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东家有喜

幽非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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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神奇的女孩是属于他的。

    顾绵收回灵气便看见墨清梧的眼神前所未有的温柔,不禁脸一热,有点忐忑地问道:“你害怕吗?”她自己没有真正看过在治疗时眼睛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很吓人?

    他的反应是扑倒,亲。

    吃了午餐之后韦中华和古汉一起来了,送回了墨清梧的行李。

    韦中华一看见墨清梧便了然了,为什么顾绵这么小就被打动当了人家女朋友?实在是太出色了啊!连同样身为男人的他都多看了两眼!

    如果顾绵知道韦中华的想法肯定会一头黑线的,她快二十一了好吗?人家的恋爱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确定两个人性格是否合得来才决定的,可不是单纯被男色所诱!

    “大小姐,平子传回来的消息是刀疤流受了伤,没有离开京城,平子说似乎他在京城有一个酒吧”

    “似乎?”顾绵很不满意地看了他一眼。韦中华一滞,立即道:“我立即让他们去查清楚。”

    这时墨清梧淡淡地道:“确认之后,把这间酒吧拿下。”

    顾绵眼睛一亮,问道:“你的意思是?”

    墨清梧伸出右手,大拇指指腹轻轻抚着她光滑的脸蛋,微微一笑:“来而不往非礼也。”

    z国地盘及地下势力之争,正式拉开序幕,既然刀疤流撞了上来,那就从他开始吧。

    沈令开着他拉风的让人闪瞎眼的跑车来到秦家。他下了车,把放在副驾座上的一大束白色马蹄莲捧在怀里,一手理了理额上的头发。走到秦家大门前按响了可视门铃。

    顾绵看着沈令抱花束出现。心里叫了一声糟。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之后她有想过一定要重新推了沈令的约。但是起来之后就接到了卡米的电话,然后出去找墨清梧,接下来竟然忘了这事。沈令也真是的,他不是花花大少么?有那么多美女等着他去约会,怎么竟然真的跑来找她了啊,管束怎么没跟他说说她的意思顾绵倒是误会管束了,管束已经跟沈令敲过边鼓,奈何沈令不相信他真的和顾绵完全没有可能。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打动顾绵的,现在只不过是因为她还小罢了。

    顾绵和墨清梧已经决定出去吃烛光晚餐的,这会儿墨清梧正好在楼上洗澡,要不然真是尴尬了。顾绵正暗自庆幸,耳朵里就响起墨清梧的声音。

    “你最好尽快把他打发走,要不然我会让他把脸丢到太平洋去。”

    汗,这么好洗好澡了啊。顾绵滴汗,她虽然不会对沈令耍心思或若即若离给人家错觉什么的,但也不希望伤了他,毕竟沈令对她真的很不错。也是带她进入赌石界的引路人,她是感谢沈令的。所以听了墨清梧的传音入密之后。沈令刚进了大门顾绵就赶紧迎了上去。

    “沈大哥!”

    沈令看见顾绵立即眼睛一亮,递上鲜花:“鲜花配美人。”

    他总感觉送红玫瑰给顾绵有点俗气了,加上上次认亲宴上到处摆满了马蹄莲,他觉得可能是顾绵自己喜欢的花,所以便买了一大束白色马蹄莲来了。

    顾绵有点尴尬,这花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主要是今天的日子比较特殊,家里又还有一位喜欢教她“拍桃花”的大爷在,她自己又心知肚明沈令送花的意思

    接过马蹄莲,顾绵微微笑道:“听说马蹄莲的花语是‘纯净的友情’,沈大哥这花送得真好。”

    沈令一头黑线,是吗?花店的那位小妹不是跟他说白色马蹄莲代表的是“永结同心”吗?沈令对玫瑰几支代表什么意思就还懂得挺多的,毕竟泡妞送得最多的是玫瑰花,这马蹄莲他还是第一次买。

    “那个,小绵羊,我们先去吃饭吧,吃完饭去看电影好不好?”这花是什么花语就暂时不提了,重点在于今晚的约会。小女生都会喜欢看电影的吧?

    “沈大哥不好意思啊,我今天晚上有约了,不能跟你去吃饭了。”虽然有点残忍,但还是得说。何况昨晚她就已经拒绝了。

    沈令大受打击,桃花眼霎时瞪大了“有约?不是我先约了你吗?哪个混蛋半路拦截的?”

    顾绵一听这话又暗叫了一声糟,果然还未反应过来就听到不怎么平和的脚步声,几个眨眼之间身边已多了另一个男人,腰间一条铁臂搂了上来,宣示主权。顾绵觉得如果不是怕真心吓死人,这位大爷一定是用轻功直接飞下楼。

    “沈先生好久不见了。”

    “你,你,你——”沈令瞪着墨清梧的脸,又瞪着他揽在顾绵腰上的手,一股怒火瞬间从心头涌了上来。

    哔哩啪啦,电光四射。

    “绵,不重新跟沈先生介绍下我的身份吗?”搂着顾绵纤腰的手轻轻一捏,头顶响起的声音听似平静无波,但顾绵却听出来他的怒气,呃,被骂声混蛋而已,不至于吧

    绵叫得真亲热!沈令眼睛一转,看着顾绵。不要吧不要吧,千万别说出什么让他伤心痛苦的话啊!

    可惜顾绵在这一方面同样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含糊,尽管她认为沈令虽然是喜欢自己但不一定有多深的感情,或许他只是一时新鲜罢了,但该说的还是要说“沈大哥,这是我男朋友。”

    墨清梧基本满意了。

    沈令凌乱了。

    “可是,可是,”沈令指着墨清梧道:“他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啊?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好不好?”上次在玉都他们两个人明明还是刚认识啊!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可是顾绵却不想说这种话,本来感情就是无须跟旁人解释的;她也不会感到内疚抱歉,即便没有墨清梧的出现她也不会跟沈令在一起。沈令不适合她。她根本就对他没有那种感觉。

    可是墨清梧却无良地道:“我比你好。”

    沈令炸毛了:“放p!你哪点比我好?”

    墨清梧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淡淡地道:“哪点都比你好。”

    “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好不好的问题,适合才是最重要的!”

    “唔,这世界上没人比我更适合她。”

    “”沈令差点咬到舌头。

    顾绵抚额。要比自恋,谁人能比得过墨清梧大爷?不过他俩这是吵什么吵,真幼稚。

    就在这时沈令接到了他家老妈的电话,听了几句话之后沈令本就难看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沈大哥,怎么了?”

    沈令咬牙切齿地道:“如果说戚瑶为了感情想不开自杀了你信不信?”

    “啊?”顾绵目瞪口呆。自杀?戚瑶?那个艳丽自负骄傲得像孔雀似的戚瑶,杀别人她就信。自杀?估计又是一种纠缠的手段吧。

    “我去看看她,小绵羊,下次再约你了。”沈令目光复杂地看了墨清梧一眼。

    所以顾绵才觉得沈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对戚瑶这种人,你只要给她一丁点希望她就能死缠着不放。在这种时候顾绵比较欣赏墨清梧的那种“冷血“,既然不爱既然不要,那不妨绝情一点,其实对自己对别人都有好处。

    “沈大哥再见。”顾绵亲自送沈令出门。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墨清梧手臂一抛,那束马蹄莲稳稳地落在垃圾桶里。

    “真浪费。”顾绵撇了撇嘴。

    “我会送你。”

    “你可别再送99999朵了,有钱不是这么使的。”

    结果晚上墨清梧就送了一朵。鲜艳无比的香槟玫瑰花心里。一枚梦幻般美丽的红钻石铂金戒指闪着耀眼的光芒,彼时。顾绵刚吃完一小客牛排,墨清梧亲手做的。他们并没有出门。

    顾绵被那颗硕大的红钻闪得有点迷糊“干吗?”

    虽然这颗红钻很漂亮很大很闪,但是不会这时候就想求婚吧?她可不想那么早结婚啊!这恋爱还没谈多久呢,不带这样的

    墨清梧把戒指拿出来,抓住顾绵的左手,一下子就把戒指套进她的中指,然后把她的手举了起来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刚刚好。”

    顾绵的手非常漂亮,皮肤白皙细腻,手指纤细修长,那颗6克拉的红钻显得更璀璨美艳。

    “喂!哪有人这样的!你这是求婚吗?啊?”顾绵怒了,就想去拔下戒指。

    墨清梧危险地眯起凤眸盯着她,森森地道:“你敢取下来试试。”

    “墨大爷!你太霸道了!”顾绵扁嘴。呜呜,她不敢

    “你还小呢就想结婚?”墨清梧唇角一扬,道:“这是订婚戒指,我对于男朋友这种介绍不太喜欢,以后就说是未婚夫吧。”

    “订订婚?未婚夫?”顾绵看着手上的戒指,真的好闪啊,这么大一颗红钻要多少钱啊然后她就看见墨清梧又从口袋里拿出另一枚男戒来,只是简单的指环设计,中间只有三颗小小的红色碎钻,他把戒指递到她面前道:“帮我戴上。”

    “我可以说不吗?”

    “你说呢?”

    顾绵翻了个白眼拿过戒指为他戴上。唔,其实感觉很不错啊!抓着墨清梧的手,把自己的左手搭上他的手背,一大一小同样很漂亮的两只手和两枚红钻戒指看起来相当和谐。顾绵突然想起黄金空间里那颗粉钻,还没拿去卖掉呢。

    “等秦老他们回来再补仪式吧。”墨清梧说着拿出手机给卡米打电话了,待顾绵听了他所讲的内容又一次深深无语。他竟然是让卡米给他及她的公司内部网站上挂一个“东家有喜”的告示,正式告诉两人的核心员工他们俩的关系。

    ps: 感谢“毒你万遍”、“笔小童”、“绝噬小妖”的支持!————绵绵和墨大爷要订婚了哦,你们说,给不给墨大爷吃肉哇?墨大爷:求吃肉!绵绵:不发表意见!作者:肉不肉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票票和支持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