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应广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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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突然倾盆而下,许多骑士都减速慢行了,而她却像赶着去投胎,在又滑,又湿的台北夜街上疾驰,于大小车辆的缝隙中钻进钻出。

    不是她不爱惜生命,而是美娟再三警告,等到七点半算是仁至义尽,过时不候,保证人去楼空。为免失之交臂,她只好有横行街头。

    她的雨衣灌满了风,在车水马龙中招摇饼市。

    嗯?唐宁单脚放在地上,车身半倾。

    前面是不是交通事故发生,不然,怎会动弹不得?

    唐宁前后左右观察一遍。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看来杀出重围的机会不大,不禁眉心微蹙。好吧!要乱大家一起乱,反正不守法的人满街都是,不差她一个。她决定另辟战场——转战人行道。

    在行人的鸡飞狗跳和谩骂声中,她一再说抱歉地挺进,好不容易来到路口不远处,却硬生生地被一位穿制服吹哨子的人拦截下来,停在某办公大楼停车场的出入口。

    原来如此,笑死人,凭什么要让他们先过?路又不是他们开的,是台北市全体市民的。这种占路为王的野蛮人,在古代叫“土匪”现在比较好听叫“权贵”其实是换汤不换药,两者之间是乌龟和鳖的差距,他们的字典里面没有第三声的“礼”只有第四声的“利”两眼望去只看到自己的鼻子,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没钱的小市民活该倒楣在这里当蜗牛爬外,不要忍受他大老爷“噗”的一声扬长而去的乌烟看病鼻。

    有钱就了不起吗?钱可以压“死人”但压不死“活人”尤其是活得有骨气的人。

    不远的路口已亮起绿灯,车道里仍无声无意,不见车头冒出。真气人,难不成还要杵在这里站卫兵迎接他出来?唐宁加足马力飞了出去。先冲先赢,谁怕谁啊!

    “砰!”只觉车尾突遭重物撞击,还来不及紧急煞车,就已人车分离被抛在半空中,感觉还在“嫦娥奔月”时,一个反转,她直线下坠

    幸亏命大,她安全降落,但损失不少,自己的右手肘隐隐作痛,二手坐骑后半部凹陷了一个窟窿,呜呼哀哉的是多日不眠不休硬榨出来的画稿,正陈尸在“豪华”的大车轮下。

    面对眼前的灾祸,唐宁觉悟到她又得吃泡面度日了。如果因手伤短期内无法提笔作画的话,势必有一个人要跟着倒楣——美娟又得养她一阵子了。

    还爬不起来的唐宁,索性坐在雨中,揉抚着右手肘。

    一条人影突然挡住她的光线,唐宁抬头一瞧: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汉子,头皮光可鉴人,有牛铃大的眼睛和两撇短髭。

    正宗“袁大头”!唐宁噗哧一声。

    “笑什么!我看你嫌命太长了是不是?赶着去送死也不要找我的车撞,我赔不起。”浓厚的外省腔,中年汉子粗声粗气地责骂唐宁。

    今天是招惹谁了,全天下的倒楣事全应验在她一个人身上。

    撞了人不仅没道歉,反而破口大骂起来。就算她有错在先,也不至于万劫不复吧?何况他也不见得完全没错,先是危害交通,妨碍汽机车“行”的权利,更过分的是诅咒她该死,这种没口德的人,小时候缺人教导,好吧,今天就成全他,给他上一堂“公民与道德”免得日后又有倒楣鬼遭他的毒嘴。这样也算是替天行道,功德一椿。

    唐宁扯下雨帽,顺手将湿漉漉的刘海向后一拔,标致的脸上虽满是怒意,仍引起在旁围观群众的骚动,悄悄地讨论——“哇!那个女的好漂亮!”

    “是啊,是啊,她去当电影明星一定红遍天,什么巩利、林青霞,只有靠边站的份。”

    “何止啊!我看可以去参加世界小姐选美,为黄种人争光,稳夺后冠!”

    唐宁没理会喋喋不休的言论,那些话她听惯了,也不会拈沾自喜,她的目标只锁定在那个刚结下梁子的“袁大头”身上。

    “你这人没血没泪,撞到人也不先问看看有没有怎样,光会凶人,我跟你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吗?非要诅咒我死翘翘。”她没她气地说。

    “谁叫你不守交通规则,像你这样横冲直撞,总有一天会死得很难看,要不是我上坡都会减速,你还能站在这里说话吗?”这小妮子要是被撞死多可惜呀,暴殄天物!他替她庆幸。

    “照你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留我一条小命的大恩大德。”她快喷血了。

    “不必说得这么讽刺,交通会这么乱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不怕死的,就算不为自己,也为父母着想,辛辛苦苦拉拔到大,如果就这么走了,岂不是大不孝。”

    又被他说了一顿,还挺语重心长的,但并未平息她的怒气,何况他开口闭口都脱不了要她死,唐宁反驳道“你这人早上忘记刷牙,是不是?嘴巴那么臭,专触人霉头,还乱扣帽子,什么我不守交通规则,你倒说说看触犯了第几条交通规则?”

    “你还敢问?怎么被撞的就是答案,居然骑在人行道上,又不遵守交通指挥,被撞是正常的,我一点错也没有。”

    她当然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不过是小小的疏失,有必要受这么大的窝囊气吗?哼,看这情形也知道他绝不可能道歉或理赔,没把她骂得狗血淋头已算客气。想到这儿,唐宁的肝火跟着上升。现在不该有息事宁人、打退堂鼓的心态,否则,他那种人一定是得寸进尺、穷追猛打,把她批评得体无完肤,所以必须据理力争,强词夺理也行,就是不能向他低头,仅管只是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她也高兴。

    “那个是你们公司的警卫,又不是具有公信力的交警,我为何要服从他?更何况他不是在舒解交通,这条巷道会瘫痪,还多亏他英明的指挥,”唐宁嘲弄“路口明明是绿灯,却硬把我们全部拦下,好让你们公司的车子一部接一部出来,若不是你们插队,这路也不会堵成这副德行,我也不需要骑上人行道。”

    “你少扭曲事实,颠倒是非,明明是自己不对,还推在警卫身上。”这小妮子黑讲成白,他有点动怒。

    “你当然和警卫站在同一阵线上,你们领同一个老板的薪水,一看就知道你蓄意掩饰警卫的错误指挥,想逃避撞人的责任。”唐宁咄咄逼人。

    “你乱讲!”中年汉子一气起来就结巴,脸红得像关公。

    “你才乱讲,撞了人理当要赔偿,付医药费,其他的我不追究。”这索赔合情合理。

    “哦,说了半天结果是要钱,想敲榨是不是?老子—毛钱都不给!”一听到要赔钱,他的嗓门更大,而且更加口不遮拦。

    敲榨?她有被打耳光的感觉,如果目光能杀人,他一定已经躺下来了。唐宁感到自己浑身都是热流,是因为极度的气愤。

    “你是我见过最差劲的人,撞到人了,连起码的关怀慰问都没有,要你付医药费,就诬说我敲榨,我可以告诉你诽谤名誉,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唐宁咬牙切具地说。

    “对呀,对呀。”围观的群众鼓燥。

    “你去告!什么阵仗我没见过,也没怕过什么,还会怕你这毛娃娃告。”他气极地说。

    她傻眼了,卯上一个杆子头,唯有硬着头皮掰“这样最好、最省事,免得法院屡传不到。”

    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制止不了他们俩的舌枪唇战,反而影响到豪华轿车里的皇甫伸明,他贫然地合上财讯,英俊的脸上极度不悦。

    老王是怎么搞的,还摆不平?皇甫仲明眉毛紧蹙在一起,两眼怒视车窗外正吵得不可开交的男女。那个女和背对着他,两条辫子不停地甩呀甩的,苗条又高挑,光是身高老王就矮了半截,显然在气势上也屈居下风,已争得脸红脖子粗、吹胡子瞪眼睛,看来是碰到一只会咬人的胭脂虎。

    皇甫仲明跨出车门,不耐烦地说:“老王,别跟她罗嗦,问她想要多少钱?”

    什么!好狂妄、无礼的口气。难怪会有这种恶仆,原来背后有狗眼看人低的主子在撑腰,这种主仆在古装剧里的出场,不脱脑满肠肥的主子带着狗奴才上街横行霸道。她倒要好好瞧瞧,唐宁生气地转身。

    原是以为是那种看后要洗眼兼呕吐的人,上天还满厚爱他,黝黑的皮肤、一双清澈的大眼、俊俏的脸庞、带着贵族气质。此刻他的高傲正表露无遗。

    通常这种人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看不中用,没有真材实料,很容易在言谈举止中露馅、穿帮,只会肤浅地炫耀自己的多金、到手的女人、显赫的家世,其实不过是投对胎而已,有什么值得骄傲?

    刚刚的言下之意就是最好的人性试炼,他没品,把她当成穷要饭的。唐宁鄙夷地说:“有钱就很狂是不是?好,赔我—百万,势利眼!”

    她在损自己,可是看着她启闭的唇瓣,他的心里却想着吻她的感觉。

    老王很快打断了他的遐思。

    “你卖身呀?”老王粗声粗气地说。

    唐宁还来不及骂回去,皇甫仲明抢先斥责老王“老王,不得无理,先跟这位小姐道歉,再收拾地上的东西,然后把车子开回停车场等我,这件事我来处理。”

    “少爷,是她不对,不要被她骗了。”老王抢白,道歉免谈。

    老王从当他爸爸的传令兵开始跟到现在,忠心护主没话说,就是不懂察言观色,脾气又倔,往往让他很难做人,因为好歹是他的长辈,总不能太过苛责。更何况,老王这次情有可原,不能原谅的是他自己不当的语气——真不希望留给她这种坏印象。皇甫仲明卑躬屈膝地道歉“小姐,非常对不起,我为自己和老王向你道歉,我绝对没有半点侮辱你的意思,是我用词不当,请接受我的道歉。”一向高高在上的大少爷,会如此低声下气,老王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诧意地看着皇甫仲明。

    别人都已经请罪了,总不能再胡闹下去。

    “算了,道歉就好。”她得意地睨了老王一眼。后都一脸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看着她一直扶着右手肘,不知道要不要紧?“右手怎么了?我马上送你去医院检查。”皇甫仲明关怀地问道。

    “谢谢,我自已会去医院。”她别过脸,她不喜欢他看她的眼神。那是多憎爱分明种的眼神。

    “你确定没有其它地方不舒服,可以一个人去医院?我不放心,走,我带你去医院彻底检查。”他靠近她,伸出手臂想拉她。唐宁突然后退“我的神智很清楚,其他部位也没有异常,一个人去医院没问题。”“既然不肯让我陪你去医院,我也不勉强,希望你能马上去医院检查。”接着他掏出皮夹,抽出里面所有的千元大钞塞向她“这是理应赔你的医药费。”唐宁顺从收下,也从老王那里接回一大包“遗作”道谢过后,她连一秒钟也愿多待,牵摩托车火速光离现场,仿佛那对主仆身上有传染病。一会儿后,唐宁被身后的声音叫住。

    “小姐,能不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真骚!活像在拉保险,他有些懊恼。谁会相信这是出自辩才无碍的皇甫仲明之口。在她的面前,舌灿莲花也没用?

    唐宁疑惑地盯着边喘气边说话的皇甫仲明看。他腼腆的模样,和他高傲的气质有些格格不入,但却使脸上刚毅的线条较温和,就像铁汉也有柔情的一面。

    “还有什么事?”

    他搔搔头“是这样的,我对老王开车不小心撞坏了你的大作和摩托车,深感过意不去,再加上你的右手若因伤无法上班,那我们岂不害你不浅,所以我认为应该赔偿你这三方面的损失,二十万,不知会不会太低估?”他小心谨慎地遣词用句。

    天下事无奇不有,要五毛给一块,何况是二十万!

    二十万,对他也许是微不足道,相当于两百元,却是她的两百万,可以让她喘一口气,尤其是现在,突如其来的横祸令生活有断炊之虞,倘若有这二十万,一切都将改观,生活不再有沉重的压力。但拿了又觉得怪怪的,不知哪里不对劲好像太贪财;不拿又觉得笨笨的,有点可惜,是天上掉下来白花花的银子呢。她犹豫不定。

    “可能太多了。”她的声音像蚊子叫。如果少一点,她比较心安。

    追过来是正确的。她是个好女孩,他迫切地想认识。

    “不会,因为把你无法工作的损失算在里面了,再说如果你是未来的毕加索,我这点赔偿还占便宜了。”

    他笑容可掬地说。

    她有些动摇,但心中的警钟大响。尽管他理由充足,这件事还是有些怪异,不知他安的是什么心。是想追她,还是自己自作多情?说不定他只是觉得撞到人很不应该,唐宁心有所思地皱眉。最好是后者。

    “那我先谢谢你的慷慨。”她被生活压力说服了。

    圣诞节快到了,当作提前收到圣诞老公公送她的圣诞礼物。

    “不客气,还没请教大名,不知明天怎么交给你?”有感于他的情史将添上一页,他的愉悦写上脸上。

    “胡美娟,明天在松德路六九号的花城出版社碰面,五点前都在。”她避开他的目光,脸上竟是赤热。

    胡美娟,名字不配人。他暗忖。

    “我是皇甫仲明。”他略带骄傲地说出。

    很多人都知道皇甫仲明是哪一号人物,台湾内大家族之一皇甫世家的长公子,也是皇甫集团未来的接班人。众所皆知,皇甫集团以知人善任闻名,行赢家通吃之实,职位的升迁是人人有希望、个个没把握,在这种竞争的模式下,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有真材实料,逐鹿中原不是梦。而皇甫仲明能掌舵,并非因为老爸是董事长、大股东,享有世袭的权利,他完全是凭真功夫,获得大家的肯定和臣服。

    皇甫仲明从幼年起便不甘人后,永远要争取第一。

    他的武器样样强,敏捷的思想、渊博的学识、过人的记忆力、天生的领袖才能、卓越的谋略、一流的说服力,让他在商场上无往不得,虽是初生之犊却一鸣惊人,轰动国际金融舞台。

    他于一九九三年创办盈科拓展公司,将各大公司的部分税后盈余做有效的规划,譬如投资于电脑、基础建设、跨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和电脑媒体研究等,期望再创更多的利润。短短三年,在与各大银行附属投资公司真枪实弹的杀戳战场中脱颖而出,以黑马之姿勇夺该类业务收益之冠,国际金融界人土为之震撼,也引起日本、北美、欧洲分析家的推崇和兴趣,为此,他还上了一九九六亚洲周刊的封面,并被选为当年度的金融风云人物,封为“金童”而且声势持续看涨。

    大多数的未婚女人都知道皇甫仲明这个头号金龟婿,但唐宁不知道。皇甫仲明对她而言只是个名字,意义等同老王,或许只多出一层意义,老王撞车是他付的钱。

    “胡美娟”是唐宁冒用的名字。

    为使自己完全在地球上消失,她采用美国联邦政府保护秘密证人的方法,新的名字、新的环境、新的生活,让自己完全脱离过去。过去的唐宁已经死了,尸骨无存地葬身在大海。

    改头换面三年了,倘若现在路上有人喊“唐宁”她会不知道是在叫谁,喊“胡美娟”时她才会回头。

    胡美娟并不是子虚乌有、凭空杜撰的名字,真有其人,是她高中时的死党,这三年来,住的地方用美娟的名字租,画的稿也用美娟的名字卖,生病就医还是用美娟的劳保单,举凡有人要找她这个冒牌货,皆由独一无二的本尊上场,她只是美娟的分身,真实存在的影子人物。多亏有美娟这种益友,在她三餐不济、缴不起房租的时候送温情,她才能高枕无忧地做“藏镜人”

    不会再有人认识“唐宁”

    连那凯子,叫什么皇甫仲明的,也只是萍水相逢,不会再有下次咦?唐宁奇怪她为什么会想到他。都怪美娟不照往例来她的住处拿画稿,偏偏要去赶电影首映场,而老编又死催活催地讨稿,害她此刻在急诊室候诊,右手肘肿痛不消,看情形得包上一大包。唐宁自我安慰,好歹也算因祸得福,小嫌一笔——二十万。

    “胡美娟。”

    轮到她了。唐宁站起身,进入外科室。

    在打石膏时,她才发现腕上空空如也。唐宁的脸顿成死灰。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医生关切地问。

    “没事,我很好。”她喃喃地说。

    其实一点也不好。腕上的手练不能遗失,并非那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它的意义大于价值,是已逝父母留下的订情物。原是两只缀有祖母绿宝石的手练和戒指,父母去世后,戒指归哥哥,手练归她,当作护身符。

    祖母的绿宝石,哥哥曾哭着说过,在父母亲的葬体上。

    当年她虽小,但记得很清楚,哥哥哑着音说它们带着诅咒的不祥物,注定带给唐家厄运,她理直气壮地纠正,不放他这样说父母亲相爱的象征,她深信它们在冥冥之中会保佑他们兄妹且带来好运。

    现实却是相反的。

    三年前,哥哥在宏都拉斯罗遇难,她强忍着悲伤,远渡重洋至宏都拉斯认尸,尸体虽焦黑难辨,但她知道那个尸体绝不是哥哥,因为尸体右手的无名指上没有祖母绿戒指。

    只是,她无法得知哥哥诈死的用意,其中必定有很大有文章,是一个连她都不能知道的隐情,也许是怕她受伤害,也许是怕她碍事,所有的臆测都要哥哥自己来解答。

    眼前,最重要的是找回手练。不顾刚上石膏不能碰水的交代,唐宁冒雨在今天出门的路上来回地寻找,直到深夜人静才放弃。

    子夜时分,寂静的马路、冗长的巷道、昏暗的街灯,在野犬声中,益发显得厘清凄凉,独行于秋雨中的唐宁不自觉地流下两行清泪。

    回到住处,唐宁拭去脸上的泪水,轻轻地掩闭大门,这栋专门租给女学生或正职女生的公寓,是她唯一付得起房租的地方。她踮起脚尖、蹑手蹑脚地穿过走廊,深怕扰人清梦,但一声尖锐的电话铃声破坏了她邻居的美名。

    在这种时间只有一个人会打来,她赶紧冲去接电话,免得它有响第二声的机会。

    “喂?”唐宁低声说。

    “唐宁,你跑哪儿去了?才刚回来?我先前打过好几通电话,打得都不好意思,又等不到你的电话,我担心死了,虽然你说超过十二点就明天再说,但我实在不放心,你被什么事耽搁了,怎么这么晚回来,”美娟一连串的追问。

    “小声点,晚上声音传得特别清楚,这么大声会吵到伯父伯母睡觉,我只是出了点小车祸。”

    “啊,有没有受伤?”美娟的声音又提高了一度。

    “右手打了石膏。”

    “怎么这么不小心,你可是靠右手吃饭的,怎么发生的?”唐宁骑车很小心的,八成是人家来撞她。

    “还不都怪你约的七点半,天雨路滑又是下班时间,我只好横冲直撞,结果就变成这样。”

    “怪到我头上?真是莫须有的报名。你是去撞还是被撞,讲清楚,可以吗?”美娟嘀咕。

    唐宁讲故事不仅分章节,还有附主,存心急坏听她讲话的人。

    “我去撞大车,可是对方很好心赔我医药费,又赔我车子的修理费和工作津贴,明天你帮我代收二十万,不要怀疑,当作我撞到的是圣诞老公公吧。拿到二十万时谢谢他,因为要不是他慷慨解囊,你又得白养我一阵。”唐宁省略和老王吵架的部分,反正不是重点,重点在他主子上场后。

    “圣诞节还没到,你撞的是‘冤大头’。有这么好的事,在哪里撞到的?我也要去擦撞他一下,好拿个二十万。”美娟幻想着。

    “少发神经!”唐宁没好气地说。

    “言归正传,何时学会狮子大开口?二十万不是小数目,上‘金’膏都可以。”她很纳闷。唐宁不是贪婪的人,每次借钱只够糊口而已,怎可能漫天叫价?

    “不是我开口要的,是他爱摆阔,我只是恭敬不如从命,勉为其难地收下。”

    “请问一下,大善人是欧吉桑,还是青年才俊?”

    美娟好奇地问。

    “你明天就看到了。”她吊美娟的胃口。

    “少卖关子!说啦,我好决定明天的穿着。”

    “要是来的是跑腿的小弟,不是白费心思。”唐宁促狎地说。

    “你越来越坏心喔,他是哪一种?坦白从宽,胡说从严。”对于唐宁的陶侃,她表示无所谓。

    “你得盛妆一番,不是‘欧吉桑’,是另一种。”

    “帅吗?人品看起来如何?”

    “我又不是探照灯,能一眼看穿人,他人品怎样莫宰羊,长相嘛烟斗。”美如娟一定很高兴听到这样的答案。

    “外型属花花公子,还是白马王公子型?”只要讲到“烟斗兄”美娟的精神都来了。

    “不知道,没感觉,男人长得帅,只有一种品种,就是花心大萝卜。”虽然这样说有点武断,也有点对不起他。唐宁不由得想:不晓得他会不会是个例外?

    “一个萝卜一个坑,白马王子也只有一位白雪公主。他总不会有白内瘴,没注意到你这外型胜过白雪公主的大美女吧?我很怀疑,那二十万的目的是在约你哦!”很少有男人会对唐宁这种绝色美女视若无睹。她从来不怀疑这点,只不过唐宁的心是一滩死水。

    “我只被他的钱钓到,人交给你钓。”她怂恿着。

    论长相、气质、心地、脾气,美貌都是上上之选,只是桃花运不旺,没遇到满意的男子。那个人好像还不错,但不知这俩人会不会擦撞出火花。她衷心期望美娟有个好归宿。

    “言下之意,你对他的印象不坏。”唐宁难得不挑剔男人。

    “他是有些与众不同,但一面之缘也看不出什么,反正你明天就看到他,现在别胡思乱想。”

    “他有自我介绍叫什么名字吗?”也许这是名人。

    “你是要认识人还是认识名字?光知道名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吗?”唐宁当然不知道“皇甫仲明”四个字是另当别论,代表着身分和地位。

    “好啦,好啦又说教。对了,这件事就让你搞到这么晚?”这种事不可能这么费时,顶多两个钟头解决,唐宁应该会在她打第一通电话的时候到家呀!

    “我在找手练,不过没找到。”

    真服了她!一艘核子潜水艇,沉得住气。

    曾听她提起过那条手练的意义非凡,是她的命根子。“遗失”这么重大的事,也放在后头讲,明明难过得半死,还故作轻松状,她就是这点让人不欣赏,泪往肚里流,好像朋友是交假的。美娟有点责备地说:“怎么不早点说呢?掉到哪里有印象吗?”

    “应该是撞车的时候,练子也跟着断掉,可是在那儿又找不着,很有可能是被老王捡去,他是阔少的司机,明天你问问阔少有没有捡到?”希望是老王捡到。

    但愿不要是第一种,现在老王是她的希望。

    “我会记得问。如果他们没捡到,我再陪你彻底找一遍,把台北市翻过来也在所不惜。你很累了吧,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好好睡一觉。”美娟安抚着。她很清楚,安抚无济于事,待会儿唐宁一定会哭成泪人。

    “你明天还要上班,赶快去睡吧,晚安。”她很庆幸有美娟这个朋友,一直无怨无悔地付出。

    “晚安。”

    挂断电话后,唐宁回到房间,将自己像个破布娃娃似地摔在床上,泪扑簌簌地直敞。

    祖母绿如泪。

    皇甫仲明靠在枕褥上,点了根香烟,把玩起手上的极为普通的手练,毫无价值可言,唯一的特色是坠了一小颗祖绿宝石。

    拥有它的主人却不普通,可能是极为出色,能羞花闭月、沉鱼落雁。

    他闭上眼,凝神回想:她清澈得像泉水一样,柔的前额、水灵的双眸、秀挺的鼻、嫩红的唇,无疑是动人的。如果能亲吻到她的唇瓣该有多好,只是蜻蜒点水也好。

    他有种捡到宝的兴奋,另一方面却苦于不夭如何挖宝!

    原因不是出在他身上。他对自己的男性魅力十分自豪,特别是在女人这档子事上,压根儿不用他花心思去追求,自动投怀送抱的美女有如过江之鲫,前仆后继、源源不绝,其中不乏名门淑女、豪门千金、名模特儿、清纯玉女、美艳红星、舞国名伶、军中情人最佳情妇,从大家闺秀到小家碧玉,应有尽有、货色齐全,不是自夸,只消他点个头,就像送比萨一样,随传随到,而且从不误点。

    他很清楚是他的姓氏让这些女人趋之若鹜,她们为了皇甫家族长媳的头衔,无不使出浑身解数讨他欢心,在床上尤其卖力演出,期待争得这一席位。可悲的是,在两情相悦时,他得小心做好防护措施,免得造成不可挽回的憾事。他不想太早被套住。

    皇甫仲明抬眼,注视前方镜面的人影。他很好看,光凭这张脸,飞来艳福和性骚扰是家常便饭。

    普天之下能不受他影响的只有两种女人,女尼和道姑。

    送上门的女人,他并非照单全收和她们做一夜情人,已婚妇女和未成年小妹妹不列入考虑范围,他只和守规则的女人在一起“合则来,不合则去”是他的游戏规则。

    被女人宠爱的他,是最不会追女人的男人——没这必要嘛!

    现在问题来了。他想追一个女人——胡美娟。

    这位胡美娟,一看就知道,不同于他以往的女人们。

    俊男当前,她不仅冷言冷语,甚至不屑一顾,不讳言他是有些难过,但伤心之余,他的斗志被燃起,他要征服她。

    而难题就在,他不晓得怎么追?

    经验法则里没有前例,他面临“瞎子摸象”的窘境。

    虽然暂时没有好方法,虽然担心吃半门羹,但拐她上床的信念却是不变。

    他一定要追到胡美娟,以讨回在她面前失去的男性尊严。

    “达令。”一个令男人酥软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

    几乎忘了她的存在。皇甫仲明转头,一个凹凸有致的女人正跨出浴室,他腰下窜起一阵悸动,旋即除去自已的衣物,然后压在她身上,享受征服女人的快感。

    在床头微弱的灯光下,她的眉目不那么清楚,皇甫仲明一惊,他把她看成胡美娟了。

    他突发奇想,不如将错就错,假设自己正上了胡美娟的。这个念头发挥自娱的效果,他开始幻想,沉缅其中他自觉有趣,轻笑起来。

    耳鬓厮磨的情色。一股不该有的羞愧感涌现,好像他冒渎了圣女美娟。皇甫仲明颓然地收场,用一块毛巾盖住下身。

    “怎么了?今天小弟弟很奇怪哟。”她的手探进毛巾里。

    他挪开了她还在努力的小手“使用过度,让这休息。”

    “讨厌,谁要你女朋友那么多。”她突地在他臂上狠狠地咬一口。

    他哀一声“痛。”

    “你也知道痛?我还以为你没感觉。”她冷言道。

    “我对你最有感觉了。”他邪气地笑道,两手不安分地在她身上游走。

    追胡美娟是一回事,和别的女人享乐是一回事,两者并不冲突。

    有了这样的念头,他一个翻身,把自己交给原始的欲望。

    他的狂野感染了她,两人如干柴烈火,不成余烬誓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