笼罩,事后频频回首与寻觅乍见的光芒。

    程勋教训完那帮人,很满意地环视周遭的人群。他所庆幸的是,当时有一瞬间浸沐在她的眼波之中。只是他将她嵌进心底,她却没把他看进眼里,留下记忆。

    事后他打听了一番,才晓得她是城里商贾程民的掌上明珠,江湖中人称之“轻虹女侠”

    轻虹。好美的称号。

    人果真如轻虹。

    这称号又恰恰与他的名字同音而相似,仿佛他和她合该是天地相契的一对佳偶,为此,他欣喜于其中,而暗嘲自己的痴想。

    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他开始透过各种方式打响自己的名号。这招果然奏效了,但,此后她再也不认同“轻虹”这个别称了。

    藉着商场上的交易,沈轻红有意出现在程民应酬的场合里,并且透过交际的手腕,给了程民数次商场上的利益,更积极在他面前表现身为晚辈的尊师敬长之道。

    事情的发展果如沈轻红所料,他成了程民心目中女婿的不二人选。然而苦心布设,得到意中结果的欣喜,却全在程勋冷淡的回拒中烟消云散了。

    所不能明白的是,她的拒绝是由于他本身的不够完美,抑或,早有人在她的心湖投下了波影?

    苦思着不得的恋局最是教人心焚,就连辽阔无边的心田,也要在一簇火苗中燃烧殆尽。

    他绝不甘对她就此罢手。若要抱得美人归,不花点心思、用点小手段是不成的。

    欲望再再翻腾,心湖也难有平静的时刻了。沈轻红在这样的狂浪中,淹没自我。

    轿子在沈府大门前停下,沈轻红姗姗出轿,伫足凝思。大街上人烟寂寂。

    “少爷,可有什么心事?”李全是个相当机灵的手下,他一瞧主人凝思的模样,便知有事要交代他去完成。这事,八成和程姑娘脱不了干系。

    沈轻红面露莫测高深的微笑,以扇击掌。

    “附耳过来。”

    “是。”李全赶紧到主子身侧,把主子吩咐的话语听得一字不漏,句句清晰,还忙不迭地点头。

    “是,是。小的即刻去办这件事。程——”李全一瞧主子的神色,立刻识相住了嘴。

    “谨慎保密。”

    “是。小的绝不让任何人泄漏了这件事。”李全低声道。

    沈轻红点头表示称许,之后轻摇纸扇走入府中。

    李全忙唤了另外三人过来,将主子交代的事彻头彻尾吩咐下去。四人分配好了工作,便趁着黑夜分头进行。

    一大清早,程勋跨上座骑直奔城郊。她喜欢在旭日初升之际,单身在荒野享受空气中的清凉。即使是父亲禁足她出门,也没有人能阻止她这么做。

    在旷野之中,程勋像朵野花般恣意舒展着身心。此时,晨风包围着温柔可人的她,让濡沐其中的她看似落尘的天使。

    对于不在关心之下的事物,她向来不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思索。就拿沈轻红这门亲事来说,她打定了不予理睬的主意,便可把所谓的终身大事抛诸九霄云外去。

    此刻的她,无俗事缠身,宛似风中白云。

    闲逸的时光没能持久,她听见远处传来吵杂的声音。仔细一听,仿佛有人呐喊救命。她决定策马一探究竟。

    眼尖地瞧见几名男子正在追逐一名妇人与一个小孩童,而妇人与孩童朝她的方向狂奔。

    她当机立断地跃离马背,纵身于空中翻两个空翻后,落定于萋萋的草地上。恰恰挡住了三名男子的去向。

    三名男子如见天仙,惊呆了下。

    “这位女侠,救救我们母子俩,他们三个恶棍想抢夺我们的财物。”

    妇人不知是否为惊吓之故,说完竟放声哭了起来。

    孩童忙着上前安慰:

    “娘,您别怕,有我保护你。”

    程勋冷锐的眼光投注在三名男子身上,有一瞬间,目光柔和了许些,这个场面是多么的熟悉,仿佛十年前上映的往事。

    “这位姑娘,咱们兄弟三人不过缺点钱花,你身上若是带着银两,就乖乖交出来,大爷们立刻放过他们母子俩。”

    程勋紧闭樱唇不语,反教先声夺人的抢匪不知所措。三人面面相觑了一番,仿佛对她心存忌惮,迟迟不敢出手。

    “好啊,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是不是?兄弟们,上!”就在三人要对她形成包抄之势时,孩童突然急忙朝程勋跑来,大喊:“不要!大姐姐,危险——”

    程勋回过头要阻止孩童上前,岂料迎面而来的是一团土红色的细粉,纵使她反应机灵及时闭气,但仍是吸入了少量被药物催化的气体。

    程勋踉跄大退数步,不敢吸上一口气。她站定身子,惊诧盯着跟前的幼童,他的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根细长的管子。

    孩童毕竟是孩童,看起来依然天真无辜。他仿佛从她的眼神认知到自己的过错,有丝委屈而害怕地奔回母亲身边,妇人抱起孩子转身连跑带走。

    “你们——”程勋开始感到晕眩,她即刻明白自己吸入的是迷香。

    “知道大爷们的厉害了吧?”三名男子小心翼翼地包围上前。

    “乖乖地束手就擒,咱们三个不会伤害你。”

    程勋警戒地盯着三人,但迷香的作用让她的思考能力趋弱。这是自己出江湖以来首次中了别人的计。这口气,她咽不下,但,可恨的,她现在没有气力教训他们。

    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在短时间内保全自己的安危。于是她强装头晕难耐,一副摇摇欲坠之势。果然,三名男子的眼神松懈了下来。看准这一瞬,程勋闪雷般出手了!

    她俐落的一个身手,连点了三名男人的穴道,结束这个动作,她差点瘫软倒地,但仍咬牙硬撑,跌跌撞撞来到爱驹身侧,用尽全身力气地爬上马背,在昏厥之前狠狠地踢了马肚一脚。

    快——快跑。这是她失去意识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只是她没能在昏迷之前调动马儿的方向,而骏马仅如主人所愿,不断地跑,朝着前方不知名的方向狂奔。

    被定在原地的三人疏忽了一点,即使程勋吸入了迷香,武功仍属上乘,在未昏迷前要制服他们三人仍是绰绰有余。但这不是他们忧心的原因,他们三人是否被制服都无关紧要。真正担忧的是,他们等待的人,为何迟迟未来?

    奔驰的骏马载着昏厥的主人不知跑了几里路,它的速度开始渐渐放慢。前方,是一处偌大的湖泊。

    湖畔有一人一骑,马儿正在啜饮湖水,而身边的男主人正欣赏着眼前碧绿般的水色。那温柔的眼眸,仿佛看着久别重逢的情人。

    马蹄声愈来愈靠近,他从容不迫地转过身,眼瞧着几欲坠马的人儿,被马儿顺势送入自己的怀里。他自然地揽住她的身子。

    面对这种情形,再宁静的眼眸也难免有丝惊奇。马儿仿佛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将主人送到了安全的地方。它朝他和同伴嘶鸣了几声,摆摆尾,开始饮用一池甘泉。

    他观察怀里昏迷不醒的美人好半晌,心中有几分臆测。不及等待她清醒,他抱起她轻轻松松跃上马背,拉起她座骑的马缰,柔声道:“来吧。”驭着两匹马朝附近的小镇徐徐前进。

    此时金黄色的阳光,正式笼罩这片宁静安和的大地,而悦耳的鸟鸣早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