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悠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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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我就快死掉了,发烧到三十九度半。头痛、眼睛痛,连脚趾头都痛,都这个时候了,你再不说点好听话,就没机会了”电话那头的人哑着嗓子念了一串,听起来像是个精神很好的病人。

    “肯定嘴巴和喉咙是不痛的,说话的声音好听极了,又低沉又有磁性,这个时候唱起歌来一定不输给洛史都华。”方为若根本不把他的无病呻吟当回事。这人表演苦肉计过了头,一点都没有说服力。

    “没良心的女人,这个时候还只关心我唱歌好不好听,你可别等到替我唱挽歌时才追悔莫及。”

    “这也是可以安排的。我猜你铁定不会喜欢莫扎特的安魂曲,那就来首欢乐颂,顶顶有名的合唱交响曲,够热闹吧?”

    “热闹得足以把我从棺材里吵醒是不是?就知道你这女人只是嘴硬,还是舍不得我的。”他自得其乐的解释着,得意的笑出声,虽然他的头痛一点也不假。

    “嗯,有人爱自说自话,我也管不着。就准你一个礼拜的假,好好在家里养病好了,免得以后真来找我讨丧葬补助金。”

    “这么多天不见面,我会想你的。”

    “生了病都还这么尽职,没忘记要甜言蜜语?你真是太敬业了。”

    黎曙天又好气又好笑。“女人,别担心我会病死,我会先被你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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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猪八戒出巡吗?你的钉耙呢?不是准你的病假了吗?”方为若打开门,惊讶的望着全身重装备的男人——一副医疗级的口罩遮住他半张脸,围巾手套样样不缺。

    黎曙天从口罩底下呼吸不顺的含糊说道:“我想你嘛,所以来看看你,就走了。”这次感冒来势汹汹,他早就被办公室的同事列为拒绝往来户,可他一点也不想让小方和他有难同当。戴着厚厚的口罩简直快让他窒息了。

    方为若没有心情嘲笑他的甜言蜜语,反而皱着眉望着他苍白的脸色和疲惫的眼神。“你真的生病了?快进来吧!”她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这人生病了还不安分,竟到处趴趴走。

    黎曙天回绝了。“不进去了。听说我感染的这株病毒非常厉害,我不想传染给你。”

    方为若不再跟他罗嗦,一把将他拉进屋中。“坐下,看过医生了没?”

    “看过了,也吃过药了,害我整天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

    “那你还出门?真是一点身为病人的责任感都没有!”

    “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吧?”他假装吃了一惊“我以为我作梦跑到你家里来了。”

    “还有心情说笑!特地来找骂挨的吗?”

    “你就算是骂人,声音也像是天籁。”他讨好的说道。

    “把你的好口才用来对付那株病毒吧,说不定可以说服它投奔它处。”

    “唉,病毒都比你爱我。”他说得有些哀怨。

    方为若见他一叹气更显得呼吸不顺,伸手抓下他的口罩。“你戴这个像什么,你知道吗?”

    黎曙天双手捣住口鼻,从指缝中说道:“我不怎么想知道答案。”

    “家有恶犬中的那只恶犬,嘴上戴的是防它咬人的东西。”

    “早知道绝对没好话”他喃喃说着。“你都不晓得,我那几个小侄儿小侄女知道他们的叔叔生病了,他们的爸妈一不注意,就会跑进我房间来安慰我,就你一点同情心也没”

    “他们怎么安慰你的?帮你端茶?喂你吃药?”

    “太没创意了吧。七岁的小洁把她最心爱的运动芭比留下来陪我,她说啊,只要我跟芭比一样爱运动,细菌一定跑光光。还有五岁的文文给我两只口袋怪兽,只要我学怪兽变身,马上就头好壮壮。两岁的小维,可怜他话都说不清楚,也不知拿他的泰迪熊怎么办好,我只好告诉他,熊熊会捕鱼,吃了病病就跑掉了,然后就把他拎出去,再把门锁上。他又敲门,非要我收下他的绒毛小白兔不可,还告诉我,要跟小白兔一样吃很多红萝卜,就不会生病啦!所以啦,现在我床上就成了动物园了,差不多找不到可以睡觉的地方了。”

    “你家好热闹”她听得既羡慕又同情。

    “小朋友没什么抵抗力,我实在很怕把病毒传染给他们。”

    “你来住我家好了,我不怕你传染。”她忽然建议道。

    “那怎么可以!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怜啊。”

    “我看你在家里也没办法好好养病的,而且我爸对中医也很有研究,从小我就吃他的食补方子长大的,几乎没有感冒过。以前我也让朋友吃过,你放心,药材当中没有蛇肉这一项。”

    黎曙天听她说得自信满满,十分心动。既然不怕把病毒传染给她,他可不想错过这个登堂入室的机会。

    “那就打扰了。”

    “用不着客气。我这也是为自己着想。员工请病假愈久,老板损失愈大,这个你知道吧?”

    他已经知道,她只是嘴硬。“随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他渐渐发现,她心里想什么比较重要。这个女人是标准的口是心非。

    “还有,现在凡事我说了算。叫你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睡,不许有半点异议,知道吗?”

    “我好像进了集中营”他喃喃说着“那犯人可不可以回家拿些换洗衣物?”

    “别麻烦了,牢头会提供你囚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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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度半嗯,体温还是有点太高”

    黎曙天在心里偷笑,只要靠近她三尺之内,他的体温大概很难维持正常。

    “可是明明看起来很健康,声音很宏亮,也不会咳嗽流鼻水”

    黎曙天立即咳了一声,故意压低了声音“谁说没有”

    方为若也没那么容易被唬弄。“所以该收拾包袱回家了。”

    “喂,这个礼拜我不是一直都是模范房客兼模范病人?怎么急着赶人了?就算没别的优点,好歹也是个很够格的保镳吧!”他当然知道她暂时收容他只是迫于情势。如今好不容易病愈,正是一层身手的良机,怎可白白错过?那些肉眼见不到的小小病毒,真是他的良媒啊。

    “喂,你别得寸进尺。”她不怎么认真的警告。

    “为若,你也知道我家人口众多,房子又小”四层楼的独栋洋房加起来不过一百七八十坪“我本来就想到外面找房子,”这也是实话,结了婚,他就要另觅新居的。以她的性子,大概也不大能适应大家庭。

    “你这里有这么多空房间,就当是分租,不是皆大欢喜吗?我省一笔租金,你多一个保镳,我有免费的三餐,你多了一个使唤的杂役,谁都不吃亏。”

    好像不该吝于给他一个方便。“好吧,就当我提供宿舍,算是你的员工福利之一。”

    他喜欢这两个字:之一。意思是还有别的。“那我们出去庆祝一下?找家餐厅吃饭?”

    方为若心想这几日来他净是吃些清淡的食物,也着实难为他了。

    “想去什么餐厅由你决定吧。”

    “当然是找家灯光美气氛佳的法国餐厅喽。还有小提琴在一旁演奏”

    她怎么也想不通,一旁有人虎视眈眈,客人怎么还吃得下饭?可是,当然啦,他是专家,以贩卖浪漫为业

    “先上街去帮你买几套正式点的外出服,要不让你穿着睡衣出门,只好去吃路边摊了。”

    黎曙天其实很不喜欢逛街,他买衣服一向是找固定的店家,出手快狠准——看上眼,有合身的尺寸,立刻拎了衣服走人。为若是女人,和女人去逛街,绝对不可能要求她迅速俐落。可两人是要地久天长的,他当然不能放她一个人上街,提着大包小包,一路气喘吁吁的回家,还是早点习惯的好。

    “要去信义区还是东区的百货公司?”真的都满远的,会浪费很多的时间在路上。

    “干嘛走那么远?附近的商圈就有一家你会喜欢的精品店。”她早就留意到他常穿的男装品牌。品味不俗,昂贵。

    到目前为止,她还付得起。

    她似乎已经走上一条豢养男人当宠物的女人会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装,然后是高价手表、汽车,接着是豪宅。最后一样她负担不起。

    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财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松了一口气。他真的很不愿意把两人可以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销售员无意义的口水当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为若把他快乐的神情解读为见猎心喜。她不该太意外的,他的表现值得她给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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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这件好不好?”她拿着一件设计简单的圆领衫在他身上比划着。身材得天独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这行饭吧?名牌服饰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连他本来穿着出门的平价运动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么?来服装店大搬家吗?我现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厅吃饭的衣服罢了,买这么多干嘛?我又不是什么神棍,有七八个分身,一次穿得了这么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着身边堆着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条长裤,居然还有一条丝巾。他一向对男人系丝巾最是反感,拿来当手帕用,都嫌它不够吸水呢。

    “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现在买了,几年后都还可以穿。”

    “几年后要穿的,就几年后再来买就好了。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会倒。”他开玩笑的回答,招来售货员一个白眼。

    “真的不要都买下来?还是,你要不要换一只手表?橱窗里那几只,都满别致的”

    “就这件黑色上衣和休闲裤好了,丝巾给你,它比较适合你。”他把选定的衣物拿到柜台打算结帐。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夹,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门本来只打算去看医生,身上就放了一张健保卡和准备挂号的几百块,这下可真是糗了

    方为若本来就没打算让他付钱,他身上这套运动服当天换下来时是她清洗的,凭他那几百块,连丝巾都买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递给售货员。“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说道。

    黎曙天尴尬的抓抓头发。“忘了带信用卡了,改天还你钱。”不,不可以还,那样就显得太生疏了,好像两人只是有通财之义的朋友。“不,我不还了!”他理直气壮的宣布。反正以后他的收入都要归她管的,也不用那么麻烦把钱从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口袋了。

    方为若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还。“你到试衣间去把衣服换上吧,我们直接去餐厅好了。”

    黎曙天点点头,抓着衣服闪进试衣间。方为若漫不经心的对着柜台上的镜子把丝巾系上;质料轻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紧,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紧了,几乎让自己喘不过气,荒谬的想到社会版的标题:精品店命案,女客颈间绑着美丽的蝴蝶结,死于窒息荒谬得连她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为若”略微迟疑的呼唤,声音有点熟悉

    方为若慌忙的把丝巾解了下来,让自己松口气,可以说得出话来。她一开始只是心不在焉的回过头,看见一个熟悉的颀长身影就站在五尺之外。他的黑发往后梳得服服贴贴,一身纯手工双排扣西服,身材维持得很好,似乎连一公斤的体重都没有增加。当然,他是医生,懂得所有的养生之道。神情是欲言又止,似乎除了她的名字外,想不到任何可以说的话。

    “程宇明。”同样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好吗?”迟了几乎六年的问候,听起来只是一句应酬话。

    “我很好。”标准的回答。外籍学生的中文会话。

    “你结婚了?”程宇明朝试衣间看了一眼。

    方为若一时很想点头,犹豫了几秒钟,还是诚实的摇摇头。

    “男朋友?”程宇明皱眉。刚刚他看到方为若替那个男人买的衣服付帐。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觉得很对不起你”程宇明有一丝彷徨的说着。他对不起的不只是她,还有自己。

    “都过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吗?还住在加拿大?”他和方为若交往的时候三天两头就往方家跑,两名长辈几乎已经把他当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着。

    “他们都过世了。”

    “怎么会?!”程宇明惊喊着,他们都才五十出头,一向身体健康“什么时候的事?”

    方为若有点不大情愿的回答:“好几年了,飞机失事”

    飞机失事?程宇明隐约记得他们分手的那个暑假,方为若离开台湾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国内航班失事,地点就在温哥华机场,和为若所搭的飞机降落的地点刚好一样,他特别注意到了

    该不会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穿了一身他从没见她穿过的黑衣

    程宇明终于惊骇的发现自己对她做了什么!“就是那一年对不对?我们分手的时候为若,对不起!对不起”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激动的拥着她的肩头。出事的时候为若一定打了许多通电话给他,可是他却一通也没接,因为他正忙着和珊妮计画婚礼,忙得没空接她的电话,也不愿接她的电话

    方为若对他这句老掉牙的对不起无动于衷。他不是早就说过了吗?奋力的挣脱出他的怀抱,她冷冷的回道:“这种事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

    “为若,他是谁?”黎曙天其实已经从试衣间出来了几分钟,见她正与一个和她显然关系匪浅的男人谈话,暂时没有去打扰,只是静静的在一旁听着。原来这个男人就是那个她不想再提起的前男友,那个让她成为一个遁世者的罪魁祸首。

    “校友。”方为若一点也不想多加解释,草率的丢下两个字,抓着黎曙天的手臂,半拖半拉的出了店门。

    黎曙天当然不是随便就可以搪塞的,他恨恨的瞪了那个男人一眼。长得是人模人样,却做了对不起为若的事到底是什么事?可他当然不能在这里和那人狠狠打一架,虽然他有十足把握自己绝对会是赢家。

    他们一口气快步走到路口,方为若始终低着头,连红绿灯都没看,就要闯过去。

    “为若,红灯!”黎曙天气急败坏的拉住她。那个男人怎么可以对她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她呆呆的抬头盯着他,彷佛从没见过似的;像看陌生人的眼光,让黎曙天以为她要说:你是谁?

    “去哪儿吃饭?”

    “吃饭?”黎曙天冷哼了声,她还有心情吃饭引魂魄都给她的前男友勾走了。

    “你不想吃饭?那吃面好了。义大利面、牛肉面、日本凉面、乌龙面”

    “你要以为我现在还有心情吃什么鬼面,才真是摆乌龙。”

    她像是没听见他的话。“好,就吃乌龙面好了。”

    “为若!”他终于忍不住大喊一声。

    两滴泪水忽然从她眼眶滚了下来。

    黎曙天顿时手足无措。“为若”

    “我要吃面”她哽咽的说着。

    “好,我们去吃面,你别哭啊,什么都听你的。”

    “全都是假的,没一句真心。”她喃哺自语,小小声的,除了她自己,谁都听不见。

    “怎么说哭就哭,像个娃儿似的,连我家小洁看到都要笑你的。来,乖乖,把眼泪擦一擦。还好你没化妆,要不成了张大花脸了”他打开她斜背着的小包包,掏出一条细致的绣花手帕,四个角落里是她亲自绣上去的一朵一朵小小的铃兰。他还没见过现在还有哪个女生出门是会带手帕的。用手帕揩干了她的泪眼,轻轻环着她的肩头,将她送进吉普车前座。

    黎曙天很快的上了驾驶座,先替她系好安全带,她两只大眼仍迷迷蒙蒙的呆视着前方,一句话都不说。这个时候就算要把她带上天王星冥王星,她都不会有意见。

    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在一家法式餐厅的停车场停好了车,方为若仍是被动的坐着,像个洋娃娃似的。“为若,到了,下车。”这是他们原先就订好了座位的餐厅。他知道这里不卖义大利面,唉,他敢说以她目前心神恍惚的状态,根本分不出吃进嘴里的是虾是蟹。

    她果然没抗议吃不到面条,一口一口把他帮她点的开胃菜卷酿扇贝配香槟汁吃下肚去,没有一句抱怨,也听不见任何赞美。黎曙天也跟着食不知味。接着是一道香草鲜蘑菇浓汤,喝了一半,她冷不防的冒出一句:“我要喝酒”

    黎曙天怀疑她有任何酒量,不管她是要藉酒浇愁还是怎的,还是先顺着她的意好了,横竖有他在身边,喝醉了也无妨。唤来服务生,点了一瓶香槟,他先帮她倒了小半杯。

    方为若端起酒杯,像是很渴似的,几口就把香槟喝得见底,快得让黎曙天来不及阻止。“喝慢点”他徒劳无功的说道。

    “这明明是果汁的味道,你骗我”她不满的指责道。

    “香槟酒是葡萄酿出来的,当然有水果香啊。”他无奈的解释着。

    “哼!你最会骗人了。”她无理的迁怒。“我要喝高粱酒,你帮我点一瓶,要大瓶的!”

    黎曙天听得傻眼。这是法国餐厅,哪来的高粱酒?她真的醉了,还一大瓶呢。他敢打赌,光是一小口,就够烈得让她喝不下。“为若,你知道法国人不种高粱的,所以呢,他们也不会酿高粱酒,你爱喝,等我们回去好好研究该怎么种高粱,在园子里种一小片,收成时再拿来酿酒,让你喝个过瘾,好不好?”

    “可是我不会酿酒”她忽然又哭了起来“我什么都不会我很笨他才会嫌弃我”还被蒙骗了那么久到底有多久?程宇明和楚珊妮到底背着她交往多久了?他们三个人几乎是同时认识的,是不是一开始就她不知道,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黎曙天拿她的眼泪毫无办法。“怎么了?怎么又哭了?你不会酿酒没关系,我会,到时候我教你”她哭得更厉害,抽抽噎噎的说着:“到时候到时候你已经走了”

    黎曙天连忙安抚:“我发誓,我哪儿也不去,永远都陪着你。”

    “可是,我买不起你的永远。”

    “免费的,真的!”

    “我还要喝酒”她自言自语道“喝醉了我就会相信了”

    黎曙天急急抓着她的手,不让她把杯子斟满“先把汤喝完,好不好?味道不错的,虽然没你煮的好喝。我的为若是天底下最好的厨子,谁也比不上”

    他又在骗人了。她的眼底仍闪着泪光,唇边却漾出了一抹微笑,拿起汤匙喝了几口浓汤。人家的鸡上汤恐怕是花了好几个钟头熬出来的,可能还加了香草西芹百里香之类的,但她煮汤通常不会这么费事,哪里比得上?

    “他煮的比较好喝”她又连喝了几口,努力的辨认里面还加了哪些材料,打算改天也花半天的工夫来熬一锅。他说他的为若是天底下最好的厨子

    黎曙天不和她争辩,见她似乎有了胃口,他也就觉得这道汤真的满好喝的。两人像在比赛似的,没两分钟便都把汤盘喝得见了底。

    喝完汤,他又帮了她添了半杯酒。“cheers!为若。”两只水晶酒杯的碰触声清脆而悦耳,唉,这才像他计画中的浪漫晚餐吧。

    方为若这回只轻啜了一小口,却仍是醉意醺然,但无关美酒。他是一樽佳酿,醇厚、迷人、后劲十足,容易让人上瘾而她的唯一后果是酒精中毒可是你没办法叫一个酒鬼别喝

    “你点了什么主菜?”刚进餐厅时她精神恍惚,菜色全由他作主。

    “香煎鲑鱼柳和红酒烩鸡。你喜欢哪样?”

    两样都好,但她偏偏要和他抬杠。“你害牙疼是不是?好像全是些老人家吃的东西,而且和香槟酒不太搭呢。”

    “我本来以为你连啤酒都没喝过,原来你挺懂得点酒配菜。那再叫一瓶红酒好了。不过,不许你像刚刚第一杯那样,灌蟋蟀似的喝,那很容易醉的。”他边说着,再度招唤侍者过来。

    刚刚她忽然想起自己有两次当着他的面流泪。怎么会这么无法自制?她从来就不是个爱哭的人。这几年来,她固然常常想着程宇明和他的背弃,可就算是一个人时也不曾哭过。为什么今天竟轻易在他面前流泪?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理由——搏取同情。可是,一个在爱情上遭受挫败的女人,招来的只怕是轻视远远多于同情吧?

    她又是蹙眉又是抿唇,脸上既懊恼又后悔的神情让黎曙天摸不着头绪。她不喜欢他点的红酒吗?九五年的louisjadotbeaujolaisvillages,听说这一年温度较高、雨量较少,种出了最适合酿酒的葡萄。

    “怎么啦?还是你比较喜欢白葡萄酒?那我们换一瓶好了,别去管它什么主菜要配什么酒了。”

    她需要的其实不是酒,而是一桶冰水,将她兜头淋醒。“红酒很好”从头到尾都是她自找的,怨得了谁?现在,她能做的就是及时行乐,下一秒钟的事先别去理它。她曾经为自己和程宇明想了许多计画,可是到头来又如何?还不是一场空。

    侍者开始上主菜,鲑鱼柳放在她面前。

    “要交换吗?”黎曙天指了指他前面的红酒烩鸡。

    “你担心他们用的是什么特殊的鸡肉吗?”她微笑的揶揄着。

    “唉,你就不能把那天的糗事忘了吗?”他无可奈何的苦笑。“好,改天我一定去找个厉害的弄蛇人,拜他为师,嘿,到时候一定让你把我当偶像崇拜”

    “嗯,你怎么看也不像是印度人,戴起头巾可能不大好看要不要我先帮你缝一条?你喜欢什么颜色?”

    “除了绿色,什么都可以。”

    “我可不会去抢你的饭碗,贩卖绿头巾好像是你的专利。”

    “方——为——若,我最后一次郑重告诉你,我从来没有,以后也绝对不会为了钱勉强自己和任何女人在一起,更别提是什么有夫之妇。”

    方为若心里想:她又踩着了他的痛脚。“你明明来应徵当我的男友”她恨恨的指控道。

    “绝对不是为了钱。”

    “还能为什么?”

    “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他的右手横过桌面,轻轻握着她的。

    方为若想说:如果他会对一则冷冰冰的白纸黑字广告一见钟情,那他该爱上的其实应该是印刷厂的工人。可是假装相信他的甜言蜜语比较容易。

    这不也是她当初的目的吗?对她而言,一个美丽的包装就已经足够了,何苦要将它撕得支离破碎,让两人都失望?

    所以她没有把手收回来,她白皙的纤手放在他宽厚的大掌中,对比异常明显,却又十分协调;为了这画面上的美感,她静静的任由他握着,然后发现他不只单纯的抓握,还用拇指从她指间一根一根轻抚,粗糙的指腹滑过她细致的肌肤这人的确是训练有素的职业情人她的手微微颤抖着,却还是没有收回的意思

    最后反而是他先把手收回去,然后拿起刀叉,从盘中切下一块鸡肉卷放到她嘴边“来,吃一口”一点也不在乎合不合西餐礼仪,他只想和她分享一切。

    方为若顺服的张嘴,慢慢咬着,滑嫩柔软,酒香浓郁,是一道让人沉醉、无法自拔的佳肴。“是鸡肉没错,很好吃”

    黎曙天被取笑惯了,只要她高兴,说什么都无所谓,别再把他当吃软饭的小白脸就好。他把叉子收了回来,也跟着吃了一口“真的好吃”仿佛她用过的叉子格外有种芬芳的气息

    方为若礼尚往来,也主动叉了一块自己盘中的鲑鱼柳放到他盘子上。她可还没那么大胆,敢亲昵的喂进他口中。黎曙天虽然不怎么满意,仍是满脸的笑容。没关系,这证明她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这顿饭他们吃得很慢,一瓶红葡酒有大半瓶让方为若喝掉了。黎曙天可没忘记自己是司机,因此只浅酌了小半杯。虽然喝得少,却仍是有些醉意。刚上桌的柠檬塔细软如棉,他吃了一口便停手,双眼只顾着凝视对面的人儿,见她正把一颗沾了鲜奶油的红色桑椹送进口中,粉色的柔唇染上鲜红的汁液,衬着她雪白的面颊,让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一枝春雪冻梅花,满身香雾簇朝霞——他脑海中忽然浮现这两句诗,不知不觉的念出口,然后立刻尴尬的红了脸。都什么时代了,他居然还用这种老掉牙的方式在谈恋爱

    真的不大可能是从情书大全里头背来的。方为若低垂下头,抿着唇不好意思笑出来。她虽然不是念中文系,却还是觉得会对女生念诗的男生实在很可爱。瞧他满脸困窘,以为自己说了什么蠢话,让她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一定不是他有心要说的,只是一时不小心,她真喜欢他的不小心。

    “呃”她的笑让他越发脸红。“桑椹甜不甜?”他随便找了话开口。

    “你自己盘子里头也有,吃吃看不就知道了吗?”虽然她的甜点是-肉桂鸡蛋布丁,和他的不一样,但搭配的一样是鲜红的桑椹。可是他好像不大喜欢柠檬塔,对她的布丁比较有兴趣,眼睛老是盯着不放。

    “你吃的那颗看起来很甜”而且能被放到她口中,真的好幸福

    “嗯,其实有点酸。桑椹要变成紫黑色的才够甜,不过那可能就不那么好看了。你不喜欢柠檬塔?”甜点送上桌已经老半天了,他才吃了一口。“要吃布丁吗?”她把剩下的小半个鸡蛋布丁推到他面前。

    只是恋爱中人的傻气,他老觉得她吃过的东西特别好吃。以前偶尔见到情侣同喝一杯饮料或是共吃一客冰淇淋,他从来只有一个评语:恶心。然后还一边计算着,这会交换多少口腔中的细菌。可是,爱情本身就是一种最霸道的病菌,其它的全都得要俯首称臣

    “他们做的柠檬塔没你做的好吃。”他心满意足的吃了一口布丁。

    方为若有点怀疑的把柠檬塔拿了过来,她觉得这里的柠檬塔很好吃啊,挖了一小匙送进嘴里,嗯,味道淡雅清新,她自认还没这等功力。“你今天特别挑嘴。”她笑着摇摇头,心情很好的把剩下的柠檬塔吃完。香槟还剩小半杯,她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把它喝完,感觉味道和柠檬塔很搭。她以前真的不知道酒原来是这样一种好东西,难怪世上有那么多人会变成酒鬼,此刻她差不多也快要变成其中一个了;也几乎忘了早先的时候遇上了什么人到底是什么人呢?她努力的回想着一个明明应该很熟悉、她不该忘记的名字,长得像基努李维不,基努李维跟黎曙天比较像醉态可掬的瞅着他,他含笑的脸孔、清澈的眸子深情的凝视着她,眨也不眨的她真的醉了喝醉的感觉真好“为若,我们该走了。”黎曙天仍是满脸温存的笑意,她迷蒙的双眼快让他招架不住了,若她再这样看着他,他一定会忍不住在这里

    唉,就算不在人来人往的餐厅,他又能做些什么呢?能趁人之危吗?他是很想当个君子,但,难度真是高啊。

    仍旧是她付的帐,方为若歪歪斜斜的在帐单上签名,心中恍恍惚惚的想着:这个男人这么的这么的可爱,由她付钱也是应该的

    两人一路无语,方为若只是傻傻的望着他笑,黎曙天则根本不敢再看她一眼,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嘴里喃念着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话。

    直到他把车子开进车库停好,打开车门,快步跑到另一边将半醉半醒的人儿扶了出来。她的眼皮已经合上了,全身柔若无骨的靠在他怀中。他索性一把将她抱起,半走半跑的进她房间,将她轻放在床上躺好,又立刻拉来一条薄被把她全身遮得密密实实,像是要遮住什么会引人犯罪的东西似的。香槟的后劲很强,她现在已经完全不省人事了,只能任由他摆弄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当个君子,而唯一能阻止他为所欲为的,是她清醒后的泪水他才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毁了自己的大计

    将她单独留在卧室后,他走回客房,洗了个冷水澡,觉得自己已经比较有自制力了,于是又走进她的卧室。该帮她换件舒适点的睡衣不,这一项还是省略好了,除非为若的院子里头有一个冰窖。那煮一壶浓茶好了;然后再帮她洗把脸、擦擦手脚,让她舒服点——虽然这样一来他真的会很不舒服,但至少她会睡得好一点

    薄薄的凉被被她踢了一半到床下。他把被子抓回来再帮她盖好,又开了电扇。看来他的酷刑还没有结束。若半夜她再踢被子怎么办?真是会折腾人的小东西。他在心中发誓,除非到了可以名正言顺在她床上待着的那一天,他绝对不许她再沾一滴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