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于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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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踞龙楼与鸶莲阁之间隔着一座山水假山,而因为假山的屏障,让住在鸶莲阁的人瞧不见踞龙楼里的情况,但是从踞龙楼往下瞧,鸶莲阁里的一举一动却都尽收在楼上人的眼底,这也是慕容钦之所以要选在踞龙楼里静心潜读的原因。

    从窗内往鸶莲阁的方向眺望,慕容钦的目光随着走出阁外的小影儿移动着。

    方才童羽萱在莲池边的举止都教他给瞧光了,他愈看愈觉得自己甚是迷恋她娇俏的模样,他也非常清楚自己若想收服这个顽皮的俏姑娘,得要花多一点时间及耐性才行。

    见佳人往楼阁前来,他沉稳地抿唇一笑,将视线挪回案桌上的纸笔,临时有感而发地提起笔,落下李白的怨情一诗。

    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时间算得真准!才刚收笔,童羽萱的身影便出现在房门外了。

    抬头一看,慕容钦故作惊喜的表情。

    “羽萱,你来了!”

    “我怕你在这儿读书闷热,特别替你端来木耳莲子汤去暑。”为了不让自己突来的造访显得奇怪,她找借口来解释自个儿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跟随在后的红蕊立刻将手上的点心搁在慕容钦的面前。

    “姑爷,这是小姐交代厨房熬的莲子汤,特别滋养润喉的喔!”

    “喔!”慕容钦笑着端起瓷碗,望着童羽萱说道:“想不到你这幺关心我。”

    “我嗯”她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只好腼腆地笑着响应。

    见慕容钦低头享受美食时,童羽萱才用力地瞪了红蕊一眼,警告她的多嘴。

    明明就不是这样,红蕊竟敢替她加油添醋,要是让人家知道这莲子汤根本不是她吩咐厨房煮的,别人还以为她是个爱借花献佛的人呢!

    红蕊窃笑在心里,却装出一脸无辜的表情。

    “娘子调配的美食确实风味奇佳,倘若能天天享用如此美味的珍馐,我想,我往后就不用住到怡心轩去了。”他当然也知道这汤绝不是童羽萱做的,只不过,为了讨她的欢心,他不得不这幺夸奖呀!

    “小姐,既然姑爷喜欢吃您的莲子汤,那我们就天天端来给姑爷喝,您说怎样?”红蕊又忙着穿针引线。

    干嘛天天送汤给他喝呀?搞不好慕容钦还以为她喜欢上他,在给他暗示呢!童羽萱可不领红蕊这个情。

    “看明儿个天气如何再说吧!”

    “小姐”想到她的小计失算,红蕊不免难过。

    踞龙楼乃是慕容庄的藏书楼阁,里面堆满了古今中外的诗、书、字、画,光是前人的真迹字画就达数十卷之多,更不用说那堆积如山的古籍有多价值连城了。慕容家几代都以文人儒士自居,除了因慕容钦体弱多病、无法进京赶考应试外,他的祖先最起码都还是个举人,而就连他中年遇难的爹爹,至少也是个秀才呢!

    她到这儿来可不是要闲话家常,不东摸摸西瞧瞧,怎能满足她的好奇心呢?

    “这些书,你都看过了吗?”童羽萱手指着一堵书墙,惊奇地问道。

    他深情眸子里有着笑意。

    “都看过了,这两天我打算要仆人将它们全搬下楼,换上没有读过的书籍上去。”

    童羽萱瞠目结舌地说道:“真的?天哪!你怎幺有那幺多的精力,浪费在这些既古板又无聊的东西上呢?”

    他浅笑着说:“这些书并不古板,也不无聊,只要你有心去研究它,你会发现它将是你一生最好的宝藏。”

    “宝藏?”童羽萱摇摇头。“它们在我眼里,只不过比石头稍有用处罢了。”

    “石头?”他纳闷。

    “是呀!起码当找不到木头生火时,可以撕几页起来用呀!所以我说比石头好用,你说是不是?”她说着自以为是的谬论。

    把珍贵的史书当柴烧,全天下大概就数她为第一人了。

    慕容钦哭笑不得地说:“你说的是满有道理的,不过,若是那顿饭真用这些书来烹煮,我想大概没几个人舍得吃吧!”

    才怪!她就肯定不会不舍得。

    童羽萱又绕到他的桌前,视线逮到案上笔墨未干的字帖上。

    “咦!这是你亲手写的字吗?写得可真漂亮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她跟着就朗诵了起来。

    “你识得字?”他惊喜道。

    “才不是我自愿的呢!还不是爹爹找来个老夫子,强迫我要读书识字。”这就是她一直讨厌读书人的原因。

    他失笑地说:“读书是好事,岳父肯让你学识字,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有时好高兴的?整天读着古诗好无聊,哪有看着师兄们练剑好玩呢?而且,我才不喜欢女人哭哭啼啼的模样,丢脸死了!”

    “哭哭啼啼?”不光慕容钦不明白,红蕊也一脸迷惑。

    “你诗里写的又是泪又是恨,好象女人多没用似的。”

    听到她这番抗议,慕容钦的眼里酝酿着笑意。

    “既然娘子不喜欢,那我以后就不写这样的诗词,改挑歌颂女子传奇的故事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这个答复还算令人满意。

    “听说娘子的剑术不错,不知道哪天可让我开开眼界,见识见识娘子的高超武艺呢?”他投其所好地说道。

    一提到功夫,她就威风了。

    “我的剑术在童家庄算是马马虎虎,不过轻功可没几个人追得上我喔!”她甚是得意地笑着。

    “从小我就非常崇拜习武之人,只可惜我的身子并不适合练武功,不然,此刻也可和娘子相互切磋武艺。”

    以有点不予-同的眼神掠向他,童羽萱怀疑以他这种软弱的身子就算练了功夫,恐怕也只是摆摆架子、成不了大器的。不过,人家都说得这幺有诚意,她也不能太苛求吧!

    “不会武功也没甚幺损失,至少你写得一手好字呀!”

    “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教你挥毫写字。”他想制造一些相处的机会。

    “这个嘛”她还得斟酌、斟酌。“我考虑看看好了,要是闲得无聊,我就来向你讨教。”

    毕竟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像爹爹及黑衣那幺骁勇与充满正义,因此,她自动降低对慕容钦的要求,已不似刚成亲时那幺讨厌他了。不过那只是不讨厌,并不代表喜欢,也不代表她就会对他好一些。

    “我会永远等你!”慕容钦无时不以温柔神情来表达对她的容忍与情意。

    四目相交,童羽萱霎时迷失在他真情流露的双眸中。

    顿时,一阵阵强劲的电流借着目光穿透她的身子,让她感受到全身极不自在的紧张与难耐,令她有一股想逃离现场的冲动。

    “小姐,小姐”红蕊的声音从遥远的天际传来。

    “甚幺甚幺事?”她惊醒。

    对于自己的失神,童羽萱感到十分的忸怩不安,都是那双会放电的眼睛害的!哪有男子的眼睛长得如此迷人心魄的呢?

    “小姐,您不是说想学诗吗?趁这机会,正好可以让姑爷教您呀!”她不知道童羽萱刚才正跌人慕容钦的温柔神情里,否则,一定不愿当破坏气氛的罪魁祸首。

    慕容钦又逮到机会。“羽萱,你也想学诗词?太好了!我这儿有一大叠唐诗宋词的手稿,全送给你研究。你要是喜欢,我还可以解释它的原意给你听。”

    多嘴的红蕊!自己只不过提到慕容夫人吟的诗很凄美,也想学学,没想到她竟会在这儿瞎起哄,待会儿回房一定要训训她才行。

    “等我有空再说吧!”明明就是想学,嘴里却不承认。

    他难掩失望的表情。“如果不是真有兴趣,硬要强求,对你也是一种负担。”

    见他难过的模样,童羽萱竟然对自己无礼的态度有一点点后悔。

    “我没说我没兴趣,只不过现在没有空罢了。”

    “待会儿娘子还有甚幺事吗?”

    “甚幺事”她想想。“是是厨房里的谢婶说要教我煮一道点心,我现在就得过去瞧瞧了。”

    红蕊纳闷地问道:“小姐,我怎幺没听您提起?”

    “有啦!是我忘了告诉你。”怕小谎被戳破,她急急拉着红蕊往外走,并回过头来对慕容钦告辞。“不打扰你读书,我先回鸶莲阁了。”

    “才刚来一会儿,这幺快就要离开?”他有些恋恋不舍。

    “有空再来看你,我们先走喽!”

    她怕再多待一会儿,红蕊又不知会泄她甚幺底了。

    ***

    无聊!无聊!再加无聊!

    从踞龙楼回来以后,童羽萱做甚幺事都打不起劲儿,心里觉得闷得好慌。

    双手交缠地趴在石桌,下巴抵在手臂上,视线落在凉亭前的莲花池里,连声叹气地哼着:“红蕊,你帮我找找事做好不好?我快闷坏了。”

    红蕊手摇纶扇,为童羽萱把着风。“小姐,无聊可以找姑爷学学写字呀!您那天不是答应姑爷有空就上踞龙楼学诗的吗?”

    “答应又怎样!我才不要老住他那里跑,万一让他误会我对他有意思,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小姐,您就别再固执了,如果让老夫人及太夫人知道您与姑爷至今尚未住在一起,您想想她们会有多失望呀!万一万一慕容夫人一气之下要姑爷再纳小妾,到时候您舍得将姑爷送给别的女人去享受恩爱吗?”

    她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大富人家纳妾纳婢是常有之事,尤其慕容钦又是慕容家唯一的命脉,如果新嫁娘迟迟传不出喜讯,怕只怕夫家的长辈会有微词,而心生另讨新妾以传宗接代的念头。

    想到别的女人黏在慕容钦的身上,她竟感到浑身的不舒服,而且还有股酸酸的滋味自心口涌出。这种不熟悉的感觉非常不受她的欢迎。

    “要纳妾就纳妾,谁理他!反正我又不喜欢他,他爱纳几个就纳几个,只要别来烦我就行了。”她还是口是心非。

    虽然她说得如此满不在乎,不过,红蕊可发现这语气不是出于她的真心喔!

    “小姐真的不在乎?”

    “谁稀罕!”她轻哼。

    “好吧!那姑爷托我转交给您的手卷,我就甭给您了。”从袖口取了张小白纸,刻意在她面前晃了晃。

    这可引起童羽萱的兴致了!一扫适才的无精打采,她坐直了身子问道:“甚幺手卷?为甚幺你没早点跟我说?”

    “我还以为小姐不屑,所以从早上收到后,就一直不敢拿给您。小姐,姑爷给您的手卷,您是收还是不收呢?”她问得吞吞吐吐。

    她是故意刺探童羽萱的,其实,这手卷她也是刚刚才从夏儿手中拿到的。

    “不收!你拿回去还给慕容钦!”明明她的好奇心都已强烈到快要胀碎的地步,她还刻意装作毫不在乎的神态。

    这次红蕊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她进一步刺激地问:“真的不收?那好吧!我待会儿就送回踞龙楼,让姑爷去失望难过喽!”

    语毕,佯装折纸欲收妥的模样。

    “等一下”她有些犹豫了。“他有没有说,里面是写些甚幺?”

    “没有,奴婢没有当面碰上姑爷,怎幺会知道呢?小姐若想知道,何不收下一看究竟呢?”第一次觉得戏弄人原来是件这幺愉快的事,难怪小姐会对此乐此不疲。

    “我说了不收就不收,你别来蛊惑我。”嘴里这幺说,眼睛可-住捏在红蕊手中的纸卷上瞟。

    红蕊把手卷搁在石桌上,叹口气道:“天下难得有如此至情至性的男子,只是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泵爷对小姐这幺好,小姐却不能领受他的情意。唉!小姐,您难道不觉得姑爷挺可怜的吗?”

    瞧她把慕容钦说得如此痴情,她也不免动了恻隐之心。虽然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必要对他做得如此绝情,如果真把手卷退了回去,说不定他会伤心得再次病发呢!

    “好吧!瞧你把他说得这幺可怜,我就姑且收下了。省得你送回给他,会让他难过得吃不下饭。”她之所以这幺做,全是为他的病情着想,可不是对他真的有意思喔!童羽萱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推着桌上的纸卷到童羽萱的眼前,红蕊煞是高兴地说:“小姐,既然收下姑爷的手卷,那就快打开来,看看里面写的是甚幺呀!”

    不消她说,童羽萱早就好奇死了,只是碍于面子问题,不敢表现出来罢了。

    “你想看?嗯,给你自己看呀!”说着就把纸卷推回红蕊的面前。

    童羽萱是逗着她的,因为她相信红蕊不敢打开,才故意装作大方的模样。

    果然,红蕊又将东西推了回来。

    “小姐,您别老爱开我玩笑嘛!姑爷送您的情书,我怎敢偷瞧呢?”

    “情书?”闻言,童羽萱睨了她一眼。“你方才不是说,不晓得这里面写的是甚幺吗?”

    “这那我随便猜的,您可别误会奴婢会偷看小姐的东西。”都是夏儿,说甚幺手卷里面写的是姑爷对小姐的浓情蜜意,害得她现在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这红蕊八成有事瞒着她,不套套她怎幺行呢?

    “你如果真看了,我也不会怪你的。”眼神流转着诡谲的光芒,她刻意说得轻松。

    “小姐,奴婢真的没有!是夏儿说的,她说里头写的是姑爷对您的爱慕之诗。”她可不想被小姐贴上黑色记号,只好全招了。

    童羽萱的眉梢稍往上扬,在古典清灵的俏脸上有一抹轻笑,以略带恐吓的表情说道:“还说你不知道!下次看你敢不敢再对我隐瞒!”

    “奴婢不敢了!”红蕊怯生生地应着,就怕自己日后又成了小姐恶作剧的对象。“今天夏儿掌厨,奴婢答应要到厨房帮忙,所以这会儿该过去了。”

    不赶紧逃开,待会儿若是小姐一看手卷内容来个不高兴,她可又要遭殃了。

    空气中扑来阵阵的莲花清香,洗涤着夏日炙熟的暑气,然而,她心中的沁凉不是因为轻拂的微风,而是因为握在手中的白纸绢。

    她竟也有些莫名的兴奋与紧张!

    这是怎幺回事?就算是第一次收到男子的仰慕情书,自己也不该有如此反应呀!更何况对象又是那个她本来就不怎幺欣赏的慕容钦,她实在没有理由会脸红心跳,这未免太不合常理了吧!

    心里是这幺想没错,不过翻开手卷的颤抖小手,可毫无隐藏地泄露她紧张的秘密喔!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李商隐

    虽然只是短短八句诗,却道尽慕容钦对她的思慕之情,忍不住心头的一阵感动,竟让一层薄雾蒙上了她的双眸,好生怦然心动。

    心有所思地走下台阶,不自主地抬眼望向邻旁的踞龙楼;这些日子的相处,虽与慕容钦没见过几次面,但是她可以感受到他眼里流露的款款深情是真诚真意,若不是因先前的心理抗拒而使自己关闭心扉,也许她早该体会到他对自己的好。

    或许当初自己不应该负气嫁给他的,这样一个深情的男子,不值得将感情投注在一个永远不会爱上他的女人身上。她知道初见面时,自己并不是存心要刁难他,而是既然已将芳心给了那个对她不屑一顾的男人后,她的心就没有空间再容纳第二个人了,即使那个男人的心中完全没有她。

    此刻,不经意又忆起破庙的那一幕,纤指覆上双唇,想起黑衣人的那阵狂野之吻,她竟然还会有些心悸。童羽萱不明白黑衣人为何要吻她,不过这些日子来,她却明白他绝非是个大坏蛋,府里偶尔会传来关于他的消息,大都是救济水患灾民及贫苦百姓的事情。若是他非仁非义,又何苦冒着被官府缉拿之险,游走在危险的边缘呢?

    这个矛盾,大概是她心头永远无法解开的结。

    但是对于慕容钦,她又该如何理清这种矛盾又难以理解的感觉呢?

    无法了解慕容钦为何会对她产生如此浓烈的感情,但她却非常明了这种关系在这封手卷后,将会有极大的改变。在看过他的情诗后,她还能对他的情意完全视而不见吗?就算不能爱上他,她也应该把他当作朋友,而不是老将他拒于千里之外。

    就在童羽萱望着踞龙楼发呆的同时,府里的小丫鬟小碎步地跑来,惊扰了她的冥思。

    “少夫人,亲家老爷来访,少爷请您到前厅一趟。”

    是爹爹!

    童羽萱的心头一喜!“怎幺先前没听说爹爹要来呢?”

    她嫁到慕容家这幺久,这还是第一次与爹爹见面,当然分外兴奋

    “是少爷派人到童家庄,请亲家老爷过府坐坐的。”

    是慕容钦?怎幺他心细得连她想爹的心事都知道呢?

    这慕容钦到底是个怎幺样的男子?童羽萱不禁在心头起了一个偌大的问号。

    ***

    童山岳早想女儿想得心疼极了!若不是顾及女儿新嫁尚不及四个月,他早天天过府来报到了。还是乘龙快婿懂得他这当岳父的心理,知道派人登门来请他,好一解他想宝贝女儿的思念之苦。

    正当他与慕容夫人及慕容钦相谈甚欢之际,欢喜过头的童羽萱早已忘了规矩,提着裙摆大步地跑来前厅,站在门口就高喊着:“爹!”

    这一声中断了他们原本的谈话,童山岳的眼神全落在女儿身上。

    就像在童家庄一样,童羽萱一跃地搂上她爹,一径地亲他的颈子,撒娇地窝在他的肩头,声音娇媚地说:“爹,我好想您喔!”

    “宝贝女儿,爹也很想你。来,让爹瞧瞧,有没有长?些呀?”

    放开盘绕在爹爹颈上的双手,她在童山岳的面前转了一圈,让他看个端详。

    “嗯!还是你相公厉害,才短短数月,就将你养胖了许多。”

    此刻她才发现,全家子都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呢!特别是与慕容钦的目光相交那刻,一股新的悸动在周身忽地窜起,让她觉得心慌慌、意乱乱,好不自在呀!

    刚刚才对他有一层新感受,现在就马上迎上他的温柔注视,这感觉还真尴尬。

    她连忙收回令她心情慌乱的视线,将目光专注在父亲的脸上。

    “爹,您一个人过得好不好?没有我在您身边,是不是挺无聊的?”

    童山岳捏捏女儿的鼻尖,脸上亲情流露却又促狭地说道:“好!怎幺会不好?少了一个调皮捣蛋的丫头在我身边,我可清闲得很呢!”

    “爹!”

    众人齐笑,不以童庄主的戏言而有所忤。

    “亲家老爷,您难得过来咱们慕容府一道,不如就待上几天,也好让钦儿及羽萱略尽心意,好好地孝顺您一番。”慕容夫人在平时一点也看不出有失心症的模样,在她温柔婉约的笑容里,那副美丽妩媚的容颜,依旧如年轻时的动人。

    婆婆这幺说,童羽萱马上附和地赞同:“是呀!爹爹,您就在这儿住蚌几天,好让羽萱陪陪您。”

    “亲家母的盛情,童某在此谢过。不过,明日忠义镖局有分重要的镖物要运往武昌,恐怕无法承受您的好意了。”童山岳作揖,婉谢慕容夫人的邀请。

    “爹,这种小事交给程师兄去办就行了,您何必操心呢?”

    这些年来,忠义镖局的规模愈来愈大,而童山岳也早就不亲自押送镖物了。现在局里的押运工作,全都交由他手下几名剽悍的徒弟在负责,因此,童羽萱想也不想地就迸出这句话。

    “不,这次运送的镖物非同小可,托镖人指定非得由爹亲送才行;所以这趟远行,爹得亲自披挂上阵。”虽面向女儿,但童山岳的目光却落在慕容钦的身上,仿佛有种默契在彼此的眼神间交换。

    “岳父大人,武昌现正值水患,瘟疫四处窜起,您这次前去那里,可得小心身子。”

    童羽萱才注意到,今儿个慕容钦的气色好多了,一身全白的袍衣,将他俊逸非凡的形体衬托得更加气宇轩昂,一扫病魔缠身、面色惨白的阴霾。而眼略抬,与他的目光相交时,才发现那双如黑潭般的深邃眼眸,也正专注地投射在她的脸上。

    又是一股麻麻的电流袭击着她,甚幺时候,慕容钦的眼光变得如此会电人呢?

    “贤婿且莫担忧,这些事情我自有安排。倒是我这个宝贝女儿,是否给你带来头疼的地方呢?她从小就没有亲娘教诲,所以顽皮惯了,若有甚幺地方失了礼,还请你多多包涵,都是因为我这个当爹的人,把她给宠坏了。”

    甚幺嘛!哪有爹爹的胳臂往外弯的?不问自个儿的女儿有没有受人家的欺负,反倒问起外人有没有被女儿欺负了。爹爹未免太不给她面子了嘛!

    “岳父大人肯将羽萱下嫁给我,慕容已感到十分万幸。婚后我与羽萱一直都很恩爱,羽萱也能克尽媳妇的责任,是个秀外慧中的贤妻良母,娘与奶奶都十分称许她呢!”他的视线紧贴在她的小脸上,恩爱的眼神流露无疑。

    经慕容钦这一说,教她的脸颊霎时绯红了起来。他分明是替她掩饰罪行,还说得像真的一样。

    “亲家老爷,您多担心了。自从羽萱嫁到咱们家来,钦儿的病就好了许多,这都得归功她对钦儿的温柔体贴与细心照料;若说失礼,还是咱们比较对不起您,让羽萱嫁给钦儿,着实是委屈她了。”慕容夫人也跟着赞许她。

    慕容家这一老一少全为她说着好话,童羽萱霎时觉得自个儿好象犯了甚幺大错一样,低垂着头,不敢迎接那一对对善良的眼光。

    “听你们这幺说,我就放心多了。我真怕这丫头会带给你们麻烦。”

    “亲家老爷说笑了,羽萱是那幺地乖巧,怎幺会带给咱们麻烦呢?”慕容夫人笑笑地说。

    童羽萱虽然顽皮,但对长辈可尊敬得很,所以慕容夫人及太夫人一直认为她是个乖巧体贴的媳妇。至于慕容钦与童羽萱分房而眠的事,她们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因此,慕容夫人才会对童山岳的担忧以玩笑置之。

    童山岳瞅了一眼身边的女儿,而童羽萱则背着众人对着爹爹吐吐舌头,扮了扮鬼脸,细声地说:“爹,我嫁到慕容家很守规矩的,您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他还是半信半疑,并轻声的说:“你能当个好媳妇,爹是最高兴的了。慕容钦是个好丈夫,你可别欺负人家。”

    “爹!”就算爹爹不相信,她也得装得像一点,深表抗议。

    童山岳再亲昵地拧拧女儿的脸颊,才转向慕容夫人道:“局里还有要事需处理,童某就此先告辞,他日从武昌回来,再登门向慕容夫人及太夫人请安。”

    “亲家老爷这幺快就要回去?妾身已吩咐下人设宴,何不用过午膳后再走呢?”慕容夫人急急挽留。

    “多谢亲家母的盛情,只不过明儿个一早就得出发,有很多事尚未交代清楚,若再耽搁,怕会误了明天的行程,还请夫人原谅。”

    “既然亲家老爷有事,那妾身也不敢强求,不过改天,亲家老爷可不能再这幺来去匆匆,得让咱们好好地招待您一番才是。”慕容夫人轻声细语地说着。

    童山岳掬着笑睑道:“一定、一定!那童某先告辞了。”

    “岳父大人,小婿送您。”慕容钦作揖,温文有礼地一躬身。

    “爹,我也送您。”见爹爹转身,童羽萱也跟了上去。

    慕容夫人则在厅门前送客。“亲家老爷好走。”

    再行个礼,便随着慕容钦与童羽萱步下台阶,住庄门口前去了。

    ***

    当他们站在慕容庄大门遥送童山岳之时,童羽萱以为慕容钦是为了爹爹更相信他们夫妻俩的恩爱情深,所以才刻意牵上自己的手。谁料,爹爹的马骑都已走远了,他却一直没有松手的打算。

    “咳,咳!”她轻咳了两声,以作暗示。“我爹回去了。”

    他性感的薄唇上有一抹似笑非笑的优雅曲线。“我知道。”

    从他大掌中传来的是热呼呼的温暖,这温暖竟令她有股窒息的感觉,甚至连心跳也加快了许多。

    “那你还不放开我的手?”童羽萱说话的语气,让人听来丝毫不觉是愠火,倒有几分像似娇气的嗔语。

    他促挟地一笑。“如果我说不呢?”

    这句话像是一阵夏末的微风,轻轻地吹皱了童羽萱心头的一片心湖。有一分莫名的情愫牵动着她,而她一点也不喜欢这种突生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她所不熟悉的,是她陌生的,她甚至害怕去面对它。

    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只好将心灵的悸动化为一阵愠怒,努起了嘴儿训道:“是谁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呀?”

    深湛的黑眸中,总可以看见一丝丝的柔情蜜意。但童羽萱不喜欢看见它们,就算她已决定不再与他为敌,她还是不喜欢他用那种如化骨柔情的眼神看着自己,因为因为她发觉自己的矜持,已渐渐在他的温柔之中瓦解,而这也是她最害怕的事。

    “我一直遵守承诺,没有逾越的喔!记得当日曾答应娘子,只要你不愿意的事,我绝不勉强你,我不明白哪里违背了承诺?”

    “谁说没有?你没有经我的允许,就擅自牵着我的手,现在又死皮赖睑的不放,还说你没有违背自己的诺言?”她反驳着。

    慕容钦笑得更加迷人心魂。“刚刚牵上娘子的玉手时,没有得到你的抗议,我以为娘子是暗许我如此做呢!”

    “你——你——”她被堵得一时无话可说。“那是因为我爹爹在这儿,我不想给你难堪,你休想得寸进尺,以为我已经喜欢上你,答应让你毛手毛脚!”

    纵然她气得七窍都生烟了,他还是不改笑容,依然气定神闲地笑着说:“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娘子别生气,我这就松开这不规矩的手。”

    他的手一放,她的掌心遂凉了起来,而心竟也跟着降低了温度,有股捉摸不着的失落感自心底深处窜起。她微微地抬起头,望进眼里的,却是慕容钦变眸中那分诉不尽、道不完的思慕相思。

    喔!不,不行!她得赶快逃离他那对温情的眸子,再望下去,连她唯一的理智都会沉沦在他不断流泄的感情底下。

    “我要回房了!”

    说穿了,是她害怕面对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他的善解人意,童羽萱害怕承认在心里深处,老早就对他泛起的好感。

    在童羽萱转身之际,慕容钦突然开口:“我送你的诗,还喜欢吗?”

    她一怔,马上回答:“肉麻死了,一点也不喜欢!”

    “真的一点都不喜欢?”

    童羽萱没有回头,因此看不见一抹失望在他眼底滑过。

    “我要回房了!”说完,拔了腿就跑,她怕听到他难过的声音,她怕自己会发起大慈大悲之心,告诉他,其实她很喜欢他写的这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