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常家镇

徐牧姜采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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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诗会上,卢子钟咄咄逼人的表现,一度让徐牧有了更大的危机感。

    原本赶回汤江的打算,也暂时作罢,趁着时间还富余,索性第一轮的收粮,便亲自前去。

    有那位常公子的玉牌,估计问题也不大。

    “牧哥儿,叫常家镇?”

    常记粮行的所在,正是常家镇。听说,这偌大的一个镇子,近几千的人口,除了一些雇工之外,几乎都是常氏的本家人。

    以一己之力,将生意盘成一个镇子,别说内城一带,就算放眼整个大纪朝,都不多见。

    从澄城而出,拢共不到五十里路,便在一处依山傍水的山脚,见着了常家镇。

    来往至少有数十个的常家护卫,循着镇外的乡路,来来回回的巡逻。

    这光景,估计都不需要官家来主事了。

    “你买粮?不若去小农庄看看?”巡逻队的头子,是个瘦高大汉,见着徐牧的破马车,以及三四个上不得台面的庄人,脸面露出讪笑。

    这哪儿都有势利眼,恼人得很。

    徐牧懒得废话,直接将玉牌拍出,惊得瘦高个连退几步,把人让了进去。

    “周遵,记得把马车停好。”

    碍于以后还有生意往来,刚入城,徐牧便叮嘱了句。

    “东家,那边马廊的伙计,知道我等来收粮,不仅不收银子,还帮着喂马料。”

    不多时,周遵喜滋滋地跑回。收了那么多趟粮食,似乎是这一轮,收得最舒服了。

    “自然的。”徐牧笑了笑。

    开门做生意,来者是客。若是没有这份见识,常家镇也不能把生意盘得这么大。

    “牧哥儿,若是我们的酒坊,也变成这么一个大镇子,那该多好。”

    徐牧顿了顿。

    他何尝不想,但单单一份这么大的地契公证,估计都要数十万两了。另外还有建镇子的石料木材,雇工人手,又是一大笔支出。

    而且,即便到时候建成了镇子,没有人口和手工业者涌入,要不了多久,也会变成死镇。

    想归想,但徐牧心底,还是有着期望的。

    “东家,问过了,收粮在前头的民坊里。”

    官有官坊,民有民坊。如常家镇这般的惊世大户,估摸着许多事情,都能自主处理。

    老规矩,刚走到民坊前,徐牧便祭出了玉牌。

    民坊登记的老头,仰起满脸褶子的老脸,细看徐牧几番之后,才沉默地起了身,往民坊里走去。

    “这玉牌,怎的不灵通?”

    若是不灵通,先前在镇子外,那边的巡逻队,便不会一副吃惊的作态了。

    徐牧想到了一种可能,有些无语地理了理身上衣服。果不其然,不到一会的功夫,那位常公子便背着双手,随着民坊老头,悠哉悠哉地走了出来。

    犹豫了下,徐牧作揖行礼。

    “有些巧了,我刚前脚回来,小东家后脚就到了。”

    言下之意,好似徐牧是舔着脸跟着一般。

    “常公子,实属撞日大吉。”徐牧语气不变。

    “得了,你也莫要一直‘常公子’了,你既是来收粮,便算我常记粮行的客,喊我四郎吧。”

    常四郎抬了头,看了眼头顶的天色。

    “入屋吧,我请你一盏茶。”

    徐牧怔了怔,突然发现,面前这位常家的少爷,似乎并不算太坏。至少,比起卢子钟那种坏痞子,要好上许多。

    “福伯,带小东家的庄人,去取百车粮食。”

    言罢,常四郎继续背着手,带着徐牧,走到了民坊前的茶台前。

    刚坐下,常四郎便娴熟地掐了茶饼,取来釜中的热水倒下,沏了小半盏,缓缓推到徐牧面前。

    上一世之时,由于应酬,徐牧也懂些茶道之理。浅茶满酒,可看出主人家的姿态。

    “我有些好奇。”常四郎吹了口茶盏里的热气,“小东家哪儿来的信心,能吃下汤江城的四大户。”

    这一句,实属开门见山了。

    “我的酒好。”徐牧言简意赅。

    常四郎脸色好笑,“便是这个缘由?”

    “已经足够了。剩下的我会想办法,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的酒确实好。”

    “啧,你这人有些意思。一百车的粮食,我似乎卖的不亏。不过……我请你喝茶,并非是因为这个。”

    “问问就知道了,我常四郎的性子,很少亲自给人沏茶。”

    “生意之外的事情?”

    常四郎面露笑容,“昨夜儿,听了一首好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