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伊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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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得着踩得那么用力吗?真当我是铁打的啊!”小酒馆里,梁可羽对着眼前的罪魁祸首发泄“都是你,没事长得那么漂亮干么?漂亮也就算了,还那么会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当神一样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他的偶像效应远远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吗?”方司尔瞥了一眼那双已经被踩得乌黑的白球鞋。

    “废话,你的脚让人踩上二十多下,就会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说着,又倒了一杯酒,迳自咕噜咕噜的干掉。

    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皱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时候才会喝酒。”她打了一个酒嗝,继续道:“而现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这次的活动明明举办得很成功,但是她却一点都不开心。

    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着他的眉心。

    “方司尔,我讨厌那么多人崇拜你!”让她突然之间觉得两人的距离变得很遥远。

    “我并没有要他们来崇拜ax我。”

    “我也讨厌那些女生们谈论你时的表情。”摆明着想要倒追他。

    “她们有言论自由,我没办法阻止。”

    “我更讨厌你长得这么漂亮!”她睁着眼睛,上半身越过桌面,努力的凑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么漂亮的话,今天的骚动就不会那么大,我就不会被踩得那么惨了。”

    他让她联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让女人自卑。

    “你讨厌我的长相?”他静静的问。

    “讨厌,很讨厌,我希望你长得平凡点,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你了”

    她喃喃着,随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真奇怪,我干么讨厌别的女人喜欢你啊,又不关我的事。”

    根本就一点点都不关她的事,她凭什么讨厌啊!

    泄气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继续喝她的酒。“真可恶,明明我才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么出了酒馆,更不知道怎么会趴在方司尔的背上。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嗝,四、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时轻时重的声音,夹杂着酒嗝。

    方司尔侧头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并没有呕吐或耍酒疯,顶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则而已。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十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十四、模范遵守公德十六不对,应该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场所或亲友面前谈论国家和工作秘密”

    梁可羽背着背着,突然忘词了“我刚才背到哪儿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场所或亲友面前谈论国家和工作秘密。”他掏出钥匙,打开公寓的门。

    “对对,我要继续接背,我还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语的说。

    方司尔走进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独自进卧室脱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来到客厅的时候,却看到她已经抱着抱枕,一脸满足的睡着。

    心头蓦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让他不想移开目光,弯下腰,他把她打横抱起,往客房走去。

    头痛、喉咙痛、骨头痛、身子痛简直是浑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觉自己像被十辆卡车压过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强睁开双眸,她慢慢适应着白色的光线。

    随着有些刺眼的光线,一起映入她眼帘的还有褐色的窗帘、浅灰色的床单,以及那张熟悉的漂亮脸庞。

    是方司尔!

    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凌乱的发丝贴着他白皙的面颊,玫瑰色的唇上则有好几个齿印,嘴角甚至还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吗?还是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他会和她在同一张床上!

    “啊!”她扯开喉咙,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会做的本能反应。

    睫毛眨动了一下,方司尔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为什么我会和你躺在同一张床上”她从床上跳起,才打算狠狠的质问,却因为被单的滑落,发现自己浑身赤luo。

    不过,她的第二声尖叫还来不及发出,便因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讶异得张大了嘴巴。

    方司尔的身体,也因为被单的滑落而呈现在她面前。

    赤luo的身躯,雪白的肌肤上青红交错,青色像是淤青,而红色呃,有点像是吻痕。

    他的样子,分明就是一副刚刚被蹂躏过的模样。

    一时间,一男一女浑身赤luo的互相对望着。

    “啊!”又是一声尖叫,梁可羽慌乱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讶异的指着对方身上那些青红,她强忍着喷鼻血的冲动,结结巴巴的开口“你的身上怎么会”

    比起她的慌张,方司尔倒是一脸平静“你昨天喝醉了。”

    “这我知道,可是后来”

    “我把你带来我公寓,想让你晚上睡客房。”

    “然后呢?”

    “我抱着你进客房的时候,你动得很厉害,结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这些淤青是摔出来的?”她猜测。

    “嗯。”“那这些红点呢?”她看着他满身的“草莓”问。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说你很想要咬我。”

    “我说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像鹦鹉学说话。“等等,你是说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还有唇。”他补充。

    “你胡说!”她绝对不相信自己会做出这么变态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着她,让她越来越心虚。

    好吧,她承认昨天是作了一场不错的梦,梦见自己津津有味的啃着一块美味的奶油蛋糕,该不会他就是她梦中的那块“蛋糕”吧?

    “真的是我干的?”她小声的问。

    “是的。”

    梁可羽简直想找个洞把自己给埋了!他身上的红点看得她触目惊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说:“关于这一点呃,我很抱歉,我也没想到自己喝醉会咬人,医药费的话,我可以”

    “你会和我结婚的,对吗?”他的声音蓦地在她耳边响起。

    “啊?结婚?”这话题是不是跳得太快了点?

    “你会负责任的吧。”他看着她的眼神里,好像有某种期盼。

    等等,倒带!这种结婚、负责任之类的话,电视剧里好像都是女人对男人说的话吧?

    “拜托,吃亏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毁在你的下半身,没找你负责任你就该偷笑了,为什么还要我负责?再说,我都已经说了我可以补偿你医药费啊。”梁可羽据理力争。这种事情,爽的通常都是男人,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

    “因为你弄得我很痛。”方司尔诚实的指出事实。

    “我呃,那里也很痛的!”梁可羽坚持抗辩。

    “但是昨天是你主动的。”

    简单一句话,立即打得她倒地不起。

    “或者你希望我告你**?”

    “”下巴掉地。这样居然也能和**罪扯上关系,不愧是最强的律师。

    不过她很想问问上帝,是不是因为看她日子过得太悠闲,所以才专门派个人来折磨她?

    结果不意外的,梁可羽没有听见上帝的回答,但却间接得到了祂的答案。

    走出了台北市地方法院的大门,她在法律上的身份也从梁小姐变成了方太太。

    “我今天很开心。”方司尔好听的声音在她耳侧响起。

    他开心?她用眼角余光瞄了身旁的人一眼,他侧面的表情和平时差不多,实在看不出他有多开心。

    “你可以和我结婚,我很开心。”他轻轻的道。

    “你真的那么希望和我结婚?”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开口。

    “因为从今而后,我就不再是孤单一个人了,所以││我真的很开心。”

    是吗,他开心?她为此动容,突然觉得这个荒唐婚姻,并没有她想像中的糟糕了,至少还有一个人,是真正的开心。

    但为什么她可以为他一句话动容?为什么可以轻易接受这个被强迫的婚姻?有些事情她一时间似乎也没有办法想明白不过至少她确定有一件事得先说清楚。

    “那个”她舔舔唇,看向他“虽然我们现在是夫妻关系,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认识的时间很短。”

    他皱眉,像是不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们的婚姻照一般常理来看是很仓卒的,甚至我周围的朋友、同事,都以为我只是个还没交男朋友的独身女人,当然,我的上司例外。”当初她为了请假,是一定得跟他说明原因的,也正好拗他们夫妻俩当证婚人,省得她还得向别人解释。

    “那又怎么样?”

    “还有我老家的父母,如果知道我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已经擅自结婚的话,他们一定会劈了我的!”光是想,就浑身发毛。

    “如果他们殴打你,你可以以伤害罪控告他们。”他想了想后建议。

    “拜托,我怎么可能控告他们!”梁可羽一个头两个大“再说我刚才的话只是一个比喻。总之,让他们知道我没知会一声就结婚的话,会很麻烦。”

    “和我结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吗?”他的眼神中有丝不悦。

    “当然不是了!”她赶紧安抚。有她这么倒楣的新娘吗?她现在开始万分后悔招惹上方司尔这号人物了,不过眼前首要任务是赶快把他摆平“我很乐意和你结婚。”

    说得她自己鸡皮疙瘩掉一地。

    不过她的话显然他听了很受用,脸色在瞬间好看很多。

    “另外,我还没做好面对你家人的心理准备,所以我希望把我们结婚的事暂时保密。”她总算提到了正题“毕竟我们在没多久前还只是陌生人而已,总是需要一段时间相互了解,等到彼此适应了,再把结婚的事说出来也不迟。”

    方司尔垂头思考,梁可羽则紧张兮兮的望着他。

    “那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适应?”他很严肃的问。

    “很久吧。”她认为。

    “很久?不能短一点?”

    “那就一般的久吧。”

    “再短一点。”

    “略微的久。”

    “再短点。”

    “靠,你以为这是菜市场买菜啊,还能讨价还价!”

    是谁规定夫妻双方一定得住一起的?因为没有签过什么分居合约,因为她已经是方太太,所以在方司尔的坚持下,梁可羽只能包袱款款,住进他的公寓。

    四房两厅,至少能够保证她有独立的房间。

    “以后我睡客房,你睡主卧室。”她一进门随即大声的宣布。

    好在方司尔也没怎么反对,于是她把自己所有的行李都搬进了客房。

    柔软且宽敞的床,不可否认,比她所租的那间小鲍寓里的床要舒服多了。

    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就在她快进入梦乡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了喀的一声推门声。

    “是谁?”她整个人从床上弹坐起来。

    一抹高瘦的人影走了进来,窗户透进来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是方司尔!

    穿着一身宽松的黑金色睡袍,赤着脚,微乱的头发与他白天的整齐有所不同。阴暗的光线,隐隐照出他的五官轮廓,夜的气息,似乎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颓废的美感。

    老天!一个男人,三更半夜到一个女人的房间,她贫乏的脑袋中只有一种解释。

    “你不许过来!”她喝道。

    基本上,这句话等同于废话,他一步一步的朝着她走来。

    心跳蓦地加速,梁可羽吞咽着喉间突然分泌过多的口水。

    然后,他对着她,露出了一个纯真无比的微笑“我们是夫妻了。”

    他的笑容,让她有种目眩的感觉“我我当然知道我们是夫妻,但我们之间有了第一次,不代表必须有第二次,如果你有什么歪念头的话,小心我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没等她的话说完,方司尔已经整个人钻进她的被窝、双手环住她的腰,把头埋在她的胸前。

    **!

    梁可羽的第一反应是踹脚。

    她踹,她踹,她使劲的踹!

    砰的一声,某男被踹下了床,却又再接再厉的爬上去。

    砰!某男又被踹下床,再继续努力。

    砰!再踹!再爬!

    砰!依前例循环。

    砰!循环中

    砰!持续循环

    半个小时后,梁可羽气喘吁吁的大吼“你有完没完啊!”能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也是值得敬佩和学习的。

    “我只是想和你一起睡。”他的手又再次环上了她的腰。

    她翻翻白眼“别告诉我你一个人睡不着。”

    “睡得着,可是我想要和自己能够记住的人一起睡。”

    “为什么?”

    “和别人睡的话,即使当天我知道那人是谁,但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却会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我完全不记得的陌生人。”他把头埋在她的胸前,汲取她的温暖,心安的笑了“如果是你的话,就一定不会。”

    陌生人吗?梁可羽怔了怔,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你为什么会记不住身边和官司无关的人?”

    “记不住就是记不住。”

    “那你又为什么记住了我?”

    “记住了就是记住了。”

    嗟!白问了!

    梁可羽叹口气,无奈的看着胸前那颗黑色头颅。她的豆腐啊,都被他给吃了!

    “我警告你,不许给我胡来!”

    “”“你别抱得那么紧!”

    “”“还有你的脸别蹭我胸部,很痒!”

    任何事情,有一就有二,所以说,纵容是不对的,因为一时纵容,以至于养成了方司尔每天晚上抱着她睡觉的习惯,发展到后面,他简直成了赶不走的苍蝇。

    近来梁可羽常常会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是一棵尤加利树,而方司尔就是那无尾熊,所以才会每天晚上都要死命的抱着她。

    当然,在抱了她一个星期后,她嫌客房的床太小,所以干脆转移阵地,搬进了主卧室,然后从抱发展到摸,谁叫方司尔的皮肤那么好,细致无瑕,简直让人爱不释手,再接着嘛,就是一垒、二垒、三垒,一路发展到了限制级总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绝对干不了什么纯洁的事就是了。

    清晨,阳光暖暖,梁可羽盯着身旁的那张睡颜,如果仅仅从外表上来评论,他几乎可以称之为完美,恐怕自己少女时候梦想中的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吧。

    不过梦想终究是梦想,嫁给白马王子的公主也不见得就一定幸福,况且,她还不是什么公主哩!

    卷翘的睫毛眨动了一下,原本睡着的人缓缓的睁开了眸子。

    “早安!”梁可羽开口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知道他喜欢别人向他道早安。

    “早。”嗓音中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沙哑,方司尔很自然的在她的脸颊印上一个吻。

    这是早安吻,因为很多影片上都是这么演的,所以他固执的认为结婚之后的两人就该这样,即使她多次强烈要求省略掉早安吻这一步骤,但是他还是屡教不改。

    温热的唇碰触着她的面颊,即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心跳加快。

    “你快起来,再不然上班要迟到了。”她匆匆爬下床。

    “哦。”他缓缓坐起身子,开始穿衣。

    半个小时后,一辆bmw停在警局两百公尺外。

    梁可羽一边啃着买来的馒头,一边看着四处的情形。

    很好,现在周围没什么警局的同僚,可以下车。

    “喏,这里还有两个肉包,别忘了吃,还有牛奶,别空腹喝,等吃了肉包再喝牛奶好了。”她把该交代的再交代一遍,生怕他忘了。

    “好。”方司尔乖乖的点点头。

    于是乎,梁可羽走下车,以跑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警局奔去。

    八点二十分,安全抵达。

    “不错呀,今天居然没迟到。”李明看了看手表,赞许有加。

    “谢了。”倒了杯温水,她开始吃起手中的包子。还好今天有方司尔开车送她,不然依照挤公车的速度,铁定迟到。

    “对了,今天下班有空吗?”

    “干么?”

    “陪我去百货公司看看钻戒。”

    “钻戒?你没事看钻戒干么?”

    “当然是结婚要用的!”

    手中的包子差点掉在地上,梁可羽诧异的问:“你要结婚?”

    “有这个打算,所以想先去看看钻戒的款式。”李明白了她一眼“再说,我和女朋友都交往五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用得着摆出那么惊讶的表情吗?倒是你,要是哪天突然对我说你要结婚了,我才惊讶呢!”

    “呵呵”她干笑两声,问题是她已经结婚了。

    如果可以,她也希望自己像普通的新娘一样,在婚前张罗着结婚的一切,即使辛苦,却也很甜蜜,不过—她可能永远都没这个机会了。

    “挑戒指这种事,应该找你女朋友吧。”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如果我突然掏出戒指向她求婚,说不定她一个高兴,就答应了。”他喜孜孜的说着,用力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反正你也是个女人,总知道女人喜欢什么样式的戒指。”

    “什么叫做‘也是个女人’啊!”说得她好像本来应该是男人似的。

    “总之,钻戒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结婚一定要钻戒吗?”她皱眉。

    “那当然,人家说钻戒象征两人爱情的永恒啊!”李明回答。

    她就没有钻戒!梁可羽默默啃了一口手中的包子。这是不是也说明了,她和方司尔之间,没有永恒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